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文工团里当台柱[七零] 第170节
林夏把自己准备和方芝做生意的事说了,包括各种细节,还有她的各种打算。
“我的职业你知道,不允许的。偷偷的还可以,我怕被查。”
方英秀也担心:“这样的话,那咱们不做了不行吗?”
林夏摇了摇头,脸上有着为难说:“可是娘,我想挣钱,我想带你去过好日子,我希望你可以支持我。我挣够钱我就不做了。我想用你的身份来签合同。这样的话不会留下来把柄。”
林夏确实知道这里面有风险,但是她也想好了,就挣一笔钱,挣够了就收手,她不贪心。
方英秀说:“你让我想想。”
并没有张嘴就答应,她觉得闺女真的很大胆,可是她看着林夏祈求的表情,她又忍不下来心拒绝。
这事让她很作难,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在想,这一夜,她翻来覆去,一直想这个事情。
第二天一早起来,林夏推开门,就看见了准备敲她门的方英秀。
“娘,你怎么起这么早?”
“我想好了,我同意。但是就像你说的,挣一笔就收手。”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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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vip]
冬天的林河村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色,所有的树都是光秃秃的,好像枯死了一样。
倒是田野里还有绿色,手掌长的绿色麦苗掩映在白雪里,就像纯白的世界里突然多出来的颜色,让人见了心喜。
现在村里管控没有那么严了,方英秀在家多养了一只母鸡,林夏每天的工作除了喂鸡外,就是去鸡窝里找鸡蛋。
“娘,这鸡蛋今天是留着还是吃了?”
林夏摸出来两只鸡蛋,另外一只老母鸡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还是嫌天太冷了,现在不爱下鸡蛋。
“吃了!”
方英秀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林夏拿着鸡蛋,小跑着进厨房,脸上带着开心的笑容。
鸡蛋这东西,就是越少越香。反正她现在挺爱吃的。
小时候家里的鸡蛋不多,她娘总是攒着卖钱,一个月可能才有一次解馋的机会。
方英秀还总是把唯一的鸡蛋给她,她哥哥看得直咽口水。
林夏哪忍心吃独食,鸡蛋最后就是分三份,她、哥哥、她娘一人一份,那时候的鸡蛋是最香的。
现在没有那时候那么穷了,她娘也大方了点,但是能吃到鸡蛋,她还是很高兴。
“娘,我要吃炖鸡蛋。”
“好。”方英秀依着她,回到家,她才能完全放下压力,做一个被娘宠爱的女儿,什么都不用想。
炖鸡蛋又香又滑,虽然没有香油,林夏也吃得津津有味,分了一半给方英秀。
方英秀一开始不要,林夏硬分给她,她最后带着格外高兴的笑吃完了,还说了句:“怪不得你爱吃,炖鸡蛋比煮的嫩。”
冬天农田里没什么活,现在也不用开凿水渠之类的,离这里不远有个修路的活,都是村里的青壮年去,村里的大部分妇孺就闲在家里。
这个时候,她们最爱干的就是串门。
林夏一回来,她们家也成了村里大娘大婶最爱来的地方。
她不喜欢听这些人问她有没有谈对象,大学生活是不是可好了的话。
那种既羡慕嫉妒又不愿意她过得太好的眼神,让她着实受不住。
更何况还有她娘在旁边360度无死角的夸,把她写信告诉她娘的所有学校取得的成绩,还有以前文工团获得的表扬,全都拿出来说一遍。
也不知道她娘的记忆力怎么这么好,都多少年前得的一次文工团团长的表扬还能记得。
更别说她写歌唱歌演电影这些事,更是每次都提。
林夏觉得她脸皮不算薄的,但也觉得受不住她娘的这些夸,脸红。
所以一般这些大爷大娘过来的时候,她都会躲出去。
要么在院子里干活,要么出去捡柴火。
今天也是这样,外面的水很冷,还好她家有个井,当年她爹还在世的时候打的。
井水压出来,是没有那么凉的,但是这个天洗衣服,尽管不下雪了,这手也不会暖和到哪里去。
所以林夏烧了一大锅的水,锅下面火不断,舀出来一桶热水,就往锅里再加一桶凉水,保证热水不会断。
用热乎乎的水洗衣服,手也是暖的,身体也是暖的。
坐在屋里纳着鞋底,和方英秀说话的一众妇人看着林夏勤奋地干活,也没说出来什么赞扬的话。
“嫂子,夏妮儿这从外面回来就是和咱村里的不一样啊,洗衣服还要用热水。”
林夏的二婶笑着和方英秀说,看着像是在夸,实际上说林夏矫情。
方英秀哪能听不出来,她的针用顶针扎进鞋底,眼睛都没往院子里看一眼,云淡风轻地说:“是啊,外面的生活多好,学校澡堂里有随便洗澡,热水随便接。村子里啥也没有,洗衣服不烧热水,冻着我家闺女怎么办?我可不想我养得娇娇的闺女,回家一趟,因为洗衣服冻了一手的疮。”
林二婶觉得方英秀在讽刺她,因为她闺女就是因为天天去河里砸冰洗衣服,用冷水,脸上手上全是冻疮,又红又肿。
她尴尬地“呵呵”笑了两声,没有往下接话。
倒是一旁林夏的邻居花大娘笑呵呵地开口了:“春他娘这话没错,夏妮儿现在长得白白净净,一看就不像村里的姑娘,是我闺女我也疼她,烧点热水怎么了?就是费点柴火,她们家有水井,又不用操心水。”
“柴火我家不缺。”方英秀脸上带上了骄傲,“夏夏一回来,天天都去捡柴火,堆了一厨房了。”
“你家夏夏可真懂事,咱们村里今年考出去的磊子,还不如夏夏考的学校好呢,回来之后别说帮着家里干活了,还天天使唤他爹娘。”
“就是就是。”
这群人开始说起了谁家的孩子勤快,谁家的孩子懒,还有因为懒娶不上媳妇的那一家子。
林夏在院子里听了一会儿就不想听了,自动屏蔽屋里的声音,嘴上开始念念有词背谱子。
其实今天她洗的主要是她和她哥哥的床单被罩,趁着这两天不下雪天晴晒一晒,再过几天她哥哥也回来,到时候正好用。
别人洗这些大件,都需要人帮忙拧水,林夏完全不需要,自己就把床单洗好拧好挂上了。
“娘!衣服晒上了,我去树林里捡柴火!”
林夏在围裙上把湿手擦一擦,将刚刚掉下来没顾得上的碎发别到耳后,和方英秀发了声招呼,背上篓子,出了门。
她们这边的路边河边喜欢长一种荆条,这种荆条是用来编篓子的主要材料,每年村里会编的都会割很多编各种篓子、筐子去卖。
林夏的哥哥会编,跟着她爹学的,她家的这些现在都是林春以前编的。
他只要回来,看见家里缺了,就会去编。
编多了方英秀就拿着去卖钱。
因为村里不少人会编这个,倒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总归能挣个几毛一块的。
林夏自己拿了一把镰刀,她也不弄大的树枝,地上的枯叶早就被人捡没了。
掉的树枝也天天有人来捡,所以林夏就找那些又高又粗枝条又多的大杨树,把一些不必要的或者枯死掉枝条割下来,割满一背篓就回去。
有些枝条湿的,需要晒晒才能用,有些枝条本来就是干枯的,可以直接烧。
林夏割着,林子里也有很多村里的小孩来捡柴火,看林夏一会儿割了半篓子,十分羡慕她。
“姐姐,你等会儿割完了能不能让我用用你的镰刀?”
林夏低头,就看到一个到她腰的小孩,呲溜了一下鼻子,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手上的镰刀。
“不行哦。”林夏把这棵树上枝条割下来,从爬的半高的树上跳下来,摇了摇头。
小孩这么小,树枝都得爬树上才能割,她哪里敢让他用镰刀。
割不到树枝事小,割到她自己就不好了。
“我割下来的树枝会留一点在地上,你捡吧。这镰刀太危险了,你太小,不能用。”
小孩原本都低下了头,特别难过,准备走了,听到林夏的话,立马惊喜地抬头,像看大英雄一样看着她。
她“嗯嗯”地点头,生怕林夏反悔。
“跟着我吧。”
也就这一个小孩大胆,其余的见林夏生疏,又长得好看,不像村里的人,都不敢接近。
“你是谁家的孩子?”
林夏换棵树,又蹭蹭蹭几下爬上去,看得小孩一脸崇拜。
“我爹叫林大炮,我叫林小草。”
“大炮哥家的孩子啊,我在村子里的时候我记得他媳妇,也就是你娘,生下你不到一年,又有了你弟弟,天天挺着肚子抱着你来我家门口转悠,那时候我还逗过你呢,估计你都忘了。”
林小草听着林夏这话,一脸懵懂,显然没听明白,林夏看她一眼,笑了出来,还是个小孩呢。
“你叫小草,谁给你起的名啊?”
林夏那时候一心沉浸在学习和思考前途上,都没关注过外界,出门就是上工,除了和林娟关系好,其他人她都没怎么相处过。就是见面打个招呼的交情。
“俺奶奶起的。”林小草用袖子蹭掉鼻涕,憨憨地说:“俺奶奶说叫小草好活。”
林夏懂了,村里有这习惯,小孩子一出生先起个贱名,养大了要上学了,再请村长帮忙取个大名。
她看林小草这年纪,估计还没送她去学校呢。
村里人送孩子去上学年龄都大,七、八岁正常,九、十岁的也有。还有十来岁去上小学一年级识字的呢。
林夏自己也无聊,林小草跟着她,和她说着话,崇拜的眼神一直跟着她,也让她不觉得时间难熬了。
终于割满了一篓子柴火,林夏准备回家,林小草的小背篓里也满了,跟在她屁股后面走。
正走着,林夏眼尖,看见一只灰兔子蹿了过去,林夏想也没想,一镰刀甩过去,小兔子头身分离,血肉模糊。
“我的职业你知道,不允许的。偷偷的还可以,我怕被查。”
方英秀也担心:“这样的话,那咱们不做了不行吗?”
林夏摇了摇头,脸上有着为难说:“可是娘,我想挣钱,我想带你去过好日子,我希望你可以支持我。我挣够钱我就不做了。我想用你的身份来签合同。这样的话不会留下来把柄。”
林夏确实知道这里面有风险,但是她也想好了,就挣一笔钱,挣够了就收手,她不贪心。
方英秀说:“你让我想想。”
并没有张嘴就答应,她觉得闺女真的很大胆,可是她看着林夏祈求的表情,她又忍不下来心拒绝。
这事让她很作难,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在想,这一夜,她翻来覆去,一直想这个事情。
第二天一早起来,林夏推开门,就看见了准备敲她门的方英秀。
“娘,你怎么起这么早?”
“我想好了,我同意。但是就像你说的,挣一笔就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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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vip]
冬天的林河村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色,所有的树都是光秃秃的,好像枯死了一样。
倒是田野里还有绿色,手掌长的绿色麦苗掩映在白雪里,就像纯白的世界里突然多出来的颜色,让人见了心喜。
现在村里管控没有那么严了,方英秀在家多养了一只母鸡,林夏每天的工作除了喂鸡外,就是去鸡窝里找鸡蛋。
“娘,这鸡蛋今天是留着还是吃了?”
林夏摸出来两只鸡蛋,另外一只老母鸡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还是嫌天太冷了,现在不爱下鸡蛋。
“吃了!”
方英秀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林夏拿着鸡蛋,小跑着进厨房,脸上带着开心的笑容。
鸡蛋这东西,就是越少越香。反正她现在挺爱吃的。
小时候家里的鸡蛋不多,她娘总是攒着卖钱,一个月可能才有一次解馋的机会。
方英秀还总是把唯一的鸡蛋给她,她哥哥看得直咽口水。
林夏哪忍心吃独食,鸡蛋最后就是分三份,她、哥哥、她娘一人一份,那时候的鸡蛋是最香的。
现在没有那时候那么穷了,她娘也大方了点,但是能吃到鸡蛋,她还是很高兴。
“娘,我要吃炖鸡蛋。”
“好。”方英秀依着她,回到家,她才能完全放下压力,做一个被娘宠爱的女儿,什么都不用想。
炖鸡蛋又香又滑,虽然没有香油,林夏也吃得津津有味,分了一半给方英秀。
方英秀一开始不要,林夏硬分给她,她最后带着格外高兴的笑吃完了,还说了句:“怪不得你爱吃,炖鸡蛋比煮的嫩。”
冬天农田里没什么活,现在也不用开凿水渠之类的,离这里不远有个修路的活,都是村里的青壮年去,村里的大部分妇孺就闲在家里。
这个时候,她们最爱干的就是串门。
林夏一回来,她们家也成了村里大娘大婶最爱来的地方。
她不喜欢听这些人问她有没有谈对象,大学生活是不是可好了的话。
那种既羡慕嫉妒又不愿意她过得太好的眼神,让她着实受不住。
更何况还有她娘在旁边360度无死角的夸,把她写信告诉她娘的所有学校取得的成绩,还有以前文工团获得的表扬,全都拿出来说一遍。
也不知道她娘的记忆力怎么这么好,都多少年前得的一次文工团团长的表扬还能记得。
更别说她写歌唱歌演电影这些事,更是每次都提。
林夏觉得她脸皮不算薄的,但也觉得受不住她娘的这些夸,脸红。
所以一般这些大爷大娘过来的时候,她都会躲出去。
要么在院子里干活,要么出去捡柴火。
今天也是这样,外面的水很冷,还好她家有个井,当年她爹还在世的时候打的。
井水压出来,是没有那么凉的,但是这个天洗衣服,尽管不下雪了,这手也不会暖和到哪里去。
所以林夏烧了一大锅的水,锅下面火不断,舀出来一桶热水,就往锅里再加一桶凉水,保证热水不会断。
用热乎乎的水洗衣服,手也是暖的,身体也是暖的。
坐在屋里纳着鞋底,和方英秀说话的一众妇人看着林夏勤奋地干活,也没说出来什么赞扬的话。
“嫂子,夏妮儿这从外面回来就是和咱村里的不一样啊,洗衣服还要用热水。”
林夏的二婶笑着和方英秀说,看着像是在夸,实际上说林夏矫情。
方英秀哪能听不出来,她的针用顶针扎进鞋底,眼睛都没往院子里看一眼,云淡风轻地说:“是啊,外面的生活多好,学校澡堂里有随便洗澡,热水随便接。村子里啥也没有,洗衣服不烧热水,冻着我家闺女怎么办?我可不想我养得娇娇的闺女,回家一趟,因为洗衣服冻了一手的疮。”
林二婶觉得方英秀在讽刺她,因为她闺女就是因为天天去河里砸冰洗衣服,用冷水,脸上手上全是冻疮,又红又肿。
她尴尬地“呵呵”笑了两声,没有往下接话。
倒是一旁林夏的邻居花大娘笑呵呵地开口了:“春他娘这话没错,夏妮儿现在长得白白净净,一看就不像村里的姑娘,是我闺女我也疼她,烧点热水怎么了?就是费点柴火,她们家有水井,又不用操心水。”
“柴火我家不缺。”方英秀脸上带上了骄傲,“夏夏一回来,天天都去捡柴火,堆了一厨房了。”
“你家夏夏可真懂事,咱们村里今年考出去的磊子,还不如夏夏考的学校好呢,回来之后别说帮着家里干活了,还天天使唤他爹娘。”
“就是就是。”
这群人开始说起了谁家的孩子勤快,谁家的孩子懒,还有因为懒娶不上媳妇的那一家子。
林夏在院子里听了一会儿就不想听了,自动屏蔽屋里的声音,嘴上开始念念有词背谱子。
其实今天她洗的主要是她和她哥哥的床单被罩,趁着这两天不下雪天晴晒一晒,再过几天她哥哥也回来,到时候正好用。
别人洗这些大件,都需要人帮忙拧水,林夏完全不需要,自己就把床单洗好拧好挂上了。
“娘!衣服晒上了,我去树林里捡柴火!”
林夏在围裙上把湿手擦一擦,将刚刚掉下来没顾得上的碎发别到耳后,和方英秀发了声招呼,背上篓子,出了门。
她们这边的路边河边喜欢长一种荆条,这种荆条是用来编篓子的主要材料,每年村里会编的都会割很多编各种篓子、筐子去卖。
林夏的哥哥会编,跟着她爹学的,她家的这些现在都是林春以前编的。
他只要回来,看见家里缺了,就会去编。
编多了方英秀就拿着去卖钱。
因为村里不少人会编这个,倒也值不了多少钱,但总归能挣个几毛一块的。
林夏自己拿了一把镰刀,她也不弄大的树枝,地上的枯叶早就被人捡没了。
掉的树枝也天天有人来捡,所以林夏就找那些又高又粗枝条又多的大杨树,把一些不必要的或者枯死掉枝条割下来,割满一背篓就回去。
有些枝条湿的,需要晒晒才能用,有些枝条本来就是干枯的,可以直接烧。
林夏割着,林子里也有很多村里的小孩来捡柴火,看林夏一会儿割了半篓子,十分羡慕她。
“姐姐,你等会儿割完了能不能让我用用你的镰刀?”
林夏低头,就看到一个到她腰的小孩,呲溜了一下鼻子,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手上的镰刀。
“不行哦。”林夏把这棵树上枝条割下来,从爬的半高的树上跳下来,摇了摇头。
小孩这么小,树枝都得爬树上才能割,她哪里敢让他用镰刀。
割不到树枝事小,割到她自己就不好了。
“我割下来的树枝会留一点在地上,你捡吧。这镰刀太危险了,你太小,不能用。”
小孩原本都低下了头,特别难过,准备走了,听到林夏的话,立马惊喜地抬头,像看大英雄一样看着她。
她“嗯嗯”地点头,生怕林夏反悔。
“跟着我吧。”
也就这一个小孩大胆,其余的见林夏生疏,又长得好看,不像村里的人,都不敢接近。
“你是谁家的孩子?”
林夏换棵树,又蹭蹭蹭几下爬上去,看得小孩一脸崇拜。
“我爹叫林大炮,我叫林小草。”
“大炮哥家的孩子啊,我在村子里的时候我记得他媳妇,也就是你娘,生下你不到一年,又有了你弟弟,天天挺着肚子抱着你来我家门口转悠,那时候我还逗过你呢,估计你都忘了。”
林小草听着林夏这话,一脸懵懂,显然没听明白,林夏看她一眼,笑了出来,还是个小孩呢。
“你叫小草,谁给你起的名啊?”
林夏那时候一心沉浸在学习和思考前途上,都没关注过外界,出门就是上工,除了和林娟关系好,其他人她都没怎么相处过。就是见面打个招呼的交情。
“俺奶奶起的。”林小草用袖子蹭掉鼻涕,憨憨地说:“俺奶奶说叫小草好活。”
林夏懂了,村里有这习惯,小孩子一出生先起个贱名,养大了要上学了,再请村长帮忙取个大名。
她看林小草这年纪,估计还没送她去学校呢。
村里人送孩子去上学年龄都大,七、八岁正常,九、十岁的也有。还有十来岁去上小学一年级识字的呢。
林夏自己也无聊,林小草跟着她,和她说着话,崇拜的眼神一直跟着她,也让她不觉得时间难熬了。
终于割满了一篓子柴火,林夏准备回家,林小草的小背篓里也满了,跟在她屁股后面走。
正走着,林夏眼尖,看见一只灰兔子蹿了过去,林夏想也没想,一镰刀甩过去,小兔子头身分离,血肉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