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高老庄
当晚,老爷子抢来秋硕从不离身的笔记本电脑,开始规划女儿的工作去向,杜绝女儿迷上那些韩国所谓的整容男。
最后也是他一锤定音的敲定目标,说是就近就有一家规模颇大的公司,叫传奇盛世,这是一家专门勘探考古的老公司了,正在对外招聘从事考古工作的技术人员,于是秋爸爸毫不犹豫地就给女儿报了名。毕竟秋色没有其他一技之长,唯一的技能便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对那些古墓葬、古遗址、古人历史简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毕竟是在立城这块土地上住了上千年的人,哦不,是鬼。
第二天清晨,秋老爷子就把秋硕一个人半哄半骗的留在了家中,拉着秋色急匆匆地出门了。
今日是女儿初入社会的第一天,是个值得纪念的好日子,秋铭山还特地带女儿去了趟理发店,打理了个新发型。
镜中的女孩,有着一头直发中的短发,齐刘海稍微斜分,略显蓬松感,再加上红棕色的发色,搭配嫩白肤色,简直就一个字,大大的美。
秋色的美貌在小区内本来就是出了名的,这下仔细打扮一番,更显出色标致。
父女两手挽手的走在小区上,引来各路人马的目光,有羡慕妒忌,也有恨和爱。
秋铭山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
打理完发型,又被秋爸爸拉回家中,监督起女儿的穿衣打扮。
秋色活在秦代,那个时代可都是麻布做的鞋或是兽皮做的鞋,而且大臣们上朝是不能穿鞋的,甚至还要一路小跑着去觐见秦始皇的。不过,扶苏待她是极好的,经常会赏赐给她一些布鞋。她舍不得穿在脚上,偷偷的用干净的袋子装在一起,都藏在自己的衣物柜里呢。
话又说回来了,秋色虽活了千年,但还真没穿过这又细又尖的高跟鞋,这不,走一步跌一步,就跟刚刚学会走路的两岁孩子一样。最后在秋铭山软磨硬泡之下,被迫穿起了10厘米跟高的皮靴。至于衣服,上半身是粉嫩色的七分袖外套,内搭黑色高领毛衣,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短裙,配黑色打底裤和长靴。
简直就是一个粉妆玉琢的标准大美人。
时间正好9点半,秋铭山赶紧催促女儿去传奇盛世报道面试。
拿着秋爸爸替她准备好的招聘报名表格,秋色打了辆的士就出门了。不愧是就近,竟然只花了15分钟的车程就到了。
相当的近啊!
秋色端坐于人群中,安静婉约如一朵粉色清莲,显目而抢眼。
同行应聘的人数共有10名,清一色全是男人,正是绿叶衬红花,相当耀眼夺目。
数十双眼睛,毫不掩饰的落在秋色的身上。
她也毫不避讳,不过是给人看几眼而已,又不会掉块肉。要看便看呐,让你们看个够。当然,古时候的女人,从来都不敢抬眼看人的,可她苏宁毕竟是经历了无数朝代的女gui,什么男尊女卑的老旧思想早就抛弃了,要知道现在的人,讲究的是男女平等。
再说了,现如今这个颜控流行的社会,颜值高的人在社会上行事更能如鱼得水。这时,包里的手机响了,秋色掏出手机放在耳边:“爸爸……”声音娇酥且清脆,如银铃般悦耳,似莺啼般婉转,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天籁之音,简直是酥到这群男人的骨头里了。
电话那头传来秋爸爸乐滋滋的笑声:“女儿,轮到你面试了没有啊?”
她一边说,一边走出走了传奇盛世公司的面试厅:“怕是没这么早。一会我若是回去晚了,你就先捞些面条跟大哥一起先充充饥。”这数十个人的长队,偏偏她拿的还是最末的号码。到底要不要先回去给老爷子和傻大哥煮顿饭了再来排队呢。秋色还在考虑中。
“不急不急的。”想当初,秋爸爸第一次教她用手机通话的时候,还以为会将她吓到,没想到,她竟然熟练得很,根本不像是第一次玩手机的女生。秋色只说了一句:别说是手机,就算是ufo,我也能操作自如。
秋爸爸很受打击:这鬼做的都成精了。
“女儿,记得我说的话了,不要心急,不要紧张,慢慢来……”这是她第一次真正的出入社会,秋爸爸总担心她会怯场,躺在床上胡思乱猜了一整晚。秋色却不以为然,照样早起做饭,说是自信满满,倒不如说她初生牛犊不怕虎。
“妹妹,你还是不要去的好,就呆在家里陪我看动漫……”秋硕仍然不认同让妹妹独自出去打工一事。
“臭小子,你插什么嘴,看动漫能赚钱吗,一边去……”
“我能的,外面不安全,让妹妹回来吧……”
“就是因为外面不安全所以更要让你妹妹出去历练……凡事靠自己才是硬道理……柯南倒了……”
“什么,我的名侦探……”
秋色掩嘴偷乐:“那就这样吧爸爸,你就在家陪着哥哥,我过会就回来。”她收起手机,眸光微撇,却意外看到了不远处高挂着一块黑色的匾额。
引起她好奇的是匾额上的字,似乎是用小篆刻着去的。篆体字是秦统一后经过丞相李斯
整理的一种通行书体,在如今这个年代,想要见到此类篆体字的东西,实在是少之又少。
她突然生出一种归家感。
她一步步走近,甚至不自觉得在门前停住,抬头方见店面屋檐下悬置着一块长方形的木制匾额上面篆刻着“高老庄”三个大字,巍然大观,庄严醒目,令人肃然起敬的同时总透着一种令人想一探终究的神秘感。
左右时间还很充裕,她随手将报名表塞入小拎包中,打算先去见识见识这家名为“高老庄”的店,究竟是干什么的?因为单凭字面上的意思,秋色只能猜想店里是买卖古董生意的。而实际上,秋色并不希望它是家普通的古董店。
她伸手推开那扇漆黑的实木门,店里暖色的灯光顿时透过门缝折射在她的身上,那一刹那,一种奇异的感觉袭卷了她,她觉得自己仿佛是踏入了浩瀚时空的缝隙之中,在莽莽的历史的洪流中任意翱翔和穿梭。
明明是虚无缥缈的感觉,却真实的如闪电一般在她脑海中炸开,令她心神震动之余,手中动作也不由一滞。
她竟不敢再向前迈步了。
橘色的光辉淡淡的盈洒在她的身上,衬着她原本清秀的面容更显精致可人。
“你在怕什么呢苏宁。”她撇撇嘴,不满意自己此刻的懦弱表现:“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畏首畏尾的了?里面有洪荒猛兽不成?切。”狠狠的鄙视自己一番之后,她重拾信心推门而入。
门全开了,只见厅内上方飘浮着一盏盏白色的云朵灯,柔软的,淡淡的,如同天边洁白轻盈的云,它们成片的聚积在头顶,散发着灿灿的北极光,炫酷的令人震撼,朦胧的柔和怡人。
在这沉闷的季节里,就是需要这温馨的暖色来调节情绪,如此才能活跃生活,心情也能显得愉悦。
秋色心想,店老板应该是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仿佛置身于星河云海,极致的眩人耳目,秋色心情大好,快步而入。
最后也是他一锤定音的敲定目标,说是就近就有一家规模颇大的公司,叫传奇盛世,这是一家专门勘探考古的老公司了,正在对外招聘从事考古工作的技术人员,于是秋爸爸毫不犹豫地就给女儿报了名。毕竟秋色没有其他一技之长,唯一的技能便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对那些古墓葬、古遗址、古人历史简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毕竟是在立城这块土地上住了上千年的人,哦不,是鬼。
第二天清晨,秋老爷子就把秋硕一个人半哄半骗的留在了家中,拉着秋色急匆匆地出门了。
今日是女儿初入社会的第一天,是个值得纪念的好日子,秋铭山还特地带女儿去了趟理发店,打理了个新发型。
镜中的女孩,有着一头直发中的短发,齐刘海稍微斜分,略显蓬松感,再加上红棕色的发色,搭配嫩白肤色,简直就一个字,大大的美。
秋色的美貌在小区内本来就是出了名的,这下仔细打扮一番,更显出色标致。
父女两手挽手的走在小区上,引来各路人马的目光,有羡慕妒忌,也有恨和爱。
秋铭山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
打理完发型,又被秋爸爸拉回家中,监督起女儿的穿衣打扮。
秋色活在秦代,那个时代可都是麻布做的鞋或是兽皮做的鞋,而且大臣们上朝是不能穿鞋的,甚至还要一路小跑着去觐见秦始皇的。不过,扶苏待她是极好的,经常会赏赐给她一些布鞋。她舍不得穿在脚上,偷偷的用干净的袋子装在一起,都藏在自己的衣物柜里呢。
话又说回来了,秋色虽活了千年,但还真没穿过这又细又尖的高跟鞋,这不,走一步跌一步,就跟刚刚学会走路的两岁孩子一样。最后在秋铭山软磨硬泡之下,被迫穿起了10厘米跟高的皮靴。至于衣服,上半身是粉嫩色的七分袖外套,内搭黑色高领毛衣,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短裙,配黑色打底裤和长靴。
简直就是一个粉妆玉琢的标准大美人。
时间正好9点半,秋铭山赶紧催促女儿去传奇盛世报道面试。
拿着秋爸爸替她准备好的招聘报名表格,秋色打了辆的士就出门了。不愧是就近,竟然只花了15分钟的车程就到了。
相当的近啊!
秋色端坐于人群中,安静婉约如一朵粉色清莲,显目而抢眼。
同行应聘的人数共有10名,清一色全是男人,正是绿叶衬红花,相当耀眼夺目。
数十双眼睛,毫不掩饰的落在秋色的身上。
她也毫不避讳,不过是给人看几眼而已,又不会掉块肉。要看便看呐,让你们看个够。当然,古时候的女人,从来都不敢抬眼看人的,可她苏宁毕竟是经历了无数朝代的女gui,什么男尊女卑的老旧思想早就抛弃了,要知道现在的人,讲究的是男女平等。
再说了,现如今这个颜控流行的社会,颜值高的人在社会上行事更能如鱼得水。这时,包里的手机响了,秋色掏出手机放在耳边:“爸爸……”声音娇酥且清脆,如银铃般悦耳,似莺啼般婉转,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天籁之音,简直是酥到这群男人的骨头里了。
电话那头传来秋爸爸乐滋滋的笑声:“女儿,轮到你面试了没有啊?”
她一边说,一边走出走了传奇盛世公司的面试厅:“怕是没这么早。一会我若是回去晚了,你就先捞些面条跟大哥一起先充充饥。”这数十个人的长队,偏偏她拿的还是最末的号码。到底要不要先回去给老爷子和傻大哥煮顿饭了再来排队呢。秋色还在考虑中。
“不急不急的。”想当初,秋爸爸第一次教她用手机通话的时候,还以为会将她吓到,没想到,她竟然熟练得很,根本不像是第一次玩手机的女生。秋色只说了一句:别说是手机,就算是ufo,我也能操作自如。
秋爸爸很受打击:这鬼做的都成精了。
“女儿,记得我说的话了,不要心急,不要紧张,慢慢来……”这是她第一次真正的出入社会,秋爸爸总担心她会怯场,躺在床上胡思乱猜了一整晚。秋色却不以为然,照样早起做饭,说是自信满满,倒不如说她初生牛犊不怕虎。
“妹妹,你还是不要去的好,就呆在家里陪我看动漫……”秋硕仍然不认同让妹妹独自出去打工一事。
“臭小子,你插什么嘴,看动漫能赚钱吗,一边去……”
“我能的,外面不安全,让妹妹回来吧……”
“就是因为外面不安全所以更要让你妹妹出去历练……凡事靠自己才是硬道理……柯南倒了……”
“什么,我的名侦探……”
秋色掩嘴偷乐:“那就这样吧爸爸,你就在家陪着哥哥,我过会就回来。”她收起手机,眸光微撇,却意外看到了不远处高挂着一块黑色的匾额。
引起她好奇的是匾额上的字,似乎是用小篆刻着去的。篆体字是秦统一后经过丞相李斯
整理的一种通行书体,在如今这个年代,想要见到此类篆体字的东西,实在是少之又少。
她突然生出一种归家感。
她一步步走近,甚至不自觉得在门前停住,抬头方见店面屋檐下悬置着一块长方形的木制匾额上面篆刻着“高老庄”三个大字,巍然大观,庄严醒目,令人肃然起敬的同时总透着一种令人想一探终究的神秘感。
左右时间还很充裕,她随手将报名表塞入小拎包中,打算先去见识见识这家名为“高老庄”的店,究竟是干什么的?因为单凭字面上的意思,秋色只能猜想店里是买卖古董生意的。而实际上,秋色并不希望它是家普通的古董店。
她伸手推开那扇漆黑的实木门,店里暖色的灯光顿时透过门缝折射在她的身上,那一刹那,一种奇异的感觉袭卷了她,她觉得自己仿佛是踏入了浩瀚时空的缝隙之中,在莽莽的历史的洪流中任意翱翔和穿梭。
明明是虚无缥缈的感觉,却真实的如闪电一般在她脑海中炸开,令她心神震动之余,手中动作也不由一滞。
她竟不敢再向前迈步了。
橘色的光辉淡淡的盈洒在她的身上,衬着她原本清秀的面容更显精致可人。
“你在怕什么呢苏宁。”她撇撇嘴,不满意自己此刻的懦弱表现:“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畏首畏尾的了?里面有洪荒猛兽不成?切。”狠狠的鄙视自己一番之后,她重拾信心推门而入。
门全开了,只见厅内上方飘浮着一盏盏白色的云朵灯,柔软的,淡淡的,如同天边洁白轻盈的云,它们成片的聚积在头顶,散发着灿灿的北极光,炫酷的令人震撼,朦胧的柔和怡人。
在这沉闷的季节里,就是需要这温馨的暖色来调节情绪,如此才能活跃生活,心情也能显得愉悦。
秋色心想,店老板应该是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仿佛置身于星河云海,极致的眩人耳目,秋色心情大好,快步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