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我吃醋了
可当方兰来到我身边的一刹那,我看到晚礼服后面的设计,心里有些不乐意了,后背是以一只蝴蝶设计出来的,和吸引人的眼球,仿佛一只蝴蝶在微风的吹动下,缓缓的在跳舞,后背都是以真丝设计的,很是透露,给人无限的遐想。这也是我不喜欢的,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方兰的美背,她只能属于我一个人的。
“这薇薇安还是着名的设计师,我看也不怎么样?”我不屑的说着。
这一转变,让方兰很是不解,自己看着这晚礼服很好,穿上也很得体,就像是量身定做的,很是喜欢。
“你怎么了,你刚才不是还说很漂亮吗?”方兰疑惑地问道。
“不错是不错,只是后面太暴露了,我不喜欢。”此刻我有些后悔了,早知道是这样就不让方兰穿这件了,这是我选中的,方兰也很喜欢,总不能让她脱下来吧!
方兰看出我的意思,哈哈的大笑起来,“这都什么年代了,改革开发已经很多年了,还是那么的守旧啊!厨房里阿姨做饭了吗?我怎么闻到一股酸酸的味道。”
这调侃的话语,我又怎么可能听不出来,“我就是吃醋了怎么了,我不想让别人看到你的后背,那是属于我的。”
说出心里话,我感觉舒服很多。
方兰拉起我的手,“你想多了,今生我永远是你的,那你要是不喜欢,我换回来就是了。”说着方兰迈开大步,就要走回换衣间。
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对这件衣服的喜爱,也明白她心里的意思,毕竟第一感觉很重要。
“你,就这样吧!换起来也挺麻烦的,只要你心是属于我的,我还担忧什么呢!”我不想让方兰不高兴,宁可委屈自己,其实想开一些,这都不是事情,有我的全程陪伴,还怕方兰吃亏吗?
方兰笑了,“可以吗?真的可以。”我看出她的喜悦之情。
刮刮她的小鼻子,“可以,真的可以。”
我还是白色的衬褂,黑色的西装,只不过换了一条领带,这条领带是方兰送给我的,我很珍惜,除非重要的场合,一般是不会轻易拿出来的。
看着我身上的领带,方兰很是认真的说道:“想不到这条领带你还留着。”
想想这条领带还是我和方兰认识没多久,那是我帮她搞定了一些人,解决了麻烦,她为了感谢我,送给我的,那时对于我只是出于感谢,并没有掺杂任何的感情在里面。
“你送给我的东西,是最宝贵的东西,我都珍藏。”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也是一直这样做的,虽然送我的东西不多,但是我当做无价之宝来珍藏。
方兰抚摸着我脖颈上的领带,心里很不是滋味,“以后的我会送给你很多的礼物,以前是我不知道珍惜,我心里很愧疚。”
她还想再说什么,我立刻捂住了她的嘴巴,“以前的事情统统忘掉,一切重新来过,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你用你的一辈子,好好的来补偿我吧!我这人很挑剔的,也不好伺候,你就看着办吧!”
我的这句话,把方兰逗笑了,“你就是在难伺候,我也不会离开的,今生我赖定你了。”
多么霸道的一句话,虽然很霸道,可听在我的心里很舒服,那是方兰对我的保证,努力追求了那么久,终于在她的心里有了肯定,我激动啊!
拉起方兰的手,走在小区的花纹条石地面上,此刻天空已经披上了黑影,可是我们的到来,还是引来了不少的目光,帅哥美女走到哪里都会有异样的目光吧!
原谅我的自夸,偶尔的炫耀一下是被理解的。我在心里暗自想到。
不一会儿,黑色的跑车,绝尘而去,行驶在四通八达的公路上,听着音乐,身边有美女的陪伴,我第一次感到生活是那么的好,原来有了方兰的陪伴,就是不一样,一切都在改变。
我嘴里哼着不着边际的歌曲,心里的那一份喜悦,暴露出来,看着公路上来回的车辆,两旁的柳树,万家的灯火,我很是感慨,曾经我来到魔都的时候是一无所有,可谓是两手空空的到来,可今天我拥有美好的爱情,伟大的事业,无数的朋友,这一切都来之不易,其中的艰辛只有自己心里清楚,有泪水和汗水打造出来的江山,就是不一样,此刻我的人生算是达到了巅峰,可是我还不知足,我向往更高的地方,为了我的爱人,家人,朋友,努力吧!胜利是属于我的。
世界上什么最大,人心最大,这句话一点都不假。此刻我的心理就是这样的。
车子缓缓的驶过来,我远远的便看到李三刀在对我挥手,看来等会又要埋汰我一顿,因为今晚我又来晚了,我是主人,应该提前到,这样明智的错误,我也会犯。
在保安的帮助下,我找到了一个停车位,这个时间段吃饭的人很多,能找一个停车位不容易啊!
我心里有些埋怨,这席晨宇那么有钱,生意那么火爆,遍布全国,不应该建设一个更大的停车场吗?旋转式的就不错,不仅高大上,而且节省地方,最重要的是解决了前来吃饭停车的问题,可谓是两全其美,看来我应该提议一下,因为我把他当朋友。
我和方兰手牵手的走过来,刚走进酒店的大门,讨厌的声音响起:“你还知道来啊!还有没有时间观念,我都饿死了,我看你就待在温柔乡里不要出来了,腻死你。”
能说这么狠毒的话,一定不是李三刀,他还没有那个胆量。
这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陆毅,为人很豪爽,可说话不留一丝的余地,不让人有喘息的机会,这就是他的性格,心直口快,在这一点上,是完全遗传了他的母亲红月。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陆百川严厉的声音响起,俗不知我的陆毅的感情,又怎么会因为三言两语的话,而争得面红脸赤呢!
我们的友谊不是一天两天的,可未比天高比海深,很是坚定。
“这薇薇安还是着名的设计师,我看也不怎么样?”我不屑的说着。
这一转变,让方兰很是不解,自己看着这晚礼服很好,穿上也很得体,就像是量身定做的,很是喜欢。
“你怎么了,你刚才不是还说很漂亮吗?”方兰疑惑地问道。
“不错是不错,只是后面太暴露了,我不喜欢。”此刻我有些后悔了,早知道是这样就不让方兰穿这件了,这是我选中的,方兰也很喜欢,总不能让她脱下来吧!
方兰看出我的意思,哈哈的大笑起来,“这都什么年代了,改革开发已经很多年了,还是那么的守旧啊!厨房里阿姨做饭了吗?我怎么闻到一股酸酸的味道。”
这调侃的话语,我又怎么可能听不出来,“我就是吃醋了怎么了,我不想让别人看到你的后背,那是属于我的。”
说出心里话,我感觉舒服很多。
方兰拉起我的手,“你想多了,今生我永远是你的,那你要是不喜欢,我换回来就是了。”说着方兰迈开大步,就要走回换衣间。
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对这件衣服的喜爱,也明白她心里的意思,毕竟第一感觉很重要。
“你,就这样吧!换起来也挺麻烦的,只要你心是属于我的,我还担忧什么呢!”我不想让方兰不高兴,宁可委屈自己,其实想开一些,这都不是事情,有我的全程陪伴,还怕方兰吃亏吗?
方兰笑了,“可以吗?真的可以。”我看出她的喜悦之情。
刮刮她的小鼻子,“可以,真的可以。”
我还是白色的衬褂,黑色的西装,只不过换了一条领带,这条领带是方兰送给我的,我很珍惜,除非重要的场合,一般是不会轻易拿出来的。
看着我身上的领带,方兰很是认真的说道:“想不到这条领带你还留着。”
想想这条领带还是我和方兰认识没多久,那是我帮她搞定了一些人,解决了麻烦,她为了感谢我,送给我的,那时对于我只是出于感谢,并没有掺杂任何的感情在里面。
“你送给我的东西,是最宝贵的东西,我都珍藏。”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也是一直这样做的,虽然送我的东西不多,但是我当做无价之宝来珍藏。
方兰抚摸着我脖颈上的领带,心里很不是滋味,“以后的我会送给你很多的礼物,以前是我不知道珍惜,我心里很愧疚。”
她还想再说什么,我立刻捂住了她的嘴巴,“以前的事情统统忘掉,一切重新来过,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你用你的一辈子,好好的来补偿我吧!我这人很挑剔的,也不好伺候,你就看着办吧!”
我的这句话,把方兰逗笑了,“你就是在难伺候,我也不会离开的,今生我赖定你了。”
多么霸道的一句话,虽然很霸道,可听在我的心里很舒服,那是方兰对我的保证,努力追求了那么久,终于在她的心里有了肯定,我激动啊!
拉起方兰的手,走在小区的花纹条石地面上,此刻天空已经披上了黑影,可是我们的到来,还是引来了不少的目光,帅哥美女走到哪里都会有异样的目光吧!
原谅我的自夸,偶尔的炫耀一下是被理解的。我在心里暗自想到。
不一会儿,黑色的跑车,绝尘而去,行驶在四通八达的公路上,听着音乐,身边有美女的陪伴,我第一次感到生活是那么的好,原来有了方兰的陪伴,就是不一样,一切都在改变。
我嘴里哼着不着边际的歌曲,心里的那一份喜悦,暴露出来,看着公路上来回的车辆,两旁的柳树,万家的灯火,我很是感慨,曾经我来到魔都的时候是一无所有,可谓是两手空空的到来,可今天我拥有美好的爱情,伟大的事业,无数的朋友,这一切都来之不易,其中的艰辛只有自己心里清楚,有泪水和汗水打造出来的江山,就是不一样,此刻我的人生算是达到了巅峰,可是我还不知足,我向往更高的地方,为了我的爱人,家人,朋友,努力吧!胜利是属于我的。
世界上什么最大,人心最大,这句话一点都不假。此刻我的心理就是这样的。
车子缓缓的驶过来,我远远的便看到李三刀在对我挥手,看来等会又要埋汰我一顿,因为今晚我又来晚了,我是主人,应该提前到,这样明智的错误,我也会犯。
在保安的帮助下,我找到了一个停车位,这个时间段吃饭的人很多,能找一个停车位不容易啊!
我心里有些埋怨,这席晨宇那么有钱,生意那么火爆,遍布全国,不应该建设一个更大的停车场吗?旋转式的就不错,不仅高大上,而且节省地方,最重要的是解决了前来吃饭停车的问题,可谓是两全其美,看来我应该提议一下,因为我把他当朋友。
我和方兰手牵手的走过来,刚走进酒店的大门,讨厌的声音响起:“你还知道来啊!还有没有时间观念,我都饿死了,我看你就待在温柔乡里不要出来了,腻死你。”
能说这么狠毒的话,一定不是李三刀,他还没有那个胆量。
这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陆毅,为人很豪爽,可说话不留一丝的余地,不让人有喘息的机会,这就是他的性格,心直口快,在这一点上,是完全遗传了他的母亲红月。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陆百川严厉的声音响起,俗不知我的陆毅的感情,又怎么会因为三言两语的话,而争得面红脸赤呢!
我们的友谊不是一天两天的,可未比天高比海深,很是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