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6章 耗着
我以为,以杜明熙耐不住寂寞的性子不会跟我耗多久,所以我一直在等他主动跟我提及离婚,然而没有。
他非但没有主动跟我提及,还把我请的律师都给收买了,一次又一次,我想尽一切办法都拿他无可奈何。
以至于,我们就这样耗了一年,两年……
这个时期,都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外阜迁入都城租界的工厂一家又一家,租界内的工商业迅猛地发展了起来,其繁华程度简直到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世界各地无数有钱人都带着大量金钱来这儿避难,形成了上流社会这样一个怪圈子。他们过着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奢靡生活,男人们纸醉金迷,贵妇们穿金戴银,个个装扮得跟天仙儿似得。
这氛围,比我想象中的天堂都还要奢华几分。
以秦家为首的金门世家,几乎垄断了整个都城的贸易,而操控这贸易的人就是秦承炎,他成为了主宰。
“秦承炎”三个字,成了这个时期无人能撼动的标杆,租界内的那些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无人敢不给他几分薄面。
我与他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也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传得很是风花雪月。
索性我们俩都没所谓,就没去管了。
我已经离开了杜公馆,搬到了之前跟娘住过的那个院子里。秦承炎把房子重新修建了一下就显得舒服多了,住着很舒适。他几乎每天闲暇之余就会过来这边陪我们,教小瞳写字,陪我花前月下,其实也很幸福。
有秦承炎的庇佑,再加上大势所趋,洛家的藏玉阁也受益匪浅,成了都城有且仅有的一家玉器行。
我不再以假乱真,也把之前在玉器行买过玉器的人找到,给他们都换成了真的。不过找到的人并不多,好一部分人在都城会战之时死了,也有些杳无音信。
我该做的也都做了,问心无愧。
不过,玉器行生意虽然火爆,但我并没有扩大玉器行的规模,还是保持着这独一家经营。我不想再重蹈当年的覆辙,想要站在风口浪尖,就必须要承受同等的压力,而我没那个本事和能耐。
我现在日思夜想的,就是跟杜明熙离婚!
然而他如人间蒸发了似得,再没有露过面,秦承炎去了香港都没找到人。如果不是他依然陆陆续续差人送礼物回来,我真以为他可能不在人世了。
有时候我想横下心就这样跟秦承炎过算了,可我始终不甘心。我想昭告天下我是他秦承炎的妻子,而不是姘头,或者红颜知己。
其实我很着急,这样耗下去对秦承炎很不公平,我听闻秦天印都要娶二夫人了,而他还孑然一身。
所以我总想着找个机会去香港,当面跟杜明熙谈谈。
五月初三这天是小瞳的三岁生日,陆剑带着礼物来院子给她过生日了。我忍不住问他了,问杜明熙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何要这样耗着我们彼此。他们主仆俩相处了十来二十年,习性应该了解。
他凉凉睨我眼,语重心长地道:“他不是要跟你耗着,是在等你回心转意。”
我有些啼笑皆非,很不屑,“他在香港花天酒地,这也叫等我回心转意?陆剑,我们去一趟香港吧,我想当面跟他谈谈,结束这场荒唐的婚姻。”
“还是不要去了吧,香港现在的局势很不好,不出意外的话,贝勒爷可能要回来了。”他顿了顿,又道:“少奶奶,你难道从未想过跟贝勒爷重修于好?他其实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坏。”
“不坏?差点用冷箭射死我,还设计我跟他结婚,他还不够坏?”
“他从来就没想要伤害你,只是秦先生太过分才令他起了杀机。你可晓得,若不是他给秦先生送药,你当时也好不起来的。贝勒爷自小被老爷冷漠,性子有些古怪,即使被人误会也不会说的。”
“他身边红颜颇多,也不缺我这一个的,我们离婚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我知道陆剑偏袒杜明熙,也就不想跟他说了。他好与坏,其实与我的意义并不大。回来都城的这么些年,虽然没有和秦承炎在一块儿,但他从未少过一份呵护和疼惜,我这辈子不可能再爱上别人了。
陆剑还想给他打抱不平,不悦道:“贝勒爷花天酒地还不是因为你,他其实很自卑,很怕被漠视。你那样嫌弃他,他唯有在别人身上找到慰藉了。”
“好了陆剑,别给他说好话了,免得死去的千秋子找你质问呢,他们俩可是有过一段感情的。”
“才不是呢,当初是千秋子用手段算计了贝勒爷,要不然他不会碰她的。”
我给了陆剑一个无言以对的眼神,抱着小瞳走开了。我不想去管杜明熙的风花雪月了,那不是我分内的事情。从一开始他就是强盗般地出现,若不然,我们可能会是好朋友。
我抱着小瞳来到了马厩,银闪如今长成了特别漂亮的马儿,又温驯又乖巧。看到我过去,它立即摇头晃脑了起来,冲我呲那一口大牙。
“娘亲娘亲,银闪是不是饿了啊?瞳瞳去喂它好不好?”小瞳抱着我的脖子奶声奶气道,小眉头皱着特别好笑。
“好,你去喂它,要乖乖的不要靠太近。”我吻了吻小瞳的脸蛋,抱着她走到食槽边抓了一把青草。她忙拿着递给了银闪,还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
不知不觉的,小瞳都三岁了,不但长得乖巧,也特别的懂事。我觉得,杜明熙和千秋子这辈子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造就了这么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我希望她将来会生活在一个没有硝烟和战乱的年代,会过得比我们大家都幸福。
喂了银闪过后,我把小瞳放在地上让她自己走,牵着她的小手。她一边走,一边问我,“娘亲,爹什么时候回来啊,他是不是不喜欢瞳瞳?”
我怔了下,居然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之前在杜公馆,我抱着她在书房练字的时候,她无意中看到了抽屉里杜明熙的照片,连忙问我那是谁。
我当时也没有瞒她,就跟她说着这是爹爹,她就记住了,每天都会问。以前我还能忽悠她,但她越来越大,越来越懂事,渐渐就有了小心思了。
见我没理会她,她又道,“娘亲,瞳瞳是不是不可爱,爹爹不喜欢?”
“怎么会呢,瞳瞳是最可爱的孩子了。你看这院子里谁不喜欢你啊,大家都喜欢。”
我说得很是言不由衷,因为小瞳真的是不被期待的孩子。杜明熙至今都不晓得她的存在,陆剑也一直没告诉他,而我却没机会告诉他。
盯着小瞳那天真烂漫的模样,我心里头酸溜溜的。恐怕,香港一行我必须要去了,去找杜明熙好好谈谈。
ps
谢谢宝贝儿打赏,爱你
他非但没有主动跟我提及,还把我请的律师都给收买了,一次又一次,我想尽一切办法都拿他无可奈何。
以至于,我们就这样耗了一年,两年……
这个时期,都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外阜迁入都城租界的工厂一家又一家,租界内的工商业迅猛地发展了起来,其繁华程度简直到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世界各地无数有钱人都带着大量金钱来这儿避难,形成了上流社会这样一个怪圈子。他们过着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奢靡生活,男人们纸醉金迷,贵妇们穿金戴银,个个装扮得跟天仙儿似得。
这氛围,比我想象中的天堂都还要奢华几分。
以秦家为首的金门世家,几乎垄断了整个都城的贸易,而操控这贸易的人就是秦承炎,他成为了主宰。
“秦承炎”三个字,成了这个时期无人能撼动的标杆,租界内的那些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无人敢不给他几分薄面。
我与他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也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传得很是风花雪月。
索性我们俩都没所谓,就没去管了。
我已经离开了杜公馆,搬到了之前跟娘住过的那个院子里。秦承炎把房子重新修建了一下就显得舒服多了,住着很舒适。他几乎每天闲暇之余就会过来这边陪我们,教小瞳写字,陪我花前月下,其实也很幸福。
有秦承炎的庇佑,再加上大势所趋,洛家的藏玉阁也受益匪浅,成了都城有且仅有的一家玉器行。
我不再以假乱真,也把之前在玉器行买过玉器的人找到,给他们都换成了真的。不过找到的人并不多,好一部分人在都城会战之时死了,也有些杳无音信。
我该做的也都做了,问心无愧。
不过,玉器行生意虽然火爆,但我并没有扩大玉器行的规模,还是保持着这独一家经营。我不想再重蹈当年的覆辙,想要站在风口浪尖,就必须要承受同等的压力,而我没那个本事和能耐。
我现在日思夜想的,就是跟杜明熙离婚!
然而他如人间蒸发了似得,再没有露过面,秦承炎去了香港都没找到人。如果不是他依然陆陆续续差人送礼物回来,我真以为他可能不在人世了。
有时候我想横下心就这样跟秦承炎过算了,可我始终不甘心。我想昭告天下我是他秦承炎的妻子,而不是姘头,或者红颜知己。
其实我很着急,这样耗下去对秦承炎很不公平,我听闻秦天印都要娶二夫人了,而他还孑然一身。
所以我总想着找个机会去香港,当面跟杜明熙谈谈。
五月初三这天是小瞳的三岁生日,陆剑带着礼物来院子给她过生日了。我忍不住问他了,问杜明熙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何要这样耗着我们彼此。他们主仆俩相处了十来二十年,习性应该了解。
他凉凉睨我眼,语重心长地道:“他不是要跟你耗着,是在等你回心转意。”
我有些啼笑皆非,很不屑,“他在香港花天酒地,这也叫等我回心转意?陆剑,我们去一趟香港吧,我想当面跟他谈谈,结束这场荒唐的婚姻。”
“还是不要去了吧,香港现在的局势很不好,不出意外的话,贝勒爷可能要回来了。”他顿了顿,又道:“少奶奶,你难道从未想过跟贝勒爷重修于好?他其实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坏。”
“不坏?差点用冷箭射死我,还设计我跟他结婚,他还不够坏?”
“他从来就没想要伤害你,只是秦先生太过分才令他起了杀机。你可晓得,若不是他给秦先生送药,你当时也好不起来的。贝勒爷自小被老爷冷漠,性子有些古怪,即使被人误会也不会说的。”
“他身边红颜颇多,也不缺我这一个的,我们离婚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我知道陆剑偏袒杜明熙,也就不想跟他说了。他好与坏,其实与我的意义并不大。回来都城的这么些年,虽然没有和秦承炎在一块儿,但他从未少过一份呵护和疼惜,我这辈子不可能再爱上别人了。
陆剑还想给他打抱不平,不悦道:“贝勒爷花天酒地还不是因为你,他其实很自卑,很怕被漠视。你那样嫌弃他,他唯有在别人身上找到慰藉了。”
“好了陆剑,别给他说好话了,免得死去的千秋子找你质问呢,他们俩可是有过一段感情的。”
“才不是呢,当初是千秋子用手段算计了贝勒爷,要不然他不会碰她的。”
我给了陆剑一个无言以对的眼神,抱着小瞳走开了。我不想去管杜明熙的风花雪月了,那不是我分内的事情。从一开始他就是强盗般地出现,若不然,我们可能会是好朋友。
我抱着小瞳来到了马厩,银闪如今长成了特别漂亮的马儿,又温驯又乖巧。看到我过去,它立即摇头晃脑了起来,冲我呲那一口大牙。
“娘亲娘亲,银闪是不是饿了啊?瞳瞳去喂它好不好?”小瞳抱着我的脖子奶声奶气道,小眉头皱着特别好笑。
“好,你去喂它,要乖乖的不要靠太近。”我吻了吻小瞳的脸蛋,抱着她走到食槽边抓了一把青草。她忙拿着递给了银闪,还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
不知不觉的,小瞳都三岁了,不但长得乖巧,也特别的懂事。我觉得,杜明熙和千秋子这辈子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造就了这么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我希望她将来会生活在一个没有硝烟和战乱的年代,会过得比我们大家都幸福。
喂了银闪过后,我把小瞳放在地上让她自己走,牵着她的小手。她一边走,一边问我,“娘亲,爹什么时候回来啊,他是不是不喜欢瞳瞳?”
我怔了下,居然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之前在杜公馆,我抱着她在书房练字的时候,她无意中看到了抽屉里杜明熙的照片,连忙问我那是谁。
我当时也没有瞒她,就跟她说着这是爹爹,她就记住了,每天都会问。以前我还能忽悠她,但她越来越大,越来越懂事,渐渐就有了小心思了。
见我没理会她,她又道,“娘亲,瞳瞳是不是不可爱,爹爹不喜欢?”
“怎么会呢,瞳瞳是最可爱的孩子了。你看这院子里谁不喜欢你啊,大家都喜欢。”
我说得很是言不由衷,因为小瞳真的是不被期待的孩子。杜明熙至今都不晓得她的存在,陆剑也一直没告诉他,而我却没机会告诉他。
盯着小瞳那天真烂漫的模样,我心里头酸溜溜的。恐怕,香港一行我必须要去了,去找杜明熙好好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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