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程筱一笑,说道:“也没什么,天下女子,为寿王倾心的不知几何?我也只是想想罢了,况且,是真的想知道一下,能独力斩杀十万人而血不沾身的人,会是怎样的人物。”
话音刚落,几人就 会心一笑。这程筱姑娘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厨娘,但是性格爽朗,倒是少见的女子。
“对了,公子还没说要去哪里呢?”
秦之炎笑着说道:“没有什么固定的去处,只是随便走走,找风景秀丽的地方就住一住,腻了就再换一个地方,游历而已。”
程筱笑道:“公子还真会享受生活,既然反正也没对方去,不如在彭阳多留几日吧。再过几天,就是彭阳的酒神节,很是热闹的。”
“酒神节?”
“对啊,方桂酒神,芝兰佳酿,方桂仙子的生日,就是酒神节。到时候,官府会出面举办,赛龙舟,闹花灯,猜灯谜,唱酒歌,十分热闹的。”
“是吗?”秦之炎微微一愣,手指摩挲着那只铜壶,笑容淡淡,轻轻说道:“既然这样,就多住几日吧。”
程筱开心的展颜一笑,说道:“那太好了,我现在就去为公子安排客房。”
青儿笑着说道:“程姑娘,你就搜这么拉客人住店的吧,真是精明的生意人。”
程筱也不气恼,调皮的做了个鬼脸,转身就出去了。
秦之炎看着那只铜壶,突然淡淡一笑,轻声说道:“没想到,还能喝到这个味道。”
当天晚上,秦之炎就住进了程筱为他安排的上房。房间很干净,最主要的是非常的暖和,几乎有些闷热了。想来,这程筱的父亲也是精通的医道,瞧出自己有病,就吩咐了下来。
楚皇立后一事,是在前天听到的消息。连舟几人一直小心的防备着,以免被自己听到难过,其实自己还是听到了。
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难过,毕竟这也是他一直希望的。南楚大皇遣散后宫,任性的乱点鸳鸯,好在他的妃子并不多,不然真不知会出现什么状况。不过即便是这样,也为南楚朝堂带来了满城风雨,若不是如今的楚离权倾南楚,无人敢直面挡其锋芒,恐怕又是一场动乱吧。
楚离对庄青夏的感情,天下皆知。如果说之前白鹿原一战,还有西川会借作为幌子,那么带兵赶往大秦,支援宿敌秦之炎翻盘,就无话可说了。好在走之前吩咐了之翔,和南楚结盟,为楚离挽回面子的同时也给两国带去了实质性的好处,不然真不知道南楚的大臣们会怎样的攻讦他们的这个皇帝。
楚离雄才大略,定然会轻而易举的摆平这些小纷争。但是他还是忍不住的交代了一句,很是鸡婆,甚至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许,只是为了赎罪,又或许,是为了报答。赎抢走爱人之罪,报死前托付之答。
脱下外袍,喝了碧儿刚刚送来的药,秦之炎浑身疲累的坐在了床榻上。刚一坐下,眉头不由得一皱,伸手入被中,竟然掏出几个大大的水囊,一个个都有些烫手,显然里面装满了热水。被子也因此而变得热乎乎的,坐上去十分舒服。
嘴角不自觉一笑,心底也有些感激那个细心的女子。
还记得当初在寿王府的时候,每晚睡觉之前,依玛尔总是会抢在自己前面钻进被子里,等到捂热了,再让自己进去。她的身子那么小,但是总是那般的温暖,每晚毒发感到冰冷刺骨的时候,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搂住她,然后就可以安然的挺过去。
那些难得的太平日子,现在想起来,竟然好像是做梦一样,那般的不真实,却又是那般的美好。
第二天一大早,秦之炎早早的起来,感觉精神很好,就在卧房里翻出几本书,靠在软椅里细细的读起来。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般放松闲适的读书了,离开了咸阳,似乎也放下了曾经那些压在他心头的重担,就连精神,也渐渐的舒缓了起来。
这家的主人年轻的时候,想必也是个爱游历的人,房间里的书大部分都是游记。秦之炎翻到一章,记载着海外一些国度的风俗人情,竟然和青夏所讲的大致相若,不由得挑起了兴趣,细细的读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门嘎吱一声响,程筱端着一个大托盘,笑眯眯的走进来,说道:“不吃早饭就看书,真是不好的习惯。”
秦之炎笑着放下书卷,说道:“程姑娘。”
“吃饭吃饭,我准备带着你的两个小丫鬟上街去买东西,她们让我来问问你行不行?”
秦之炎笑道:“你只要不把她们卖了,随便你们去哪。”
“呵呵,”程筱大笑道:“真聪明,一下就被你猜到了。”
刚要转身出门,突然回过神来说道:“后面是我家后院,我估计你不会愿意跟女人上街,自己出去玩玩吧,别总是闷在屋子里。”
秦之炎点头笑了笑,目送程筱出门。
桌子上的饭菜很香,透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整个一个大大的托盘上,只放着一个大大的盖子。秦之炎疑惑的打开盖子,心底顿时一惊。
他不由得缓缓的站起身来,看着那红红绿绿看似香甜可口的糕点,拿起筷子,轻轻的点了一下,放在嘴里。
入口即化,香甜可口,是他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
想起程筱刚刚说过的话,秦之炎转身就打开房门,缓缓的走了出去。
如云楼的后院,显然不像前院那般的吵闹,安静优雅,处处都透漏出主人的一番心思。假山怪石,兰草繁华,越往前走,风景越秀丽,精致小巧,小桥流水,院长的尽头,竟是一片竹林。
隐约的箫声突然传来,悠扬婉转,悠远静谧。秦之炎眼睛微微的眯起,顺着箫声不断的向前走去,碧绿翠竹,连绵不绝,终于一方石桌石椅出现在眼前,一名一身碧绿衣衫,秀发如瀑,身姿绰约的女子娉婷着自己站在竹林之中,素手如雪,衣衫飘飞,正在悠扬的吹奏着一管洞箫。
秦之炎的呼吸顿时凝固了,点点笑容,再也无法掩饰的出现在他的唇角,他衣带飘飘,眼目清华,声音醇厚,好像他们第一次见面那般,轻轻的叫道:“依玛尔。”
箫声一滞,女子素颜如雪,眼眸似星,缓缓的回过头来。阳光透过竹叶,洒在她的脸上,留下斑驳的光影,竟是说不出的明艳动人。
仿佛是过了一千年,一万年,那对剪水双眸,柔和的投注在一处,竟然再也不能离分。
秦之炎,我会永远的陪着你,不论什么人,什么事,都在也不能将我们分开了。
秦之炎,你若是死了,我没有家,没有地方可以去,我该怎么办?
秦之炎,秦之炎,网图霸业转眼成空,金玉满堂也无法带走,莫不如你我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你,明白了吗?
那一天的阳光,是秦之炎一生之中,所见到的最灿烂的阳光。是那般的温和,那般的美好,那般的让人觉得人生中充满希望。
他跟自己说,就自私一次吧,哪怕只有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他一生都活的太累,就让他闭上眼睛,放纵自己,去自私的活一次。其他的,都不要再去想了。
铁血大秦 第一百五十六章 天涯海角
这一觉,秦之炎睡的很香,他甚至有点不愿意醒来了。
在梦里,他好像又回到了太和宫的西六宫偏殿里,到处都是破败的瓦砾和枯萎的杂草,他仍旧是那个很矮很矮,爬到树上都看不到宫墙外面的孩子。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害怕,他看到了帝陵漆黑绵长的甬道,看到了孤独败落的深宫,看到了父母淡漠厌恶的脸孔,看到了弟弟为了他挨鞭于的后背,看到了边关滚滚的黄沙和战士们被汗水和鲜血浸湿的铠甲,还看到了她,一身淡青色的衣衫,站在一片翠竹之中,手持着一管洞箫,眼神温和的望着他。
原来他的一生,竟是这样的漫长。有过孤独,受过离弃,得到过权势,也经受过打击,但是终究,老天还是厚待他的,她像是一缕阳光,就那般的照射进他黑暗的生命,她总是说他是她生命最后的依靠,却不知道,一直是她在支持着他坚强地走到今天。
他还那么幸轻,可,是此刻回忆起自己的一生,却感觉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那么久了,那些漫长的路途,几乎一眼看不到边。他一直在跌跌撞撞的走,没有路了,就用手指去控,用牙齿去啃,终于还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回过头去,全是满满的思念和辛劳。终于该倒下了,却仍旧是浓浓的不舍,任他有智计万千,终于不能挽回。他很累了,无论是这身千疮百孔的身体,还是那颗衰老的心,都想要好好的歇歇了。
手上的剧烈摇晃,终于还是惊醒了他,缓缓的睁开眼睛,就看到青夏微微有些发白的脸孔,他轻#有些发白的嘴唇,风轻云淡地笑,轻声地说:“你醒了。”
已经将近中午,太阳大大的挂在天空中,越接近南边,天气越发的暖和,阳光很柔和,射进屋子里面,到处都是暖洋洋的。可是秦之炎盖着两层很厚的被子,面色仍旧有些发青。他从来不是一个嗜睡的人,甚至经常几天几夜的失眠,可是现在,每次一躺下就感觉有排山倒海的疲倦升腾起来,眼皮千钧重,几乎睁不开。
青夏强忍住心底的恐慌,若无其事的笑着说道:“也是刚刚醒,我煮了粥,想要喝一点吗!”
秦之炎笑笑点了点头,就坐起身来。
青夏做了一些清淡可口的小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渐渐对这些从前不屑一顾的东西熟悉了,做起来也十分的得心应手,甚至会可笑的带着一丝小小的成就感。
他们在彭阳城住了下来,在城南的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买了一处清雅的宅子,宅子不大,不过后面就是彭阳很有名的一处景致,名叫明阳湖,其实也无非是一处碧绿的湖泊,但是青夏却很喜欢这个名字,于是执意的住了下来。
这里面的原因,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不说出来,只是却有那些沉重的东西压在他们的心上,无论怎样粉饰太平,都无法掩饰。
距在如云楼重逢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这五天来,青夏亲眼看到了秦之炎的身体一点一点的衰弱下去,她总是整夜整夜的不敢睡觉,每过一会就要被噩梦谅醒,只有听着他的心跳,才可以安静下来。他们很有默契的谁也没有提及咸阳城里的事情,住在这个安宁的小城,那些纷涌跌宕的往事似乎全都渐渐的远离了他们。相较于两人剩下的日子,那些东西已经显得是那般的微乎其微。
青夏盛了一碗清粥放在秦之炎的面前,低头轻轻的一嗅,笑颜知花的说道:“好香。”
秦之炎温和一笑,也学着她的样子,凑过鼻子闻了闻,点头说道:“真的好香。”
“那就多吃一点,今天我们还有大事要做。”
秦之炎眉稍轻挑,说道:“什么事?”
“你忘了,”青夏绕到他的身后,为他梳起长发,然后手指在他的太阳穴上轻轻的揉着,“今天是彭阳城的酒神节,我们要上街去看热闹,然后还要去如云楼听说书先生讲段子,昨天那个塞外套狼我还没有听完。”
秦之炎失笑,一边喝粥一边说道:“傻瓜,都告诉你都是假的了,你若是想听我讲给你听。”
“不要!”青夏嘟着嘴说道:“你讲的一点都不好听,我就是喜欢听一个人打一万人的段子。”
秦之炎摇头苦笑,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青夏开心的叫进碧儿,小丫鬟手脚麻利的将桌子上的东西收拾下去。青夏为秦之炎披上外袍,踮着脚站在他的面前,为他整理衣领,只觉得那种好闻的川贝香气又回荡在鼻息之间,她的心渐渐的平和了下来,突然想起什么,扬起头来,##地说道:“秦之炎,我今天有没有说过我喜欢你。”
秦之炎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没听见。”
“哦,”青夏突然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来轻轻的吻在他温软的嘴角上,然后笑颜如花的说道:“秦之炎,我好喜坎你,你就陪着我,不要走了好不好?”
秦之炎笑着点头:“好!”
“耶!你答应了!”青夏开心地叫道,一双眼睛弯弯的像是一弯月亮。
穿着打扮好了,青夏上上下下的看着秦之炎,抱着肩膀眼神很是挑剔的说道:“还是再多加一件披风好了,将脸遮住,昨天跟你上街的时候那群女人总是盯着你瞅,我吃了好大的亏。”
秦之炎一笑,知道她是怕自己吹风,故意这般说,也不说破,任她在衣箱里折腾,拿出一件青缎面的披风,然后两人拉着手走好了院门。
“连舟,我们去凑热闹了,你们几个一会锁好门也自己去吧,记着要叫上程姑娘。”青夏招呼了一声其他三人,只见连舟面色通红的恨恨的站在院子里,大笑一声就急忙和秦之炎跑了出去。
“连舟脾气不好,我现在不是王爷了,你再惹他,小心他揍你。”秦之炎小声的趴在她的耳边说道。
青夏掩嘴笑了起来,说道:“我是在成全一桩好姻缘,程小姐对连舟有意思,傻子都看得出来。再说我也不怕他,明刀明枪的,他未必就是我的对手。”
还没到晚上,大街上就已是人头涌涌,秦之炎以前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上街,看什么都比较新鲜,这几天在青夏的培养下,总算显得不是那样土气了。两个人一路上眼花缭乱,眼见卖什么的都有,这里不愧足繁华的边城,南来北往的商户众多,卖什么的都有,竟然还有很多蓝眼晴黄头发的西方人。
青夏来了这里之后,对各国的形势和人文地理都系统的了解了一下。这里虽然因为秦二世的不同而改变了历史,但是西方诸国的历史却大致没有什么改变,若是挨照历史的轨迹发展,现在应该是明朝正德皇帝当政。那么西边的沙俄皇朝如今当权的就应该是索菲亚女皇,葡萄牙西班牙等西方国家刚刚兴起了海上贸易,正是华夏大国闭关锁国逐渐败落,西方国家逐渐兴起的时刻。而街上的那群外国人,大多是西方国家派来传教的传教士。
以青夏对世界历史的了解,最开始的第一批传教士不像后来的那群强盗,基本都是真正的信徒,为了上帝的福音万里迢迢的远渡重洋。
这个时侯,外国的航海技术已经很先进,由于历史的改变,几百年来华夏大陆一直四分五裂,各国林立,技术的发展十分落后,原本早就该出现并完成大航海壮举的郑和也不知道死到了哪里去。是以在航海方面,更是大大的落后于西方诸国。
只是这些东西,跟青夏并没有什么关系。华夏是富强也罢,是衰落也罢,都有特定的自然发展规律。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女子,也全没有帮助民族富强的高尚伟大的念头。眼见满大街的都是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青夏顿时来了兴致,见众人讨价还价吵的热闹,她也欣欣然加入了这个行列。
秦之炎足何等聪明的人,什么事只是略略瞄上一眼就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和青夏两人一唱一和,大杀四方,讨价还价不亦乐乎。天还没黑,两人就买了数不清的东西,乱七八糟什么都有。小至针线碗筷,大至象牙花卉,各色锦绣绸缎,衣衫饰品,好看的木易雕塑,各种绳结彩缎,青夏还买了一个雕刻着惟妙惟肖的寿星公的红漆马桶。
两人雇了一辆车子跟在身后,看到什么买什么,全不顾身旁的人用看暴发户一样的眼神看着两人的表情,乐在其中的大肆购物。
“依玛尔,原来买东西这么有趣。”一番运动,秦之炎的脸颊也红润了起来也许是心情的原因。一双眼睛神采奕奕,不再是那般的清冷平和,整个人也精神了起来。
青夏笑着抬起头,说道:“那是当然啦,像你啊,有一堆钱却从来不知道怎样花。”
秦之炎一笑,突然只听咕噜一声,不由得疑惑的向青夏看去。青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我饿死了,我们去程姑娘家吃饭吧。”
秦之炎笑着说:“也好啊,正好我也饿了。”
青夏吩咐车夫将他们买的东西都送回宅子里,就跟着秦之炎手牵手向如云楼走去。
晚上就是酒神节,整个彭阳城都异常的热闹,如云楼人满为患,在门口站了半天才挤进去。好在程筱知道两人要来,事先为他们准备了房间。
菜色刚刚上齐,就见门口青儿碧儿两个小丫鬟拉着一脸不情愿的连舟走了进来,程筱为人十分爽朗,见状热情的迎上前去,连舟一张脸几乎成了猪肝色,那表情竟也看不出是生气还是害羞。
青夏刚想上前去打招呼,秦之炎就拦着她说道:“你若是这时候去打招呼,连舟真要钻到地缝里了。”
青夏掩嘴而笑,夹起一块排骨放在秦之炎的碗里,说道:“多吃一点,多长肉会变得很帅。”
“很帅?”秦之炎一愣,说道:“什么意思?”
青夏一愣,想了许久,才明白过来这时候可能还没有这个前卫的词,说道:“就是夸你长的丰神玉郎,俊美绝伦。”
秦之炎呵呵一笑,臭屁地说道:“我觉得我现在就挺好。”
青夏一口茶险些喷出来,哈哈大笑道:“臭美的男人。”
话音刚落,几人就 会心一笑。这程筱姑娘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厨娘,但是性格爽朗,倒是少见的女子。
“对了,公子还没说要去哪里呢?”
秦之炎笑着说道:“没有什么固定的去处,只是随便走走,找风景秀丽的地方就住一住,腻了就再换一个地方,游历而已。”
程筱笑道:“公子还真会享受生活,既然反正也没对方去,不如在彭阳多留几日吧。再过几天,就是彭阳的酒神节,很是热闹的。”
“酒神节?”
“对啊,方桂酒神,芝兰佳酿,方桂仙子的生日,就是酒神节。到时候,官府会出面举办,赛龙舟,闹花灯,猜灯谜,唱酒歌,十分热闹的。”
“是吗?”秦之炎微微一愣,手指摩挲着那只铜壶,笑容淡淡,轻轻说道:“既然这样,就多住几日吧。”
程筱开心的展颜一笑,说道:“那太好了,我现在就去为公子安排客房。”
青儿笑着说道:“程姑娘,你就搜这么拉客人住店的吧,真是精明的生意人。”
程筱也不气恼,调皮的做了个鬼脸,转身就出去了。
秦之炎看着那只铜壶,突然淡淡一笑,轻声说道:“没想到,还能喝到这个味道。”
当天晚上,秦之炎就住进了程筱为他安排的上房。房间很干净,最主要的是非常的暖和,几乎有些闷热了。想来,这程筱的父亲也是精通的医道,瞧出自己有病,就吩咐了下来。
楚皇立后一事,是在前天听到的消息。连舟几人一直小心的防备着,以免被自己听到难过,其实自己还是听到了。
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难过,毕竟这也是他一直希望的。南楚大皇遣散后宫,任性的乱点鸳鸯,好在他的妃子并不多,不然真不知会出现什么状况。不过即便是这样,也为南楚朝堂带来了满城风雨,若不是如今的楚离权倾南楚,无人敢直面挡其锋芒,恐怕又是一场动乱吧。
楚离对庄青夏的感情,天下皆知。如果说之前白鹿原一战,还有西川会借作为幌子,那么带兵赶往大秦,支援宿敌秦之炎翻盘,就无话可说了。好在走之前吩咐了之翔,和南楚结盟,为楚离挽回面子的同时也给两国带去了实质性的好处,不然真不知道南楚的大臣们会怎样的攻讦他们的这个皇帝。
楚离雄才大略,定然会轻而易举的摆平这些小纷争。但是他还是忍不住的交代了一句,很是鸡婆,甚至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许,只是为了赎罪,又或许,是为了报答。赎抢走爱人之罪,报死前托付之答。
脱下外袍,喝了碧儿刚刚送来的药,秦之炎浑身疲累的坐在了床榻上。刚一坐下,眉头不由得一皱,伸手入被中,竟然掏出几个大大的水囊,一个个都有些烫手,显然里面装满了热水。被子也因此而变得热乎乎的,坐上去十分舒服。
嘴角不自觉一笑,心底也有些感激那个细心的女子。
还记得当初在寿王府的时候,每晚睡觉之前,依玛尔总是会抢在自己前面钻进被子里,等到捂热了,再让自己进去。她的身子那么小,但是总是那般的温暖,每晚毒发感到冰冷刺骨的时候,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搂住她,然后就可以安然的挺过去。
那些难得的太平日子,现在想起来,竟然好像是做梦一样,那般的不真实,却又是那般的美好。
第二天一大早,秦之炎早早的起来,感觉精神很好,就在卧房里翻出几本书,靠在软椅里细细的读起来。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般放松闲适的读书了,离开了咸阳,似乎也放下了曾经那些压在他心头的重担,就连精神,也渐渐的舒缓了起来。
这家的主人年轻的时候,想必也是个爱游历的人,房间里的书大部分都是游记。秦之炎翻到一章,记载着海外一些国度的风俗人情,竟然和青夏所讲的大致相若,不由得挑起了兴趣,细细的读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门嘎吱一声响,程筱端着一个大托盘,笑眯眯的走进来,说道:“不吃早饭就看书,真是不好的习惯。”
秦之炎笑着放下书卷,说道:“程姑娘。”
“吃饭吃饭,我准备带着你的两个小丫鬟上街去买东西,她们让我来问问你行不行?”
秦之炎笑道:“你只要不把她们卖了,随便你们去哪。”
“呵呵,”程筱大笑道:“真聪明,一下就被你猜到了。”
刚要转身出门,突然回过神来说道:“后面是我家后院,我估计你不会愿意跟女人上街,自己出去玩玩吧,别总是闷在屋子里。”
秦之炎点头笑了笑,目送程筱出门。
桌子上的饭菜很香,透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整个一个大大的托盘上,只放着一个大大的盖子。秦之炎疑惑的打开盖子,心底顿时一惊。
他不由得缓缓的站起身来,看着那红红绿绿看似香甜可口的糕点,拿起筷子,轻轻的点了一下,放在嘴里。
入口即化,香甜可口,是他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
想起程筱刚刚说过的话,秦之炎转身就打开房门,缓缓的走了出去。
如云楼的后院,显然不像前院那般的吵闹,安静优雅,处处都透漏出主人的一番心思。假山怪石,兰草繁华,越往前走,风景越秀丽,精致小巧,小桥流水,院长的尽头,竟是一片竹林。
隐约的箫声突然传来,悠扬婉转,悠远静谧。秦之炎眼睛微微的眯起,顺着箫声不断的向前走去,碧绿翠竹,连绵不绝,终于一方石桌石椅出现在眼前,一名一身碧绿衣衫,秀发如瀑,身姿绰约的女子娉婷着自己站在竹林之中,素手如雪,衣衫飘飞,正在悠扬的吹奏着一管洞箫。
秦之炎的呼吸顿时凝固了,点点笑容,再也无法掩饰的出现在他的唇角,他衣带飘飘,眼目清华,声音醇厚,好像他们第一次见面那般,轻轻的叫道:“依玛尔。”
箫声一滞,女子素颜如雪,眼眸似星,缓缓的回过头来。阳光透过竹叶,洒在她的脸上,留下斑驳的光影,竟是说不出的明艳动人。
仿佛是过了一千年,一万年,那对剪水双眸,柔和的投注在一处,竟然再也不能离分。
秦之炎,我会永远的陪着你,不论什么人,什么事,都在也不能将我们分开了。
秦之炎,你若是死了,我没有家,没有地方可以去,我该怎么办?
秦之炎,秦之炎,网图霸业转眼成空,金玉满堂也无法带走,莫不如你我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你,明白了吗?
那一天的阳光,是秦之炎一生之中,所见到的最灿烂的阳光。是那般的温和,那般的美好,那般的让人觉得人生中充满希望。
他跟自己说,就自私一次吧,哪怕只有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他一生都活的太累,就让他闭上眼睛,放纵自己,去自私的活一次。其他的,都不要再去想了。
铁血大秦 第一百五十六章 天涯海角
这一觉,秦之炎睡的很香,他甚至有点不愿意醒来了。
在梦里,他好像又回到了太和宫的西六宫偏殿里,到处都是破败的瓦砾和枯萎的杂草,他仍旧是那个很矮很矮,爬到树上都看不到宫墙外面的孩子。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害怕,他看到了帝陵漆黑绵长的甬道,看到了孤独败落的深宫,看到了父母淡漠厌恶的脸孔,看到了弟弟为了他挨鞭于的后背,看到了边关滚滚的黄沙和战士们被汗水和鲜血浸湿的铠甲,还看到了她,一身淡青色的衣衫,站在一片翠竹之中,手持着一管洞箫,眼神温和的望着他。
原来他的一生,竟是这样的漫长。有过孤独,受过离弃,得到过权势,也经受过打击,但是终究,老天还是厚待他的,她像是一缕阳光,就那般的照射进他黑暗的生命,她总是说他是她生命最后的依靠,却不知道,一直是她在支持着他坚强地走到今天。
他还那么幸轻,可,是此刻回忆起自己的一生,却感觉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那么久了,那些漫长的路途,几乎一眼看不到边。他一直在跌跌撞撞的走,没有路了,就用手指去控,用牙齿去啃,终于还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回过头去,全是满满的思念和辛劳。终于该倒下了,却仍旧是浓浓的不舍,任他有智计万千,终于不能挽回。他很累了,无论是这身千疮百孔的身体,还是那颗衰老的心,都想要好好的歇歇了。
手上的剧烈摇晃,终于还是惊醒了他,缓缓的睁开眼睛,就看到青夏微微有些发白的脸孔,他轻#有些发白的嘴唇,风轻云淡地笑,轻声地说:“你醒了。”
已经将近中午,太阳大大的挂在天空中,越接近南边,天气越发的暖和,阳光很柔和,射进屋子里面,到处都是暖洋洋的。可是秦之炎盖着两层很厚的被子,面色仍旧有些发青。他从来不是一个嗜睡的人,甚至经常几天几夜的失眠,可是现在,每次一躺下就感觉有排山倒海的疲倦升腾起来,眼皮千钧重,几乎睁不开。
青夏强忍住心底的恐慌,若无其事的笑着说道:“也是刚刚醒,我煮了粥,想要喝一点吗!”
秦之炎笑笑点了点头,就坐起身来。
青夏做了一些清淡可口的小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渐渐对这些从前不屑一顾的东西熟悉了,做起来也十分的得心应手,甚至会可笑的带着一丝小小的成就感。
他们在彭阳城住了下来,在城南的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买了一处清雅的宅子,宅子不大,不过后面就是彭阳很有名的一处景致,名叫明阳湖,其实也无非是一处碧绿的湖泊,但是青夏却很喜欢这个名字,于是执意的住了下来。
这里面的原因,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不说出来,只是却有那些沉重的东西压在他们的心上,无论怎样粉饰太平,都无法掩饰。
距在如云楼重逢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这五天来,青夏亲眼看到了秦之炎的身体一点一点的衰弱下去,她总是整夜整夜的不敢睡觉,每过一会就要被噩梦谅醒,只有听着他的心跳,才可以安静下来。他们很有默契的谁也没有提及咸阳城里的事情,住在这个安宁的小城,那些纷涌跌宕的往事似乎全都渐渐的远离了他们。相较于两人剩下的日子,那些东西已经显得是那般的微乎其微。
青夏盛了一碗清粥放在秦之炎的面前,低头轻轻的一嗅,笑颜知花的说道:“好香。”
秦之炎温和一笑,也学着她的样子,凑过鼻子闻了闻,点头说道:“真的好香。”
“那就多吃一点,今天我们还有大事要做。”
秦之炎眉稍轻挑,说道:“什么事?”
“你忘了,”青夏绕到他的身后,为他梳起长发,然后手指在他的太阳穴上轻轻的揉着,“今天是彭阳城的酒神节,我们要上街去看热闹,然后还要去如云楼听说书先生讲段子,昨天那个塞外套狼我还没有听完。”
秦之炎失笑,一边喝粥一边说道:“傻瓜,都告诉你都是假的了,你若是想听我讲给你听。”
“不要!”青夏嘟着嘴说道:“你讲的一点都不好听,我就是喜欢听一个人打一万人的段子。”
秦之炎摇头苦笑,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青夏开心的叫进碧儿,小丫鬟手脚麻利的将桌子上的东西收拾下去。青夏为秦之炎披上外袍,踮着脚站在他的面前,为他整理衣领,只觉得那种好闻的川贝香气又回荡在鼻息之间,她的心渐渐的平和了下来,突然想起什么,扬起头来,##地说道:“秦之炎,我今天有没有说过我喜欢你。”
秦之炎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没听见。”
“哦,”青夏突然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来轻轻的吻在他温软的嘴角上,然后笑颜如花的说道:“秦之炎,我好喜坎你,你就陪着我,不要走了好不好?”
秦之炎笑着点头:“好!”
“耶!你答应了!”青夏开心地叫道,一双眼睛弯弯的像是一弯月亮。
穿着打扮好了,青夏上上下下的看着秦之炎,抱着肩膀眼神很是挑剔的说道:“还是再多加一件披风好了,将脸遮住,昨天跟你上街的时候那群女人总是盯着你瞅,我吃了好大的亏。”
秦之炎一笑,知道她是怕自己吹风,故意这般说,也不说破,任她在衣箱里折腾,拿出一件青缎面的披风,然后两人拉着手走好了院门。
“连舟,我们去凑热闹了,你们几个一会锁好门也自己去吧,记着要叫上程姑娘。”青夏招呼了一声其他三人,只见连舟面色通红的恨恨的站在院子里,大笑一声就急忙和秦之炎跑了出去。
“连舟脾气不好,我现在不是王爷了,你再惹他,小心他揍你。”秦之炎小声的趴在她的耳边说道。
青夏掩嘴笑了起来,说道:“我是在成全一桩好姻缘,程小姐对连舟有意思,傻子都看得出来。再说我也不怕他,明刀明枪的,他未必就是我的对手。”
还没到晚上,大街上就已是人头涌涌,秦之炎以前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上街,看什么都比较新鲜,这几天在青夏的培养下,总算显得不是那样土气了。两个人一路上眼花缭乱,眼见卖什么的都有,这里不愧足繁华的边城,南来北往的商户众多,卖什么的都有,竟然还有很多蓝眼晴黄头发的西方人。
青夏来了这里之后,对各国的形势和人文地理都系统的了解了一下。这里虽然因为秦二世的不同而改变了历史,但是西方诸国的历史却大致没有什么改变,若是挨照历史的轨迹发展,现在应该是明朝正德皇帝当政。那么西边的沙俄皇朝如今当权的就应该是索菲亚女皇,葡萄牙西班牙等西方国家刚刚兴起了海上贸易,正是华夏大国闭关锁国逐渐败落,西方国家逐渐兴起的时刻。而街上的那群外国人,大多是西方国家派来传教的传教士。
以青夏对世界历史的了解,最开始的第一批传教士不像后来的那群强盗,基本都是真正的信徒,为了上帝的福音万里迢迢的远渡重洋。
这个时侯,外国的航海技术已经很先进,由于历史的改变,几百年来华夏大陆一直四分五裂,各国林立,技术的发展十分落后,原本早就该出现并完成大航海壮举的郑和也不知道死到了哪里去。是以在航海方面,更是大大的落后于西方诸国。
只是这些东西,跟青夏并没有什么关系。华夏是富强也罢,是衰落也罢,都有特定的自然发展规律。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女子,也全没有帮助民族富强的高尚伟大的念头。眼见满大街的都是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青夏顿时来了兴致,见众人讨价还价吵的热闹,她也欣欣然加入了这个行列。
秦之炎足何等聪明的人,什么事只是略略瞄上一眼就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和青夏两人一唱一和,大杀四方,讨价还价不亦乐乎。天还没黑,两人就买了数不清的东西,乱七八糟什么都有。小至针线碗筷,大至象牙花卉,各色锦绣绸缎,衣衫饰品,好看的木易雕塑,各种绳结彩缎,青夏还买了一个雕刻着惟妙惟肖的寿星公的红漆马桶。
两人雇了一辆车子跟在身后,看到什么买什么,全不顾身旁的人用看暴发户一样的眼神看着两人的表情,乐在其中的大肆购物。
“依玛尔,原来买东西这么有趣。”一番运动,秦之炎的脸颊也红润了起来也许是心情的原因。一双眼睛神采奕奕,不再是那般的清冷平和,整个人也精神了起来。
青夏笑着抬起头,说道:“那是当然啦,像你啊,有一堆钱却从来不知道怎样花。”
秦之炎一笑,突然只听咕噜一声,不由得疑惑的向青夏看去。青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我饿死了,我们去程姑娘家吃饭吧。”
秦之炎笑着说:“也好啊,正好我也饿了。”
青夏吩咐车夫将他们买的东西都送回宅子里,就跟着秦之炎手牵手向如云楼走去。
晚上就是酒神节,整个彭阳城都异常的热闹,如云楼人满为患,在门口站了半天才挤进去。好在程筱知道两人要来,事先为他们准备了房间。
菜色刚刚上齐,就见门口青儿碧儿两个小丫鬟拉着一脸不情愿的连舟走了进来,程筱为人十分爽朗,见状热情的迎上前去,连舟一张脸几乎成了猪肝色,那表情竟也看不出是生气还是害羞。
青夏刚想上前去打招呼,秦之炎就拦着她说道:“你若是这时候去打招呼,连舟真要钻到地缝里了。”
青夏掩嘴而笑,夹起一块排骨放在秦之炎的碗里,说道:“多吃一点,多长肉会变得很帅。”
“很帅?”秦之炎一愣,说道:“什么意思?”
青夏一愣,想了许久,才明白过来这时候可能还没有这个前卫的词,说道:“就是夸你长的丰神玉郎,俊美绝伦。”
秦之炎呵呵一笑,臭屁地说道:“我觉得我现在就挺好。”
青夏一口茶险些喷出来,哈哈大笑道:“臭美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