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
林夙挑了挑眉,作为一个孑然一身的人,他还真没怕过谁。
少女在这异样的气氛中扯了扯林夙的衣角,踮起脚尖在他耳边小声说道:洛哥,他是秦家最小的少爷,最得宠那个。
林夙:?所以?
少女继续跟他咬耳朵:所以不是我们一般老百姓得罪得起的,懂了吗?
林夙望着少女陌生的脸,没理解她说的话,因为他好像从来没听过什么秦家,也不认识这个跟他说话的少女,他心中隐隐有了一些猜测。
暂且不管现在是什么情况,林夙认为在陌生的环境中他有必要服一下软,因为听少女的语气,对方的身份还挺贵重难缠的。
秦以霜气得发抖,却还要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故作矜持,当他看见心爱的少女跟一个男人窃窃私语时,更是气得不打一处。只看见那个被少女称作林哥的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面巾纸,讨好地递给他:给。
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秦以霜:
秦以霜气愤地扒开不知道什么时候围观起来的人群,难以忍受黏糊的奶茶粘在脸上,长腿跨上停在一旁的霸气外露的机车,一言不发就走了。
临走前,他恶毒的看着林夙,像是要把他的样貌刻映在他脑海里。
林夙没在意,他将那张皱巴巴的面巾纸揣回口袋,心里想着这个面瘫小孩真不好伺候,话不说,就喜欢瞪人,眼珠子跟要掉出来似的。
哎,多谢你啊林哥,要不是你我可能会被他拉去吃饭了。少女把手从林夙的胳膊里抽出来,伸了个懒腰,漂亮的小脸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那帮人就是怂,哼,就怕得罪他,还好还有你帮我,走,我请你吃饭!
她挺烦秦以霜的,怎么也甩不掉,把林夙带过来就是为了应付秦以霜,那小孩粘她,脾气倔,她怎么也拒绝不掉只好把林夙带过来,冒充她的男朋友,好让这个小孩完完全全的放弃,别再搞什么追求了,搞得她现在老被戏谑勾搭有钱的小朋友。
少女由衷道:但是林哥你也真的是厉害,我只是让你稍稍得罪他,帮着我拒绝他就行了,你倒好,直接把奶茶泼他脸上,还拿废纸侮辱他,不愧是你。
但是林夙的重点在另一个地方:我不会没钱吗?
为什么他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居然要让女孩子请吃饭这好么?这不好。
少女惊讶道:难道你中彩票了?
林夙:原来他是真的没钱啊。
就目前所得的信息,林夙已经完全断定自己搞不好是穿越或者重生到另一个身上,因为在他的脑子里,清清楚楚地记录着那个巨大花盆砸下来痛得要死的事实,他觉得他有毛病的大脑还不至于混乱到对生死的认知错误要是真能活下来,他现在已经站在吉尼斯纪录的领奖台上了。
林夙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他觉得有些滑稽可笑,像他这样的人居然还有重来的机会。
少女看他的样子,还以为他还因为母亲的逝去而悲伤,大气地掂着脚揽着林夙的肩膀,一副好哥们的样子:林哥你也不用太伤心了,伯母在天之灵知道你这样也不会放心的,之前伯母还让我不要让你到处借钱给她治病,她想你过得好好的。再说了,有什么困难的,就跟我顾宁宁说,我一定竭尽全力帮你。我俩从小一起长大,谁跟谁啊。
顾宁宁?秦以霜?
林夙猛然惊醒,他记得他之前点了广告看过的一本什么总裁的书,女主就叫做顾宁宁,而有个下场凄惨的配角叫做秦以霜。
但是他看得随意又到处跳大段,只模模糊糊记住几个片段
一个是女主借青梅竹马的哥哥来拒绝秦以霜,然后倒霉的竹马哥哥被恼怒的秦以霜杀死了,还有一个是爱而不得的秦以霜绑架了女主,最后悲惨的死去。
那他现在是穿到书里来了?还是那个准备要领盒饭的竹马?
林夙皱了皱眉头,他觉得现在不好,很不好。
竹马只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炮灰而已,刚出场就死了,可能因为他的代入让这个角色有了合理的逻辑,拥有了名字。
现在有几个问题很重要:第一他随性惯了,他不乐意接受他人设定的框框条条约束自己,就因为被设定成这样所以他就要按照这样的的剧情走?谁规定他刚穿过来就要死?第二,他对竹马的经历一无所知,待会还得在顾宁宁身上套套话,第三,这个是很关键的一点,他不太喜欢那个瞪人的小孩,他想让他死,他偏不死。
他对活着没有太大欲望,但是骨子里天生有一股被压抑已久的反叛精神,这种精神迫使他不愿对命运妥协,正如同前世对母亲叛逆那样,现在他也想翻出一点水花。
说白了就是贱,自己觉得不舒服就要跟人唱反调。
林哥?回神啦!顾宁宁举起手在林夙眼前晃,要吃什么?
林夙回过神来,不着痕迹地微微疏远了少女,他不太喜欢跟人接触得太近,这会让他感觉有些生理的不舒服,而顾宁宁从头到尾都离他太近了。
他学着顾宁宁的笑,说道:既然是你请客,那你来做决定好了。
顾宁宁想想也是,挑了附近的一家火锅店。
顾宁宁虽然长得温柔婉丽,像个大家闺秀,性格却相当的活泼开朗,她把毛肚放在辣锅里刷,小嘴辣的通红却还在喊着没有啤酒没有灵魂。
这种巨大的反差还挺有意思的,林夙想。然后他不经意的套话,顺着话题聊到自己的身上,顾宁宁对他没有防备,大着舌头将林夙想知道的全部交代得干干净净,还吐槽了他这具身体的二姑妈一把年纪了还想要二胎给大女儿养。
林夙整理一下顾宁宁话里的信息,得知这具身体年幼时父亲就出了车祸,肇事者跑了,原主跟母亲相依为命长大,还要防备着对他们母子虎视眈眈的亲戚,在困境中只有顾宁宁一家心好时不时接济一下。
终于好不容易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了,母亲却得了绝症,原主把房子卖了,有借了一大笔钱,给母亲治病却是杯水车薪;自从知道原主母亲病了,房子又卖了,亲戚们都对他避如蛇蝎,现在原主母亲也死了,欠了一屁股债的原主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林夙感叹,这是什么绝世倒霉蛋啊。
所以现在接管了这具身体的林夙口袋里不仅只有几百块钱,还被迫住在一个狭窄的出租屋里,更惨的是还欠了一屁股债。
还行。晋级倒霉蛋的林夙苦中作乐。
两人聊了很久,顾宁宁属于话匣子打开就停不下来的类型,直到聊到天黑,吃的也差不多了,顾宁宁才有些醉醺醺地说道:林哥,有事千万别自己抗,告诉我我能帮就帮。
林夙嘴上应着,心里却叹气,一个小姑娘能帮什么啊。
乘了顾宁宁的情,林夙便将她送到家门口,顾宁宁到了门口使劲挥手让他一路小心,他背对着顾宁宁摆了摆手,示意他听到了,让顾宁宁赶紧回家。
林夙融入夜色里,这座城市到处灯火通明,繁华热闹,他却用着导航像一缕孤独的幽魂寻找着他的归宿那个狭窄破烂的出租屋。
走着走着,林夙停着下来,他的直觉向来灵敏,就算换了个壳子也不例外。
林夙在附近绕了几圈,途中还拿出手机搞自拍,质量并不好的手机镜头模糊的映照出林夙的身后一直跟着一个鬼鬼祟祟的黑衣男子。
这人傻也是真的傻,就这样像愣头青一样跟着他,连遮掩也不遮掩。
林夙心中有了主意,又绕了一个圈来到一家便利店门口,指着一个牌子的烟跟老板说道:给我拿一包。
刚好他烟瘾有些犯了。
趁着老板拿烟,林夙清楚的借着玻璃门的反映看见那个跟着他的愣头青。
这个傻逼还不知道他已经被发现了,正悠闲地手插裤袋,装作若无其事的路人样子站在玻璃门旁边,还拿出手机假装打电话。
林夙交了钱,接过烟,站在门边用廉价的打火机点燃,眯着眼睛吸了一口,有点不舒服的咳嗽起来。
果然,价格便宜的劣质香烟都挺呛人的。
第3章 穿书第二天
林夙抽完烟后从便利店左边安静的小道拐去似乎每个城市中都有那么几个较为寂静的地方,它们被称之为老城区,大多居住年迈的老人,有一些低矮的陈旧的居民楼耸立着,默默隐藏在热闹的繁华中,因开发的落后而无人问津。
这种地方算是城市的边缘地带,治安往往不太好。但是林夙没有太惊讶,毕竟租金便宜的破旧出租屋能要求什么好的位置啊。
林夙就搞不懂了,像他这种住在破地的人有什么好跟着的,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跟着有钱人,没准还能刮下来一层油水。
远离市中心的破旧出租屋,也就穷得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去租。
看见林夙走后,青年也顾不得还亮着屏幕的手机,直接地揣兜里忙不迭地跟上去。
林夙翘了翘嘴角,又带着愣头青多绕了几圈后,才带着他走向旁边路灯坏掉的岔路上。
这条岔路不知道通向哪,可能位置不好,也没多少人走,路灯坏了也没看见有人来修;但是绿化做的倒是挺好的,路两边的景观树都枝繁叶茂,连灌木也绿油油一片,加上路灯坏了,里边蹲个人可能都没人知道。
愣头青跟着林夙逛了好几圈,早已不耐烦,甚至有些消极怠工了当他从调暗的手机屏幕抬起头看见林夙往岔路走,不仅有些欣喜若狂,加快步伐跟上去。
可是当他到了岔路口,黑漆漆的一片,哪看得到林夙人啊?
再回头是不可能的了,愣头青不由得有些慌了,他收了人家的钱,没把事办好,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呢。
想想林夙比他壮,还人高马大,肌肉结实的模样,就这样在他眼前消失不见了,愣头青又更加慌了。
他小心翼翼从外套里抽出一把刀,他看对方的个头就知道打不过,所以特地带了把刀,他就不信对方肌肉再结实还有他这刀硬。
愣头青一边握着刀如履薄冰地前进着,一边在心里想:兄弟你在天之灵不要怨我,谁叫你得罪了那个睚眦必报的小少爷呢?哥们也对不起你,但是谁叫他给的太多了呢
愣头青就是个愣头青,没啥脑子,也没啥经验,所有行动都是被欲望所驱使的。他原本不敢想这事的,当他被叫到那个小少爷面前的时候可没像那个小少爷那么淡定,他害怕,听到杀人就害怕,他即使有那个胆,也怕事后没命花这钱直到他听到那个小少爷说对方是个孤儿,只要收拾妥当没人会知道;再加上那张大额的支票就这么摆在他面前。
愣头青可耻的心动了,他愿意以身试法,而让他更快下定决心的是那个小少爷告诉他,时间紧迫,劝他赶紧做下决定,若是被自己兄长知道了,他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愣头青很快的答应了,他舍不得那张支票,也不想没好果子吃,于是他按照小少爷的指示悄悄跟着林夙,找机会做掉对方。
愣头青预感不太对劲,他好像听到了什么说话的声音,便停下了脚步,想要回过头来,但是依旧来不及了。
他感觉头被什么东西重重敲击了一下,还没来得及昏过去,拿着刀的手腕便疼得发麻,刀也掉到地上,而他的腘窝被人恶狠狠踹了一脚,膝盖就这样扑嗵往下跪,双手还被对方擒住了。
一只修长的脚伸了出来,将愣头青掉在旁边的刀踢得老远,林夙用脚踩在他跪着的小腿上,左手像把钳子一样禁锢住他的两只手腕,另一只空闲的手还在撕自己身上的廉价T恤:不会吧,那么傻逼还废物也好意思搞跟踪?早该让你妈拿给你买三鹿喝的钱买核桃了,还能补补脑。
愣头青:对不起,太蠢是他的错。
林夙从T恤上撕下来一根布条,给愣头青的两只手腕结结实实地捆上,好声好气地说道:好啦好啦,这么晚了,我也没闲工夫跟唠嗑了,把你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吧,要不然待会警察要来了。
愣头青惊呆了,他也顾不上疼的要命的脑袋,不可思议的问道:你怎么能跟我问要钱啊?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被尾随不仅不害怕还问歹徒要钱的,虽然现在是他被绑着。
林夙比他更惊讶了,就好像他问了个白痴问题:我明明可以早点回家的,就因为你我多绕了几圈,不问你要钱我问谁要钱啊?
愣头青:
林夙走到愣头青前面,捡起那把被他踢开的刀,拿到愣头青面前,开着便宜手机的手电筒,在愣头青面前咧着嘴角比划:乖乖听话啊,哥哥喜欢听话的孩子,把身上钱全部交出来,不然
林夙把刀从愣头青的脖子下滑到下半身重要地位:我以前友情帮x院的学妹骟过猪,但是骟人还是第一次,不知道会不会有问题。
愣头青:
愣头青换了换位置,方便林夙掏他口袋。
林夙摸遍愣头青的全身上下,就找了些散钱,凑合起来不到一百块,对方还被他摸得满脸羞涩。林夙把散钱都照单全收了,也没啥不满,毕竟这是个全民网络支付的时代,在愣头青口袋里能找到些钱就已经很不错了。
愣头青脸上还带着没褪下的粉色红晕,巴巴地凑过来讨好说道:大哥,你看能不能放我走,我把钱都给你了。
林夙没理他的话,蹲下来点了根烟,烟雾模糊的脸在黑夜中显得更危险:你跟着我图什么啊?
愣头青脸色一变,终于慌张起来,他结结巴巴地说道:还能干嘛、抢,抢点钱花花。
林夙就这样面带笑容满脸写着我那么穷还比你壮你抢个鬼地叼着烟看他,手上的刀悬挂在愣头青小兄弟上方。
愣头青:
愣头青一咬牙,想着反正钱拿不到了,干脆说出来算了。虽然他得罪不起那个小少爷,但是不碍着他给对方一点提示,毕竟那把反射冷光的刀挺可怕的:大哥,你想想看你最近有没有得罪过谁,兄弟我也是一时糊涂,见钱眼开。
林夙想了想,他不知道这具身体得罪过谁,毕竟他没有记忆,但是他来到这后倒是得罪过一个叫做秦以霜的小弟弟。
那瞪人样子,还挺可怕的,林夙都想拿个脸盆在他下巴接着了,生怕那双漂亮的眼珠子骨碌碌地往下掉。
愣头青看见他思考的样子,没啥底气地哀求道:大哥你看我都跟你这样说了,能不能放兄弟一马
少女在这异样的气氛中扯了扯林夙的衣角,踮起脚尖在他耳边小声说道:洛哥,他是秦家最小的少爷,最得宠那个。
林夙:?所以?
少女继续跟他咬耳朵:所以不是我们一般老百姓得罪得起的,懂了吗?
林夙望着少女陌生的脸,没理解她说的话,因为他好像从来没听过什么秦家,也不认识这个跟他说话的少女,他心中隐隐有了一些猜测。
暂且不管现在是什么情况,林夙认为在陌生的环境中他有必要服一下软,因为听少女的语气,对方的身份还挺贵重难缠的。
秦以霜气得发抖,却还要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故作矜持,当他看见心爱的少女跟一个男人窃窃私语时,更是气得不打一处。只看见那个被少女称作林哥的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面巾纸,讨好地递给他:给。
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秦以霜:
秦以霜气愤地扒开不知道什么时候围观起来的人群,难以忍受黏糊的奶茶粘在脸上,长腿跨上停在一旁的霸气外露的机车,一言不发就走了。
临走前,他恶毒的看着林夙,像是要把他的样貌刻映在他脑海里。
林夙没在意,他将那张皱巴巴的面巾纸揣回口袋,心里想着这个面瘫小孩真不好伺候,话不说,就喜欢瞪人,眼珠子跟要掉出来似的。
哎,多谢你啊林哥,要不是你我可能会被他拉去吃饭了。少女把手从林夙的胳膊里抽出来,伸了个懒腰,漂亮的小脸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那帮人就是怂,哼,就怕得罪他,还好还有你帮我,走,我请你吃饭!
她挺烦秦以霜的,怎么也甩不掉,把林夙带过来就是为了应付秦以霜,那小孩粘她,脾气倔,她怎么也拒绝不掉只好把林夙带过来,冒充她的男朋友,好让这个小孩完完全全的放弃,别再搞什么追求了,搞得她现在老被戏谑勾搭有钱的小朋友。
少女由衷道:但是林哥你也真的是厉害,我只是让你稍稍得罪他,帮着我拒绝他就行了,你倒好,直接把奶茶泼他脸上,还拿废纸侮辱他,不愧是你。
但是林夙的重点在另一个地方:我不会没钱吗?
为什么他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居然要让女孩子请吃饭这好么?这不好。
少女惊讶道:难道你中彩票了?
林夙:原来他是真的没钱啊。
就目前所得的信息,林夙已经完全断定自己搞不好是穿越或者重生到另一个身上,因为在他的脑子里,清清楚楚地记录着那个巨大花盆砸下来痛得要死的事实,他觉得他有毛病的大脑还不至于混乱到对生死的认知错误要是真能活下来,他现在已经站在吉尼斯纪录的领奖台上了。
林夙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他觉得有些滑稽可笑,像他这样的人居然还有重来的机会。
少女看他的样子,还以为他还因为母亲的逝去而悲伤,大气地掂着脚揽着林夙的肩膀,一副好哥们的样子:林哥你也不用太伤心了,伯母在天之灵知道你这样也不会放心的,之前伯母还让我不要让你到处借钱给她治病,她想你过得好好的。再说了,有什么困难的,就跟我顾宁宁说,我一定竭尽全力帮你。我俩从小一起长大,谁跟谁啊。
顾宁宁?秦以霜?
林夙猛然惊醒,他记得他之前点了广告看过的一本什么总裁的书,女主就叫做顾宁宁,而有个下场凄惨的配角叫做秦以霜。
但是他看得随意又到处跳大段,只模模糊糊记住几个片段
一个是女主借青梅竹马的哥哥来拒绝秦以霜,然后倒霉的竹马哥哥被恼怒的秦以霜杀死了,还有一个是爱而不得的秦以霜绑架了女主,最后悲惨的死去。
那他现在是穿到书里来了?还是那个准备要领盒饭的竹马?
林夙皱了皱眉头,他觉得现在不好,很不好。
竹马只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炮灰而已,刚出场就死了,可能因为他的代入让这个角色有了合理的逻辑,拥有了名字。
现在有几个问题很重要:第一他随性惯了,他不乐意接受他人设定的框框条条约束自己,就因为被设定成这样所以他就要按照这样的的剧情走?谁规定他刚穿过来就要死?第二,他对竹马的经历一无所知,待会还得在顾宁宁身上套套话,第三,这个是很关键的一点,他不太喜欢那个瞪人的小孩,他想让他死,他偏不死。
他对活着没有太大欲望,但是骨子里天生有一股被压抑已久的反叛精神,这种精神迫使他不愿对命运妥协,正如同前世对母亲叛逆那样,现在他也想翻出一点水花。
说白了就是贱,自己觉得不舒服就要跟人唱反调。
林哥?回神啦!顾宁宁举起手在林夙眼前晃,要吃什么?
林夙回过神来,不着痕迹地微微疏远了少女,他不太喜欢跟人接触得太近,这会让他感觉有些生理的不舒服,而顾宁宁从头到尾都离他太近了。
他学着顾宁宁的笑,说道:既然是你请客,那你来做决定好了。
顾宁宁想想也是,挑了附近的一家火锅店。
顾宁宁虽然长得温柔婉丽,像个大家闺秀,性格却相当的活泼开朗,她把毛肚放在辣锅里刷,小嘴辣的通红却还在喊着没有啤酒没有灵魂。
这种巨大的反差还挺有意思的,林夙想。然后他不经意的套话,顺着话题聊到自己的身上,顾宁宁对他没有防备,大着舌头将林夙想知道的全部交代得干干净净,还吐槽了他这具身体的二姑妈一把年纪了还想要二胎给大女儿养。
林夙整理一下顾宁宁话里的信息,得知这具身体年幼时父亲就出了车祸,肇事者跑了,原主跟母亲相依为命长大,还要防备着对他们母子虎视眈眈的亲戚,在困境中只有顾宁宁一家心好时不时接济一下。
终于好不容易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了,母亲却得了绝症,原主把房子卖了,有借了一大笔钱,给母亲治病却是杯水车薪;自从知道原主母亲病了,房子又卖了,亲戚们都对他避如蛇蝎,现在原主母亲也死了,欠了一屁股债的原主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林夙感叹,这是什么绝世倒霉蛋啊。
所以现在接管了这具身体的林夙口袋里不仅只有几百块钱,还被迫住在一个狭窄的出租屋里,更惨的是还欠了一屁股债。
还行。晋级倒霉蛋的林夙苦中作乐。
两人聊了很久,顾宁宁属于话匣子打开就停不下来的类型,直到聊到天黑,吃的也差不多了,顾宁宁才有些醉醺醺地说道:林哥,有事千万别自己抗,告诉我我能帮就帮。
林夙嘴上应着,心里却叹气,一个小姑娘能帮什么啊。
乘了顾宁宁的情,林夙便将她送到家门口,顾宁宁到了门口使劲挥手让他一路小心,他背对着顾宁宁摆了摆手,示意他听到了,让顾宁宁赶紧回家。
林夙融入夜色里,这座城市到处灯火通明,繁华热闹,他却用着导航像一缕孤独的幽魂寻找着他的归宿那个狭窄破烂的出租屋。
走着走着,林夙停着下来,他的直觉向来灵敏,就算换了个壳子也不例外。
林夙在附近绕了几圈,途中还拿出手机搞自拍,质量并不好的手机镜头模糊的映照出林夙的身后一直跟着一个鬼鬼祟祟的黑衣男子。
这人傻也是真的傻,就这样像愣头青一样跟着他,连遮掩也不遮掩。
林夙心中有了主意,又绕了一个圈来到一家便利店门口,指着一个牌子的烟跟老板说道:给我拿一包。
刚好他烟瘾有些犯了。
趁着老板拿烟,林夙清楚的借着玻璃门的反映看见那个跟着他的愣头青。
这个傻逼还不知道他已经被发现了,正悠闲地手插裤袋,装作若无其事的路人样子站在玻璃门旁边,还拿出手机假装打电话。
林夙交了钱,接过烟,站在门边用廉价的打火机点燃,眯着眼睛吸了一口,有点不舒服的咳嗽起来。
果然,价格便宜的劣质香烟都挺呛人的。
第3章 穿书第二天
林夙抽完烟后从便利店左边安静的小道拐去似乎每个城市中都有那么几个较为寂静的地方,它们被称之为老城区,大多居住年迈的老人,有一些低矮的陈旧的居民楼耸立着,默默隐藏在热闹的繁华中,因开发的落后而无人问津。
这种地方算是城市的边缘地带,治安往往不太好。但是林夙没有太惊讶,毕竟租金便宜的破旧出租屋能要求什么好的位置啊。
林夙就搞不懂了,像他这种住在破地的人有什么好跟着的,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跟着有钱人,没准还能刮下来一层油水。
远离市中心的破旧出租屋,也就穷得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去租。
看见林夙走后,青年也顾不得还亮着屏幕的手机,直接地揣兜里忙不迭地跟上去。
林夙翘了翘嘴角,又带着愣头青多绕了几圈后,才带着他走向旁边路灯坏掉的岔路上。
这条岔路不知道通向哪,可能位置不好,也没多少人走,路灯坏了也没看见有人来修;但是绿化做的倒是挺好的,路两边的景观树都枝繁叶茂,连灌木也绿油油一片,加上路灯坏了,里边蹲个人可能都没人知道。
愣头青跟着林夙逛了好几圈,早已不耐烦,甚至有些消极怠工了当他从调暗的手机屏幕抬起头看见林夙往岔路走,不仅有些欣喜若狂,加快步伐跟上去。
可是当他到了岔路口,黑漆漆的一片,哪看得到林夙人啊?
再回头是不可能的了,愣头青不由得有些慌了,他收了人家的钱,没把事办好,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呢。
想想林夙比他壮,还人高马大,肌肉结实的模样,就这样在他眼前消失不见了,愣头青又更加慌了。
他小心翼翼从外套里抽出一把刀,他看对方的个头就知道打不过,所以特地带了把刀,他就不信对方肌肉再结实还有他这刀硬。
愣头青一边握着刀如履薄冰地前进着,一边在心里想:兄弟你在天之灵不要怨我,谁叫你得罪了那个睚眦必报的小少爷呢?哥们也对不起你,但是谁叫他给的太多了呢
愣头青就是个愣头青,没啥脑子,也没啥经验,所有行动都是被欲望所驱使的。他原本不敢想这事的,当他被叫到那个小少爷面前的时候可没像那个小少爷那么淡定,他害怕,听到杀人就害怕,他即使有那个胆,也怕事后没命花这钱直到他听到那个小少爷说对方是个孤儿,只要收拾妥当没人会知道;再加上那张大额的支票就这么摆在他面前。
愣头青可耻的心动了,他愿意以身试法,而让他更快下定决心的是那个小少爷告诉他,时间紧迫,劝他赶紧做下决定,若是被自己兄长知道了,他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愣头青很快的答应了,他舍不得那张支票,也不想没好果子吃,于是他按照小少爷的指示悄悄跟着林夙,找机会做掉对方。
愣头青预感不太对劲,他好像听到了什么说话的声音,便停下了脚步,想要回过头来,但是依旧来不及了。
他感觉头被什么东西重重敲击了一下,还没来得及昏过去,拿着刀的手腕便疼得发麻,刀也掉到地上,而他的腘窝被人恶狠狠踹了一脚,膝盖就这样扑嗵往下跪,双手还被对方擒住了。
一只修长的脚伸了出来,将愣头青掉在旁边的刀踢得老远,林夙用脚踩在他跪着的小腿上,左手像把钳子一样禁锢住他的两只手腕,另一只空闲的手还在撕自己身上的廉价T恤:不会吧,那么傻逼还废物也好意思搞跟踪?早该让你妈拿给你买三鹿喝的钱买核桃了,还能补补脑。
愣头青:对不起,太蠢是他的错。
林夙从T恤上撕下来一根布条,给愣头青的两只手腕结结实实地捆上,好声好气地说道:好啦好啦,这么晚了,我也没闲工夫跟唠嗑了,把你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吧,要不然待会警察要来了。
愣头青惊呆了,他也顾不上疼的要命的脑袋,不可思议的问道:你怎么能跟我问要钱啊?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被尾随不仅不害怕还问歹徒要钱的,虽然现在是他被绑着。
林夙比他更惊讶了,就好像他问了个白痴问题:我明明可以早点回家的,就因为你我多绕了几圈,不问你要钱我问谁要钱啊?
愣头青:
林夙走到愣头青前面,捡起那把被他踢开的刀,拿到愣头青面前,开着便宜手机的手电筒,在愣头青面前咧着嘴角比划:乖乖听话啊,哥哥喜欢听话的孩子,把身上钱全部交出来,不然
林夙把刀从愣头青的脖子下滑到下半身重要地位:我以前友情帮x院的学妹骟过猪,但是骟人还是第一次,不知道会不会有问题。
愣头青:
愣头青换了换位置,方便林夙掏他口袋。
林夙摸遍愣头青的全身上下,就找了些散钱,凑合起来不到一百块,对方还被他摸得满脸羞涩。林夙把散钱都照单全收了,也没啥不满,毕竟这是个全民网络支付的时代,在愣头青口袋里能找到些钱就已经很不错了。
愣头青脸上还带着没褪下的粉色红晕,巴巴地凑过来讨好说道:大哥,你看能不能放我走,我把钱都给你了。
林夙没理他的话,蹲下来点了根烟,烟雾模糊的脸在黑夜中显得更危险:你跟着我图什么啊?
愣头青脸色一变,终于慌张起来,他结结巴巴地说道:还能干嘛、抢,抢点钱花花。
林夙就这样面带笑容满脸写着我那么穷还比你壮你抢个鬼地叼着烟看他,手上的刀悬挂在愣头青小兄弟上方。
愣头青:
愣头青一咬牙,想着反正钱拿不到了,干脆说出来算了。虽然他得罪不起那个小少爷,但是不碍着他给对方一点提示,毕竟那把反射冷光的刀挺可怕的:大哥,你想想看你最近有没有得罪过谁,兄弟我也是一时糊涂,见钱眼开。
林夙想了想,他不知道这具身体得罪过谁,毕竟他没有记忆,但是他来到这后倒是得罪过一个叫做秦以霜的小弟弟。
那瞪人样子,还挺可怕的,林夙都想拿个脸盆在他下巴接着了,生怕那双漂亮的眼珠子骨碌碌地往下掉。
愣头青看见他思考的样子,没啥底气地哀求道:大哥你看我都跟你这样说了,能不能放兄弟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