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智取
厉爱拉自知打不过,只能智取。
她突然抬手,指着前方,高声喊道:“警察叔叔,救我!”
众小混混一听说有警察,连忙转回头去看。
厉爱拉趁这些小混混分神之际,赶紧夺路而逃。
可是,她毕竟从小就娇生惯养的,哪里跑的过五大三粗的男人。
小混混们发觉上当之后,便开始围追堵截厉爱拉。很快,就又将她围在了中间。
“你们要干嘛?我告诉你们哦!我的叔叔是警署处长,你们得罪不起的。
识相的,你们就放了我。要不然,等我叔叔追查起来,你们就死定了,一个都别想逃。”厉爱拉威胁道。
“哟呵!还想用这招啊?你叔叔要是警署处长,那厉爵就是我兄弟,你信不信?老子分分钟要你的脑袋搬家。”还是那个黄毛小混混的声音。
因为大家都知道,厉爵的名号,保管比总统还好使。所以小混混直接报了厉爵的名字。
“还真被你说中了,厉爵真的是我兄弟。”季凡的声音传来。
厉爱拉听见季凡的声音,就像看到了救星。她赶紧朝季凡声音传来的方向招了招手。
“季凡哥哥,我在这里,快来救救我!”
黄毛小混混看着季凡白白净净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哪里是来打架的,明明就是个文弱书生嘛!
“哟呵!哪里来的小白脸,敢坏老子的好事?还不滚回去喝你妈妈几口奶。”黄毛小混混口气大的一批。
“那,咱们就来看看,谁应该回家吧!”
说完,他扔掉手中的西服外套。一个扫堂腿,便把那黄毛小混混扫倒在地上。
他又飞起一脚,踹倒了另外一个,然后又是一个剪刀腿,一个回旋踢,几下,就将五六个小混混打到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其实季凡的身手真的不错,上一次,只是遇上了真正的黑社会,而且人家人多。
当然,那一次,他也没吃什么亏。
所以,对付这些小混混,简直小菜一碟。
小混混们被打倒在地上,季凡怒吼一声:“还不快滚?还想再来一次?”
小混混们一听,立刻爬起来,屁滚尿流的吓得跑得不见了踪影。
他走到厉爱拉身边,这才看见她光着的脚底板上面全是血泡。
“爱拉,你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而且,脚上还有这么多血泡。”他有些心疼这个女孩儿。
厉爱拉摇了摇头:“季凡哥哥,别问了,你今晚可以收留我一个晚上吗?”
季凡看着她的表情,便知道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点了点头,然后在她的面前蹲下来:“上来!”
厉爱拉有些懵逼:“嗯?”
“你的脚上全是血泡,走路磨烂了就会更痛。我背你去停车场,回家抹点儿药,过两天就好了。”季凡解释道。
“哦!好的,那就谢谢你了,季凡哥哥。”厉爱拉说完,便趴到他宽阔的背上面。
季凡背起她,向着停车场走去。
“爱拉!以后不要一个人这么晚了出门,很危险的,知道吗?”季凡的声音传来。
厉爱拉趴在他的背上,声音有些忧伤:“季凡哥哥,我有烦心的事情,又不能跟外人说,而且,我现在无家可归了,怎么办?”
“有烦心的事情,也不能这么晚了出来啊!这样多危险!你家里人会担心你的。”季凡说道。
厉爱拉听到家里人,轻轻地冷笑了一声:“家里人!”
季凡还是听到了她的冷笑声,便知道,一定有什么事情?她不愿意说,他也不好多问,便继续开导她。
“要不这样,你要是信得过季凡哥哥。以后,你只要有烦心事,就打电话给我,我来接你。
你愿意把我当垃圾桶倒垃圾,我就成为一个忠实的听众,你要是不愿意说出来,我就陪着你。你看怎么样?”季凡说道。
“这样可以吗?要是将来你找到女朋友了,就不能找你出来了啊!”
“那就是我找到女朋友之前吧!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
“嗯,好,谢谢你,季凡哥哥。”
两人说着,便来到了停车场,季凡将她放进后车座,自己绕到前面驾驶室里,开车,离开。
车子才行驶了一半的路程,厉爱拉就顶不住困意,倒在后车座里睡着了。
当车子到达季凡自己的别墅时,管家走过来。
“少爷……”
管家刚想说什么,季凡就将食指放到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管家立即噤了声。他看见季凡打开后车座的门,从里面抱出了厉爱拉。
“去把客房收拾一下。今晚,厉小姐住这里。”季凡小声吩咐管家。
管家点头称是,然后跑去收拾客房。
当季凡小心翼翼的将厉爱拉抱到客房里时,管家已经收拾好了。
他将她放到床上,然后打开空调,将被子盖在她的身上。这才又小心翼翼的带上门儿,离开,自己回房间里洗澡,睡觉。
当厉爱拉半夜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床上,身上的衣服完好无损,这才想起来,昨晚遇到季凡的事情。
她起床去洗了个澡,沐浴露的水,泡着满是血泡的脚,痛得她呲牙咧嘴。
她又将衣服洗干净,晾好。这才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由于是夏天,不必担心衣服不会干的问题。
第二天早上八点,季凡家里的佣人为厉爱拉送来了一整套全新的衣服。
“厉小姐,这是我们少爷吩咐我去为你买的,你看看,喜不喜欢?”那女佣问道。
厉爱拉点了点头:“谢谢你,我很喜欢。”
她甜甜的笑起来,脸上还有两个可爱的酒窝。
她起床,穿好衣服,洗漱好,便去餐厅,跟季凡一起用早餐。
“季凡哥哥,吃完早饭,我得回学校了。昨晚,谢谢你的收留。”
季凡摆了摆手:“不必客气,等一下,吃好早餐,我帮你把脚上的血泡涂上药,然后送你去学校吧!你的脚上这么多血泡,不适合走太多的路。”
“好!”
吃完饭,季凡拿来医药箱,将厉爱拉的小嫩脚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帮她涂药。
刚开始,厉爱拉还很害羞的将脚缩了缩,后来看见季凡那认真的样子,又觉得自己想多了。于是,也不再矫情。
涂好药,季凡便把她送到了学校里。
她突然抬手,指着前方,高声喊道:“警察叔叔,救我!”
众小混混一听说有警察,连忙转回头去看。
厉爱拉趁这些小混混分神之际,赶紧夺路而逃。
可是,她毕竟从小就娇生惯养的,哪里跑的过五大三粗的男人。
小混混们发觉上当之后,便开始围追堵截厉爱拉。很快,就又将她围在了中间。
“你们要干嘛?我告诉你们哦!我的叔叔是警署处长,你们得罪不起的。
识相的,你们就放了我。要不然,等我叔叔追查起来,你们就死定了,一个都别想逃。”厉爱拉威胁道。
“哟呵!还想用这招啊?你叔叔要是警署处长,那厉爵就是我兄弟,你信不信?老子分分钟要你的脑袋搬家。”还是那个黄毛小混混的声音。
因为大家都知道,厉爵的名号,保管比总统还好使。所以小混混直接报了厉爵的名字。
“还真被你说中了,厉爵真的是我兄弟。”季凡的声音传来。
厉爱拉听见季凡的声音,就像看到了救星。她赶紧朝季凡声音传来的方向招了招手。
“季凡哥哥,我在这里,快来救救我!”
黄毛小混混看着季凡白白净净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哪里是来打架的,明明就是个文弱书生嘛!
“哟呵!哪里来的小白脸,敢坏老子的好事?还不滚回去喝你妈妈几口奶。”黄毛小混混口气大的一批。
“那,咱们就来看看,谁应该回家吧!”
说完,他扔掉手中的西服外套。一个扫堂腿,便把那黄毛小混混扫倒在地上。
他又飞起一脚,踹倒了另外一个,然后又是一个剪刀腿,一个回旋踢,几下,就将五六个小混混打到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其实季凡的身手真的不错,上一次,只是遇上了真正的黑社会,而且人家人多。
当然,那一次,他也没吃什么亏。
所以,对付这些小混混,简直小菜一碟。
小混混们被打倒在地上,季凡怒吼一声:“还不快滚?还想再来一次?”
小混混们一听,立刻爬起来,屁滚尿流的吓得跑得不见了踪影。
他走到厉爱拉身边,这才看见她光着的脚底板上面全是血泡。
“爱拉,你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而且,脚上还有这么多血泡。”他有些心疼这个女孩儿。
厉爱拉摇了摇头:“季凡哥哥,别问了,你今晚可以收留我一个晚上吗?”
季凡看着她的表情,便知道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点了点头,然后在她的面前蹲下来:“上来!”
厉爱拉有些懵逼:“嗯?”
“你的脚上全是血泡,走路磨烂了就会更痛。我背你去停车场,回家抹点儿药,过两天就好了。”季凡解释道。
“哦!好的,那就谢谢你了,季凡哥哥。”厉爱拉说完,便趴到他宽阔的背上面。
季凡背起她,向着停车场走去。
“爱拉!以后不要一个人这么晚了出门,很危险的,知道吗?”季凡的声音传来。
厉爱拉趴在他的背上,声音有些忧伤:“季凡哥哥,我有烦心的事情,又不能跟外人说,而且,我现在无家可归了,怎么办?”
“有烦心的事情,也不能这么晚了出来啊!这样多危险!你家里人会担心你的。”季凡说道。
厉爱拉听到家里人,轻轻地冷笑了一声:“家里人!”
季凡还是听到了她的冷笑声,便知道,一定有什么事情?她不愿意说,他也不好多问,便继续开导她。
“要不这样,你要是信得过季凡哥哥。以后,你只要有烦心事,就打电话给我,我来接你。
你愿意把我当垃圾桶倒垃圾,我就成为一个忠实的听众,你要是不愿意说出来,我就陪着你。你看怎么样?”季凡说道。
“这样可以吗?要是将来你找到女朋友了,就不能找你出来了啊!”
“那就是我找到女朋友之前吧!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
“嗯,好,谢谢你,季凡哥哥。”
两人说着,便来到了停车场,季凡将她放进后车座,自己绕到前面驾驶室里,开车,离开。
车子才行驶了一半的路程,厉爱拉就顶不住困意,倒在后车座里睡着了。
当车子到达季凡自己的别墅时,管家走过来。
“少爷……”
管家刚想说什么,季凡就将食指放到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管家立即噤了声。他看见季凡打开后车座的门,从里面抱出了厉爱拉。
“去把客房收拾一下。今晚,厉小姐住这里。”季凡小声吩咐管家。
管家点头称是,然后跑去收拾客房。
当季凡小心翼翼的将厉爱拉抱到客房里时,管家已经收拾好了。
他将她放到床上,然后打开空调,将被子盖在她的身上。这才又小心翼翼的带上门儿,离开,自己回房间里洗澡,睡觉。
当厉爱拉半夜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陌生的床上,身上的衣服完好无损,这才想起来,昨晚遇到季凡的事情。
她起床去洗了个澡,沐浴露的水,泡着满是血泡的脚,痛得她呲牙咧嘴。
她又将衣服洗干净,晾好。这才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由于是夏天,不必担心衣服不会干的问题。
第二天早上八点,季凡家里的佣人为厉爱拉送来了一整套全新的衣服。
“厉小姐,这是我们少爷吩咐我去为你买的,你看看,喜不喜欢?”那女佣问道。
厉爱拉点了点头:“谢谢你,我很喜欢。”
她甜甜的笑起来,脸上还有两个可爱的酒窝。
她起床,穿好衣服,洗漱好,便去餐厅,跟季凡一起用早餐。
“季凡哥哥,吃完早饭,我得回学校了。昨晚,谢谢你的收留。”
季凡摆了摆手:“不必客气,等一下,吃好早餐,我帮你把脚上的血泡涂上药,然后送你去学校吧!你的脚上这么多血泡,不适合走太多的路。”
“好!”
吃完饭,季凡拿来医药箱,将厉爱拉的小嫩脚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帮她涂药。
刚开始,厉爱拉还很害羞的将脚缩了缩,后来看见季凡那认真的样子,又觉得自己想多了。于是,也不再矫情。
涂好药,季凡便把她送到了学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