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惹诡事件簿 第513节
她眯着眼,懒洋洋道:“唤醒神性的怎么能是苦难?要是笔给我……”
“你怎样写?”
桃桃笑了,她问:“你呢?换作是你,会怎样写?”
南宫尘也笑。
他将手里的书翻到最后一页。
三百年前,他留下的清隽字迹依稀可见。
那一夜,少女吻过神明的侧脸。
他由此幻化出凡人的面孔,也由此,动了凡心。
神明不渡众生苦,他来渡。
而这一生风雪凛冽,前路漫漫。
他的苦难,由她来渡。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又一本写完啦,感谢陪伴。
一直想要写一本大长篇,历经九个月,愿望终于达成。
长篇真的太难写了,完全是凭借对写文的信念感在支撑,好在最后认认真真写完了。
好喜欢桃桃,喜欢南宫和桃桃的因果和眷恋,也喜欢故事里的每一个人。
写最后一卷的时候一直在嗷嗷叫,虽然不知道在叫些什么。对于每一个亲笔写下的故事都很喜欢,所以也希望它能再好一点,完结后的一阵子会修一下文,所以如果有提醒都是我在修文啦。
真的感谢一直看下来的读者大大们,大长篇追起来应该是很难的,写到后面我自己都忘记前面写些什么了,要努力地回翻,才能确认没有bug,没有伏笔没填。
大家的评论、打赏和营养液都有看到,鞠躬。
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勤奋的作者,一年才写一本,但是脑洞又实在太多,还是想要在写不动了之前多写一点的。
立个flag,今年再开一本或两本吧,打算写个沙雕甜文(真甜文)或者写篇暗黑风的不v文。
有缘我们下本再见!
收藏作者专栏和新文预收我们就有缘啦!
新文文案我放在下面,求个收藏,我会努力快点开文。
1.《蹭红老板的100种方法》(文名待定)
为了报复渣男前任,颂颂混进娱乐公司。
她立志努力工作,成为前任跪地仰望的存在。
然后把他狠狠踩在脚底摩擦。
上班第一天,她的幻梦破灭了。
顶头上司递来一份资料:
1.祁星牧,男,二十四岁,他是你的老板。
2.你老板是个糊逼,还是个脾气很坏的糊逼。
3.在此之前他赶走了十二个助理,目前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只有你。
4.因为太糊且脾气太坏,除了你,公司没人愿意理他,所以你不仅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还要负责洽谈他的影视商务。
5.你的任务就是捧红他。
6.可困难在于,祁星牧他并不想红,他还会骂你。
颂颂:……
*
作为圈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特殊存在。
祁星牧只想做个没有存在感的隐形人,合同到期就走人。
他本以为这再简单不过。
但总有一个人能将他平静惬意的生活搞得鸡飞狗跳,上蹿下跳,一片狼藉……
然后……让他不得不红了。
时而心机时而笨蛋一心搞事业的美少女x一直稳定输出自我攻略式的坏脾气厌世批
阅读指南:
1.沙雕甜。
2.一点都不现实的娱乐圈,全靠臆想。
2.《蝴蝶信笺》
不v,文案还没想到,但应该是个暗黑狗血的小妈文学。
第285章 番外
《一只家雀的内心独白》
首先, 我不是家雀。
其次,我有名字,我叫不归。
严谨一点, 或许可以称呼我为,南宫不归。
南宫是主人的姓。
在我还是一只很小很小的鸟儿时,他就把我捡了回来。
雏鸟时的记忆很多都消失了, 我只记得月蕊雉被邪祟灭族那日, 天空阴沉沉的, 像从云中长了一张巨兽的嘴,要将大地吞进去吃掉。
主人将湿漉漉的我从邪祟利齿间救下来,将我抱回高塔,给我治伤。
偶尔夜里冷风从窗口吹入高塔, 我冷得发抖, 他还会将我握在掌心取暖。
一开始, 我虚弱得睁不开眼。
渐渐的, 我病好了,终于看清了主人的脸。
他很好看, 像天上冷白疏离的月亮, 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也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沉默。
我陪在他身边很多年, 听他嘴里说过的话一只爪子就能数过来。
除非邪祟侵扰人间, 否则他不会离开高塔。
独坐高塔之上, 他最常做的事就是望着夜晚的月亮和塔外的那株桃树。
树上被他施加了术法, 桃花四季不败, 是很美, 可就算再美的花看上许多年也会腻。
我一直不懂, 月亮千百年都是那个月亮, 桃花也永远长一个样,有什么好看的?
直到那天,主人亲手折断自己的肋骨,雕出一截雪白的骨偶,呼唤那少女的灵魂归来。
我才明白,他沉默寡言的这些年都在想些什么。
那女孩叫桃桃。
她是我见过眼睛最清澈的人类,也是唯一能让主人开心的人类。
有她在,主人话变多了,甚至会做一些让我无法想象的、奇奇怪怪的事情。
比如去钻灰扑扑的草垛,再比如进入臭烘烘的地洞探险。
怎么回事?他可是一尘不染的神啊!
……
我跟他们踏上了遥远的路途。
去往北域途中的雨夜,我栖息在道观屋檐的牌匾下避雨,看见漆黑破观里,他朝她凑近。
那一刻,沉默不在,淡泊不在,神明圣洁的光环也不在。
他仿佛只是一个最平凡不过的人类,温柔地轻吻心爱的少女。
去往酆山的每一个静寂的夜里,我都栖落于高树的枝头,假装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假装没有看到,在少女熟睡之后,他抱住她,为她挡住寒夜袭来的冷风。
当清晨的熹光降落人间,他又收回手,仿佛昨夜的一切都是场幻梦。
他不说,我当然也不会说。
那些深夜里,他抱住她凝视一晚的模样,她永远也不会知道。
只是那些事永远都会有人记得,比如我的主人,再比如我。
……
后来的后来,主人葬身于血海。
我成为神鸟,三百年来,静静地守着混沌冢。
日升月降,人世无常。
我看过生死,看过战乱,看过一个又一个鸣钟人离开。
我变成了一只成年的鸟。
世间也慢慢安稳,变成他们心中想要的模样。
生活平和,也很寂静,却少了点什么,乏味、枯燥,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
直到那天,鸣钟人抱来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孩。
她的气味那样熟悉,那年北域风雪很大,她怕寒气吹到我,将我塞到她的衣服里,那时我也闻过同样的味道。
于是,在消沉了三百年后,我重新打起精神来。
——就算主人不在了,我也会替他保护桃桃,让她平安长大!
“你怎样写?”
桃桃笑了,她问:“你呢?换作是你,会怎样写?”
南宫尘也笑。
他将手里的书翻到最后一页。
三百年前,他留下的清隽字迹依稀可见。
那一夜,少女吻过神明的侧脸。
他由此幻化出凡人的面孔,也由此,动了凡心。
神明不渡众生苦,他来渡。
而这一生风雪凛冽,前路漫漫。
他的苦难,由她来渡。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又一本写完啦,感谢陪伴。
一直想要写一本大长篇,历经九个月,愿望终于达成。
长篇真的太难写了,完全是凭借对写文的信念感在支撑,好在最后认认真真写完了。
好喜欢桃桃,喜欢南宫和桃桃的因果和眷恋,也喜欢故事里的每一个人。
写最后一卷的时候一直在嗷嗷叫,虽然不知道在叫些什么。对于每一个亲笔写下的故事都很喜欢,所以也希望它能再好一点,完结后的一阵子会修一下文,所以如果有提醒都是我在修文啦。
真的感谢一直看下来的读者大大们,大长篇追起来应该是很难的,写到后面我自己都忘记前面写些什么了,要努力地回翻,才能确认没有bug,没有伏笔没填。
大家的评论、打赏和营养液都有看到,鞠躬。
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勤奋的作者,一年才写一本,但是脑洞又实在太多,还是想要在写不动了之前多写一点的。
立个flag,今年再开一本或两本吧,打算写个沙雕甜文(真甜文)或者写篇暗黑风的不v文。
有缘我们下本再见!
收藏作者专栏和新文预收我们就有缘啦!
新文文案我放在下面,求个收藏,我会努力快点开文。
1.《蹭红老板的100种方法》(文名待定)
为了报复渣男前任,颂颂混进娱乐公司。
她立志努力工作,成为前任跪地仰望的存在。
然后把他狠狠踩在脚底摩擦。
上班第一天,她的幻梦破灭了。
顶头上司递来一份资料:
1.祁星牧,男,二十四岁,他是你的老板。
2.你老板是个糊逼,还是个脾气很坏的糊逼。
3.在此之前他赶走了十二个助理,目前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只有你。
4.因为太糊且脾气太坏,除了你,公司没人愿意理他,所以你不仅要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还要负责洽谈他的影视商务。
5.你的任务就是捧红他。
6.可困难在于,祁星牧他并不想红,他还会骂你。
颂颂:……
*
作为圈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特殊存在。
祁星牧只想做个没有存在感的隐形人,合同到期就走人。
他本以为这再简单不过。
但总有一个人能将他平静惬意的生活搞得鸡飞狗跳,上蹿下跳,一片狼藉……
然后……让他不得不红了。
时而心机时而笨蛋一心搞事业的美少女x一直稳定输出自我攻略式的坏脾气厌世批
阅读指南:
1.沙雕甜。
2.一点都不现实的娱乐圈,全靠臆想。
2.《蝴蝶信笺》
不v,文案还没想到,但应该是个暗黑狗血的小妈文学。
第285章 番外
《一只家雀的内心独白》
首先, 我不是家雀。
其次,我有名字,我叫不归。
严谨一点, 或许可以称呼我为,南宫不归。
南宫是主人的姓。
在我还是一只很小很小的鸟儿时,他就把我捡了回来。
雏鸟时的记忆很多都消失了, 我只记得月蕊雉被邪祟灭族那日, 天空阴沉沉的, 像从云中长了一张巨兽的嘴,要将大地吞进去吃掉。
主人将湿漉漉的我从邪祟利齿间救下来,将我抱回高塔,给我治伤。
偶尔夜里冷风从窗口吹入高塔, 我冷得发抖, 他还会将我握在掌心取暖。
一开始, 我虚弱得睁不开眼。
渐渐的, 我病好了,终于看清了主人的脸。
他很好看, 像天上冷白疏离的月亮, 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也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沉默。
我陪在他身边很多年, 听他嘴里说过的话一只爪子就能数过来。
除非邪祟侵扰人间, 否则他不会离开高塔。
独坐高塔之上, 他最常做的事就是望着夜晚的月亮和塔外的那株桃树。
树上被他施加了术法, 桃花四季不败, 是很美, 可就算再美的花看上许多年也会腻。
我一直不懂, 月亮千百年都是那个月亮, 桃花也永远长一个样,有什么好看的?
直到那天,主人亲手折断自己的肋骨,雕出一截雪白的骨偶,呼唤那少女的灵魂归来。
我才明白,他沉默寡言的这些年都在想些什么。
那女孩叫桃桃。
她是我见过眼睛最清澈的人类,也是唯一能让主人开心的人类。
有她在,主人话变多了,甚至会做一些让我无法想象的、奇奇怪怪的事情。
比如去钻灰扑扑的草垛,再比如进入臭烘烘的地洞探险。
怎么回事?他可是一尘不染的神啊!
……
我跟他们踏上了遥远的路途。
去往北域途中的雨夜,我栖息在道观屋檐的牌匾下避雨,看见漆黑破观里,他朝她凑近。
那一刻,沉默不在,淡泊不在,神明圣洁的光环也不在。
他仿佛只是一个最平凡不过的人类,温柔地轻吻心爱的少女。
去往酆山的每一个静寂的夜里,我都栖落于高树的枝头,假装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假装没有看到,在少女熟睡之后,他抱住她,为她挡住寒夜袭来的冷风。
当清晨的熹光降落人间,他又收回手,仿佛昨夜的一切都是场幻梦。
他不说,我当然也不会说。
那些深夜里,他抱住她凝视一晚的模样,她永远也不会知道。
只是那些事永远都会有人记得,比如我的主人,再比如我。
……
后来的后来,主人葬身于血海。
我成为神鸟,三百年来,静静地守着混沌冢。
日升月降,人世无常。
我看过生死,看过战乱,看过一个又一个鸣钟人离开。
我变成了一只成年的鸟。
世间也慢慢安稳,变成他们心中想要的模样。
生活平和,也很寂静,却少了点什么,乏味、枯燥,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
直到那天,鸣钟人抱来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孩。
她的气味那样熟悉,那年北域风雪很大,她怕寒气吹到我,将我塞到她的衣服里,那时我也闻过同样的味道。
于是,在消沉了三百年后,我重新打起精神来。
——就算主人不在了,我也会替他保护桃桃,让她平安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