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你的呼唤_375
可他们做了很久,做了有两小时?或者三个小时?总之很长时间,那睡三个多小时又怎么能判罪呢?连燕又闭上了眼,眼睫拢下细密的影子,沈平格却开始念他那些情话,轻声地念,连燕听着脸颊发烫,不舍得捂住沈平格的嘴,也不舍得捂住自己的耳朵,因为沈平格在念——
“我好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哥哥。”他还在笑。
他怎么只写了那么几个“我爱你”呢,应该多写几个的,总归要占些便宜的,可沈平格表扬了他,捏了捏他的手指,说:“你说’我爱你’的时候最诚实。”
浑身干燥,房间里开了冷气,却又很快热起来,连燕仰起头,沈平格便低头亲亲他,连燕觉得自己生的那场重病痊愈了,傻傻笑起来。
“疼不疼?”沈平格的手又去抚摸他的后颈,抚摸他的文身,那儿没那么烫了,“我去买了药,抹的时候你一直在抖,你要是会说梦话就好了,我就知道你是不是疼了。”
药?连燕首先想的是在哪里买的药。沈平格会问那个医生问题吗,怎么描述的症状?药管是红色还是蓝色?他买的润/滑/液瓶身是红色的,像茶几上放在碟子里的草莓,他以为润滑液是透明的,但实际是浑浊的颜色,药膏也是吗?
连燕把头埋进他的胸膛里,使劲摇头,表达不疼的意思。实际是挺疼的,毕竟还有点出血,但连燕觉得这个可以忍受。
沈平格不信他的表达,很多时候连燕都擅长撒谎,即便疼也要说不疼,就像他们刚开始做的时候,连燕明明怕得要死,却还是抱着他,哼哼着,湿漉漉又黏腻地撒娇。
但连燕不让他碰自己,央求地看着他,亲他的手指,蹭他的胸膛,眼神软软热热,沈平格不让他乱动,但听他的,说:“疼必须告诉我,知道吗?”
连燕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无论怎么样,连燕都不想让沈平格不高兴了,他喜欢看沈平格朝他笑,因而他要学会控制自己的不安感。连燕的确做到了。后来沈平格填报志愿,去办升学宴,没有带他,他也没有再发过脾气。
沈平格选了北京的学校,学校是连燕喜欢的那个。填报志愿过程中的事情连燕不清楚,都是沈逸明负责的,至于有没有学校来争他,连燕更无从得知了。
最后录取结果下来的时候,沈平格也不在家,连燕肯定自己不是第一个知道的,这让他有些难过,但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沈平格最后学了金融,谈云和他在一个城市,虽然不是一个学校,但也是很好的学校,谈云给他发了消息,开玩笑说:我替你照顾你哥哥咯。
连燕想说“不要”,但那样显得他很不懂事,字打打删删,最后忘记了回复。
除了谈云,荀珠也和沈平格在一个城市,而且还是同一所学校,连燕不太记得荀珠的模样了,但仍羡慕他,那点羡慕见不得光,发酵膨胀成惹人厌的小情绪——所有人都可以见到沈平格,他偏偏是最后一个。
开学日期确定下来了,沈平格常常留在家里,他们初尝禁果,对一切充满了好奇,隐秘的颜色是潮红色,还是甜橙汁的颜色,这需要探索。而连燕又乖软和听话,任由摆弄,害羞也愿意尝试,只是爱哭而已,而沈平格喜欢他的眼泪。
沈平格开学的日期比他晚,连燕那个时候已经开学了,还要抽空去上雅思托福,沈平格离开前他都没能送,跟那次沈平格去广州参加比赛时很像,他也是没有时间,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钟里的指针转过去。
不过在离开前,他把假期里写的那些烂俗情话都塞进了沈平格的黑色行李箱里,塞到最里层,用姜黄色皮筋捆起来,不好意思被他明晃晃地看到。
沈逸明几乎一直待在公司里,这个别墅一下子成了连燕的所有物,连燕便睡在沈平格的房间里,那里空荡荡的,几乎闻不到沈平格的气息,这个日期被定义为沈平格离开的第一天,连燕以为这没什么,但沈平格的电话打过来时,他突然忍受不了了。
“我好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哥哥。”他还在笑。
他怎么只写了那么几个“我爱你”呢,应该多写几个的,总归要占些便宜的,可沈平格表扬了他,捏了捏他的手指,说:“你说’我爱你’的时候最诚实。”
浑身干燥,房间里开了冷气,却又很快热起来,连燕仰起头,沈平格便低头亲亲他,连燕觉得自己生的那场重病痊愈了,傻傻笑起来。
“疼不疼?”沈平格的手又去抚摸他的后颈,抚摸他的文身,那儿没那么烫了,“我去买了药,抹的时候你一直在抖,你要是会说梦话就好了,我就知道你是不是疼了。”
药?连燕首先想的是在哪里买的药。沈平格会问那个医生问题吗,怎么描述的症状?药管是红色还是蓝色?他买的润/滑/液瓶身是红色的,像茶几上放在碟子里的草莓,他以为润滑液是透明的,但实际是浑浊的颜色,药膏也是吗?
连燕把头埋进他的胸膛里,使劲摇头,表达不疼的意思。实际是挺疼的,毕竟还有点出血,但连燕觉得这个可以忍受。
沈平格不信他的表达,很多时候连燕都擅长撒谎,即便疼也要说不疼,就像他们刚开始做的时候,连燕明明怕得要死,却还是抱着他,哼哼着,湿漉漉又黏腻地撒娇。
但连燕不让他碰自己,央求地看着他,亲他的手指,蹭他的胸膛,眼神软软热热,沈平格不让他乱动,但听他的,说:“疼必须告诉我,知道吗?”
连燕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无论怎么样,连燕都不想让沈平格不高兴了,他喜欢看沈平格朝他笑,因而他要学会控制自己的不安感。连燕的确做到了。后来沈平格填报志愿,去办升学宴,没有带他,他也没有再发过脾气。
沈平格选了北京的学校,学校是连燕喜欢的那个。填报志愿过程中的事情连燕不清楚,都是沈逸明负责的,至于有没有学校来争他,连燕更无从得知了。
最后录取结果下来的时候,沈平格也不在家,连燕肯定自己不是第一个知道的,这让他有些难过,但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沈平格最后学了金融,谈云和他在一个城市,虽然不是一个学校,但也是很好的学校,谈云给他发了消息,开玩笑说:我替你照顾你哥哥咯。
连燕想说“不要”,但那样显得他很不懂事,字打打删删,最后忘记了回复。
除了谈云,荀珠也和沈平格在一个城市,而且还是同一所学校,连燕不太记得荀珠的模样了,但仍羡慕他,那点羡慕见不得光,发酵膨胀成惹人厌的小情绪——所有人都可以见到沈平格,他偏偏是最后一个。
开学日期确定下来了,沈平格常常留在家里,他们初尝禁果,对一切充满了好奇,隐秘的颜色是潮红色,还是甜橙汁的颜色,这需要探索。而连燕又乖软和听话,任由摆弄,害羞也愿意尝试,只是爱哭而已,而沈平格喜欢他的眼泪。
沈平格开学的日期比他晚,连燕那个时候已经开学了,还要抽空去上雅思托福,沈平格离开前他都没能送,跟那次沈平格去广州参加比赛时很像,他也是没有时间,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钟里的指针转过去。
不过在离开前,他把假期里写的那些烂俗情话都塞进了沈平格的黑色行李箱里,塞到最里层,用姜黄色皮筋捆起来,不好意思被他明晃晃地看到。
沈逸明几乎一直待在公司里,这个别墅一下子成了连燕的所有物,连燕便睡在沈平格的房间里,那里空荡荡的,几乎闻不到沈平格的气息,这个日期被定义为沈平格离开的第一天,连燕以为这没什么,但沈平格的电话打过来时,他突然忍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