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82.决断
  柴伐北重生带来的冲击,很快便过去。高媛本是个擅长绝处求生的人,万事都喜欢往好了看,更何况他的重生,利远大于弊。
  比如再出城砍柴的时候,高媛就很放心地把这俩人放在家里了。原先还着急回来,怕柴文道看不住伐北,现在没有了顾虑,她便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如何挣钱上。
  虽然空间里的财产已经积累到几千两了,可俩孩子的花销也跟着多了,她还得努力挣钱。
  柴文道跟高媛算了一笔账,虽然两个人可以不用出去求学,可要参加科举的第一场县试,是需要五个人互相联保的,还需要一个秀才做保人。这些人只能从同窗和先生中找,因此找个私塾是必须的。而且由于他们的籍贯都在晋中,这些事情都得到晋中完成。
  童子试要考三场,也就是县试、府试和院试,两年考三场。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叔侄俩一切顺利的话,也得用一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从白身到秀才的跨越。
  至于后头的考试,柴文道见嫂娘已经快迷糊了,暂时没说。
  柴文道的计划是,在自己十五岁之前考上秀才。那么他们就要最晚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回到晋中。
  他今年已经七岁了,他们在北关的时间最多还剩下五年。
  高媛对什么时候离开北关倒是没有多大的顾虑,她担心的是晋中的靳家,会不会还找他们的麻烦。
  柴伐北眯起眼睛:“靳家?”
  柴文道看了他一眼:“以后我跟你说这个,嫂娘想的对,咱们得等着靳家离开晋中之后,才能回去。”
  “可咱们哪知道他们会不会离开晋中啊?他们家在晋中那么大的产业,不可能撇下吧?”高媛道。
  “自然是不会撇下的,可要是高升了当了官儿呢?”柴文道胸有成竹地道。
  高媛明白了,看来上辈子这个靳家,就是当了官儿的。
  “真没天理,那么霸道的人家,居然还能当官儿。”高媛嘟囔了几句:“那咱们就在北关多住几年?”
  柴文道点头:“是。”
  “成,我砍柴去了。”
  既然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高媛也就不再纠缠这件事情了。两个人生阅历都比她丰富的老滑头,做决断的事情还是教给他们好了,自己该干嘛干嘛去。跟这样的人斗心眼儿,她是斗不过的。反正都是她养大的孩子,不会害她,就这样吧。
  等高媛离开了,柴伐北问柴文道:“叔父,这个靳家,就是那个靳家?”
  柴文道点头:“正是。”
  柴伐北叹气:“本来还想试一试,看看能不能在那之前,挽救一二的。”
  柴文道警告他:“此路不通。他千辛万苦地才爬到那个位置,又没有根基,只能通过联姻才能获得助力。嫂娘这样的女子,可给不了他那些。想想上辈子嫂娘不见之后,他怎么做的?那就是个薄情寡义之徒,不是良人。”
  一点儿也不觉得如此评价,有什么不合时宜的。
  柴伐北觉得叔父说的极有道理,再深的感情,也在多年的冷漠中消磨殆尽了,更何况本就没有多深的感情。
  高媛不知道,在她根本不知道的前提下,她养大的两个孩子,为她的将来做了选择。照旧出城砍柴、积肥,城里购买花盆花缸,商铺里寻摸蔬菜花卉的种子小苗,为冬天挣钱做准备。对了,还得买笔墨纸砚,柴文道说了,科举考试能否被取中,一笔好字至关重要。虽然他们叔侄俩上辈子的字都还算不错,可架不住现在的身体,力气小气息弱,还需要勤加练习才行。柴伐北的要求更多一些,除了笔墨纸砚,他还要弓箭。说是要趁着还小,要抓紧把骑射功夫从头练起来。
  难道他想走武举的道路?
  柴伐北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嬉皮笑脸地道:“娘,我这不是未雨绸缪嘛,练好了射箭的本事,到时候好打猎去,棉衣不如皮毛暖和。”
  再问也问不出别的来了,柴文道对于他的要求持支持态度。高媛特意去寻了,还真让她找到了卖兵器的铺子。只不过弓箭质量和军营里的没法儿比,也就是能打个猎了。
  她也不懂,说是为家里孩子买的,掌柜的有经验,给她拿了最小最轻的弓,连箭都是小一号的,还有一个小号的箭靶子。
  拿回去给柴伐北,他还挺满意。把箭靶子竖在院子里,每天都要练上一阵子。不但自己练,柴文道也跟着练。高媛看着有趣,自己也试了试,头一回便正中靶心,让俩孩子大为惊叹。
  高媛干脆就买了一副成人用的弓箭装备来,得闲的时候就练一练。北关这个地方,大多人都会些粗浅的骑射功夫,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弓箭,她出去买这些东西,倒是没有引起别人的关注。
  日子就这么按部就班地继续过了下去,有了俩重生的土著,高媛觉得自己身上的压力骤减。除了挣钱之外,竟没有什么可以操心的事情了。
  等北关城的指挥使换人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已经又是深秋了。
  北关的冬天来得早走得晚,这是高媛喜欢此地的重要原因。要不是这漫长的冬天,她那空间的优势还显不出来呢。
  新的指挥使大人姓蒋,新官上任三把火,一来就下了一个命令:换防。
  范俊丰是这次换防的受益人,从北边换到了南边,就连官职都升了一级,把官职前头那个副字去掉了,成了一名正五品的千户。领着一千多人,不干别的,专门负责垦荒种地。
  范俊丰有些郁闷,觉得这是明升暗降,垦荒种地有什么油水啊?还是出去大干一票的好。陆夫人却不这么认为,虽然收入少了,可没什么风险。这几年范俊丰一带兵出去打仗,她在家提心吊胆的,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的,着实不愿意再过那样的日子了。
  娇妻软语宽慰,稚儿活泼可爱,范俊丰也就不矫情那些了,每天早出晚归的,带着手下垦荒不提。
  他负责垦荒的地方就在北关城北门外,在城里众多武官家丁的坚持不懈下,密林往北持续缩减,已经有不少荒地了。高媛现在砍柴,需要比以前走更远的路。好在她目前的装备也有了提升,车还是那辆车,老马却已光荣退役,一匹只有三岁的驽马顶替了它的位置。
  能够被派来拉柴的马,质量可想而知。这匹驽马也就是比那匹老马略强些,好在力气大,只不过慢些而已。高媛砍柴用它,送货上门也用它,时不时弄些精致草料给它,不过半个月,就养熟了。
  既然范俊丰垦荒的地方是高媛砍柴的必经之路,高媛就常常会接到一些临时性的事务,比如说给那些亲兵送些东西什么的,偶尔还有给范俊丰这个千户的。
  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不少人,甚至还有一个,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人是范俊丰手下的一个小旗,长得五大三粗的一个粗壮汉子,据说还曾经手刃过鞑子。家里原先有个妻子,却在两年前不幸病死了,连个孩儿也没能留下。小旗知道这不是妻子的错,自家事自家知,他有一回在战场上中了箭,地方不太合适,大夫看过了,说是对后嗣有碍。自己这辈子怕是没法子有自己的亲生孩儿了,最好找个带着幼子的寡妇,生恩不如养恩,好好地把孩子养大了,长大了也能给自己养老送终,挺好的。
  他寻摸来寻摸去,看中了千户家砍柴的杂役柴娘子。
  这个妇人能干,一个人赶着辆马车出城砍柴,就能供得上整个千户府厨房的用度。她还有俩孩子,都不大,要是把她娶回家,一下子就过上有妻有子的幸福生活了。
  小旗想当然地把柴文道也当成了高媛的孩子,也想当然地把她当成了寡妇。见她每天赶着辆马车来来回回的,心里就像长了草,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就盼着能多看那妇人一眼。
  他表现得太明显,很快就被周围的人知道了他的心思,更何况他还抓着千户的亲兵打听人家呢。
  范俊丰的亲兵队长阿大就被他问过,可惜阿大对高媛不熟,还真不知道人家是个什么情况。见他求得诚,答应替他打听去。
  过了两天就回来告诉他:别想了,人家不是寡妇,丈夫也出去从军了,就是不知道在哪里而已。那俩孩子,小的那个是她亲生的没错,大的那个是她小叔子。一个能把小叔子都当亲儿子养的妇人,丈夫还生死未知,她能嫁你?想都别想。
  小旗感叹:真是个贤良的女子啊!
  从此更痴情了,只要是让他看见高媛,总免不了上来说两句话,帮着推推车整理一下柴火什么的。
  高媛刚开始的时候还奇怪呢,这人是谁啊?这么自来熟。
  慢慢就知道了,敢情自己被人家看上了。
  高媛晕,自己这副身体吧,不是谦虚,相貌真的很一般。一个山沟沟里常年吃不饱穿不暖的女子,还能长出花容月貌来不成?再加上常年劳作,这副面貌真的跟漂亮不沾边。就这样普通的容貌还能招来桃花?真是奇也怪哉。
  自从弄明白了小旗的意图之后,高媛见了他就躲。实在躲不过去,也尽可能地不跟他交谈。她一家三口就没个正常人,找个外人来,这不是老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吗?
  为了躲那个热情的小旗,高媛改变了自己砍柴的地点。小旗所负责的区域在道路东边,高媛一出城就赶着马车顺着田间小路去了西边。感谢范俊丰的敬业能干,垦荒之前先平整出几条路出来,要不然她还真没地方去。
  沿着小路西行,一直走到尽头,照旧是密林的边缘。没有路了也不怕,把马车拴在外头,自己往里走一段就行,反正那些垦荒的兵士离她还远着呢。
  西边以杨木为主,大都笔直挺拔。这些树都会被伐倒,根据粗细分派不同的去处。高媛还是捡着不成材的伐,这回却老老实实地贴着地面树根处锯断。要不然那些兵士很快就恳到这边了,看着半截树干,不成个样子。
  好在她现在装备齐全,虽然初冬的地面已经冰寒刺骨,可她有蒲团棉垫子,能有效隔绝寒气,倒也不受罪。
  而且还有意外之喜,这边常年少有人来,荒草又高,居然有野兔栖息。兔子跑得快,刺溜一下子就钻进了窝里,正好让她找到一个兔子窝。
  狡兔三窟的成语她是知道的,在附近找了半天,终于又找到了其他的几处洞口。拿树枝捅到里面堵死了,看准了风向,把一个留了几条缝隙,在外面生起火来。
  自己却在另外一个洞口堵着,拿树枝在洞口摆出个曲曲折折的通道来,还在必经之路上下了几个草编的套。
  这法子还是跟柴伐北学的呢,这小子秋天的时候缠着她出来过一次,说是要抓兔子。结果兔子没抓到,却跟她说了这个抓兔子的法子。
  正好趁这机会,看看他说的法子管不管用。
  陷阱布好,她又跑到火堆处,在上面加了一把湿柴,弄出浓浓的烟来,拿着把大蒲扇往里扇。
  还是有空间好啊,东西随身带,什么都不缺。
  扇一阵烟雾,她就跑到陷阱那里看看。来回跑了几次之后,终于有了收获。一只肥硕的灰兔,正被绳子套了个正着,还在那里吱吱乱叫着挣扎呢。
  高媛伸手,小东西,你还是乖乖地进我的空间吧。
  空间里能拿来吃肉的只有鸡,每年春天高媛都免不了买些小鸡养着,母鸡下蛋,公鸡就拿来吃肉。只是鸡舍地盘有限,也不过就是养十几只罢了,根本就满足不了一家三口的肉类需要,需要她时不时地在外面买些肉食补充。现在多了个选择,高媛想养兔子了。
  兔子好啊,肉可以吃,皮毛还可以拿来做衣服。肉食好得,上好的皮毛却不好找,都被那些客商和官宦人家弄去了。
  她运气不错,除了两只大兔子之外,还有五只半大的小兔,这是把人家全家都连锅端了。
  林子外头传来脚步声和吆喝声,这是垦荒的兵士看到烟雾,过来查看了。
  高媛当机立断,去把火熄了,把其中的两只兔子拎在了手里走了出去。
  “柴娘子,是你啊?吆,这是抓兔子呢。”有个兵士喊了起来。
  “运气不错,这时候的兔子正肥着。”另一个兵士说道。
  高媛伸出手去:“喏,见面分一半,这只给你们,拿去加餐。”
  见面多了,自然熟悉,也就不怎么拘礼了。
  “那多不好意思,你这家里还有孩子呢。”话虽这么说,手却伸了过来接过了兔子。
  “柴娘子,你不会收拾,把那只也给我,我给你弄,保证损不了皮毛,回去硝制了,能做个皮帽子。”有人说。
  “对,对,这只的皮毛也给你。”
  高媛笑道:“好啊,那就谢谢你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