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迟到了
林越一大早开了车来接她们,为了不让她们有后顾之忧,还把沈爷爷带到了他家里,由他的父母暂时照顾。
莫小雅静静地站在穿衣镜前看着前镜中的自己,嘴角不由自主地挑起了一抹幸福的笑容。
一个月以后她便是林越的妻子了,这样的的场景她早已在心中想象了无数次,现在终于可以实现了。
“看把你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了。”
站在一旁的秦原不由得嗤笑道,眼睛却也是盯着印在镜中的杨晓晓看了看。
即便穿着婚纱,但莫小雅在长相方面还是比杨晓晓差了点。
杨晓晓有着一张典型的东方人的瓜子脸,弯弯的柳叶眉,乌黑的大眼睛,莫小雅的眼睛就不及她灵动。
她边在心里想边把视线转向莫小雅,见她薄薄的红唇因为强忍笑意而轻抿着,看上去却有一番说不出的情致来,成熟知性的气质被她表现得淋漓尽致,即使是在她一个女人看来也是极美的,林越怎么能不喜欢呢?
莫小雅又伸手拨了拨披在肩头的白色轻纱,细腻而柔滑的触感,让她觉得这场婚事给自己带的的快乐,仿佛已经从胸口满溢到了指尖,这种幸福的感觉就要从她身体是溢出来了。
“秦原,晓晓,心玲,你们说这样行吗?会不会太单调了点?要不要再加朵花什么的?”
莫小雅又指了指自己头上只扎了一条白纱的装扮,这已经是她今天第三次问类似的问题了。
秦原敷衍地笑了笑,心里则在想,难道每个快要结婚的女人都会变得这么啰嗦吗?
“那就再加一朵花吧,最好是配个大红色的,这样可以让你看起来更像个村姑。”她一边说一边从旁边的梳妆台上拿起一朵大红色的假蔷薇花就作势要往莫小雅头上戴。
“哎呀,不要,不要,这样就好了。”莫小雅知道秦原又在拿自己寻开心了,忙拉住她的手说道。
秦原又朝莫小雅轻轻笑了笑,一边将手上的玫瑰花放下,一边羡慕地看了她一眼。
其实,能够与自己喜欢的人结成夫妻,对每个女人来说就已经是一件很圆满的事情了,哪怕是轻装便服,只要彼此相爱的心还在,其它的一切都只是装点而已。
而她,喜欢上沈星云那么多年,到头来却一直被他厌恶唾弃。她知道当年那件事是她不对,她不该勾引沈国华。
可谁能想到,那个为人师表的人那经不住引诱,她稍微暗示一下,他就迫不及地地扑上来了,最后还被沈星云和他妈妈撞个正着。
“秦原,你放心,像你这么优秀的女人一定会很快找到如意郎君的,到时候我虽然不能做你的伴娘,但一定会给你包个大大的红包。怎么样,这样你满意了吧?”
“知道了,知道了。别以为你比我先嫁出去就了不起了,可别忘记了,我可是你和林越的半个媒人呢!”
秦原佯装无意的摆摆手道。
在她们两个聊天时,杨晓晓和沈心玲则从旁看着,偶尔私下聊几句天。沈心玲本就跟莫小雅不熟,是因为姨妈拜托,她自己也觉得新鲜才跟来看看。
现在看莫小雅跟秦原这么熟,心思自然就放在了杨晓晓身上。
“怎么样?晓晓,你觉得小雅姐身上穿的婚纱漂亮么?等将来你结婚的时候,不如也穿这种婚纱结婚吧。”
说这话时,她脑海里浮现的是她哥和杨晓晓各自穿着一套结婚礼服,站在她家院子里接受众人祝福的场景。
“莫老师,请问你对这套婚纱还满意吗?”
这时,婚纱店的服务员在走到她们身边带着笑容非常有礼地问道。
镜中的人儿穿着洁白的裹胸礼服,上半身紧紧地包裹在礼服中,夸张的蕾丝裙摆从大腿处一直拖到她身后光洁的地板上,显得神圣而又高雅。
“还行,先就这套吧!男装等林越来了让他自己再选。”莫小雅答道。
“唉,对了,林越怎么到现在还没来呀?”秦原抬头看了一眼挂在摄影店洁白墙壁上的那个西洋味十足的挂钟问道。
莫小雅也同时抬头看了那挂钟一眼,已经快十一点了,她和林越明明约好的十点钟在店里碰面,今天可是他们预定好拍婚纱照的日子。
“要不,你打电话问问,是不是有什么事耽搁了?”秦原在一旁建议道。
莫小雅略微想了一下,便提起婚纱的裙摆向后面的前台走去,那里有电话可以打到火锅城去找林越。
拿起电话熟练地按下电话号码,莫小雅便把手机放在了耳边,但响了很久却还是没有人接听。
难道是在出去了吗?莫小雅一边在心里想着一边准备挂掉电话。
“喂,你找哪位?”电话却在这个时候被人接起。
“林越,你在哪里呢?我已经在婚纱店里等了快一个小时了。”莫小雅的声音听起来带着一丝嗔怪。
这也不能怪她,哪个女人对自己的婚礼不重视呢?或者说是婚纱照更为贴切吧。大多数的女人一生只能结一次婚,在这个人生中最美丽也是最重要的时刻,她们是绝对不能容忍有人轻慢的。
“对不起,小雅,今天我可能赶不过去了。”
林越在那头歉意地说道。
他不是不记得今天的约定,也不是不了解莫小雅对婚纱照的重视。只是自从他跟几个战友在县城开始创业之后,他就在不断的努力想要将生意做得更大。
今日好不容易有一个城建局的领导跟他们搭上线,如果能谈判成功的话对他们几个将来的发展来说将是一个很大的帮助,也让他对以后能让莫小雅过上好日子而更有信心,所以他早已作好了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的打算。
“昨天不是说好了的吗?你今天一定会抽出时间来的,连秦原晓晓和心玲她们都在这陪着我了,你却迟到。”
莫小雅好看的柳叶眉此刻已经拧成了麻花状,她在心里觉得无限委屈。即将成为她丈夫的人,居然对他们的婚礼这样不放在心上。
莫小雅静静地站在穿衣镜前看着前镜中的自己,嘴角不由自主地挑起了一抹幸福的笑容。
一个月以后她便是林越的妻子了,这样的的场景她早已在心中想象了无数次,现在终于可以实现了。
“看把你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了。”
站在一旁的秦原不由得嗤笑道,眼睛却也是盯着印在镜中的杨晓晓看了看。
即便穿着婚纱,但莫小雅在长相方面还是比杨晓晓差了点。
杨晓晓有着一张典型的东方人的瓜子脸,弯弯的柳叶眉,乌黑的大眼睛,莫小雅的眼睛就不及她灵动。
她边在心里想边把视线转向莫小雅,见她薄薄的红唇因为强忍笑意而轻抿着,看上去却有一番说不出的情致来,成熟知性的气质被她表现得淋漓尽致,即使是在她一个女人看来也是极美的,林越怎么能不喜欢呢?
莫小雅又伸手拨了拨披在肩头的白色轻纱,细腻而柔滑的触感,让她觉得这场婚事给自己带的的快乐,仿佛已经从胸口满溢到了指尖,这种幸福的感觉就要从她身体是溢出来了。
“秦原,晓晓,心玲,你们说这样行吗?会不会太单调了点?要不要再加朵花什么的?”
莫小雅又指了指自己头上只扎了一条白纱的装扮,这已经是她今天第三次问类似的问题了。
秦原敷衍地笑了笑,心里则在想,难道每个快要结婚的女人都会变得这么啰嗦吗?
“那就再加一朵花吧,最好是配个大红色的,这样可以让你看起来更像个村姑。”她一边说一边从旁边的梳妆台上拿起一朵大红色的假蔷薇花就作势要往莫小雅头上戴。
“哎呀,不要,不要,这样就好了。”莫小雅知道秦原又在拿自己寻开心了,忙拉住她的手说道。
秦原又朝莫小雅轻轻笑了笑,一边将手上的玫瑰花放下,一边羡慕地看了她一眼。
其实,能够与自己喜欢的人结成夫妻,对每个女人来说就已经是一件很圆满的事情了,哪怕是轻装便服,只要彼此相爱的心还在,其它的一切都只是装点而已。
而她,喜欢上沈星云那么多年,到头来却一直被他厌恶唾弃。她知道当年那件事是她不对,她不该勾引沈国华。
可谁能想到,那个为人师表的人那经不住引诱,她稍微暗示一下,他就迫不及地地扑上来了,最后还被沈星云和他妈妈撞个正着。
“秦原,你放心,像你这么优秀的女人一定会很快找到如意郎君的,到时候我虽然不能做你的伴娘,但一定会给你包个大大的红包。怎么样,这样你满意了吧?”
“知道了,知道了。别以为你比我先嫁出去就了不起了,可别忘记了,我可是你和林越的半个媒人呢!”
秦原佯装无意的摆摆手道。
在她们两个聊天时,杨晓晓和沈心玲则从旁看着,偶尔私下聊几句天。沈心玲本就跟莫小雅不熟,是因为姨妈拜托,她自己也觉得新鲜才跟来看看。
现在看莫小雅跟秦原这么熟,心思自然就放在了杨晓晓身上。
“怎么样?晓晓,你觉得小雅姐身上穿的婚纱漂亮么?等将来你结婚的时候,不如也穿这种婚纱结婚吧。”
说这话时,她脑海里浮现的是她哥和杨晓晓各自穿着一套结婚礼服,站在她家院子里接受众人祝福的场景。
“莫老师,请问你对这套婚纱还满意吗?”
这时,婚纱店的服务员在走到她们身边带着笑容非常有礼地问道。
镜中的人儿穿着洁白的裹胸礼服,上半身紧紧地包裹在礼服中,夸张的蕾丝裙摆从大腿处一直拖到她身后光洁的地板上,显得神圣而又高雅。
“还行,先就这套吧!男装等林越来了让他自己再选。”莫小雅答道。
“唉,对了,林越怎么到现在还没来呀?”秦原抬头看了一眼挂在摄影店洁白墙壁上的那个西洋味十足的挂钟问道。
莫小雅也同时抬头看了那挂钟一眼,已经快十一点了,她和林越明明约好的十点钟在店里碰面,今天可是他们预定好拍婚纱照的日子。
“要不,你打电话问问,是不是有什么事耽搁了?”秦原在一旁建议道。
莫小雅略微想了一下,便提起婚纱的裙摆向后面的前台走去,那里有电话可以打到火锅城去找林越。
拿起电话熟练地按下电话号码,莫小雅便把手机放在了耳边,但响了很久却还是没有人接听。
难道是在出去了吗?莫小雅一边在心里想着一边准备挂掉电话。
“喂,你找哪位?”电话却在这个时候被人接起。
“林越,你在哪里呢?我已经在婚纱店里等了快一个小时了。”莫小雅的声音听起来带着一丝嗔怪。
这也不能怪她,哪个女人对自己的婚礼不重视呢?或者说是婚纱照更为贴切吧。大多数的女人一生只能结一次婚,在这个人生中最美丽也是最重要的时刻,她们是绝对不能容忍有人轻慢的。
“对不起,小雅,今天我可能赶不过去了。”
林越在那头歉意地说道。
他不是不记得今天的约定,也不是不了解莫小雅对婚纱照的重视。只是自从他跟几个战友在县城开始创业之后,他就在不断的努力想要将生意做得更大。
今日好不容易有一个城建局的领导跟他们搭上线,如果能谈判成功的话对他们几个将来的发展来说将是一个很大的帮助,也让他对以后能让莫小雅过上好日子而更有信心,所以他早已作好了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的打算。
“昨天不是说好了的吗?你今天一定会抽出时间来的,连秦原晓晓和心玲她们都在这陪着我了,你却迟到。”
莫小雅好看的柳叶眉此刻已经拧成了麻花状,她在心里觉得无限委屈。即将成为她丈夫的人,居然对他们的婚礼这样不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