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28节
  第30章 入画影
  这一场史无前例的“打擂台”,皖州无数人都在关注今天的动向。
  ——若说在报纸登载的销量代表一个文修的文章传播度广,那么福签会签出的数目就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个文修拥有的忠实支持者数量。
  翡不琢这个新人,入道几个月,到底根基扎到了多深?
  她看似这几个月来风风光光,又是总商一掷千金、又是卷入简白复古二派的嘴仗里,真实的名气到底如何?
  翡不琢写的东西是新的,人也是新的,她的一切都前所未有,让人捉摸不透。
  这福签会来得恰到好处,正好探一探她的底。
  若是没有文德山人,这场福签会也许还会很平和,众人还会继续对新人保有保护态度。然而她与前辈日期相撞,还分毫不让,在“尊重先长”观念的影响下,哪怕是文德山人主动撞的,众人也会觉得她未免过于狷狂。
  一时间,各方都默默打好了腹稿,等待看新锐受挫后进行发言。
  “这是哪家文修,福签会来了这么多人?这还没开始呢,就排起队来了。好家伙,还租的是张总商的园子……”
  卯时过半,天还蒙蒙亮,双鱼园门外就聚集了许多等待的书友。有行人在不远处感叹,如此高调,看着可不像什么小门小派。
  “这可不是租的,是张总商主动借的。”
  “今天福签会的文修是翡不琢先生,你听过吗?写《千金登仙》的那个。”
  忽然,旁边有人插话道。
  “难怪!我知道,她是张总商的朋友!”行人恍然大悟,又疑惑问,“那街对面又是什么?怎么乘风园门口也这么多人?”
  “那是文德山人的福签会。”
  “这老头是自己租的!啧啧,好面子呢。”
  行人围观得津津有味,头一次有两个福签会,同时同日同点撞在同一条街上,连门都对着开!她后知后觉意识到身边这五人好像知道很多,便问:“你们是翡不琢先生的书迷吗?……咦,怎么还带了入画影和纸笔?”
  这五个青年衣着不俗,好似哪家纨绔,造型却很奇怪,扛着两台巨大的“入画影”灵器,手里还拿着装订成册的本子和笔。
  他们很自豪地挺了挺胸膛,七嘴八舌道:
  “不是书迷,我们是翡不琢先生的跟班!”
  “呸,什么跟班,是先生专门请来全程记录事件的逸闻修士,叫‘记者’!”
  行人:“???”
  逸闻修士记录事件的是有,但她怎么没听说过还会有专门请的?
  五人不理会行人的疑惑,在纸上记下一句“福签会未开始前,百姓热情围观”,便继续混入人群中提问去了。
  ——如果聂楼看到这一幕,定会再吐一口血:这是他之前找的那五个狗腿子!
  几人在家中皆是字辈很小的混世魔王,整日无所事事、招猫逗狗。跟聂楼的时候开口要钱不少,现在转投了翡不琢,不仅不收钱,还主动掏钱买了昂贵的灵器“入画影”!
  多新鲜,这样灵器本是富家记录人像之用,现在被几个纨绔拿来到处瞎取景。
  那一侧文德山人的辑书客在乘风园阁楼里实时关注动向,见状皱眉:“翡不琢这是想做什么?”
  先前探知的情报里,没有出现这些。
  失控的感觉让他心里隐隐忐忑,文德山人也皱起眉。
  文德山人自己心里清楚,这一本《二龙传》他写得多怯。叫他自己来评价,也是味同嚼蜡。如果就照常放出去,一定会惨淡收场。
  年少时成名,到了中年却江郎才尽,失去那股灵气。这叫他怎么甘心呢?才利双全、万人吹捧的滋味太好,叫他无法割舍。
  哪怕要走,他也要最后捞一笔大的再走,风风光光地退场!
  这样的一部小说,想要卖气好,只能在别的地方下功夫。于是文德山人便想到了这个办法。如果运作得当,他就可以一举突破金丹大圆满,来到元婴“妙笔”大境界。
  ——其实如果沉淀一番,痛定思痛,文德山人未必不能再创新高。可他已经习惯了短时间内获取成功的感觉,在锦绣堆里卧了太久,就不敢爬出来了。
  所以去岁,看到同样年少成名、而且比他当年更成功更年轻的翡不琢时,他是何其地嫉妒!
  《千金登仙》让他清晰地感觉到了浪潮自身侧拍打而过的滋味,那字里行间的灵气与锐意几乎叫他惶惑。
  他看得清楚,也敏锐地把握住了如今外界对翡不琢的微妙心态,借此大胆地做了今日这个局——
  不仅能让自己重新获得名声,打破颓势,还能借此减损翡不琢的天才之名!
  文德山人心中又念了几句定心经,转问:“我们这人数怎么样了?”
  “有不少都是新面孔,比五年前那次福签会还多了一成人。其中一部分是因为‘反翡’来的,一部分是复古派来支持您的,还有些是因为这次事情看了您从前的小说,觉得很好才来的。”
  辑书客说道,这些是剔除了他们雇来的人之后的数目。一般来说,从第一时间赶到的人数,就可以大致推算出福签会一整天的境况了。
  “借势”的策略相当成功。
  文德山人登时大喜,“好!”他安下心来,老成地捻捻胡子,道:“年轻人啊,不经历一点风吹雨打不是好事!以后成名的机会还多着呢,合该礼让前辈——那她那边如何?”
  “呃……”辑书客表情有点尴尬,“和咱们这大差不差。莫非也是雇的?”
  文德山人一愣,随即道:“那是当然!你在想什么?就算她不雇,英台派也要给她多弄些人来撑撑面子的。”
  “别管她弄入画影做什么了,我看,她是知道自己要输,才只能搞些花招!”
  辑书客松了口气,只是心里还有些疑虑:他看那边,几乎都是年轻的女客,男读者才占了三成不到。
  要知晓这类年轻女客是最难雇的,因为她们怕被地痞无赖骗。英台派哪请来的这么多人?总不能是吴丽春亲自去说服的吧?
  ……不过要不是雇的,难道翡不琢一个新人真能引来这么多书友?
  他只一想就觉得荒谬,想当年文德山人第一本书收官时都没这么多人!
  双鱼园,小阁内。
  “你那‘追踪记录’的办法真的能行?”吴丽春有些焦虑,时不时低头看一眼渡洋怀表,“用入画影记录福签会,以前从未有过……”
  “我做的‘从未有过’的事还少?”诗千改笑道,“你就放心吧,今天好好卖书就成。”
  ——此刻,随着报纸刊印,消息应该已经都散布出去了。
  她要做一篇“独家报导”,如实记录福签会的擂台过程!
  吴丽春只以为她是睚眦必报,但她想的却是:白送的热度,不要白不要。
  文德山人免费送了一波前期宣传,把关注度炒高,那她当然却之不恭,新闻通报都准备着,时机一到就宣传起来——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她这个二十一世纪的网民更懂这些?
  此时的修真界,连“记者”这个职业都是笼统合并在逸闻修士里的,将各地趣闻和寓言故事放在一块,根本分不出区别。
  在这样的背景下,若是打出“真实”、“详尽”的旗号,推出“新闻”呢?
  不管嘴上如何说,白纸黑字地写出来,总是会让人心里倾向于相信的。再加上里面还有入画影“拍摄”的画面,可信度就又增高了——比起文字,人更相信“照片”。
  想薅她羊毛、让她作配?这种人暂时还不存在。她不仅要赢,还要赢得万人瞩目。
  “翡老大!我们问完读者的问题了,接下来是不是该记录福签会了?”
  五人组兴奋地从侧门跑进来,争相汇报,“我们打算分成两边,这边三个,那边两个!”
  诗千改:“……”
  “翡老大”是个什么称呼?听起来好像匪帮啊!
  “就这样做,”她笑道,“你们还挺会举一反三。”
  五人组仿佛被奖了肉骨头,尾巴都要甩起来了,“那我们这就去办!”
  金色的灵器摆放在了一侧,对准从小阁门口到桌子的距离。“铛——”的一声,晨钟撞响,福签会开始了。
  一瞬间,女孩子们就涌了进来,衣香鬓影、莺莺呖呖,连空气里都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还在正月,却胜似春日——
  “翡不琢先生!我终于见到先生了,我好喜欢你的《千金》!”
  “我给先生带了礼物,是我做的糕点!”
  “天哪,先生真好看!……诗大家,可以给我签个‘事事顺遂’吗?”
  “诗大家,《桃源书生》什么时候写第二篇?我已经等不及看了!”
  诗千改有一瞬间被众人热情惊到,吴丽春在一旁很有经验地维持秩序:
  “还请大家不要问太多问题……也不要给先生吃的,这不行。”
  “十人为一组,勿要混乱!”
  “新书什么时候有头绪,先生会说的……”
  “那边的道友,一人一张,不能再排一次队!”
  入画影“叮叮”地取着景,灵光几乎就没有停止过闪烁,淡彩色的灵影画不断从出口吐出来,热闹非凡。
  ……
  随着时间一刻一刻过去,越来越多的人赶到双鱼园,还有许多是从外地奔赴而来的。
  队伍顺着弯弯曲曲的小径一直排到了园林门口,这还不够,整条队伍一直蜿蜒到了街道一头的路口,书友低声交谈时莺莺呖呖,乍一看仿佛什么闺阁宴聚,与对面形成了鲜明对比。
  沈若伊再过一日便要返回绩溪书院上课,她偷偷躲开父母,跟着哥哥翻墙跑到了福签会来,来得晚了些。
  来的路上,二人已经听闻了“追踪记录”的事情——闻所未闻,先生又想出了新点子!
  连她这个会去现场的人都忍不住好奇这篇叫“新闻”的文章写出来会是什么样,更不用提其他人。
  照道理来说,报纸的确可以刊印灵影画,但先前从来没人这样做过。外界不管是不是原先就好奇福签会的,都被翡不琢所说的新闻吸引了目光,翘首期盼起来,还有人高价提前约好收购这份“灵影画报”。
  连舆论都隐约有逆转的风向:翡不琢难道会记录自己的败绩?她必然是有信心胜才会如此!
  沈若伊见状,心里压着的那口气松快了不少,恨不能立刻就到今晚看看结果。她和沈瑜一直排了一个多时辰的队,将近中午才挪动到小阁。
  “先生真好看!天哪……下回我也要试试这么穿……”
  “是啊!书写得好,人又好看,不愧是翡不琢先生……”
  前两个书友交谈着从屏风后出来,下面就是沈若伊这一组十人了,她顿时紧张起来,提着裙摆,大脑空白地跨过门槛。
  绕过锦绣河山的屏风,只见一张长桌,右侧是辑书客,左侧是一名少女。
  她头戴小冠,穿了件藏蓝色的圆领袍,蹀躞带勾勒出窄窄一段腰,小臂竖着金扣牛皮的护腕,一手支颐,一手转笔,翘着腿,露出黑色翘头的长靴。
  看到沈若伊来了,她笑了一下:“初次见面,诸位好。”
  不知为何,沈若伊瞬间就脸红了,结结巴巴道:“翡翡翡……翡不琢先生!”
  ——翡不琢先生竟是作了这样的打扮!
  明明知道对方是个十七岁少女,但她脑子里还是闪过了“鲜衣怒马少年郎”这样的字样,耳朵烫得厉害。沈若伊觉得自己都同手同脚了,走到桌前紧张得险些不敢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