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坏反派 第5节
  昏暗无比的烂尾房里,林白榆听见一声清脆响,一簇火光在她眼前突然出现。
  他点了打火机。
  隔着火苗,隋钦微微低头,与她对视,少女眉心的红痣更加惹眼,比他手心里的火还要热烈。
  “没有。”他声音很平淡。
  林白榆看见他突起的眉骨,高挺的鼻梁,想起梦中,她曾经亲手摸过的那张脸。
  他们好像是一个人,又不是一个人。
  林白榆有点失落,但又迅速飞扬起来。
  不认识正好,岂不是说明只是普通的一场梦,她还是那个爽文女主一般的林白榆!
  “哦,我知道了。”林白榆说:“那我回家了,你们也早点回家……”
  隋钦松开打火机,火光消失。
  方云旗蹭过来,“仙女,你住在哪儿?”
  林白榆下意识回了句:“54号。”
  隋钦眉梢一扬,“几号?”
  “噗嗤。”方云旗没忍住,“你是真的跟踪阿钦很久了吧,连门牌号都打听得这么清楚,你住54号,阿钦住哪儿?”
  “还说你对阿钦不是一见钟情,口是心非。”
  “……”
  林白榆张了张嘴,还是觉得走了最好,再说下去,说不定又要说出什么嘴瓢的话来。
  -
  南槐街不像是市中心主城区,到了夜里都还明亮如白昼,这里七八点就有的已经上床休息。
  她出去时,只有零星几家亮着灯。
  林白榆点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明亮的光线在一瞬间照亮了街道,在这里,显得有些特殊。
  夜风吹起她的裙摆,露出一截笔直纤细的小腿。
  方云旗问:“她不会是今天见到你,然后就一直追到这儿,还看着我们打人吧?”
  隋钦语调闲散,“是吧。”
  从街头跟到街尾。
  “你这么冷淡,人家一腔热血,回去说不定得哭一场,你看她走时多难过。”
  “没看。”
  “……钦哥你真不解风情。”
  林白榆冒冒然然的闯入就像是流星,不属于南槐街,也只存在于短短一瞬间。
  方云旗回过神来,看向隋钦的胳膊。
  “那母老虎又动手了啊,要我说,你要不搬出来吧,你又不是养不活自己。”
  在他的想法里,能对隋钦造成伤害的只有隋有志一家。
  “走了。”隋钦没回答,扔了空瓶,径直往外走,是和林白榆同一个方向。
  “你去哪儿?”
  “回家。”
  将那样一个地方称为家,是讽刺。
  -
  林白榆坐上了39路公交车的最后一班。
  隋钦回到了南槐街54号。
  傍晚被砸碎的碗的碎片还是在门口,黄红英根本就没收拾,他将碎片都捡了起来。
  “哟,还晓得回来啊。”听见开门动静,黄红英的眼睛吊起来:“我就说,饿不死。”
  隋有志不耐烦,“回来就回来,吵什么。”
  黄红英大声:“你就不想知道你这侄子哪来的钱?你说他哪来的钱!哪来的?!”
  她跨过椅子,看到他抬起的手上的碎瓷片时,又下意识收住了脚,这小崽子可是个疯子,都敢对自己动手。
  是的,黄红英一直觉得他的伤口都是自己弄的,好往她身上栽赃陷害——
  她丝毫不记得她做过的事。
  对上隋钦那双眼眸,黄红英原本的话都忘了怎么说,等她回神,少年已经越过她去了厨房。
  “行了行了,外面人都听着呢,那么大声干什么,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啊。”隋有志躺下去。
  “老娘虐待他他还能活到现在?”黄红英看他这懒样就窝火,“怎么不和他爹妈一块走了算了,都怪你,非带他回来,咱小泽的口粮还得分他一半。”
  小泽是他们的独生子,放假回了奶奶家。
  隋有志嘀嘀咕咕:“不是拿了钱吗?”
  提到这,黄红英骂骂咧咧:“放屁,那点钱早花完了!”
  习惯了大嗓门,再怎么压低音量,也不会低到哪儿去,在厨房的隋钦听得一清二楚。
  他面无表情,将黄红英藏着的肉从梁上拽了下来。
  她个子矮,总觉得挂着这个高度就很安全,殊不知,他的身高早就到了她没注意过的程度。
  听见厨房里磨刀和剁肉的声音,黄红英的尖锐嗓音卡住,伸手扭着隋有志的胳膊。
  她可不敢去厨房里,万一被砍了。
  -
  南槐街54号。
  是隋钦的噩梦之处。
  -
  林白榆回到家已经是八点多。
  柳芳看她心不在焉,忙问:“怎么啦?”
  林白榆摇头,“没事,今天坐车不小心睡着了。”
  柳芳也没怀疑。
  林白榆分得清梦境和现实,她做过很多梦,好的坏的,从来没有过这么真实的一次。
  眼前的母亲是真的存在。
  不该把这么奇怪的梦放心上的。
  “等后天,你就可以去学校了,虽然是插班,但是老师很负责,所以你要好好学习知道吗?”
  “知道。”
  搬来丰南市后不久,林白榆就转学到了八中,不过正好赶上放国庆假,所以校园卡什么的早充值好,就等假日过后去上学。
  接下来的两天,林白榆都没有睡好。
  倒不是又做梦了,是她没想明白,自己以前都不认识隋钦,也不知道南槐街,是怎么做那个苦情剧的梦的。
  像电影情节似的。
  不过林白榆想了想自己从小到大身上莫名其妙消失的伤口,释然了,连这个都能发生,梦那个又有什么奇怪的。
  说不定是哪个神仙看自己过得这么舒心,心里不爽,把噩梦塞进她脑袋里。
  -
  八中并不强制穿校服,但大型活动,比如升旗仪式时,是必须要穿校服的。
  校服是白绿相间,饱和度不高的绿。
  林白榆挺喜欢这种颜色,感觉比自己初中那个荧光蓝好看多了。
  她和班主任出现在一班门口时,后门处一向不学习的男生们率先发现了她。
  林白榆站在老师边上,睫毛长长,肌肤雪白,光洁额头上的红痣像是庙里婆婆亲手点上去的,一点偏移都没有。
  他们顿时互碰手肘。
  “看,转学生!”
  “高三了还有人插班?”
  “比秦北北好看。”
  “不一样,都挺好看啊。”
  就连女生们都觉得这个世界偏爱林白榆,她的皮肤上干净得不留任何瑕疵,清灵又漂亮。
  大约是班主任觉得好看的女孩子要坐在一起,把林白榆安排到了一个叫秦北北的女生身边。
  新同桌是齐刘海,短发,卷在下巴处,一双狐狸眼。
  林白榆坐下时,还能看到新同桌一抽屉的情书。
  同桌真是个很受欢迎的女孩子。
  林白榆看到她露出来的胳膊上好像有淤青,秦北北说:“这是种病,见过吗?”
  “没见过。”林白榆将信将疑。
  秦北北笑起来:“骗你的,撞到桌子了。”
  她捋下校服外套。
  “你这个痣是真自己长的吗?”秦北北好奇。
  “是。”林白榆从小到大被问得不少。
  “这么正,我堂弟出生后不久,奶奶就在他脸上点红痣,都没你这个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