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宠妻录(重生)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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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至傍晚时分,陆之昀早便离了唐府,沈沅也已换下了男装,择了袭素净的襦裙穿在了身上。
  沈沅正准备去寻彤姐儿时,晴雪厅处却突然来了个下人,说是唐文彬让她过去一趟,似是有话想要同她单独谈。
  故而沈沅立即便只身去了晴雪厅处,甫一进内,便见雕工精美的榆木几子上,已经摆好了她最喜欢吃的那几道菜食。
  五丁包和蟹粉肉圆是她怎么吃都吃不腻的,回扬州的这几日,唐文彬也是天天都让厨子给沈沅备下了这两道菜。
  沈沅落座后,柔声问向唐文彬道:“舅舅寻我来,是有什么事吗?”
  唐文彬饮了口玉盏中,那扬州独有的琼花露酒,语气也比上午和蔼了许多,回道:“你嫁妆还够用吗?”
  话落,沈沅的心房不禁一颤。
  她几日前才刚将梅花书院盘完,又逛了那么多的青楼,还花了不少的银子见了那么多的头牌,现在舅舅给她的那些嫁妆,已经被她花得不剩多少了。
  唐文彬似是看出了她的心事,他没动声色,只往沈沅的食碟里夹了个五丁包,随后道:“陆大人临走前同我提起,说是他年岁也不小了,早便该成家立业了,只是一直没遇见可心的人。他看你很是投缘,也都是知根知底的,便想着回京城后,将你娶进门。”
  沈沅面色一诧。
  她没想到,陆之昀竟会主动同舅舅提起要娶她的事。
  虽然这举动大有逼婚的意图,但是陆之昀的举动,却也表明了,他对要娶她的这件事,还是很郑重的。
  沈沅也不知该回舅舅什么些话好了,只垂眸问道:“那舅父是怎么想的?”
  唐文彬的神情带着稍许的怅惘,他突地想起了已故的妻子罗氏,便感慨道:“从前我们给你算过命,那先生说,你是典型的伤官女。外表柔弱,又比一般的女子有才情,性子还倔强不肯服输,这内里啊,还有些叛逆。”
  沈沅看了舅舅一眼,没有言语。
  唐文彬又道:“那时这先生便说,伤官女容易姻缘不幸,只有寻个命格极旺的人,才能获得美满的姻缘。最适合嫁的人,也是比你要年长,还要更强势的男人。”
  沈沅无奈地抿唇,回道:“那舅舅就这么信任一个算命先生说的话吗?”
  唐文彬又啜了口酒,却并没有回复沈沅的话,反是自顾自地往下说着:“那渝姐儿有你父亲疼着,我跟你母亲虽然是同胞所出,但是唐家的孩子也不少,我虽有心想要对你多关照些,但那时我还在官场,也是有心无力,无法将所有的心思都均匀地分在每一个孩子的身上。我知道你小的时候对我还有你的舅母是有些怨怼的,但是舅舅也是真的没有办法,所以沅姐儿你不要怪我……”
  话说到这处,唐文彬的声音也变得有些哽咽。
  沈沅眼见着唐文彬的面容渐渐衰老,也不及年轻时意气风发了,罗氏死后,他更是憔悴了许多。
  想起了幼时的任性和不懂事,沈沅的鼻间也是蓦地一酸,她连忙摇首道:“不,我从来都没有怨过舅舅和舅母,那时是我自己不懂事,是舅舅和舅母将我养大的,我报答和感激还来不及,怎么还会怨恨舅舅呢?”
  唐文彬听完沈沅真切的话后,心中虽有动容,但他毕竟是唐家的家主,自是不能在外甥女和下人的面前落泪。
  故而他崩着脸,又对沈沅道:“我知道你那些嫁妆都花得差不多了,适才便命管事又给你添了八千两。”
  “舅舅,我不能再管您要这个钱了……”
  唐文彬却立掌制止了沈沅接下来要说的话,又道:“你若真嫁到国公府去,没有嫁妆可不行。再说我唐家坐拥的家产几辈子都花不完,这些钱你就不要再放在心上了,回京师后,也不必太过节省,毕竟住在镇国公府后,这上上下下都要仔细打点,可不能让人觉得你这个主母小气了去。若到时银子不够,便随时寄信给我,我再给你贴补。”
  沈沅见唐文彬态度坚决,便没再多言,只眼眶含泪,重重地点了几下头。
  其实她心中清楚,当年沈弘量看上的人,是唐家的庶女,亦是沈渝的生母小唐氏。
  而娶她母亲的缘由,则是看上了唐家的这些家底。
  那时的沈家是个落魄的氏族,靠着朝廷给侯爵的那些俸禄是不足以支撑整个侯府的运转的。
  当年唐家便给沈家也贴补了不少银两,也可说沈弘量能有今天,唐家也是在背后出了不少的力的。
  可是沈家的那些人,却丝毫都没有感谢唐家的这些资助。
  沈沅甚至觉得,沈弘量应是觉得,这些都是唐家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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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师,韶园。
  这日天朗气清,高鹤洲端坐在绮袖亭下,一手搭在圈椅的扶手上,正神态怡然地欣赏着园林的美景。
  国公府的丫鬟这时为来府做客的尚书大人呈上了茶点,却见高鹤洲见她一过来,便又坐直了几分。
  高鹤洲是广宁侯的嫡次子,他刚加冠时,首次殿考便高中榜眼,又因着外表俊美风流,惹得不少世家女都倾慕于他。
  如今他既是吏部尚书,也是龙图阁的大学士,在内阁中的地位也仅次于陆之昀。
  身为高官重臣,年过而立的高鹤洲,却是风采不减当年。
  来得小丫鬟有几分姿色,高鹤洲便多打量了她几眼,他刚刚下朝,身上还穿着绣有仙鹤补子的官服。
  原本性情骄亢矜傲的他,在这时的态度却难能温和。
  高鹤洲伸出食指,亦将其抵在了额侧,气定神闲地问那丫鬟:“今年多大了?”
  被这样一个英俊成熟,又有权有势的男人看着,他还对她显露了关注,小丫鬟自是有些受宠若惊。
  她刚要回高鹤洲的话时,却倏地噤住了声,没敢再继续言语。
  陆之昀这时坐到了高鹤洲的身旁,觑目命那丫鬟退下。
  丫鬟走后,高鹤洲啧了一声。
  陆之昀却淡声道:“你别打我府里人的主意。”
  高鹤洲耷拉着眉眼,饮了口茶水后,便感慨道:“还是你做事利索,这么快就把英亲王那个老货给收拾了。”
  陆之昀拨弄了下拇指上的玉扳指,眸中抑着的情绪不明,又道:“可陛下还没决定到底要怎样处置他。”
  高鹤洲的面色也显露了几分凝重,掀眸却见,韶园内竟是有许多的下人,正来来回回地从园外搬着丈高的红木箱子。
  还有些丫鬟正往那些箱子上绑着大红的绸缎。
  高鹤洲轻嘶一声,问向陆之昀道:“你家老七出息了,看上哪家的姑娘了?”
  他口中的老七便是陆之昀的七弟,陆之旸。
  陆之昀没有言语,凉薄的唇角却似是往上扬了些淡淡的弧度。
  高鹤洲见他这样,心中也有了个大胆,且令他难以置信的猜测。
  他放下了手中的茶盏,颇为震惊地问道:“我说季卿,不会是你看上了哪家的姑娘了吧?”
  第21章 渣男火葬场(红包)
  广储门外,梅花书院。
  这梅花书院的屋舍大抵也有个六十四间,而扬州府下辖三洲九县,有许多生员都是在书院内住的。
  袁鹜将书院取了梅花二字的缘由便是因为,这附近原本被拓挖了壕沟,那地界亦形成了浚河,且积土成丘,先人便在此丘上栽满了梅花。(1)
  所以书院的后身,便是一片偌大的梅花岭。
  每逢冬日,生员们在书院里治学时,甫一嗅到梅花清冽的气息,精神都能随之振奋不少。
  而已故的袁鹜先生,也葬在了离梅花书院不远的这处梅岭。
  沈沅身着一袭对襟长褙,下身则穿了件百迭襦裙,她浓密的乌发轻轻地绾成了垂云髻,其上并未佩戴过多的头饰,只斜插了一个嵌丝珐琅的蝴蝶簪子。
  她长褙上的领缘恰好绣着梅花和绿萼,只亭亭地站在书院的屋舍中,便似是自带了沉静的结节,使这稍显破败的地方都溢出了几分仙气。
  沈沅与人说话时,语调也是极为缱绻温柔的。
  她已同人谈拢了价格,并将梅花书院转卖给了一个靠谱的人。
  这人也是盐商家庭出身,早年也曾中过举,他家境颇丰,却只爱钻研学问,不愿去淌官场这摊浑水。
  沈沅同他聊了几句后,便也挺羡慕他的。
  她还小的时候便一直在想,若他是个男子,自是也会去参加科考。不过中了举后,她也会同这人一样,不会选择入仕为官,而是会选择经营一家书院。
  平素闲暇时,便修修古籍,或是去小秦淮的茶馆和酒楼坐一坐。
  沈沅没让舅舅再给她掏钱填嫁妆,而是想了些法子将这梅花书院的转让价钱哄抬了一番,这个有钱的士人也是个不吝啬的,并没有同沈沅讨价还价。
  故而现在她的手上,便如她刚到京城时一样,有着大约值八千两的丰厚嫁妆。
  沈沅将地契交给了那个士人后,复又环顾了下这书院的诸景,柔美的眸子中,还是存了几分不舍和留恋。
  她看向了槛窗外的垂柳,亦回忆了一番近来发生的事——
  英亲王醒过来后,便发现自己的身侧竟是躺着一个惨死的少女,而这个少女对他而言也并不陌生。
  许是因为离开了京城,英亲王也变得比从前更狂妄了些,对这些年岁尚轻的瘦马也是下手极狠,丝毫都未存着任何的怜惜之意。
  他给这个少女下了大量的迷药,可因着她身子娇弱,又被无情地摧折了数个时辰,第二日竟是就香消玉殒了。
  英亲王便命下属处置了这个少女的尸体。
  可谁料,这具并未腐烂的尸体竟是躺在了他的身旁。
  英亲王正回忆着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时,扬州府的官兵也突地闯进了这家青楼。
  来的人中,还有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妇人。
  上来就对着那具尸体哭天抹泪,直嚷嚷着是英亲王害死了自己的孩子。
  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英亲王虽然咄咄逼人,态度蛮横,却还是被官兵暂押到了监牢之中。
  一夕之间,这扬州城内所有的百姓也对英亲王坑害“良家女”的事深恶痛绝,这事不仅没被刻意压制,竟还在坊间传开,持续发酵。
  京城也于次日便派来了大理寺少卿和御史来调查这事。
  陆之昀一直待在个园中,没几个人知道这当朝的首辅大人,竟是也在扬州。
  还在幕后,操纵着一切。
  他在扬州的这几日,朝务也由内阁中的那些次辅和阁臣暂代,旁人都以为陆之昀是感染了风寒,这才在府中养病,没去上朝。
  小皇帝每日的功课,也通过皇家驿道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了扬州,以供陆之昀查验。
  陆之昀总共就在扬州待了四日,小皇帝便来信催促,央求自己的舅父赶快回去。
  这内阁中虽然也不乏博学有才干的大臣,但是陆之昀不在,许多事情还是没人敢去拍板定钉。
  到了归期的日子时,陆之昀本是想将沈沅一同带走的。
  可是沈沅不想将梅花书院交给她不放心的人,所以便在扬州又逗留了半月。
  陆之昀的面色虽然总是淡淡的,但是沈沅却明显觉出,男人对娶她这事很是焦急,还问了她一句:“如果下雨了,你该怎么办?”
  沈沅只得回道:“就算是我嫁给了大人,大人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