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面首白霜的辛酸往事离你那么近又
“殿下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那男人瞧着有叁十来岁,眉眼间一股成熟的风韵,他半跪在李琮身前,仔细地在酒盏中加好冰块与青梅。
李琮端起酒盏猛灌下去,他劝也劝不住,忧心忡忡地望着她欲言又止。
“白霜,你在府上多久了?”
得了李琮的暗示,白霜顺从地解开衣裳,露出鲜嫩白净的肉体,像是一颗刚剥好的笋子。他的年纪是大了些,保养得却很精细,虽说不比十八九岁的少年郎青春活力,可他低眉顺眼的可人模样也不是旁人学得来的。
和男人做爱好比吃菜,再好吃的菜天天吃也腻了,总该换些花样。李琮没有偏爱的男色,但凡有点趣味的,试一试才知道好不好嘛。
白霜捧过李琮的脚,她常年在外奔波,不是骑在马背上,就是和人拼命,脚底生了一层茧子,吻起来的时候不很舒服,生生地疼。
他的唇瓣很软,一看就知道是花了心思护理过的。柔软的唇舌像是刚出生的小虫子,爬在春天的小树枝上,引起一阵直抵心底的痒意。
李琮动了动脚踝,白霜停住了舔舐的动作,唇齿之间拉出数条细长的银线。他的眼睛生得不算很美,却湿漉漉的,眼神中流淌出清纯的淫荡感。
就跟李琮在欺负他一样。
“六年零二十一天五个时辰。”
那时,她是春风得意的昭阳公主,一时好心讨了罪臣之子面首。自那以后,他的前尘往事一概不作数,活着的只是公主的面首。
李琮命令白霜褪去衣衫,一丝不挂,白霜跪倒在李琮的脚边,摆出一个屈辱的姿势。他的腰细得不大正常,连着的是一个挺翘浑圆的屁股。
从李琮的角度看过去,他像是一只盛情邀请她去蹂躏的公狗。
“这么久了?是不是也该放你走了?”
白霜抬起头,泪水涟涟,问:“殿下,是我做错了什么?”
“没有。”
“那殿下为何要赶我走?”
李琮勾起脚尖,蹭过白霜吹弹可破的脸蛋儿,从他袒露的右乳滑下去,最后落在他胯下的一大摊东西上。
白霜的耳朵抖了一下,脸颊上浮现不自然的红晕。
是的,殿下是在亵玩他,把他当作一个物件儿,起了兴致的时候去逗一逗,想不起来丢在一边好几年也没关系。
可是,可是他喜欢被她玩弄的感觉。
甚至无法想象没有李琮的话他要如何活下去。
他曾经也是风流倜傥的公子,养名马,驾香车,饱食终日,无忧无虑。现在的他,被昭阳公主驯化成一个除了供她玩弄之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的男宠。
“本殿有没有烦心事,与你何干?”
白霜破涕为笑,讨好地用那处磨着李琮的脚。
“白霜知错,还求殿下不要赶白霜走。”
李琮有一下没一下地踩着白霜的阴茎与卵袋,他的鼻头红红皱皱的,受了委屈又不敢反抗的模样。她想,府中的面首多是多,样貌、身段、伺候人的本事没一样差的,就是有一点不好,进府前甭管是什么性子,进府后没多久就磨成千篇一律的驯顺。
她不知道她天生就有一种让人臣服的魔力。
不合时宜地,李琮想起了归云书。他是一朵心甘情愿被她攀折的高岭之花,寄希望于一时的顺从换来她一生的承诺。可是,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她从不曾许诺过什么。
“殿下?”
见她分心,白霜大着胆子发问。他的眼眸中含着一汪盈盈的水色,在他更年轻的时候,那是一双比琉璃珠还要晶莹的眼眸。
色衰爱弛。
白霜已经不再年轻了。
殿下心中对他仍有一丝怜意,想不起有什么新花样的时候就会来找他,当这一点怜惜消耗殆尽,他又该怎么面对残酷的现实呢?
与白霜的自怨自哀不同,李琮想的是另一件事。假如将归云书置于白霜的境地,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现在的归太傅没了对人爱搭不理的架势,但也没有全面投降。
归云书会为她做所有面首才会为她做的事,可他在做那些事的时候,是靠心中对她爱自己的信念的确认。
归云书绝不甘心做李琮的面首,他想要的更多。
他像一只勾引人类的猫,等到她接纳他成为家中的一员,他就会毫不留情地攻占原本属于她的领地。
女与男之间的拉扯。
有时候,她还真是不知道拿归太傅如何是好。
李琮回过神来,白霜在舔她的阴蒂。他嘴里含了一口加了冰块的青梅酒,要咽不咽的,用一种新奇的方式减去她的燥热。
李琮摁下他的头,夸奖了他,问:“跟谁学的?”
白霜不敢用牙齿,而是用两片嘴唇,做出咬噬的样子。他听李琮问她话,侧头把嘴里剩下的酒吐了,答道:“与府上其他公子闲谈时琢磨出的法子。”
十几二十个或清纯、或妖艳、或清冷的年轻郎君,聚在一起,讨论怎么才能在床上讨昭阳公主的欢心。
李琮被取悦到了。
她的心情好了点儿,说:“本殿是在想驸马的人选。”
“啪”地一声,白霜手中的酒盏砸在地上,他忙不迭地磕头,生怕李琮惩罚他似的。
其实,李琮大多时候是个脾气不错的人,白霜反应这么大,与其说是在害怕,还不如说是在遮掩些什么。
李琮对白霜好,仅限于对面首的那种好法,才不会顾及到他的心情。
她自顾自地说:
“柴嵘那小子没有容人的度量,取回府上不得折腾得天翻地覆?再说,他的处男之身不是本殿破的,大可不必对他负责。”
“归太傅现在好说话,本质上还爱耍小性子。夫不如侍,侍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本殿与他这样的身份,正大光明的,反倒失了刺激。”
“司道君通身的气质,今日能练金丹,明日就可以升仙了。他又有能掐会算的本事,本殿躲他远些万事大吉,离得近了岂不是要受他的掣肘?”
白霜吞下一口热水,继续温顺地舔着。他知道,做昭阳公主的面首意味着离她更近,也意味着离她更远。倘若他还是长安城里的富贵公子,兴许还会在李琮的考虑范围之列,可身为面首的他,只能忍着心痛抹去自己无望的泪水。
那男人瞧着有叁十来岁,眉眼间一股成熟的风韵,他半跪在李琮身前,仔细地在酒盏中加好冰块与青梅。
李琮端起酒盏猛灌下去,他劝也劝不住,忧心忡忡地望着她欲言又止。
“白霜,你在府上多久了?”
得了李琮的暗示,白霜顺从地解开衣裳,露出鲜嫩白净的肉体,像是一颗刚剥好的笋子。他的年纪是大了些,保养得却很精细,虽说不比十八九岁的少年郎青春活力,可他低眉顺眼的可人模样也不是旁人学得来的。
和男人做爱好比吃菜,再好吃的菜天天吃也腻了,总该换些花样。李琮没有偏爱的男色,但凡有点趣味的,试一试才知道好不好嘛。
白霜捧过李琮的脚,她常年在外奔波,不是骑在马背上,就是和人拼命,脚底生了一层茧子,吻起来的时候不很舒服,生生地疼。
他的唇瓣很软,一看就知道是花了心思护理过的。柔软的唇舌像是刚出生的小虫子,爬在春天的小树枝上,引起一阵直抵心底的痒意。
李琮动了动脚踝,白霜停住了舔舐的动作,唇齿之间拉出数条细长的银线。他的眼睛生得不算很美,却湿漉漉的,眼神中流淌出清纯的淫荡感。
就跟李琮在欺负他一样。
“六年零二十一天五个时辰。”
那时,她是春风得意的昭阳公主,一时好心讨了罪臣之子面首。自那以后,他的前尘往事一概不作数,活着的只是公主的面首。
李琮命令白霜褪去衣衫,一丝不挂,白霜跪倒在李琮的脚边,摆出一个屈辱的姿势。他的腰细得不大正常,连着的是一个挺翘浑圆的屁股。
从李琮的角度看过去,他像是一只盛情邀请她去蹂躏的公狗。
“这么久了?是不是也该放你走了?”
白霜抬起头,泪水涟涟,问:“殿下,是我做错了什么?”
“没有。”
“那殿下为何要赶我走?”
李琮勾起脚尖,蹭过白霜吹弹可破的脸蛋儿,从他袒露的右乳滑下去,最后落在他胯下的一大摊东西上。
白霜的耳朵抖了一下,脸颊上浮现不自然的红晕。
是的,殿下是在亵玩他,把他当作一个物件儿,起了兴致的时候去逗一逗,想不起来丢在一边好几年也没关系。
可是,可是他喜欢被她玩弄的感觉。
甚至无法想象没有李琮的话他要如何活下去。
他曾经也是风流倜傥的公子,养名马,驾香车,饱食终日,无忧无虑。现在的他,被昭阳公主驯化成一个除了供她玩弄之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的男宠。
“本殿有没有烦心事,与你何干?”
白霜破涕为笑,讨好地用那处磨着李琮的脚。
“白霜知错,还求殿下不要赶白霜走。”
李琮有一下没一下地踩着白霜的阴茎与卵袋,他的鼻头红红皱皱的,受了委屈又不敢反抗的模样。她想,府中的面首多是多,样貌、身段、伺候人的本事没一样差的,就是有一点不好,进府前甭管是什么性子,进府后没多久就磨成千篇一律的驯顺。
她不知道她天生就有一种让人臣服的魔力。
不合时宜地,李琮想起了归云书。他是一朵心甘情愿被她攀折的高岭之花,寄希望于一时的顺从换来她一生的承诺。可是,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她从不曾许诺过什么。
“殿下?”
见她分心,白霜大着胆子发问。他的眼眸中含着一汪盈盈的水色,在他更年轻的时候,那是一双比琉璃珠还要晶莹的眼眸。
色衰爱弛。
白霜已经不再年轻了。
殿下心中对他仍有一丝怜意,想不起有什么新花样的时候就会来找他,当这一点怜惜消耗殆尽,他又该怎么面对残酷的现实呢?
与白霜的自怨自哀不同,李琮想的是另一件事。假如将归云书置于白霜的境地,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现在的归太傅没了对人爱搭不理的架势,但也没有全面投降。
归云书会为她做所有面首才会为她做的事,可他在做那些事的时候,是靠心中对她爱自己的信念的确认。
归云书绝不甘心做李琮的面首,他想要的更多。
他像一只勾引人类的猫,等到她接纳他成为家中的一员,他就会毫不留情地攻占原本属于她的领地。
女与男之间的拉扯。
有时候,她还真是不知道拿归太傅如何是好。
李琮回过神来,白霜在舔她的阴蒂。他嘴里含了一口加了冰块的青梅酒,要咽不咽的,用一种新奇的方式减去她的燥热。
李琮摁下他的头,夸奖了他,问:“跟谁学的?”
白霜不敢用牙齿,而是用两片嘴唇,做出咬噬的样子。他听李琮问她话,侧头把嘴里剩下的酒吐了,答道:“与府上其他公子闲谈时琢磨出的法子。”
十几二十个或清纯、或妖艳、或清冷的年轻郎君,聚在一起,讨论怎么才能在床上讨昭阳公主的欢心。
李琮被取悦到了。
她的心情好了点儿,说:“本殿是在想驸马的人选。”
“啪”地一声,白霜手中的酒盏砸在地上,他忙不迭地磕头,生怕李琮惩罚他似的。
其实,李琮大多时候是个脾气不错的人,白霜反应这么大,与其说是在害怕,还不如说是在遮掩些什么。
李琮对白霜好,仅限于对面首的那种好法,才不会顾及到他的心情。
她自顾自地说:
“柴嵘那小子没有容人的度量,取回府上不得折腾得天翻地覆?再说,他的处男之身不是本殿破的,大可不必对他负责。”
“归太傅现在好说话,本质上还爱耍小性子。夫不如侍,侍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本殿与他这样的身份,正大光明的,反倒失了刺激。”
“司道君通身的气质,今日能练金丹,明日就可以升仙了。他又有能掐会算的本事,本殿躲他远些万事大吉,离得近了岂不是要受他的掣肘?”
白霜吞下一口热水,继续温顺地舔着。他知道,做昭阳公主的面首意味着离她更近,也意味着离她更远。倘若他还是长安城里的富贵公子,兴许还会在李琮的考虑范围之列,可身为面首的他,只能忍着心痛抹去自己无望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