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7)
唉,也怪自己,当初为什么带老板去李慕哪,不然也不会打扰到小慕在李家村的安宁生活。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周平动作完全不敢慢,远远就迎了上去,态度很恭敬,面对气势如此之强的老板,之前本就有点拘谨,现在更是不敢放肆,好羡慕无知无觉的小慕,张先生,元宝给我抱吧,他太胖了。真的是出于一片好心,怎么看也是自己跟李慕关系近些,不能麻烦老板带娃,只能自己分忧,估计小慕不知道老板的身份才那么随意。
听见周平的话,元宝不干了,不胖,元宝乖乖~那么小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审美。
是,是,我们家元宝一点都不胖,是个乖宝宝。周平赶紧赔罪,并伸开双手,准备接过元宝。
看了看怀里的胖娃娃,张毅没觉得哪里不好,胖得如此漂亮,元宝也是一种本事,起码在自己喜欢的范畴里。
于是张毅看着周平笑了笑,态度很温和,马上到了,你跟李慕也有段时间没见,你们好好聊聊。做老板的很体贴下属,只是他脸上的神色再是温和,也有一种天然的疏离感,这是天生的。
好的,张先生。周平并不敢反驳老板的意思,很是顺从地结束了话题。
刚被人嫌弃胖,元宝这会扭过小身子,抱着张毅的脖子,大胖脸搭对方肩上,用小屁屁对着周平,无言地述说着抗议,见到如此有个性的胖娃娃,大家集体乐,娃再小,也聪明,是有自己脾气的,得尊重。
见惯了乐呵呵的元宝,这会露出这可爱的一面,张毅很满意,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个性,培养成人才的可能性才更大。
自从来到市里,见到别人如何对张毅恭敬,还有周平现在的语气神态,李慕深深地明白,张毅在自己身边时,能收敛自己的锋芒,已属很难得,也是对方最大的诚意。
这也可以看出,张毅的身份真的很不一般,也许对方真的很有钱很有钱,有钱到可以拥有一些不一样的权利。
但是,这又如何?
他的成就是他自己辛苦挣来的,有本事才能坐稳自己的位置,如果是个孬种,早就没了他的立足之地,所以,能看得出,这个男人很优秀,优秀到他能释放足够的光明,让别人追着捧着。
别墅里开了灯,到处都透着暖洋洋的光线,显得很温馨。
张毅进门时,示意管家准备开餐。管家礼貌地躬身后退,把餐桌上盖着盖子的餐盘一一揭开,每道菜都热气腾腾地冒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香味,色香味俱全。
菜是张毅去接李慕的时候陆陆续续上的,每道菜上的时间都有讲究,能保证客人吃到最好的口感。
去了部分壳的龙虾正张牙舞爪地摆放在餐桌最中间,这是一顿饕餮海鲜大餐,连趴在张毅怀里的元宝都禁不住吞了口唾沫。
好香,好想吃。
第26章
整个餐桌摆满了各种海鲜,常见的、不常见的都有,是名副其实的海鲜大餐,知道都是吃的,元宝咧着小嘴露出几粒小牙,特兴奋地拍了拍张毅的肩膀,嘴里叫着叔叔,小身子重心奔着餐桌而去,大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桌上的龙虾,半张开的小嘴疑是一丝晶莹闪过,在别墅区里跑了半天,这会正饿着,看见吃的眼都移不开。
张毅心情很好的跟着元宝的重心而走,大家都随意坐,不要客气。掏出手绢擦了擦元宝的嘴角,一点不嫌弃孩子的口水,他那张气质偏硬朗的脸上此时一片温情。
李慕悄悄挪了挪位置,离前面那二人远了些,装作没看见那个流着哈喇子的小朋友,真是太丢脸了。
从小到大,元宝的吃食从来没短缺过,不然也养不出这副胖嘟嘟的模样,哪怕最艰难的时候,宁可苦了自己,也没饿着过孩子,真不知道这孩子为什么那么喜欢吃东西。
难道是遗传?摸了摸下巴,就算自己爱吃点,但是也没那么夸张,难道是另一个人?
算了,这种不愉快的事还是不要再想。
色香味俱全的菜特别引诱人,不仅元宝禁不住诱惑,李慕何尝不是,这会也被勾起了小馋虫,亮晶晶的眼里满是星星,白天品尝过七星大酒店厨师的手艺,这会桌上这一大盘龙虾味道肯定更棒,闻着香气就引起无穷的食欲。
周平跟张毅之前也在李慕的民宿吃过饭,知道老板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性格,只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保持足够的忠心,平时老板还是很好相处的,当然不要反驳老板的指令就更好。
虽有点怵老板的气势,却并不胆怯,加上还有李慕跟元宝在,吃顿饭周平还算表现自然。
管家知道张毅就餐时不喜欢有陌生人在身边,把餐桌安排妥当,等大家入坐后,就跟服务员一起退了下去。
元宝乖乖地坐在宝宝椅里,强忍着不扭动小身子,一会看看桌上的菜,一会看看李慕,眼巴巴地等着。
先喝点粥,暖暖胃。李慕给每人盛了碗粥,粥里大部分都是鱼虾,没什么腥味,闻起来也香,碗小,也就三、五口的量,既不占肚子,也不影响大家继续享受海鲜大餐。
元宝的眼睛一直跟着李慕的手转动,知道孩子饿了,李慕先端了一小碗给他,摸了摸碗沿,不烫,尝了口,温度刚刚好,于是把碗放在宝宝椅的面板上,慢慢吃,要什么跟爸爸说。
知道了~,爸爸。举着小勺子,圆溜溜的大眼跟着小碗移动,碗刚被放下,元宝就快速挖了一勺,啊呜一口,塞进嘴里。
好吃!比爸爸做的更好吃,虽然很饿,但是元宝吃东西并没有狼吞虎咽,弄得哪都是,爱干净的小朋友只是挥动勺子的速度快了一点点而已。
李慕看着元宝觉得好无语,让你吃慢点,嘴里答应得可好,行动上可不是那么回事,不过一想到孩子饿了,桌上又那么多美食,没闹腾的孩子已经给自己减少了很多麻烦,也就不再说什么。
元宝自己吃得很好,你别操心,喝粥吧,一会凉了就不好喝。张毅把一碗粥推到李慕面前,温和地说道。
小的已经吃上,大的也别饿着。
见元宝吃得一脸满足,大家也纷纷开动,大厨精心炮制出来的珍品佳肴,味道好得没话说,几人之前也一起吃过好几顿饭,这会餐桌上也不拘束,边吃边聊一些日常。
张毅也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偶尔掺和几句,使得整个就餐氛围很温馨。
桌上的菜品很多,大家都按自己的口味来,李慕三、两口喝完自己碗里的粥,拿起刀叉就准备解决热气腾腾的龙虾,他喜欢吃虾,特别是龙虾,不过能遇到大龙虾的机会很少。
去了壳的龙虾肉白生生,热腾腾,带着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清香,深吸一口气,李慕忍住诱惑,先给元宝切了小半碗递了过去,然后才大吃起来。
谢谢爸爸。元宝用勺子舀起李慕切成小丁状的龙虾肉,一边吃还一边有礼的道谢。
父子俩都吃得特别开心,一脸满足。
蘸这个料试试看,口感会更好。张毅倒了点蘸料放在李慕面前,自己偶尔吃一口饭菜,更多的心思还是放在了李慕跟元宝的身上,随时看顾着他们的需求。
好!蘸了点料试试,果然口感更好,于是埋头大吃。张毅在一旁给父子俩挑鱼刺,剥虾皮,挑好、剥好就放到元宝或者李慕的盘子里,看他们吃得开心自己也高兴。
近段时间本就习惯了张毅的照顾,父子俩吃得特满足,习惯成自然,也就没什么顾忌。
无所顾忌的二人,也就不知道旁边的周平看得筷子差点掉桌上,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老板,咬咬后槽牙,不知是否该提醒一下小慕,老板身份不一般,咱是不是得客气些。
习惯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东西,很容易形成一种惯性,因为习惯,所以理所当然,李慕虽然心里还在抗拒接受张毅,但是身体已经慢慢习惯了对方的亲近。
威严的大男人,细心地挑着鱼刺,带笑的眼显示出主人的好心情,本来是视觉冲突很严重的画面,但却又透着一股奇异的和谐。
人人都围绕着老板转悠,想见一面都难,从来都是被人伺候的主,现在却伺候着别人,如果说对方身份贵重还能理解,但是被伺候的对象是自己的发小,周平已经惊讶到说不出任何话语。
正在惊讶犹豫间,张毅抬眼淡淡地看了周平一眼。
周平脸就有点僵住了,低头面对美食,大气都不敢喘,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发生了吗?心里疯狂的叫嚷着,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点懵!
周平,饭馆扩建的事我已经跟村里打好招呼,只等我学长来具体设计一下就可以正式动工,到时候咱们五五分账,一起挣钱。吃着龙虾的李慕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乐呵呵的。
哦,哦,你拿着用就行,不用给我分成。听到李慕的声音,被自家老板弄得不上不下的心情瞬间回笼,周平下意识就回答了发小的话。
解决完两只大龙虾,李慕喝了一口老鸭汤,酸口,味觉瞬间又恢复巅峰,感觉自己还能再吃两只,那怎么行,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本来就说好算你投资的,给我用算怎么回事啊。
咱们本来就是兄弟,一辈子的兄弟,给你用也是应该的。周平皱眉,不喜欢小慕跟自己见外。
见周平想多了,李慕赶紧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意思,说了是投资那就是投资,而且,你以后不得结婚啊,还有弟妹呢!兄弟好相处,怎么着都无所谓,两个家庭就不好说了,人一多,牵扯的事也多,特别是金钱上的纠纷,还是防范于未然的好。
我比你大。周平斜了李慕一眼,每次都在口头上占自己便宜。
认真想想小慕的提议,也行,减少没必要的麻烦,反正不能让自己兄弟吃亏,好吧,不过五成太多,给我一成就行。
嚼着葱爆海参,李慕白了一眼周平,接口道:给你一成,咱们兄弟还做不做了?你好意思拿,我都不好意思给!
两人为了拿多少分成开始争执,一个非要多给,一个死活只肯拿一成,为了这点事,差点准备用武力解决,反正从小打到大,适当的运动也是一种乐趣。
张毅看着眼前幼稚的二人,又好笑又好气。
周平是真的不愿意占李慕的便宜,并不是故意表现给自己看的,所以,他的要求也很合理,而李慕也不想让兄弟吃亏,才争执得动了肝火。
张毅一把拉住蠢蠢欲动的李慕,各退一步,幕幕七成,周平三成,周平不参与饭馆经营。很公平合理的分成,兄弟间的情谊也都考虑了进去,落实协议,先小人后君子,总比先君子后小人的好。
这个分成李慕跟周平都觉得不错,于是皆大欢喜,两兄弟又高兴地互相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一个小饭馆估计也挣不了多少钱,不过这份兄弟情谊比较难得。
张毅不动声色地对着二人说道:事情圆满解决,来,大家试试其他的菜品如何。
就三七分,等建好了你有空就去看看,学长设计的东西,你肯定不会失望。李慕夹起一瓣玉兰花放进嘴里,凉拌的,清清爽爽,一股自带的香气。
好。烦恼解决,周平此时也正对着一只龙虾在努力奋斗,老板的饭不容易吃上,要珍惜。
看了看元宝的小碗,里面还有些鱼肉跟青菜,再看看挥舞勺子的速度慢了很多,知道元宝快吃饱了,李慕就没再添什么东西。
张毅把元宝照顾得很好,李慕看了一眼对方,用眼神示意道:辛苦,谢谢!
接受到李慕的谢意,张毅轻笑,眼里带着不自知的柔情。
看了看张毅碗里,李慕估摸着张毅的口味,也给对方夹了好几样菜,一直都在照顾自己跟元宝,估计对方也没吃多少东西。
眼角无意中看到李慕给老板夹菜,周平僵了僵,不奇怪是吗?真的一点都不奇怪!大家只是礼尚往来对吗?
第27章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吃是人类的基本需求,美味的食物更是让人心生愉快,所以,今天这顿海鲜大餐李慕吃得很开心,放下刀叉还有点意犹未尽,擦擦嘴唇,望桌兴叹,肚子太小了。
见大家都吃得差不多,张毅才问:今天的菜,还合口味吗?
平时这种事他是根本不关心的,只是李慕今天是第一次来,还是希望能给对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更别说还有一位正经的娘家人在,不管是自己的面子还是李慕的面子,都得顾及到。
虽然此时的娘家人还什么都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张毅提前布局。
见张毅问饭菜合不合口味,李慕腆着肚子靠在椅背上,一脸满足地回答道,太合了,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海鲜,每道菜的口感都恰到好处,保留了海鲜的鲜,又完美的激发了食材的原汁原味,色香味俱全。说完还竖了竖大拇指,一点赞赏。
听到李慕的点评,周平在一旁点头认同,小慕舌头很刁的,比自己会吃,他的评论完全能代表自己的发言,不需要再画蛇添足。
见大家都满意,张毅也很满意的放下筷子,神态温和地看着大家。
为了不让桌上的美食再引诱自己,李慕打算转移一下注意力,于是摸摸身边元宝的小肚子,有点微凸,元宝,吃饱了吗?今天孩子的吃食大部分都是张毅在张罗,也不知道元宝具体吃了些什么,作为爸爸,只顾着美食去了,真是太不负责,李慕低头反思了一下,还是对张毅太放心的缘故吗?
听到李慕的问话,元宝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吃饱饱。只是手上还抓着一根炸芋头条,有一口没一口的添着。
那喝口水好不好?真怕孩子吃撑,李慕把元宝抱在自己的怀里,轻轻揉了揉小肚子,这样有利于消化。
嗷。爸爸的手好温暖,元宝被摸得很舒服,换了个姿势,后背稳稳地贴在李慕的肚子上,任由李慕把芋头条拿走,张嘴打了个小哈欠,懒懒的,肚肚吃饱了,有点想睡觉。
管家在门廊外随时关注着客人的需求,饭后擦手的毛巾跟热水都是早已备下的,只等客人有需要时立马送上。
见孩子需要喝水,于是管家端着温水跟毛巾进来。
接过管家递来的水杯,张毅试了试温度,觉得合适才递给李慕。一递一接,很自然,放佛做了无数次一样的熟练。
李慕喂了元宝两口清水后,才接过管家递来的温热毛巾,擦了擦元宝的小嘴,还有胖爪爪,柔声问道:元宝,一会爸爸给你洗澡好不好。
好,爸爸、元宝、小黄鸭,一起洗。刚吃饱的元宝不太有精神,不过听见能跟爸爸一起洗澡,精神还是变得振奋了些,小孩子好像天生就比较喜欢玩水,也许是曾经在母体里待过十个月的原因。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周平动作完全不敢慢,远远就迎了上去,态度很恭敬,面对气势如此之强的老板,之前本就有点拘谨,现在更是不敢放肆,好羡慕无知无觉的小慕,张先生,元宝给我抱吧,他太胖了。真的是出于一片好心,怎么看也是自己跟李慕关系近些,不能麻烦老板带娃,只能自己分忧,估计小慕不知道老板的身份才那么随意。
听见周平的话,元宝不干了,不胖,元宝乖乖~那么小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审美。
是,是,我们家元宝一点都不胖,是个乖宝宝。周平赶紧赔罪,并伸开双手,准备接过元宝。
看了看怀里的胖娃娃,张毅没觉得哪里不好,胖得如此漂亮,元宝也是一种本事,起码在自己喜欢的范畴里。
于是张毅看着周平笑了笑,态度很温和,马上到了,你跟李慕也有段时间没见,你们好好聊聊。做老板的很体贴下属,只是他脸上的神色再是温和,也有一种天然的疏离感,这是天生的。
好的,张先生。周平并不敢反驳老板的意思,很是顺从地结束了话题。
刚被人嫌弃胖,元宝这会扭过小身子,抱着张毅的脖子,大胖脸搭对方肩上,用小屁屁对着周平,无言地述说着抗议,见到如此有个性的胖娃娃,大家集体乐,娃再小,也聪明,是有自己脾气的,得尊重。
见惯了乐呵呵的元宝,这会露出这可爱的一面,张毅很满意,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个性,培养成人才的可能性才更大。
自从来到市里,见到别人如何对张毅恭敬,还有周平现在的语气神态,李慕深深地明白,张毅在自己身边时,能收敛自己的锋芒,已属很难得,也是对方最大的诚意。
这也可以看出,张毅的身份真的很不一般,也许对方真的很有钱很有钱,有钱到可以拥有一些不一样的权利。
但是,这又如何?
他的成就是他自己辛苦挣来的,有本事才能坐稳自己的位置,如果是个孬种,早就没了他的立足之地,所以,能看得出,这个男人很优秀,优秀到他能释放足够的光明,让别人追着捧着。
别墅里开了灯,到处都透着暖洋洋的光线,显得很温馨。
张毅进门时,示意管家准备开餐。管家礼貌地躬身后退,把餐桌上盖着盖子的餐盘一一揭开,每道菜都热气腾腾地冒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香味,色香味俱全。
菜是张毅去接李慕的时候陆陆续续上的,每道菜上的时间都有讲究,能保证客人吃到最好的口感。
去了部分壳的龙虾正张牙舞爪地摆放在餐桌最中间,这是一顿饕餮海鲜大餐,连趴在张毅怀里的元宝都禁不住吞了口唾沫。
好香,好想吃。
第26章
整个餐桌摆满了各种海鲜,常见的、不常见的都有,是名副其实的海鲜大餐,知道都是吃的,元宝咧着小嘴露出几粒小牙,特兴奋地拍了拍张毅的肩膀,嘴里叫着叔叔,小身子重心奔着餐桌而去,大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桌上的龙虾,半张开的小嘴疑是一丝晶莹闪过,在别墅区里跑了半天,这会正饿着,看见吃的眼都移不开。
张毅心情很好的跟着元宝的重心而走,大家都随意坐,不要客气。掏出手绢擦了擦元宝的嘴角,一点不嫌弃孩子的口水,他那张气质偏硬朗的脸上此时一片温情。
李慕悄悄挪了挪位置,离前面那二人远了些,装作没看见那个流着哈喇子的小朋友,真是太丢脸了。
从小到大,元宝的吃食从来没短缺过,不然也养不出这副胖嘟嘟的模样,哪怕最艰难的时候,宁可苦了自己,也没饿着过孩子,真不知道这孩子为什么那么喜欢吃东西。
难道是遗传?摸了摸下巴,就算自己爱吃点,但是也没那么夸张,难道是另一个人?
算了,这种不愉快的事还是不要再想。
色香味俱全的菜特别引诱人,不仅元宝禁不住诱惑,李慕何尝不是,这会也被勾起了小馋虫,亮晶晶的眼里满是星星,白天品尝过七星大酒店厨师的手艺,这会桌上这一大盘龙虾味道肯定更棒,闻着香气就引起无穷的食欲。
周平跟张毅之前也在李慕的民宿吃过饭,知道老板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性格,只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保持足够的忠心,平时老板还是很好相处的,当然不要反驳老板的指令就更好。
虽有点怵老板的气势,却并不胆怯,加上还有李慕跟元宝在,吃顿饭周平还算表现自然。
管家知道张毅就餐时不喜欢有陌生人在身边,把餐桌安排妥当,等大家入坐后,就跟服务员一起退了下去。
元宝乖乖地坐在宝宝椅里,强忍着不扭动小身子,一会看看桌上的菜,一会看看李慕,眼巴巴地等着。
先喝点粥,暖暖胃。李慕给每人盛了碗粥,粥里大部分都是鱼虾,没什么腥味,闻起来也香,碗小,也就三、五口的量,既不占肚子,也不影响大家继续享受海鲜大餐。
元宝的眼睛一直跟着李慕的手转动,知道孩子饿了,李慕先端了一小碗给他,摸了摸碗沿,不烫,尝了口,温度刚刚好,于是把碗放在宝宝椅的面板上,慢慢吃,要什么跟爸爸说。
知道了~,爸爸。举着小勺子,圆溜溜的大眼跟着小碗移动,碗刚被放下,元宝就快速挖了一勺,啊呜一口,塞进嘴里。
好吃!比爸爸做的更好吃,虽然很饿,但是元宝吃东西并没有狼吞虎咽,弄得哪都是,爱干净的小朋友只是挥动勺子的速度快了一点点而已。
李慕看着元宝觉得好无语,让你吃慢点,嘴里答应得可好,行动上可不是那么回事,不过一想到孩子饿了,桌上又那么多美食,没闹腾的孩子已经给自己减少了很多麻烦,也就不再说什么。
元宝自己吃得很好,你别操心,喝粥吧,一会凉了就不好喝。张毅把一碗粥推到李慕面前,温和地说道。
小的已经吃上,大的也别饿着。
见元宝吃得一脸满足,大家也纷纷开动,大厨精心炮制出来的珍品佳肴,味道好得没话说,几人之前也一起吃过好几顿饭,这会餐桌上也不拘束,边吃边聊一些日常。
张毅也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偶尔掺和几句,使得整个就餐氛围很温馨。
桌上的菜品很多,大家都按自己的口味来,李慕三、两口喝完自己碗里的粥,拿起刀叉就准备解决热气腾腾的龙虾,他喜欢吃虾,特别是龙虾,不过能遇到大龙虾的机会很少。
去了壳的龙虾肉白生生,热腾腾,带着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清香,深吸一口气,李慕忍住诱惑,先给元宝切了小半碗递了过去,然后才大吃起来。
谢谢爸爸。元宝用勺子舀起李慕切成小丁状的龙虾肉,一边吃还一边有礼的道谢。
父子俩都吃得特别开心,一脸满足。
蘸这个料试试看,口感会更好。张毅倒了点蘸料放在李慕面前,自己偶尔吃一口饭菜,更多的心思还是放在了李慕跟元宝的身上,随时看顾着他们的需求。
好!蘸了点料试试,果然口感更好,于是埋头大吃。张毅在一旁给父子俩挑鱼刺,剥虾皮,挑好、剥好就放到元宝或者李慕的盘子里,看他们吃得开心自己也高兴。
近段时间本就习惯了张毅的照顾,父子俩吃得特满足,习惯成自然,也就没什么顾忌。
无所顾忌的二人,也就不知道旁边的周平看得筷子差点掉桌上,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老板,咬咬后槽牙,不知是否该提醒一下小慕,老板身份不一般,咱是不是得客气些。
习惯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东西,很容易形成一种惯性,因为习惯,所以理所当然,李慕虽然心里还在抗拒接受张毅,但是身体已经慢慢习惯了对方的亲近。
威严的大男人,细心地挑着鱼刺,带笑的眼显示出主人的好心情,本来是视觉冲突很严重的画面,但却又透着一股奇异的和谐。
人人都围绕着老板转悠,想见一面都难,从来都是被人伺候的主,现在却伺候着别人,如果说对方身份贵重还能理解,但是被伺候的对象是自己的发小,周平已经惊讶到说不出任何话语。
正在惊讶犹豫间,张毅抬眼淡淡地看了周平一眼。
周平脸就有点僵住了,低头面对美食,大气都不敢喘,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发生了吗?心里疯狂的叫嚷着,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点懵!
周平,饭馆扩建的事我已经跟村里打好招呼,只等我学长来具体设计一下就可以正式动工,到时候咱们五五分账,一起挣钱。吃着龙虾的李慕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乐呵呵的。
哦,哦,你拿着用就行,不用给我分成。听到李慕的声音,被自家老板弄得不上不下的心情瞬间回笼,周平下意识就回答了发小的话。
解决完两只大龙虾,李慕喝了一口老鸭汤,酸口,味觉瞬间又恢复巅峰,感觉自己还能再吃两只,那怎么行,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本来就说好算你投资的,给我用算怎么回事啊。
咱们本来就是兄弟,一辈子的兄弟,给你用也是应该的。周平皱眉,不喜欢小慕跟自己见外。
见周平想多了,李慕赶紧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意思,说了是投资那就是投资,而且,你以后不得结婚啊,还有弟妹呢!兄弟好相处,怎么着都无所谓,两个家庭就不好说了,人一多,牵扯的事也多,特别是金钱上的纠纷,还是防范于未然的好。
我比你大。周平斜了李慕一眼,每次都在口头上占自己便宜。
认真想想小慕的提议,也行,减少没必要的麻烦,反正不能让自己兄弟吃亏,好吧,不过五成太多,给我一成就行。
嚼着葱爆海参,李慕白了一眼周平,接口道:给你一成,咱们兄弟还做不做了?你好意思拿,我都不好意思给!
两人为了拿多少分成开始争执,一个非要多给,一个死活只肯拿一成,为了这点事,差点准备用武力解决,反正从小打到大,适当的运动也是一种乐趣。
张毅看着眼前幼稚的二人,又好笑又好气。
周平是真的不愿意占李慕的便宜,并不是故意表现给自己看的,所以,他的要求也很合理,而李慕也不想让兄弟吃亏,才争执得动了肝火。
张毅一把拉住蠢蠢欲动的李慕,各退一步,幕幕七成,周平三成,周平不参与饭馆经营。很公平合理的分成,兄弟间的情谊也都考虑了进去,落实协议,先小人后君子,总比先君子后小人的好。
这个分成李慕跟周平都觉得不错,于是皆大欢喜,两兄弟又高兴地互相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一个小饭馆估计也挣不了多少钱,不过这份兄弟情谊比较难得。
张毅不动声色地对着二人说道:事情圆满解决,来,大家试试其他的菜品如何。
就三七分,等建好了你有空就去看看,学长设计的东西,你肯定不会失望。李慕夹起一瓣玉兰花放进嘴里,凉拌的,清清爽爽,一股自带的香气。
好。烦恼解决,周平此时也正对着一只龙虾在努力奋斗,老板的饭不容易吃上,要珍惜。
看了看元宝的小碗,里面还有些鱼肉跟青菜,再看看挥舞勺子的速度慢了很多,知道元宝快吃饱了,李慕就没再添什么东西。
张毅把元宝照顾得很好,李慕看了一眼对方,用眼神示意道:辛苦,谢谢!
接受到李慕的谢意,张毅轻笑,眼里带着不自知的柔情。
看了看张毅碗里,李慕估摸着张毅的口味,也给对方夹了好几样菜,一直都在照顾自己跟元宝,估计对方也没吃多少东西。
眼角无意中看到李慕给老板夹菜,周平僵了僵,不奇怪是吗?真的一点都不奇怪!大家只是礼尚往来对吗?
第27章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吃是人类的基本需求,美味的食物更是让人心生愉快,所以,今天这顿海鲜大餐李慕吃得很开心,放下刀叉还有点意犹未尽,擦擦嘴唇,望桌兴叹,肚子太小了。
见大家都吃得差不多,张毅才问:今天的菜,还合口味吗?
平时这种事他是根本不关心的,只是李慕今天是第一次来,还是希望能给对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更别说还有一位正经的娘家人在,不管是自己的面子还是李慕的面子,都得顾及到。
虽然此时的娘家人还什么都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张毅提前布局。
见张毅问饭菜合不合口味,李慕腆着肚子靠在椅背上,一脸满足地回答道,太合了,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海鲜,每道菜的口感都恰到好处,保留了海鲜的鲜,又完美的激发了食材的原汁原味,色香味俱全。说完还竖了竖大拇指,一点赞赏。
听到李慕的点评,周平在一旁点头认同,小慕舌头很刁的,比自己会吃,他的评论完全能代表自己的发言,不需要再画蛇添足。
见大家都满意,张毅也很满意的放下筷子,神态温和地看着大家。
为了不让桌上的美食再引诱自己,李慕打算转移一下注意力,于是摸摸身边元宝的小肚子,有点微凸,元宝,吃饱了吗?今天孩子的吃食大部分都是张毅在张罗,也不知道元宝具体吃了些什么,作为爸爸,只顾着美食去了,真是太不负责,李慕低头反思了一下,还是对张毅太放心的缘故吗?
听到李慕的问话,元宝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吃饱饱。只是手上还抓着一根炸芋头条,有一口没一口的添着。
那喝口水好不好?真怕孩子吃撑,李慕把元宝抱在自己的怀里,轻轻揉了揉小肚子,这样有利于消化。
嗷。爸爸的手好温暖,元宝被摸得很舒服,换了个姿势,后背稳稳地贴在李慕的肚子上,任由李慕把芋头条拿走,张嘴打了个小哈欠,懒懒的,肚肚吃饱了,有点想睡觉。
管家在门廊外随时关注着客人的需求,饭后擦手的毛巾跟热水都是早已备下的,只等客人有需要时立马送上。
见孩子需要喝水,于是管家端着温水跟毛巾进来。
接过管家递来的水杯,张毅试了试温度,觉得合适才递给李慕。一递一接,很自然,放佛做了无数次一样的熟练。
李慕喂了元宝两口清水后,才接过管家递来的温热毛巾,擦了擦元宝的小嘴,还有胖爪爪,柔声问道:元宝,一会爸爸给你洗澡好不好。
好,爸爸、元宝、小黄鸭,一起洗。刚吃饱的元宝不太有精神,不过听见能跟爸爸一起洗澡,精神还是变得振奋了些,小孩子好像天生就比较喜欢玩水,也许是曾经在母体里待过十个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