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梦想
“你以后能不能轻一点?你要我裹成粽子出门吗,你之前给我弄的草莓印让我丢脸死了,还得骗别人是拔火罐。”于月桐有些气急败坏。
徐宸熙对她说的“以后”感到十分满意,乐呵呵地应允:“好的,女王大人。”
于月桐看到他这副没正经的样子,估摸他下次还是这样,不想再理他,自顾自地刷牙洗脸,徐宸熙仍站在门口看她,一脸坏笑。
突然他说:“但女王大人每次不都是很享受嘛。”
“……”于月桐差点把漱口水吞了。
在徐宸熙洗漱时,于月桐煮了一壶开水,从冰箱里找食材,她平时是两叁天才去附近的超市买一次菜,有时记不住冰箱里还剩什么,想到徐宸熙待会得走了,便打算做些简餐。
公寓不能使用明火,她只有一个电磁炉,没法同时煮和煎,便先烧水煮青菜面再换不粘锅煎牛扒、丸子和鸡蛋。
徐宸熙走过来,问于月桐有什么需要帮忙,她让他先喝一杯温开水暖暖胃再洗一些水果,他洗完后看到她拿出牛扒也要掺和。
于月桐说:“第一块我示范,第二块就你来煎。”
徐宸熙看着于月桐先放黄油,再放牛扒,中火慢煎,最后撒点黑胡椒就可以了,觉得再简单不过,信心满满地当起大厨。
于月桐一边把肉丸对半切开一边观察徐宸熙,他笨手笨脚的样子着实可爱,时不时还向她抛媚眼,问她“下厨的我是不是更帅了”。
“帅屁啊,几分钟了,你翻面没?”
徐宸熙匆忙翻到另一面:“……怎么糊了……”
于月桐噗嗤一笑:“没事,我猜到了,反正待会是你吃。”
嫌徐宸熙在这碍手碍脚,于月桐把他赶了出去,让他在餐桌上切水果。
过了一会,于月桐从厨房出来,端着两碗香喷喷的面,上面摆着溏心蛋、被炸至金黄色的墨鱼丸和青菜,然后又端出两份已被切成条状的牛扒。
徐宸熙用叉子叉起牛扒检查了一下,发现两份都没有糊的地方,问她:“你重新煎了一块?”
“珍惜粮食,把糊的部分去掉不就好了。”
徐宸熙笑了:“女王大人果然贤惠持家,有这样的美貌和才华,还能下得厨房,我真是叁生有幸。”
说着又开始对于月桐动手动脚,于月桐捂住他的嘴,半笑半生气地说道:“你现在不好好吃东西,我直接把面泼你脸上。”
徐宸熙也不再闹,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一口赞叹一句“真美味”。
其实以前于月桐做过菜给徐宸熙吃,只不过当时厨艺不算好,在英国四年经常得自己下厨,虽然是瞎倒腾,但也逐渐提高水平了。
徐宸熙问于月桐:“你今天要做什么?”
“我得发表艺术评论,下午要写了。”
“急吗?不急的话和我去录歌吧。”
徐宸熙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于月桐蹙眉:“你是生怕不被拍到吗?多少人在盯着你。你这几次都是怎么过来的?”
“私人行程不公开,借宋子达的车悄悄开过来。”
宋子达是乐队的吉他手,也是徐宸熙最好的兄弟。
“你还是谨慎一点,我不想被别人泼红油扔鸡蛋。”
徐宸熙揉了揉于月桐头顶的头发,轻言浅笑道:“我会保护好你的。”
“你待会录的是什么歌?”
“正在拍的这部剧的插曲。”
“乐队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徐宸熙低下头:“乐队去年解散了,各奔东西,只有宋子达留在了上海。”
于月桐感到意外,做一支有特色的摇滚乐队一直是徐宸熙最大的梦想。当年他追求她硬要送她回家的时候,虽然她表面上不理他,但其实有默默地听着他滔滔不绝地漫谈他热爱的音乐。
骑着自行车的男孩,提起所爱之事时笑容无比璀璨,双眼散发着光芒,令她仿佛看到了“鲜衣怒马少年时,且歌且行且从容”的现实场景。
只是于月桐在那个时期对感情后知后觉,她没发觉自己已经——万里皆空,满眼是他。
后来在一起了,于月桐提议徐宸熙:既然热爱,那就组建一支自己的摇滚乐队。
徐宸熙没想到于月桐是他最大的支持者,他每次在家里播放摇滚乐,不是被林惠骂,就是被邻居投诉。
他问过她:“你喜欢硬摇滚吗?”
她没有为了讨他欢心而欺哄他,反而直接说:“不算喜欢,我听爵士乐更多。”
“那你怎么理解硬摇滚?”
“疯狂,放纵,华丽,自我。”
徐宸熙盯着她看了很久。
于月桐纳闷:“干嘛?嫌我说得太肤浅?”
徐宸熙当即吻上去,吻了好久后说:“谢谢你,没有说吵,谢谢你,理解我的热爱。”
如果说喜欢上于月桐是乍见之欢,那爱上她应该就是从这时候开始。
在十七岁的年纪,竟然萌生了想和眼前的人白头偕老的想法,算不算天方夜谭。
再后来,徐宸熙真的去“招兵买马”,他作为主唱和作曲人,和吉他手宋子达、贝斯手孟元以及鼓手刘英豪组成了一支叫做“不安生”的硬摇滚乐队。
做音乐做乐队要花很多钱,特别在高中毕业后又租了音乐工作室,所有人都是学生,大学时做兼职只能勉强维生,称得上演出且有收益的表演没有几场。
徐宸熙自我调侃:“我把大部分的钱砸在了音乐上,都快变成一个穷光蛋了。”
于月桐倒不介意,鼓励他:“砸吧,做个会发光的穷光蛋,大不了我养你。”
那时没有钱,仍坚持着梦想,现在有钱了,却放弃了梦想。
“为什么解散了?”
“这几年我都在拍戏,见他们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我们创作的歌公司不允许发表,进公司前发的歌也被下架了。有段时间我状态不好,经常和他们吵架,加上每个人都需要吃饭,便各自过起了上班族的生活。”
于月桐严肃地问:“你还喜欢摇滚乐吗?做乐队还是你以及他们最大的梦想吗?”
徐宸熙看着她顿了片刻道:“我最大的梦想是你。”
于月桐朝上方翻了个白眼:“你正经点行不。”
徐宸熙说:“真心话,你永远排第一,音乐永远排第二。”
于月桐脸上没有露出笑容,继续很有威严地说:“你当初答应拍戏就是为了有钱做音乐,你不能本末倒置了,况且演戏和创作音乐也没有那么大的冲突,你说你没时间,你不还是有时间来找我了,歌曲不允许发表,那我不能当你私下的听众吗?你想想张曼玉拿了那么多影后奖项,现在五十多了还在玩摇滚,你再看看我,接下来我要策划一个水墨画展览,兜兜转转这么多年,研究了各种各样的艺术作品,我不也没忘记自己的最爱。现代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追梦啊。”
徐宸熙摸着于月桐的脸,认真地说:“我懂了。”
接着又问她:“你明明很爱我,为什么要销声匿迹四年多?”
于月桐莫名变得口吃:“谁、谁……很爱你了……”
徐宸熙抱起她:“吃饱了再做做床上运动吧。”
于月桐:“……”
徐宸熙对她说的“以后”感到十分满意,乐呵呵地应允:“好的,女王大人。”
于月桐看到他这副没正经的样子,估摸他下次还是这样,不想再理他,自顾自地刷牙洗脸,徐宸熙仍站在门口看她,一脸坏笑。
突然他说:“但女王大人每次不都是很享受嘛。”
“……”于月桐差点把漱口水吞了。
在徐宸熙洗漱时,于月桐煮了一壶开水,从冰箱里找食材,她平时是两叁天才去附近的超市买一次菜,有时记不住冰箱里还剩什么,想到徐宸熙待会得走了,便打算做些简餐。
公寓不能使用明火,她只有一个电磁炉,没法同时煮和煎,便先烧水煮青菜面再换不粘锅煎牛扒、丸子和鸡蛋。
徐宸熙走过来,问于月桐有什么需要帮忙,她让他先喝一杯温开水暖暖胃再洗一些水果,他洗完后看到她拿出牛扒也要掺和。
于月桐说:“第一块我示范,第二块就你来煎。”
徐宸熙看着于月桐先放黄油,再放牛扒,中火慢煎,最后撒点黑胡椒就可以了,觉得再简单不过,信心满满地当起大厨。
于月桐一边把肉丸对半切开一边观察徐宸熙,他笨手笨脚的样子着实可爱,时不时还向她抛媚眼,问她“下厨的我是不是更帅了”。
“帅屁啊,几分钟了,你翻面没?”
徐宸熙匆忙翻到另一面:“……怎么糊了……”
于月桐噗嗤一笑:“没事,我猜到了,反正待会是你吃。”
嫌徐宸熙在这碍手碍脚,于月桐把他赶了出去,让他在餐桌上切水果。
过了一会,于月桐从厨房出来,端着两碗香喷喷的面,上面摆着溏心蛋、被炸至金黄色的墨鱼丸和青菜,然后又端出两份已被切成条状的牛扒。
徐宸熙用叉子叉起牛扒检查了一下,发现两份都没有糊的地方,问她:“你重新煎了一块?”
“珍惜粮食,把糊的部分去掉不就好了。”
徐宸熙笑了:“女王大人果然贤惠持家,有这样的美貌和才华,还能下得厨房,我真是叁生有幸。”
说着又开始对于月桐动手动脚,于月桐捂住他的嘴,半笑半生气地说道:“你现在不好好吃东西,我直接把面泼你脸上。”
徐宸熙也不再闹,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一口赞叹一句“真美味”。
其实以前于月桐做过菜给徐宸熙吃,只不过当时厨艺不算好,在英国四年经常得自己下厨,虽然是瞎倒腾,但也逐渐提高水平了。
徐宸熙问于月桐:“你今天要做什么?”
“我得发表艺术评论,下午要写了。”
“急吗?不急的话和我去录歌吧。”
徐宸熙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于月桐蹙眉:“你是生怕不被拍到吗?多少人在盯着你。你这几次都是怎么过来的?”
“私人行程不公开,借宋子达的车悄悄开过来。”
宋子达是乐队的吉他手,也是徐宸熙最好的兄弟。
“你还是谨慎一点,我不想被别人泼红油扔鸡蛋。”
徐宸熙揉了揉于月桐头顶的头发,轻言浅笑道:“我会保护好你的。”
“你待会录的是什么歌?”
“正在拍的这部剧的插曲。”
“乐队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徐宸熙低下头:“乐队去年解散了,各奔东西,只有宋子达留在了上海。”
于月桐感到意外,做一支有特色的摇滚乐队一直是徐宸熙最大的梦想。当年他追求她硬要送她回家的时候,虽然她表面上不理他,但其实有默默地听着他滔滔不绝地漫谈他热爱的音乐。
骑着自行车的男孩,提起所爱之事时笑容无比璀璨,双眼散发着光芒,令她仿佛看到了“鲜衣怒马少年时,且歌且行且从容”的现实场景。
只是于月桐在那个时期对感情后知后觉,她没发觉自己已经——万里皆空,满眼是他。
后来在一起了,于月桐提议徐宸熙:既然热爱,那就组建一支自己的摇滚乐队。
徐宸熙没想到于月桐是他最大的支持者,他每次在家里播放摇滚乐,不是被林惠骂,就是被邻居投诉。
他问过她:“你喜欢硬摇滚吗?”
她没有为了讨他欢心而欺哄他,反而直接说:“不算喜欢,我听爵士乐更多。”
“那你怎么理解硬摇滚?”
“疯狂,放纵,华丽,自我。”
徐宸熙盯着她看了很久。
于月桐纳闷:“干嘛?嫌我说得太肤浅?”
徐宸熙当即吻上去,吻了好久后说:“谢谢你,没有说吵,谢谢你,理解我的热爱。”
如果说喜欢上于月桐是乍见之欢,那爱上她应该就是从这时候开始。
在十七岁的年纪,竟然萌生了想和眼前的人白头偕老的想法,算不算天方夜谭。
再后来,徐宸熙真的去“招兵买马”,他作为主唱和作曲人,和吉他手宋子达、贝斯手孟元以及鼓手刘英豪组成了一支叫做“不安生”的硬摇滚乐队。
做音乐做乐队要花很多钱,特别在高中毕业后又租了音乐工作室,所有人都是学生,大学时做兼职只能勉强维生,称得上演出且有收益的表演没有几场。
徐宸熙自我调侃:“我把大部分的钱砸在了音乐上,都快变成一个穷光蛋了。”
于月桐倒不介意,鼓励他:“砸吧,做个会发光的穷光蛋,大不了我养你。”
那时没有钱,仍坚持着梦想,现在有钱了,却放弃了梦想。
“为什么解散了?”
“这几年我都在拍戏,见他们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我们创作的歌公司不允许发表,进公司前发的歌也被下架了。有段时间我状态不好,经常和他们吵架,加上每个人都需要吃饭,便各自过起了上班族的生活。”
于月桐严肃地问:“你还喜欢摇滚乐吗?做乐队还是你以及他们最大的梦想吗?”
徐宸熙看着她顿了片刻道:“我最大的梦想是你。”
于月桐朝上方翻了个白眼:“你正经点行不。”
徐宸熙说:“真心话,你永远排第一,音乐永远排第二。”
于月桐脸上没有露出笑容,继续很有威严地说:“你当初答应拍戏就是为了有钱做音乐,你不能本末倒置了,况且演戏和创作音乐也没有那么大的冲突,你说你没时间,你不还是有时间来找我了,歌曲不允许发表,那我不能当你私下的听众吗?你想想张曼玉拿了那么多影后奖项,现在五十多了还在玩摇滚,你再看看我,接下来我要策划一个水墨画展览,兜兜转转这么多年,研究了各种各样的艺术作品,我不也没忘记自己的最爱。现代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追梦啊。”
徐宸熙摸着于月桐的脸,认真地说:“我懂了。”
接着又问她:“你明明很爱我,为什么要销声匿迹四年多?”
于月桐莫名变得口吃:“谁、谁……很爱你了……”
徐宸熙抱起她:“吃饱了再做做床上运动吧。”
于月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