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师父不作死_6
林仪风拿起鞋子跟沈则容的脚丫子一比,微微皱起了眉头,随即斜睨了潘良一眼,虽还没有说什么,潘良立刻惶恐起来,就怕林仪风会怪他这么一点小事都做不好,一生气就把他这个杂役给换了。
不过显然林仪风并没有这份闲心跟他斤斤计较,认为还是快点给他徒弟找双合适的鞋穿要紧,于是拿出一枚玉简印入了一丝灵识扔给他,吩咐他照着玉简里的尺寸再挑两套衣裳来。
潘良见其没生气,终于松了口气,忙不迭点头跑出去办事了。从他刚刚的所闻所见来说,王师伯对于这个新收的弟子不仅仅只是上心而已,而是很上心。他磨了一磨牙,暗道稀奇,一向刻薄的王师伯何时这么耐心地对待过一个人了?如果说这个徒弟资质超群,那还说得过去,但是资质这么差的一个,他还是照样关心,看来这个徒弟确实攸关他的性命安危啊!
谁不关心自己的前途和安危啊,既然沈则容真的是化解王师伯命中劫难之人,那么王师伯对其上心也是理所应当的,谁会跟自己的性命过不去?但以其的为人来看,会不会意味着他越对自个儿的徒弟上心就越说明他徒弟将来在化解劫难的过程中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说不定有性命之虞吧?
他刚刚跑出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前山广场上发生的插曲,暗自咋舌,一向嚣张的赵源终于踢到了铁板,被早就看他不顺眼的王金禄狠狠教训了一顿,恐怕这货要回家跟他爹狠闹一场了吧,说不定还会闹得他爹找上门来兴师问罪,到时候也不知道他王师伯会作何反应?
其实潘良的心思也代表了灵云派中很大一部分弟子内心的想法,潘良奉命去内门管事那边登记沈则容的信息的时候,王金禄收一个五灵根废柴做亲传弟子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开去,就在众人嘲笑王金禄有眼无珠,被雷劈坏脑子的时候,他们也从潘良口中得知了王金禄收徒的真正原因,很大一部分人都是抱着幸灾乐祸或者看好戏的心态。
王金禄即使走了狗屎运又怎么样,还不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收了一个废物弟子,他虽然已经不是废物了,可他徒弟却只能是个废物,就算王金禄不惜耗费大量的灵药灵材来浇灌,撑死了也不过筑基,说不定永远都到不了筑基。除非遇到跟他一样的天大的机缘,才有可能咸鱼翻身。可这种事要是轻易就能遇到,那修真界中人人都是高手,人人都能得道成仙了。
☆、第五章:师兄弟首度交锋
林仪风把沈则容抱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小家伙洗白白后就变得香喷喷了,就是太轻了,抱在怀里根本没多少份量。林仪风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自家儿子养壮实了,别人家的小孩这个年纪或多或少都有点婴儿肥,只有小家伙瘦削的脸上没几两肉,衬得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越发大了。
然而在小说里,就是这么一棵营养不良的豆芽菜,若干年后也会长成一棵挺拔的参天大树,在原著中小家伙长大后的个儿还蛮高的,有一米八以上,当然模样也会脱胎换骨,摇身一变成为修真界数一数二的大帅哥。不过他男主的桃花运、女人缘一直都不咋地,这一方面是因为他冷淡的性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这张脸了。
原著当中沈则容为了防止被别人看破他的修为,一直隐藏实力,所以即使随着实力的提升,他可以消去脸上的伤痕,也没有采取动作。顶着这么一张不赏心悦目的脸,使得他“收获”到了很多以貌取人的女修们的冷嘲热讽,这也使得他看穿了人心,对于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有了免疫力,不像其他的愣头青一样一接触到莺莺燕燕就昏头昏脑,受其迷惑。
林仪风把小家伙放到椅子上,擦干了对方的头发,又给他的伤口上药,小家伙则一直安安静静地坐着,任由林仪风摆弄他,对于他徒弟的这份乖巧林仪风很喜欢也很庆幸。作为一个还未组建家庭的大龄剩男,林仪风是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的,如果接手到了一个调皮吵闹的徒弟,他还真会头疼该怎么跟其相处。庆幸之余也就忽视了沈则容作为一个才十岁的孩子会那么地安静的奇怪之处。
“这是怎么来的?”
等林仪风的手指从小家伙额头的伤口移到他左半边脸上,他虽然早已知晓伤痕的由来,此时仍是忍不住出声,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过凹凸不平的伤痕,虽然创伤已经愈合,伤痕变得陈旧,但仍显得十分狰狞,仿佛一只张牙舞爪的丑陋蜘蛛覆盖在上面。
“是被火烧伤的。”
小家伙扑闪着大眼睛低声回答,尽量压制住心底的紧张不显露出来,离得这么近,他又嗅到了从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没有了热气的熏蒸,就连那股香气也变冷变淡,化作一缕幽幽的冷香,若有若无地萦绕在他鼻端。
小则容直直地注视着面前的人,并没有因为林仪风近距离的注视而显露出胆怯或者难为情的神色来,漆黑深沉的眸子里慢慢地流露出一丝疑惑来,仿佛不能够明白为什么林仪风看向他的眼睛里会突然流露出半是心疼半是愧疚的复杂神色,好像自己脸上的伤痕是因他而起,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他对他的伤害不在脸上,而在心里。
“别担心,会好起来的。”
林仪风替他仔细地上好药,轻声地安慰着他,修真界中多的是灵丹妙药,消去这点伤痕只是时间问题。原著里的沈则容就是因为脸上有伤所以才受到了诸多嘲笑和欺辱,尽管他后来强大崛起,扬眉吐气,但心里终归是受了创伤,以至于变得无情冷漠。但现在有他做师父,自然会照顾好保护好徒弟,让他恢复到原来的模样,再也不会让他受原著中的委屈。
虽然原著中的王金禄是被这孩子炮灰掉的,但身为作者,林仪风清楚这是王金禄咎由自取,但凡他能够对这孩子好一点,关心一点,而不是去算计他谋害他,他就不会落到那样的下场。原著的沈则容不是个是非善恶不分的人。
况且林仪风不是王金禄,他也不会做王金禄那样的人,所以对于原著里炮灰了他现在穿的这个人物的沈则容,他并无半分抗拒和讨厌,他也不会怕他,因为他现在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与其去回避问题,不如想想怎样解决问题,沈则容作为他的小说男主,就相当于是他的儿子,他会把他当徒弟,当儿子来养。
林仪风承认收养小则容的动机不纯,承认他有沾他主角光环的心理,承认自己是因为愧疚心理作祟所以想好好对他,也承认自己是因为孤身一人流落在异世,想要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但是他承诺会好好地照顾他,抚养他长大,尽一个师父应尽的责任。
不过他对于潜在的危险也不会视而不见,对于自己会不会养出白眼狼或者熊孩子,林仪风做了一番考量,一方面,沈则容在书中的本性不坏,相信加上自己以身作则,教育得当,不至于养出白眼狼和熊孩子。另一方面,林仪风也不是那种盲目迷信原著剧情的人,他会先观察小家伙一段时间,看看他究竟是怎样的性格,再对症下药。
潘良很快就回来了,这回拿来的衣服很合适,等沈则容换好衣服,林仪风便招呼他过来吃饭。潘良知道王师伯对这个弟子上心,他自然也不敢怠慢,该讨好时讨好,该伺候时伺候,赶紧麻利地打开了密封的食盒,把碗筷一一端出来摆好。饭菜虽然放置了一些时间,却仍还热气腾腾,好像刚出锅的一样。虽然是些清淡菜肴,也是色香味俱全。
小家伙虽然被殷勤的潘良拉着坐在了桌边,可却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睁着一双大眼睛怯怯地看着林仪风轻声道:“师父不吃吗?”
林仪风摆摆手道:“师父不用吃饭,你快吃吧。”
不过小家伙仍是迟疑地没有端起碗筷,林仪风见了不解道:“怎么?不喜欢?没有胃口?”
沈则容赶忙摇摇头。
林仪风便道:“那就快点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又叮嘱道,“好好吃完,不准浪费,不准挑食知道吗?”
他虽说要好好照顾他,可也不会惯着他,免得把他宠坏了。说完对一旁的潘良招招手道:“跟我过来。”一面说一面就往外面走去,潘良急忙小跑着跟上,一边恭敬地问道:“师伯可有什么吩咐?”
林仪风斜睨了他一眼,不发一言,一直走到了院子外面才停住脚步,潘良忐忑不安地跟着,不明白对方为何突然阴沉下来,又为什么要把他带到外面,明明刚刚跟他徒弟说话的时候还笑眯眯地,真是越发喜怒无常了。
沈则容状似安静地垂着头,实际上却牢牢地关注着对面两人的一举一动,当看见两人离开了房间,他缩在袖子捏紧的拳头微微地松开,不过仍是坐在凳子上没有动弹,直到两人的脚步声逐渐远去,直到再也听不到一点人声,小家伙才警惕地朝四周看了看,随即缓缓地试探着站了起来,先是朝房间里的摆设打量了一番,随即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走向了院子。
小小的身躯伫立在台阶下,放眼偌大的庭院,全是枯藤杂草,映着冬日的阳光,显得分外肃杀苍凉。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变,不论是房屋的摆设还是荒凉的庭院,一如他记忆里的那样。突然,一张小脸上露出了一种古怪的不合时宜的冰冷而阴沉的笑容。
“师伯……”
半句话还没喊出口,潘良的声音就戛然而止,只见他身体猛地一抽搐,一滴血滴状的东西便从他额头上飘了出来,落在了他对面的林仪风手中,被他一把握住收进了袖子里。这滴从潘良身上取出来的精血中含有他的一丝魂魄,握住了这滴魂血,就等于握住了生杀予夺的大权,要他生就生,要他死就死。
潘良这时才如梦初醒般地睁大眼睛,吓得腿都软了,结结巴巴道:“师、师伯,这、这是干什么?”
林仪风淡淡道:“我拿了你的魂血,你说是干什么?”
潘良立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哭丧着脸道:“王师伯,我可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啊,你可别杀我!”
林仪风冷哼一声道:“哭什么,只要你不背叛我,我也犯不着杀你,起来!”说罢一甩袖子,隔空就把地上的潘良拖了起来。
潘良踉跄地后退了几步才稳住身体,才敢小心翼翼地问道:“师伯的意思是?”
林仪风道:“你是个聪明人,还需要我多说什么吗?以后外头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别忘了过来跟你师伯汇报,也别像今天这样自作主张,不跟你师伯知会一声就跑去禀告掌门。”
他既然穿到了王金禄身上,就只能暂时以王金禄的身份自居,灵云派虽然规模不大,但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多得是勾心斗角、明争暗斗,要在灵云派立足,得有个消息灵通的心腹才行。
潘良人还算机灵,当个通风报信的跑腿小厮正合适,只是自己信不过他。再者,他见过了沈则容的那块玉佩,以防万一,得把人掌控住才能放心,所以才搜取了对方的魂血,让他死心塌地地听命于自己。
潘良确实机灵,转了几下眼珠子就已经明白了林仪风话里的意思,连忙又要下跪,被林仪风一瞪,赶紧打消了念头,忙不迭地表忠心道:“是是,师伯!师伯,从此以后我潘良就是你的人了,一定会尽心竭力伺候师伯,为师伯办事,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潘良还要搜肠刮肚地再说上几句,就被林仪风一声冷哼打断了,吓得他立马噤声,紧张地垂下脑袋大气都不敢出。
只听对方冷冷道:“我不喜欢废话多的人,你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潘良唯唯诺诺,吓得额头上全是冷汗也不敢擦。
“接着!”
耳旁听到林仪风的声音,潘良急忙抬头,一块亮晶晶的东西便迎面朝他打来,他下意识地伸手一接,定睛一看,顿时傻眼了,躺在他手心的是一块下品灵石,难道说是王金禄给他的?真想不到像他这么抠门的人竟然会很干脆地赏他一块下品灵石,这是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好事。
林仪风朝惊疑不定的潘良挥挥手,表示他不用多言,就像他想的一样这块灵石是给他的。不能光吓唬人,该给的好处还是得给,他要让潘良既不敢背叛他又肯心甘情愿地为自己办事。
不过显然林仪风并没有这份闲心跟他斤斤计较,认为还是快点给他徒弟找双合适的鞋穿要紧,于是拿出一枚玉简印入了一丝灵识扔给他,吩咐他照着玉简里的尺寸再挑两套衣裳来。
潘良见其没生气,终于松了口气,忙不迭点头跑出去办事了。从他刚刚的所闻所见来说,王师伯对于这个新收的弟子不仅仅只是上心而已,而是很上心。他磨了一磨牙,暗道稀奇,一向刻薄的王师伯何时这么耐心地对待过一个人了?如果说这个徒弟资质超群,那还说得过去,但是资质这么差的一个,他还是照样关心,看来这个徒弟确实攸关他的性命安危啊!
谁不关心自己的前途和安危啊,既然沈则容真的是化解王师伯命中劫难之人,那么王师伯对其上心也是理所应当的,谁会跟自己的性命过不去?但以其的为人来看,会不会意味着他越对自个儿的徒弟上心就越说明他徒弟将来在化解劫难的过程中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说不定有性命之虞吧?
他刚刚跑出去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前山广场上发生的插曲,暗自咋舌,一向嚣张的赵源终于踢到了铁板,被早就看他不顺眼的王金禄狠狠教训了一顿,恐怕这货要回家跟他爹狠闹一场了吧,说不定还会闹得他爹找上门来兴师问罪,到时候也不知道他王师伯会作何反应?
其实潘良的心思也代表了灵云派中很大一部分弟子内心的想法,潘良奉命去内门管事那边登记沈则容的信息的时候,王金禄收一个五灵根废柴做亲传弟子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开去,就在众人嘲笑王金禄有眼无珠,被雷劈坏脑子的时候,他们也从潘良口中得知了王金禄收徒的真正原因,很大一部分人都是抱着幸灾乐祸或者看好戏的心态。
王金禄即使走了狗屎运又怎么样,还不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收了一个废物弟子,他虽然已经不是废物了,可他徒弟却只能是个废物,就算王金禄不惜耗费大量的灵药灵材来浇灌,撑死了也不过筑基,说不定永远都到不了筑基。除非遇到跟他一样的天大的机缘,才有可能咸鱼翻身。可这种事要是轻易就能遇到,那修真界中人人都是高手,人人都能得道成仙了。
☆、第五章:师兄弟首度交锋
林仪风把沈则容抱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小家伙洗白白后就变得香喷喷了,就是太轻了,抱在怀里根本没多少份量。林仪风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自家儿子养壮实了,别人家的小孩这个年纪或多或少都有点婴儿肥,只有小家伙瘦削的脸上没几两肉,衬得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越发大了。
然而在小说里,就是这么一棵营养不良的豆芽菜,若干年后也会长成一棵挺拔的参天大树,在原著中小家伙长大后的个儿还蛮高的,有一米八以上,当然模样也会脱胎换骨,摇身一变成为修真界数一数二的大帅哥。不过他男主的桃花运、女人缘一直都不咋地,这一方面是因为他冷淡的性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这张脸了。
原著当中沈则容为了防止被别人看破他的修为,一直隐藏实力,所以即使随着实力的提升,他可以消去脸上的伤痕,也没有采取动作。顶着这么一张不赏心悦目的脸,使得他“收获”到了很多以貌取人的女修们的冷嘲热讽,这也使得他看穿了人心,对于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有了免疫力,不像其他的愣头青一样一接触到莺莺燕燕就昏头昏脑,受其迷惑。
林仪风把小家伙放到椅子上,擦干了对方的头发,又给他的伤口上药,小家伙则一直安安静静地坐着,任由林仪风摆弄他,对于他徒弟的这份乖巧林仪风很喜欢也很庆幸。作为一个还未组建家庭的大龄剩男,林仪风是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的,如果接手到了一个调皮吵闹的徒弟,他还真会头疼该怎么跟其相处。庆幸之余也就忽视了沈则容作为一个才十岁的孩子会那么地安静的奇怪之处。
“这是怎么来的?”
等林仪风的手指从小家伙额头的伤口移到他左半边脸上,他虽然早已知晓伤痕的由来,此时仍是忍不住出声,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过凹凸不平的伤痕,虽然创伤已经愈合,伤痕变得陈旧,但仍显得十分狰狞,仿佛一只张牙舞爪的丑陋蜘蛛覆盖在上面。
“是被火烧伤的。”
小家伙扑闪着大眼睛低声回答,尽量压制住心底的紧张不显露出来,离得这么近,他又嗅到了从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没有了热气的熏蒸,就连那股香气也变冷变淡,化作一缕幽幽的冷香,若有若无地萦绕在他鼻端。
小则容直直地注视着面前的人,并没有因为林仪风近距离的注视而显露出胆怯或者难为情的神色来,漆黑深沉的眸子里慢慢地流露出一丝疑惑来,仿佛不能够明白为什么林仪风看向他的眼睛里会突然流露出半是心疼半是愧疚的复杂神色,好像自己脸上的伤痕是因他而起,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他对他的伤害不在脸上,而在心里。
“别担心,会好起来的。”
林仪风替他仔细地上好药,轻声地安慰着他,修真界中多的是灵丹妙药,消去这点伤痕只是时间问题。原著里的沈则容就是因为脸上有伤所以才受到了诸多嘲笑和欺辱,尽管他后来强大崛起,扬眉吐气,但心里终归是受了创伤,以至于变得无情冷漠。但现在有他做师父,自然会照顾好保护好徒弟,让他恢复到原来的模样,再也不会让他受原著中的委屈。
虽然原著中的王金禄是被这孩子炮灰掉的,但身为作者,林仪风清楚这是王金禄咎由自取,但凡他能够对这孩子好一点,关心一点,而不是去算计他谋害他,他就不会落到那样的下场。原著的沈则容不是个是非善恶不分的人。
况且林仪风不是王金禄,他也不会做王金禄那样的人,所以对于原著里炮灰了他现在穿的这个人物的沈则容,他并无半分抗拒和讨厌,他也不会怕他,因为他现在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与其去回避问题,不如想想怎样解决问题,沈则容作为他的小说男主,就相当于是他的儿子,他会把他当徒弟,当儿子来养。
林仪风承认收养小则容的动机不纯,承认他有沾他主角光环的心理,承认自己是因为愧疚心理作祟所以想好好对他,也承认自己是因为孤身一人流落在异世,想要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但是他承诺会好好地照顾他,抚养他长大,尽一个师父应尽的责任。
不过他对于潜在的危险也不会视而不见,对于自己会不会养出白眼狼或者熊孩子,林仪风做了一番考量,一方面,沈则容在书中的本性不坏,相信加上自己以身作则,教育得当,不至于养出白眼狼和熊孩子。另一方面,林仪风也不是那种盲目迷信原著剧情的人,他会先观察小家伙一段时间,看看他究竟是怎样的性格,再对症下药。
潘良很快就回来了,这回拿来的衣服很合适,等沈则容换好衣服,林仪风便招呼他过来吃饭。潘良知道王师伯对这个弟子上心,他自然也不敢怠慢,该讨好时讨好,该伺候时伺候,赶紧麻利地打开了密封的食盒,把碗筷一一端出来摆好。饭菜虽然放置了一些时间,却仍还热气腾腾,好像刚出锅的一样。虽然是些清淡菜肴,也是色香味俱全。
小家伙虽然被殷勤的潘良拉着坐在了桌边,可却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睁着一双大眼睛怯怯地看着林仪风轻声道:“师父不吃吗?”
林仪风摆摆手道:“师父不用吃饭,你快吃吧。”
不过小家伙仍是迟疑地没有端起碗筷,林仪风见了不解道:“怎么?不喜欢?没有胃口?”
沈则容赶忙摇摇头。
林仪风便道:“那就快点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又叮嘱道,“好好吃完,不准浪费,不准挑食知道吗?”
他虽说要好好照顾他,可也不会惯着他,免得把他宠坏了。说完对一旁的潘良招招手道:“跟我过来。”一面说一面就往外面走去,潘良急忙小跑着跟上,一边恭敬地问道:“师伯可有什么吩咐?”
林仪风斜睨了他一眼,不发一言,一直走到了院子外面才停住脚步,潘良忐忑不安地跟着,不明白对方为何突然阴沉下来,又为什么要把他带到外面,明明刚刚跟他徒弟说话的时候还笑眯眯地,真是越发喜怒无常了。
沈则容状似安静地垂着头,实际上却牢牢地关注着对面两人的一举一动,当看见两人离开了房间,他缩在袖子捏紧的拳头微微地松开,不过仍是坐在凳子上没有动弹,直到两人的脚步声逐渐远去,直到再也听不到一点人声,小家伙才警惕地朝四周看了看,随即缓缓地试探着站了起来,先是朝房间里的摆设打量了一番,随即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走向了院子。
小小的身躯伫立在台阶下,放眼偌大的庭院,全是枯藤杂草,映着冬日的阳光,显得分外肃杀苍凉。这里的一切都没有变,不论是房屋的摆设还是荒凉的庭院,一如他记忆里的那样。突然,一张小脸上露出了一种古怪的不合时宜的冰冷而阴沉的笑容。
“师伯……”
半句话还没喊出口,潘良的声音就戛然而止,只见他身体猛地一抽搐,一滴血滴状的东西便从他额头上飘了出来,落在了他对面的林仪风手中,被他一把握住收进了袖子里。这滴从潘良身上取出来的精血中含有他的一丝魂魄,握住了这滴魂血,就等于握住了生杀予夺的大权,要他生就生,要他死就死。
潘良这时才如梦初醒般地睁大眼睛,吓得腿都软了,结结巴巴道:“师、师伯,这、这是干什么?”
林仪风淡淡道:“我拿了你的魂血,你说是干什么?”
潘良立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哭丧着脸道:“王师伯,我可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啊,你可别杀我!”
林仪风冷哼一声道:“哭什么,只要你不背叛我,我也犯不着杀你,起来!”说罢一甩袖子,隔空就把地上的潘良拖了起来。
潘良踉跄地后退了几步才稳住身体,才敢小心翼翼地问道:“师伯的意思是?”
林仪风道:“你是个聪明人,还需要我多说什么吗?以后外头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别忘了过来跟你师伯汇报,也别像今天这样自作主张,不跟你师伯知会一声就跑去禀告掌门。”
他既然穿到了王金禄身上,就只能暂时以王金禄的身份自居,灵云派虽然规模不大,但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多得是勾心斗角、明争暗斗,要在灵云派立足,得有个消息灵通的心腹才行。
潘良人还算机灵,当个通风报信的跑腿小厮正合适,只是自己信不过他。再者,他见过了沈则容的那块玉佩,以防万一,得把人掌控住才能放心,所以才搜取了对方的魂血,让他死心塌地地听命于自己。
潘良确实机灵,转了几下眼珠子就已经明白了林仪风话里的意思,连忙又要下跪,被林仪风一瞪,赶紧打消了念头,忙不迭地表忠心道:“是是,师伯!师伯,从此以后我潘良就是你的人了,一定会尽心竭力伺候师伯,为师伯办事,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潘良还要搜肠刮肚地再说上几句,就被林仪风一声冷哼打断了,吓得他立马噤声,紧张地垂下脑袋大气都不敢出。
只听对方冷冷道:“我不喜欢废话多的人,你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潘良唯唯诺诺,吓得额头上全是冷汗也不敢擦。
“接着!”
耳旁听到林仪风的声音,潘良急忙抬头,一块亮晶晶的东西便迎面朝他打来,他下意识地伸手一接,定睛一看,顿时傻眼了,躺在他手心的是一块下品灵石,难道说是王金禄给他的?真想不到像他这么抠门的人竟然会很干脆地赏他一块下品灵石,这是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好事。
林仪风朝惊疑不定的潘良挥挥手,表示他不用多言,就像他想的一样这块灵石是给他的。不能光吓唬人,该给的好处还是得给,他要让潘良既不敢背叛他又肯心甘情愿地为自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