第261章分什么家?
这二人一个是林氏,一个是余氏。
林氏和余氏本来是来喊李煜回老宅吃饭的,却见到秦雨桐一手拿着一把骨刀,一手拿着一根绳子系在了猪的脖子上拉着,脚下也紧紧地踩着一只猪。
那猪虽然病入膏肓,可似乎知道自己的下场一般,想要拼命挣扎,可惜秦雨桐力气太大,这一脚踩着,竟是让那只猪毫无反抗的能力,只能发出一些难听的叫声来。
林氏看清了这只猪后,也是认出了这只猪的来历,顿时便是讽刺的笑道:
“啧,这是干啥?大过年的没肉吃了?所以准备杀一只病猪来吃?”
“哎呀,娘,我看三弟妹也是因为三叔回来了,高兴地又犯傻了,这猪吃了怕是会死人的吧?”
余氏如今可不用巴结着秦雨桐了,如今李煜回来,就算秦雨桐有银子,那银子也得交给李煜她的丈夫吧?哪里有女人家管着银子的?所以她也没对秦雨桐多客气。
“砰。”
秦雨桐手上的骨刀在手掌心转了一圈,随即被秦雨桐重重的砍在了砧板上,刀身还在微微的颤.抖着。
秦雨桐抬起眼睛,冷冷的看着那二人,嘴角微微扬起道:“你们来做什么?”
林氏和余氏被秦雨桐这个气势吓得一跳,心里大骂起秦雨桐,这分明就是在威胁!赤果果的威胁啊!
可是他们又打不过秦雨桐,还不是只能够认怂?
林氏咳嗽了一声,眼神瞟到了屋子里的方向道:“我们是来喊李煜回老宅吃饭的,这个兔崽子,回来这么久也不知道回家,我可是一把屎一把尿将他养大的,如今这有了媳妇可就是忘了娘,真真是没有良心。”
林氏摆着一副慈祥的模样,可是表情上却分明不是那么一回事。
秦雨桐愣了愣,冷笑着道:“哦?娘还真的是有意思,李煜回来了这么多天,也没见你们来喊过,如今我们本来就分家了,你们没喊他还敢去不成?怎就成了没有良心了?”
秦雨桐没来由的就想要为李煜说话,她不喜欢看到有人贬低李煜。
饶是她正在跟李煜生气,可到底听到有人说他不好的时候,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忍不住的就想要为他说话。
此时李煜正好走了出来,听到秦雨桐的这句话,顿时微微一愣,嘴角扬起了一抹笑意。
她虽恼他,怨他,却还是愿意为他说话,这让他的心瞬间被幸福感充满,看着秦雨桐的眼神,越发的柔和。
“分什么家?那从前李煜没回来,是你自己擅作主张的要分家!如今他回来了,那他便是一家之主!这分家的事儿可就不算啦!”
林氏想到了自己的目的,立马梗着脖子,一脸不满的道。
秦雨桐挑眉,这林氏倒是有些奇怪,以前巴不得他们一家人滚得远远地,如今却又突然的说这家分得不算了?
虽然不知道她打得什么算盘,可是没来由的,秦雨桐就觉得林氏是不怀好意呢!
“快去把三叔给叫出来!你们这破地方,啧,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别是辱没了我们娘这高贵的身子。”余氏拍着马屁,脸上谄媚。
这些日子以来,因为家里有银子了,日子过得也是挺不错,所以林氏一直是以富贵人家自居。
秦雨桐听得这话,嘴角微微一抽,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氏,虽然穿着不错,可是从那刻薄的脸上,根本就看不出任何的富态。
纯粹就像是小孩穿着大人衣服一般,格格不入,像是个笑话一般。
而余氏的马屁让林氏很受用,更是仰着脑袋,洋洋得意。
秦雨桐抿了抿唇,懒得再理会那二人,下手准备杀猪。
林氏见秦雨桐不理自己,有些生气,又看秦雨桐竟真的准备杀猪,不由得幸灾乐祸的道:
“这你会杀猪吗?这屠夫干的活计可不是那么好做的,你还是请个屠夫来帮你的好,请个屠夫上门杀猪,大概也就五两银子而已,这么点小钱,你会拿不出来?”
“娘,你这还真的是磕碜三弟妹了,这猪病成了这样,卖也卖不了银子了,若是再花钱喊屠夫,这不得倒贴呢吗!”
这婆媳俩你一句我一句的,就是在那边磕碜秦雨桐呢。
秦雨桐淡淡的扫了二人一眼,随即手起刀落,只听得凄惨的一声猪叫,血液飞溅,瞬间染了站在跟前看热闹的林氏和余氏一身血。
两人没想到秦雨桐竟然真的敢杀猪,当那温热的血液撒在他们身上脸上的时候,两个人吓得是尖叫了起来。
她们俩虽是彪悍,可到底是女人,平时杀鸡杀鸭的倒还好说,可是这猪可不一样。
人都说,敢杀猪就敢杀人呢,而秦雨桐这彪悍的模样,更是让两个人直哆嗦,就好像被杀的是她们俩一般,后背寒毛竖起。
“你你你……”林氏指着秦雨桐竟是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秦雨桐挑眉看着林氏,却是没有任何犹豫的继续动手,虽然这猪肉是不能要了,可是切碎一点也好拿去处理。
余氏他们也不是没有见过屠夫,可是从没见过一个女人做过屠夫一般的事儿,因此,此时秦雨桐那阴阴沉沉的脸,让她们看着就有些心里发寒。
“你这个野蛮人,你就是故意的!”
余氏和林氏因为离得秦雨桐近,身上被染了一身的血,那血腥味让人几欲作呕。
秦雨桐挑眉,一脸吊儿郎当的道:“对啊,故意的。”说着,秦雨桐炫耀的将手上的刀挽出了一个到花,一脸你能拿我如何的样子。
余氏看着那个泛着寒芒,还沾着鲜血的刀,不由得头皮发麻。
好像下一秒,被一刀封喉的就是她了一般。
“嗯?”
突然的,秦雨桐似乎从那一堆血肉里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她挑了挑眉头,用骨刀将那东西给挑了出来。
只见那东西虽然还沾着一些血迹,可却依旧能够看得清样貌。
这是一个外形呈椭圆形,大约有成人的巴掌大,外表呈浅黄.色,表面粗糙,长着两三厘米长的毛。
这竟然是……
林氏和余氏本来是来喊李煜回老宅吃饭的,却见到秦雨桐一手拿着一把骨刀,一手拿着一根绳子系在了猪的脖子上拉着,脚下也紧紧地踩着一只猪。
那猪虽然病入膏肓,可似乎知道自己的下场一般,想要拼命挣扎,可惜秦雨桐力气太大,这一脚踩着,竟是让那只猪毫无反抗的能力,只能发出一些难听的叫声来。
林氏看清了这只猪后,也是认出了这只猪的来历,顿时便是讽刺的笑道:
“啧,这是干啥?大过年的没肉吃了?所以准备杀一只病猪来吃?”
“哎呀,娘,我看三弟妹也是因为三叔回来了,高兴地又犯傻了,这猪吃了怕是会死人的吧?”
余氏如今可不用巴结着秦雨桐了,如今李煜回来,就算秦雨桐有银子,那银子也得交给李煜她的丈夫吧?哪里有女人家管着银子的?所以她也没对秦雨桐多客气。
“砰。”
秦雨桐手上的骨刀在手掌心转了一圈,随即被秦雨桐重重的砍在了砧板上,刀身还在微微的颤.抖着。
秦雨桐抬起眼睛,冷冷的看着那二人,嘴角微微扬起道:“你们来做什么?”
林氏和余氏被秦雨桐这个气势吓得一跳,心里大骂起秦雨桐,这分明就是在威胁!赤果果的威胁啊!
可是他们又打不过秦雨桐,还不是只能够认怂?
林氏咳嗽了一声,眼神瞟到了屋子里的方向道:“我们是来喊李煜回老宅吃饭的,这个兔崽子,回来这么久也不知道回家,我可是一把屎一把尿将他养大的,如今这有了媳妇可就是忘了娘,真真是没有良心。”
林氏摆着一副慈祥的模样,可是表情上却分明不是那么一回事。
秦雨桐愣了愣,冷笑着道:“哦?娘还真的是有意思,李煜回来了这么多天,也没见你们来喊过,如今我们本来就分家了,你们没喊他还敢去不成?怎就成了没有良心了?”
秦雨桐没来由的就想要为李煜说话,她不喜欢看到有人贬低李煜。
饶是她正在跟李煜生气,可到底听到有人说他不好的时候,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忍不住的就想要为他说话。
此时李煜正好走了出来,听到秦雨桐的这句话,顿时微微一愣,嘴角扬起了一抹笑意。
她虽恼他,怨他,却还是愿意为他说话,这让他的心瞬间被幸福感充满,看着秦雨桐的眼神,越发的柔和。
“分什么家?那从前李煜没回来,是你自己擅作主张的要分家!如今他回来了,那他便是一家之主!这分家的事儿可就不算啦!”
林氏想到了自己的目的,立马梗着脖子,一脸不满的道。
秦雨桐挑眉,这林氏倒是有些奇怪,以前巴不得他们一家人滚得远远地,如今却又突然的说这家分得不算了?
虽然不知道她打得什么算盘,可是没来由的,秦雨桐就觉得林氏是不怀好意呢!
“快去把三叔给叫出来!你们这破地方,啧,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别是辱没了我们娘这高贵的身子。”余氏拍着马屁,脸上谄媚。
这些日子以来,因为家里有银子了,日子过得也是挺不错,所以林氏一直是以富贵人家自居。
秦雨桐听得这话,嘴角微微一抽,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氏,虽然穿着不错,可是从那刻薄的脸上,根本就看不出任何的富态。
纯粹就像是小孩穿着大人衣服一般,格格不入,像是个笑话一般。
而余氏的马屁让林氏很受用,更是仰着脑袋,洋洋得意。
秦雨桐抿了抿唇,懒得再理会那二人,下手准备杀猪。
林氏见秦雨桐不理自己,有些生气,又看秦雨桐竟真的准备杀猪,不由得幸灾乐祸的道:
“这你会杀猪吗?这屠夫干的活计可不是那么好做的,你还是请个屠夫来帮你的好,请个屠夫上门杀猪,大概也就五两银子而已,这么点小钱,你会拿不出来?”
“娘,你这还真的是磕碜三弟妹了,这猪病成了这样,卖也卖不了银子了,若是再花钱喊屠夫,这不得倒贴呢吗!”
这婆媳俩你一句我一句的,就是在那边磕碜秦雨桐呢。
秦雨桐淡淡的扫了二人一眼,随即手起刀落,只听得凄惨的一声猪叫,血液飞溅,瞬间染了站在跟前看热闹的林氏和余氏一身血。
两人没想到秦雨桐竟然真的敢杀猪,当那温热的血液撒在他们身上脸上的时候,两个人吓得是尖叫了起来。
她们俩虽是彪悍,可到底是女人,平时杀鸡杀鸭的倒还好说,可是这猪可不一样。
人都说,敢杀猪就敢杀人呢,而秦雨桐这彪悍的模样,更是让两个人直哆嗦,就好像被杀的是她们俩一般,后背寒毛竖起。
“你你你……”林氏指着秦雨桐竟是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秦雨桐挑眉看着林氏,却是没有任何犹豫的继续动手,虽然这猪肉是不能要了,可是切碎一点也好拿去处理。
余氏他们也不是没有见过屠夫,可是从没见过一个女人做过屠夫一般的事儿,因此,此时秦雨桐那阴阴沉沉的脸,让她们看着就有些心里发寒。
“你这个野蛮人,你就是故意的!”
余氏和林氏因为离得秦雨桐近,身上被染了一身的血,那血腥味让人几欲作呕。
秦雨桐挑眉,一脸吊儿郎当的道:“对啊,故意的。”说着,秦雨桐炫耀的将手上的刀挽出了一个到花,一脸你能拿我如何的样子。
余氏看着那个泛着寒芒,还沾着鲜血的刀,不由得头皮发麻。
好像下一秒,被一刀封喉的就是她了一般。
“嗯?”
突然的,秦雨桐似乎从那一堆血肉里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她挑了挑眉头,用骨刀将那东西给挑了出来。
只见那东西虽然还沾着一些血迹,可却依旧能够看得清样貌。
这是一个外形呈椭圆形,大约有成人的巴掌大,外表呈浅黄.色,表面粗糙,长着两三厘米长的毛。
这竟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