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是大boss 第14节
……
群里每天都是这样热闹,但身为群主的林苏却从来不参与其中,不管是聊天还是抢红包。
这个红包群,就是她这个世界的金手指,而且她是群主。
第11章 七十年代红包群1
林苏捧着一个白色的搪瓷碗,碗里盛着一块乌漆嘛黑看不出颜色的粗糙饭团,和半块红薯,这是她今晚的口粮。
饭团是用粗粮和野菜剁碎了糅合在一起做成的,在原主的记忆中,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因为每个人的口粮都有限,经常吃不饱肚子,只能想方设法的弄一些野菜充饥。
这个时代,连野菜都是宝,漫山遍野的都已经被搜刮干净,连草根都不剩。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总是没有当地的百姓有经验,能挖到的很少。而且已经冬天了,以后连野菜也没得吃了。
林苏尝了一口饭团,这东西果然跟它的外表一样让人难以下咽,粗糙的剌喉咙。无奈,林苏只好先把半块红薯吃掉,等嗓子活动开了,再跟这团东西较量。
因为晚上不用干活,所以也不敢吃多,她碗里这些已经是最低的饭量,只能混个五分饱,所以不吃是万万不可能的。
这么艰苦的年代,却还有那么多人想来,真是不可思议。
没错,林苏这次穿越的世界,正是晋江时下最流行的年代文小说。
这个世界的主角叫赵青梅,是林苏插队的赵家村生产大队里的一个女孩。不过主角并不是这个土著赵青梅,而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赵青梅。
赵青梅原本是现代的一个小白领,意外穿越到贫困潦倒的七十年代,成了一个农村女孩,并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神奇的红包群。群里有各个位面的成员,他们可以交换彼此世界的东西。于是赵青梅就从一个乡下土黑圆,逆袭成人生赢家白富美。
而林苏现在这具身子的原主,是男主蒋毅城的未婚妻。不过男主不喜欢她,只喜欢赵青梅。所以原主上蹿下跳给他们制造麻烦与误会,最终被二人联手解决,然后男女主he。
“林苏,你打算怎么办?”
林苏正在回想剧情的时候,被人点了名,她抬头,说话的是他们知青点年纪最大的宋国庆。其他人都已经吃完了,端着空碗在闲聊,林苏刚才走了神,没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因此问了一句,“什么?”
“高考啊!你不会还不知道吧?”另一个女知青,李小梅诧异道,“这两天大家都在谈论这件事,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只要考上大学,咱们就能回城了!你不急,难道你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
原来是这事,林苏继承了原主的全部记忆,自然明白回城对她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说意味着什么。
乡下繁重的劳动已经消磨掉这些知识青年们的满腔热情,大多数的知青们,都一门心思的琢磨着回城的机会。但一个生产队每年只有一个回城名额,还要通过大队的考核。这对于庞大的知青群体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眼下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一条新的出路,那就是参加高考。前天队里正式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这让他们整个知青群体都沸腾了,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他们谈论高考的事情。两天过去了,依然热度不减。
以他们这个知青点的知青为例,插队时间最短的是林苏,刚来一年多。最长的是宋国庆,已经下乡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从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熬成年近三十的农村青年,也没有娶妻生子,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葬送在了这里。
回城,是他们现在唯一迫切的愿望。但回城的机会稀少而又渺茫,因此高考的恢复,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是另一个希望。考上大学就可以离开农村,回城里被国家培养成才,然后被分配到各个岗位上工作。不管分配到哪,都比在农村好。这是他们这些知青唯一的机会。
所以当这个机会来临时,每个人都想抓住,就好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林苏自然是要回城的,因此她点了点头,“我要回城。”
其他人并不意外她的回答,他们这些知青,谁不想回去呢?
“消息来的太突然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多月,以前学的知识都忘了,复习也来不及了!”
“而且咱们天天上工,哪有时间复习?考试大纲上内容还挺多,怎么可能复习完?”
“来的时候也没带课本,现在去哪找复习资料?而且参加了也不一定能考的上。”
“我昨天给家里寄了信,可是等他们收到再给我寄书,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的。”高考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每一秒都显的那么珍贵,少了这半个月,几乎整个复习时间就少了三分之一,所以不怪他们现在着急。
众人纷纷抱怨着,越讨论,心里越没底,昏暗的灯光下,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对未来的迷茫担忧,但又隐隐的有一些希冀的光彩。
高考虽难,但好歹有了一线希望不是吗?
“对了林苏,你家里不是在首都吗?应该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了吧?没给你寄些复习资料?”李小梅问道。
他们生产队里谁不知道,林苏家里十分宠她,隔三差五的就给她寄来包裹,有的是衣服食物,有些是生活用品。是以,在一众下乡改造的插队知青中,林苏就是一个异类,吃的好穿的好,在农村里依然过的跟城里的大小姐一般。而且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隔三差五的装病请假不上工,娇气的跟公主似的。
像这两天这样连续上两天工,不偷懒不抱怨,简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也不明白这大小姐既然不能忍受下乡的生活,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受苦?据说她的家世背景惊人,完全可以让她避免下乡。
不过她虽然娇气任性,脾气差,但心肠并不坏,因为知青中她家境最好,其他人手头紧急用钱用票时问她借,她从来不吝啬。也因此,她跟众人关系也不算差。
林苏回想了一下,确实有来信提过,但是包裹邮寄比较慢,暂时还没到。因此她对几人说,“寄了,还没到。”
听到她现在也没有,几人都有些失望,宋国庆笑道,“不要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没有,别人也一样。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不差这几天了。”
作为这个知青点年纪最大的老大哥,宋国庆对他们这些后来的弟弟妹妹十分照顾,为人也最成熟稳重,很值得信赖,所以他这样劝慰,让其他人心里好受了一点,没那么急躁了。
又闲聊了一会儿,众人便各自洗了碗回房休息了。明天还要继续上工劳动,留给他们的清闲时间不多。
月光倾洒下来,给这个小院蒙上了一层清晖。他们这个知青点,并不算大,厨房都是临时搭建的小土棚,厕所还是露天的。只并排建了三间泥胚房,供他们居住。中间最大的一间住了四个男生,两边较小的侧间就分给了三个女生。原来的林苏大小姐脾气严重,不愿意跟其他人住一起,所以独自占了一间。
林苏回了自己房间,房间不大,但一个人住也不算拥挤。靠墙的地方放着一张简单的木板床,上面铺着干净整洁的棉被,床单与被罩都是高档货,与这里简陋的环境格格不入,显然是林苏的家人给她寄过来的。
另一边靠墙放着一个木柜,并排放着的还有一张书桌,书桌上摆着镜子、木梳一类的东西。原主嫌这里的墙壁脏,因此在四面墙的下半部都订上了墙纸,小碎花的墙纸给这个房间增添了一点亮丽的颜色。
临睡前,林苏又看了一眼群里,蓝星赵青梅正在让地球周翰发红包。
蓝星就是林苏现在所在的这个位面,而群里的成员都是来自其他各个位面,什么科技位面、兽人位面……当然,也有修真位面。不过以林苏这几天的观察来看,那个来自修真位面的灵虚子,修为不过金丹期,比之陨落前的林苏,差了好几截。
但即便如此,他手里那些神奇的丹药符箓,也让其他位面的成员震惊不已。也因此,灵虚子成了群里最受欢迎的人。
不过眼下赵青梅最欢迎的是周翰。
【蓝星赵青梅】:@地球周翰翰哥帮帮忙,拜托你帮忙找一套77年的高.考试卷!夭寿啦,马上要恢复高考了,我的知识全还给老师了。[哭]
【地球周翰】:行啊,我去网上给你搜搜,你要哪个省的?
【蓝星赵青梅】:万分感谢!帮忙找一下jl省的就好了。
群里每天都是这样热闹,但身为群主的林苏却从来不参与其中,不管是聊天还是抢红包。
这个红包群,就是她这个世界的金手指,而且她是群主。
第11章 七十年代红包群1
林苏捧着一个白色的搪瓷碗,碗里盛着一块乌漆嘛黑看不出颜色的粗糙饭团,和半块红薯,这是她今晚的口粮。
饭团是用粗粮和野菜剁碎了糅合在一起做成的,在原主的记忆中,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吃的。因为每个人的口粮都有限,经常吃不饱肚子,只能想方设法的弄一些野菜充饥。
这个时代,连野菜都是宝,漫山遍野的都已经被搜刮干净,连草根都不剩。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总是没有当地的百姓有经验,能挖到的很少。而且已经冬天了,以后连野菜也没得吃了。
林苏尝了一口饭团,这东西果然跟它的外表一样让人难以下咽,粗糙的剌喉咙。无奈,林苏只好先把半块红薯吃掉,等嗓子活动开了,再跟这团东西较量。
因为晚上不用干活,所以也不敢吃多,她碗里这些已经是最低的饭量,只能混个五分饱,所以不吃是万万不可能的。
这么艰苦的年代,却还有那么多人想来,真是不可思议。
没错,林苏这次穿越的世界,正是晋江时下最流行的年代文小说。
这个世界的主角叫赵青梅,是林苏插队的赵家村生产大队里的一个女孩。不过主角并不是这个土著赵青梅,而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赵青梅。
赵青梅原本是现代的一个小白领,意外穿越到贫困潦倒的七十年代,成了一个农村女孩,并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神奇的红包群。群里有各个位面的成员,他们可以交换彼此世界的东西。于是赵青梅就从一个乡下土黑圆,逆袭成人生赢家白富美。
而林苏现在这具身子的原主,是男主蒋毅城的未婚妻。不过男主不喜欢她,只喜欢赵青梅。所以原主上蹿下跳给他们制造麻烦与误会,最终被二人联手解决,然后男女主he。
“林苏,你打算怎么办?”
林苏正在回想剧情的时候,被人点了名,她抬头,说话的是他们知青点年纪最大的宋国庆。其他人都已经吃完了,端着空碗在闲聊,林苏刚才走了神,没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因此问了一句,“什么?”
“高考啊!你不会还不知道吧?”另一个女知青,李小梅诧异道,“这两天大家都在谈论这件事,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只要考上大学,咱们就能回城了!你不急,难道你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
原来是这事,林苏继承了原主的全部记忆,自然明白回城对她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说意味着什么。
乡下繁重的劳动已经消磨掉这些知识青年们的满腔热情,大多数的知青们,都一门心思的琢磨着回城的机会。但一个生产队每年只有一个回城名额,还要通过大队的考核。这对于庞大的知青群体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眼下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一条新的出路,那就是参加高考。前天队里正式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这让他们整个知青群体都沸腾了,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他们谈论高考的事情。两天过去了,依然热度不减。
以他们这个知青点的知青为例,插队时间最短的是林苏,刚来一年多。最长的是宋国庆,已经下乡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从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熬成年近三十的农村青年,也没有娶妻生子,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都葬送在了这里。
回城,是他们现在唯一迫切的愿望。但回城的机会稀少而又渺茫,因此高考的恢复,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是另一个希望。考上大学就可以离开农村,回城里被国家培养成才,然后被分配到各个岗位上工作。不管分配到哪,都比在农村好。这是他们这些知青唯一的机会。
所以当这个机会来临时,每个人都想抓住,就好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林苏自然是要回城的,因此她点了点头,“我要回城。”
其他人并不意外她的回答,他们这些知青,谁不想回去呢?
“消息来的太突然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多月,以前学的知识都忘了,复习也来不及了!”
“而且咱们天天上工,哪有时间复习?考试大纲上内容还挺多,怎么可能复习完?”
“来的时候也没带课本,现在去哪找复习资料?而且参加了也不一定能考的上。”
“我昨天给家里寄了信,可是等他们收到再给我寄书,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的。”高考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每一秒都显的那么珍贵,少了这半个月,几乎整个复习时间就少了三分之一,所以不怪他们现在着急。
众人纷纷抱怨着,越讨论,心里越没底,昏暗的灯光下,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对未来的迷茫担忧,但又隐隐的有一些希冀的光彩。
高考虽难,但好歹有了一线希望不是吗?
“对了林苏,你家里不是在首都吗?应该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了吧?没给你寄些复习资料?”李小梅问道。
他们生产队里谁不知道,林苏家里十分宠她,隔三差五的就给她寄来包裹,有的是衣服食物,有些是生活用品。是以,在一众下乡改造的插队知青中,林苏就是一个异类,吃的好穿的好,在农村里依然过的跟城里的大小姐一般。而且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隔三差五的装病请假不上工,娇气的跟公主似的。
像这两天这样连续上两天工,不偷懒不抱怨,简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也不明白这大小姐既然不能忍受下乡的生活,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受苦?据说她的家世背景惊人,完全可以让她避免下乡。
不过她虽然娇气任性,脾气差,但心肠并不坏,因为知青中她家境最好,其他人手头紧急用钱用票时问她借,她从来不吝啬。也因此,她跟众人关系也不算差。
林苏回想了一下,确实有来信提过,但是包裹邮寄比较慢,暂时还没到。因此她对几人说,“寄了,还没到。”
听到她现在也没有,几人都有些失望,宋国庆笑道,“不要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没有,别人也一样。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不差这几天了。”
作为这个知青点年纪最大的老大哥,宋国庆对他们这些后来的弟弟妹妹十分照顾,为人也最成熟稳重,很值得信赖,所以他这样劝慰,让其他人心里好受了一点,没那么急躁了。
又闲聊了一会儿,众人便各自洗了碗回房休息了。明天还要继续上工劳动,留给他们的清闲时间不多。
月光倾洒下来,给这个小院蒙上了一层清晖。他们这个知青点,并不算大,厨房都是临时搭建的小土棚,厕所还是露天的。只并排建了三间泥胚房,供他们居住。中间最大的一间住了四个男生,两边较小的侧间就分给了三个女生。原来的林苏大小姐脾气严重,不愿意跟其他人住一起,所以独自占了一间。
林苏回了自己房间,房间不大,但一个人住也不算拥挤。靠墙的地方放着一张简单的木板床,上面铺着干净整洁的棉被,床单与被罩都是高档货,与这里简陋的环境格格不入,显然是林苏的家人给她寄过来的。
另一边靠墙放着一个木柜,并排放着的还有一张书桌,书桌上摆着镜子、木梳一类的东西。原主嫌这里的墙壁脏,因此在四面墙的下半部都订上了墙纸,小碎花的墙纸给这个房间增添了一点亮丽的颜色。
临睡前,林苏又看了一眼群里,蓝星赵青梅正在让地球周翰发红包。
蓝星就是林苏现在所在的这个位面,而群里的成员都是来自其他各个位面,什么科技位面、兽人位面……当然,也有修真位面。不过以林苏这几天的观察来看,那个来自修真位面的灵虚子,修为不过金丹期,比之陨落前的林苏,差了好几截。
但即便如此,他手里那些神奇的丹药符箓,也让其他位面的成员震惊不已。也因此,灵虚子成了群里最受欢迎的人。
不过眼下赵青梅最欢迎的是周翰。
【蓝星赵青梅】:@地球周翰翰哥帮帮忙,拜托你帮忙找一套77年的高.考试卷!夭寿啦,马上要恢复高考了,我的知识全还给老师了。[哭]
【地球周翰】:行啊,我去网上给你搜搜,你要哪个省的?
【蓝星赵青梅】:万分感谢!帮忙找一下jl省的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