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14节
  不晓得为什么,她从沈芸卉的眼睛里,也看出了这种嫉妒。
  以前的沈芸卉看她,眼神里只有嫌恶。
  沈南瑗自己都纳闷了,她这么倒霉,还有什么可被人羡慕嫉妒恨的。
  果然是女主光环,聚恨灯,都尼玛照在她的头上了。
  照的她整个人闪闪发光。
  腊月十五,掰着手指头算,离过年也就只有十五天的时间了。
  沈元阑考完了试,也放了寒假。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他的回转,让这个七零八碎的沈家,看起来又像是一家人了。
  不谈论苏氏的人品,只说苏氏对儿女不可谓不上心。
  对女儿是操心婚事,对儿子操心的事情则更多。
  沈黎棠希望沈元阑可以出国留学,苏氏一开始有些舍不得,现在则是一力促成,想让儿子快些走。
  她的计划,年前解决了沈南瑗那个小贱人,年后开春送走了沈元阑。
  等沈元阑走后,她和沈黎棠得有个结果。
  她精心伺候了他这么些年,什么都没有捞着,还落了个伤心伤身的下场。
  苏氏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老娘不伺候了。
  心里想的开,面上的颜色就好看了不少。
  苏氏对着镜子仔细瞧了又瞧,要是她早几年能想明白多好,没准儿她也能活的像那顾夫人似的那般潇洒。
  这是谁不过谁家的日子,就不能够理解谁家的烦恼。
  顾夫人也在发愁,朗华那儿和杜家交涉了几天,才把她们母女接回了凯乐门酒店。
  顾红梅打包了行李,想连夜出城,逃往天京。
  可掀了窗户一看,楼下还立着杜夫人派来的兵。
  偏偏婚约确实有过,杜夫人就是抓住了这一层理,哪怕她去跟张将军告状,这一状都告的显得自己心虚。
  更何况,张将军喜欢的是她善解人意事不多。
  若是泷城这边死咬着不放,没准儿她就是张将军的弃棋。
  她太了解那些男人了,没事的时候,她就是他的心肝宝贝。
  她若是真有了事情,他的眼里只有大局。
  这也是顾红梅思索了再三,没有往天京打电话的原因。
  说起来,还是自己的分量不够。
  顾红梅丧气地将手里的衣服扔在了大床上。
  顾歆儿抹了把眼泪说:“姆妈,这次是我任性了!要不是我……”
  一开始要回来的人确实是她。
  她姆妈只是没有法子,看不得她这么大了还不嫁人,才冒险走这一招。
  顾红梅思索了片刻,一咬牙道:“歆儿,既然都到这个地步了,那你便不能像先前那样……陈雪岚不是非要你嫁给那个傻子嘛,那你便非得嫁给杜聿霖才行啊!姆妈都想过了,那杜夫人比你的年纪可大的多,头几年的日子难熬一点,等到她一死,杜家可不就是你说的算了。”
  “可是,聿霖哥哥他对我们意见很大!”顾歆儿负气地说:“就连那个傻子也好似受了他们的影响,也总是对我若即若离。”
  “傻,男人要靠哄,你得这样……”顾夫人招了她在耳边传授,那一句‘生米煮成熟饭’那才是正经的道理。
  顾红梅一副过来人的样子说着,眼中还露出了得意的情绪。
  想当年,又有几个男人能逃得过她的手段。
  歆儿的爹算一个,那位杜督军原本也算一个,若不是中间出了纰漏,她现在才是正儿八经的督军夫人。
  有正派的夫人做,谁愿意做那上不了台面的外室。
  就好比现在,她若是正儿八经的将军夫人,量谁也不敢如此难为她!
  顾红梅的心思转了几转,又拉着女儿好一阵嘀咕。
  她教的简直事无巨细。
  顾歆儿红着脸咬了咬嘴唇,只挣扎了一下,再看向顾红梅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原本就是回来试试,可现在她若不能嫁给杜聿霖的话,那就得嫁给傻子。
  这下子,逼她上梁山,她不上也不行了。
  母女俩正说着这事情,门口响起了敲门声音。
  “顾夫人!”
  是朗华。
  顾歆儿擦干了眼泪,打开门,甜甜地笑:“朗叔叔!”
  朗华的眼睛从她的脸上扫过,不动声色地道:“顾小姐,下楼吃午饭吗?”
  顾歆儿道:“好的,我去叫我姆妈!”
  朗华点了点头,绅士地等在门口。
  可是顾红梅对朗华的心里有怨,她总觉得这个朗华的心思深沉,就这次他跟杜督军交涉的时候,总让她感觉他没有使出全力。若他使出全力,说不定就能直接送她们母女回天京了。
  顾红梅没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女儿,只一托头道:“我头疼不想吃。”
  门并没有关严实,外头的朗华听了个真切。
  是以,顾歆儿出来尴尬地婉拒的时候,他微微笑笑,道:“那我让侍应将午饭给二位送上来。”
  顾歆儿道了谢,歉意地合上了房门。
  朗华一下楼,只给顾氏母女点了两份牛扒,自己则带了帽子,拎着手杖便出了门。
  久不回泷城,馋的还是泷城的小吃。
  就在井岸胡同的不远处,有一个老嬷嬷卖的云吞面,云吞薄皮馅儿多,竹荪面又细又脆,酸汤也够味。
  只是物是人非,不知那老嬷嬷现在还在不在了。
  朗华看了看昏黄的天,总感觉这天快要下雪了。
  下雪前若能吃上一口的话,一定会从内暖到外面。
  他叫了辆黄包车,决定去碰一碰运气。
  黄包车穿过了大街,压上了青石路面。
  不多时,就到了他指定要到的地方。
  这里离井岸胡同还有很远,是一处繁华的街市,两边的铺子卖什么的都有。
  朗华这人做事谨慎,他的行踪,一定不能落人眼睛。
  他像是随走随逛,买了几样泷城特色的小物件,这才七拐八拐地走向了真的目的地。
  大老远,朗华便看见了冒着白雾的云吞面摊。
  那白雾之中,一个驮着背的老嬷嬷,兴许是刚下过一碗,正在往锅里添水。
  他并没有急着过去,仍旧是左右看过了之后,才慢慢悠悠地走上前去,闲聊一样问道:“嬷嬷,这么大年纪了还摆摊啊?身体吃的消吗?”
  老嬷嬷咧了咧嘴,道:“吃的消!我还能再摆二十年呢!听先生口音不像是本地的,我跟你说,我包的云吞面不比那大饭店里的差。”
  朗华手杖柱地,笑笑地说:“那就来一碗!”
  “好嘞!”
  先前都是白雾,朗华没有看清。
  等到白雾散开,朗华这才看见四方桌旁坐着的一个少女。
  少女那双晶亮的眼睛带着狐疑,正上下打量着他。
  朗华苦笑了一下,走了过去,“沈小姐,真是巧啊!”
  自打厨房里来了严三娘,沈南瑗的日子就没好过过。
  这个好过,主要指的是口腹之欲。
  沈南瑗个吃货,喜欢吃些汤汤水水的饭食,可严三娘做的要不是大鱼大肉,就是些干巴巴的东西。
  今儿中午做的是什么锅巴饭!
  这大冷的天,沈南瑗实在是不想吃,随便交代了一声,就出了门。
  反正,现在她和苏氏基本撕破了脸,出门的报备,也就是口头上一说。
  只是谁曾想,一出门就撞见了朗华。
  要说是巧合吧,不大像。要说不是吧,嗯……沈南瑗低头看了看自己,朗华图她什么呢?
  朗华知道沈南瑗在想什么,他解释道:“我从南街一路走来,大老远就闻见了香味。”
  “朗先生的鼻子可真灵!”沈南瑗笑笑地说。
  “不介意我坐下吗?”
  “可以啊!”
  朗华坐在了沈南瑗的右手边。
  沈南瑗的云吞面也是刚上,冒着热气。
  她拿勺子搅了搅,并没有什么压力地低头吃了起来。
  朗华却看得傻住了。思绪不由跳转回许多年前,他也和一个这般年纪的少女,在一起说说笑笑地吃着云吞面。
  很快,老嬷嬷端来了他的云吞面,他这才回了神。
  就在朗华低头的那一瞬间,沈南瑗的眼睛睨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看着她的眼神,有些伤感,还有太多的欲语还休。
  直觉告诉她,这个朗华虽然不显山露水,但本事肯定不小,且他对自己没有敌意。
  沈南瑗吃的比他快,拿出了十块钱,付了两晚云吞面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