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金枝(美食) 第18节
她自来宝陵除了光明庵的静慈师太之外还没有交过别的朋友,会送东西来的除了光明庵,姜韶颜实在想不到还会有别人。
香梨手里提着两块腊肉块,兴奋道:“是个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小哥送来的呢!”
一旁屋顶上同样年轻高大相貌好的小午听罢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西院姜大公子破天荒的老实让他英雄无用武之地,还挺愁人的!
还年轻高大相貌好……姜韶颜听的忍不住一哂,问香梨:“他可说主子是谁了?”
静慈师太虽然于吃食上荤素不忌了些,却是个正经师太,干不出请“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小哥”给光明庵看庵庙的事。
“说了说了!说是多谢小姐的狮子头,他家那位嬷嬷很是喜欢,是以特意送来的谢礼!”香梨如此兴奋的原因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两块腊肉,还因为这腊肉红封上的两个字就处于她所认识的不多的汉字里。
“金华,是金华的腊肉呢!”昨天那屠户说的金华腊肉她可还记着,听说这金华腊肉比黄记卤牛肉还贵。没想到这护卫小哥的主子还真是个大方且知礼的,香梨对这个送腊肉的“主子”印象颇好。
姜韶颜听的眼睛也是立时亮了起来:金华的腊肉?这还真是瞌睡来了枕头,不枉她昨日做了一晚上的梦!
从香梨手中接过有名的金华腊肉,姜韶颜凑近闻了闻,扫了眼已经熟透的颜色,这光是靠近便能闻到的腊肉香,足可见这真是一块好肉!
如此,那一钵入了梦的腊肉八宝饭是当真很快便能吃到了。
这个还礼实在甚得她心,姜韶颜让香梨叫住那个“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小哥,请他等上一等,她要准备些回礼回去。
听静慈师太形容那位可称小鲜肉的年轻公子生的郎艳独绝,姜韶颜决定送一份经由岁月发酵过后香醇的老腊肉,啊呸,是腊肉八宝饭回去。
第四十二章 腊肉八宝饭
因是临时起意,自然有什么便加什么,也不用特意去凑齐所谓的八宝,毕竟有一块好腊肉足以撑得起这一钵不甚讲究的腊肉八宝饭了。
姜韶颜搜刮了一下厨房,用温水泡了几个菌子和干虾仁,又遣香梨去拿了些桌上的松子仁过来,材料找齐便开始做腊肉八宝饭了。
先将糯米用布隔了上锅蒸起来,趁着蒸糯米的功夫,将菌子、虾仁和腊肉都切成丁块。
忙里偷闲,趁着米饭还没蒸熟的空档,姜韶颜站在门口看香梨同小午闲聊。
“那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身手如何?”这话是小午问的,问这话时他皱着眉,看得出心里并不算高兴。
香梨高兴道:“厉害着呢!一蹦三尺高!”
“又不是兔子,蹦的高有什么用?”嘴上这般说着,小午的眉头拧的更紧了。
香梨却有些不解,问小午:“小午哥,你不也喜欢在屋顶上走么?我瞧着可威风了!”
“是么?”眉头肉眼可见的松开了一些,小午抱着双臂翻身越上屋顶。
这一幕看的姜韶颜忍不住失笑:小午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直男吧!这反应怪有意思的。
看了场小午和香梨的对话,糯米蒸熟了,姜韶颜将糯米放在一旁摊凉备用,食材备好了便同寻常的焖饭做法差不多了。
一边炒着锅里的腊肉块、菌子仁和虾仁,姜韶颜一边还不忘继续看香梨叉着腰仰头对在屋顶上威风走动的小午说话,当吃瓜群众。
“那护卫不仅身手厉害,生的也好!”
“是么?”威风凛凛的在屋顶上巡视的小午脚下停了下来,才松开的眉头再次拧了起来,“男儿家生的好看有什么用?”
“有用啊!小午哥你就好看着呢!”香梨是个有甚说甚的性子,看着小午两眼发亮。
姜韶颜将炒熟的食材同糯米饭拌匀,加了糖盐酱汁调味之后便再次放入锅中蒸了起来。
站在屋顶上的小午身形僵了僵,片刻之后咳了一声,淡然的回了个“哦”。
哦!若是这个“哦”字尾音不翘起来就显的更淡然了。
只可惜这等对话和情形不是每天都有的看的,那位“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带着腊肉八宝饭的回礼抬脚便飞也似的跑了,显然并不在意这里的香梨和小午。
姜韶颜天生不喜欢欠人东西,总觉得心里不安稳。是以回了礼,待到心中大定,她才舀了一碗腊肉八宝饭吃了起来。
早被腊肉八宝饭的香味“折磨”的厉害的香梨待到护卫走后终是忍不住吸着鼻子凑了过来:“小姐,好香呢!”
“你不是吃过饭了吗?”没了“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小午也终于舍得从屋顶上跳下来了,一边毫不客气的戳破香梨吃过饭的事实,一边眼睛也盯向了蒸锅里。
比起小午的口不应心,香梨一贯是诚实的,她老老实实的说道:“吃过了,但突然觉得还能再吃些!”
如此诚实……姜韶颜抬了抬下巴,指向锅中:“给你二人留了,自去舀吧!”
吃独食这种事偶尔一次便好,到底还是独乐乐乐不如众乐乐的!
一贯腿脚甚好的追风这一次送礼出人意料的慢,不过虽慢却慢的物有所值。
将那一钵腊肉八宝饭放在桌上,追风深吸了一口气,巴巴的看着面前自家主子开钵。
那腊肉八宝饭也不知是怎么做的,虽说经过“训练”的追风自诩自己是个合格的护卫,等闲诱惑入不了他的眼,可这一钵饭的香味还是够煎熬的。
原本以为开钵之后看一眼也算断了念想,可没想到真正的大招正在开钵之后。
入目可见的腊肉八宝饭似个绝世的女妖精一般勾的人蠢蠢欲动,要不是他追风是受过“训练”,足够专业的,真想上前尝上一口。
吸了油脂的米粒已经焖成了半透明的颜色,混合在腊肉块、菌子仁、虾仁、松子仁与葱花之中,色与香交织着一浪接一浪扑面而来,追风咽了下唾沫,艳羡的看着被分到了两勺腊肉八宝饭的林彦。
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朋友了吧,都能从世子爷这里分到两勺饭呢!
不过有幸尝到了味的林彦却不比追风好多少,原本只是色香勾人,眼下色香味俱全了。这两勺腊肉八宝饭非但没有让他“尝过便罢”,反而多出了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不知是腊肉好还是做饭的人手艺好,亦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不比寻常腊肉饭只有香和咸,这钵腊肉八宝饭的味道显然更为厚重。鲜咸中带了一点儿甜,咸甜这原本两道南辕北辙的味道聚在一起不但不冲,反而更突出了鲜的味道。
果然美味!林彦放下碗筷看向比素日里胃口好了不少的季崇言,心道:若那位姜四小姐每一道饭食的水准都似这钵腊肉八宝饭一般,这……还当真是如今世道崇尚“以瘦为美”的天敌了。
这姜四小姐的身形莫不会是这么来的吧!林彦看着独自一人吃了一钵腊肉八宝饭连一粒米都没给旁人留下的季崇言,突然有些担忧季崇言往后的身形了。
吃完放下碗筷的季崇言面不改色的起身出了门,今日吃的可比往日多了一倍不止,自要消消食的。
在经过默默咽口水的追风身旁时,季崇言却突然停了下来,对追风道:“让康伯驾着马车去金华多买些腊肉回来,今日吃了姜四小姐的腊肉八宝饭,记得还礼。”
说罢便负着手施施然的走远了。
望着季崇言离去的背影,自诩受过“训练”的追风默了默,想到那钵腊肉饭的来源,难得的违背了一回自幼受到的“训练”,腹诽了起来:世子爷莫不是贪嘴儿想要如此一直礼尚往来下去吧!
康伯去金华买腊肉至少也要一天一夜的功夫,再加上挑选什么的,没个两三日回不来。
那盛放腊肉八宝饭的钵被洗净之后就被放在了季崇言的书房里,一抬头便能看到的位置。
“这两日我走了走,打听了下关于夜明珠的线索,听闻那夜明珠最先是出现在一个名唤周老大的江湖山匪手里的。那一日,这周老大穿的一声破破烂烂的衣裳跑到嘉风轩道要见东家。这嘉风轩乃是宝陵首富方家的产业,掌管嘉风轩的方大小姐巾帼不让须眉,颇有手段,自然不是他想见便能见的。眼瞧着嘉风轩管事油盐不进,周老大也是急了,抬手就开了那只盒子。那日是阴天,盒子一开,里头的夜明珠发出朦朦的光,可将当时在场过来典当、赎当的客人都吸引了过来。”林彦说着看向季崇言道,“夜明珠这物件虽说寻常人难得一见,可因着其太过特殊,便是没见过的一见便知道这是夜明珠了。”
“嘉风轩收了么?”季崇言的目光从那只钵上移开,问林彦。
“没有。”林彦摇头,不过想了想,他又道,“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自然不会收,不过之后会不会收便不知道了。”
第四十三章 食鱼鲊谈八卦
“方家以倒卖起家,”在街上转了几日的工夫,关于方家的消息便已经套了不少了。到底是凭本事年纪轻轻登上的大理寺卿之位,不是靠祖上庇荫的关系户,林彦查案子一向有些手段,“方家起于前朝,当时宝陵城有个典当行的学徒方志宏凭借在典当行练就出的一双鉴宝的利眼走上的这条路。自古白手起家的,第一笔钱财不是靠半辈子的积累便是带了血的。一个典当行学徒一个月能有多少银钱?方志宏十三入行,二十离开,短短七年便是不吃不喝也攒不下一个开典当行的钱。所以,民间传言这方志宏开典当行的钱便是倒卖了旁人不敢沾的死人陪葬物起家的。”
“这些说法虽说只是民间传闻,没有根据,不过听闻宝陵嘉风轩确实时常有外头没有的宝贝,若不是胆子够大,怕是等闲寻不来的。”林彦说道,“所以我不觉得嘉风轩会就这般简简单单的放手。”
真要怕这个怕那个的也开不了典当行。
“所以,之后我特意查了查那个叫周老大的江湖山匪,他日常在宝陵、金华这一带山头混,混了大半辈子却混的不怎么样。似这等山匪日常刀头舔血的勾当,胆子和本事缺一不可,而他这两样却都欠缺了些,自是混的平平,有了上顿没下顿,日常穿的破破烂烂的在山间晃悠。”
“可我听闻那件事之后这周老大便不见了”林彦说道这里,忍不住冷笑了一声,“这显然有些问题。”
“就算那夜明珠典当不掉,无人敢收,这周老大但凡是个人就要吃饭,老本行还是要做的,是以我想那夜明珠过了方家的眼之后,方家未必肯放手。”林彦猜测了起来,“或许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敢收,可之后却还是暗地里偷偷收了。这周老大得了一大笔银钱,自然就不需要做老本行了,换个地方娶妻生子过好日子去了。”
“有这个可能,”眼神飘到那一只钵上顿了片刻之后再次移开的季崇言听到这里开口提醒林彦,“但你的前提是这周老大还是个人,若他不是个人,是个鬼了呢?”
林彦脸色微变。
季崇言神情却是淡淡的:或许是他看人皆恶吧,凡事都会下意识的考虑到最坏的结果。
“能入国库偷盗夜明珠的自然不可能是寻常人,”季崇言摩挲了一下小指上的玉扳指,轻哂,“夜明珠失窃那一日我便在场,亲眼看到禁军追夜明珠大盗的情形,那人武艺很是厉害,绝非一般江湖草莽可以相比。”
对此林彦倒是不觉得奇怪:“这周老大自然不可能是偷盗夜明珠的人,毕竟没那个本事,只是不知道这夜明珠为什么会落到他的手里。”
“有时候运气来了,以为走了大吉运,到最后却发现这不是大吉,而是大凶。”比起林彦擅长抽丝剥茧的分析,追案查案自然不是季崇言的擅长,不过不涉及案情推理,揣摩人心还是季崇言更擅长一些:“夜明珠的出现除了能引来你我这等正儿八经追查夜明珠的官府中人之外,或许也能引来夜明珠原本的主人,你莫忘了这周老大拿出的夜明珠只有一颗。”
所以,这周老大得夜明珠多半是机缘巧合。
“方家人精明的很,不会轻易放过夜明珠,可若是发现此物烫手,即便不舍得收手,也不会就此贸然出手。”季崇言说这些时神情漫不经心,眼神里带着自有的凉意:“最精明的猎手自然是要等到鹬蚌相争到两败俱伤时再出手。我倒是觉得方家应当会派人跟着周老大,不出手,只是暗中跟着。是以关于周老大的去处,是人还是鬼,方家未必不会知道。”
林彦听罢沉思了一刻,顿了片刻之后,他道:“那我寻个人暗中盯着方家的举动,来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看看方家的情形。”
季崇言没有再出声反驳,论查案断案自然是身为大理寺少卿的林彦更厉害,他也只是从旁协助而已。
比起夜明珠本身,倒是这宝陵城让他更有兴趣,这块从无战祸的宝地不仅敢大肆谈论二十年前的旧事,还有……眼神不由自主的再次飘到了那只钵上,季崇言忍不住轻哂:那一篓子小鲫鱼也不知道会在她手中变成何等模样,他倒是有些期待了。
那位“郎艳独绝”送来的两块腊肉一块成了腊肉八宝饭,还有一块便被姜韶颜直接用黄酒和糖蒸了吃了。
真正的好肉便是用最简单的方法烹煮也是美味的,两块腊肉来到姜家别苑还不到一日的工夫便“尸骨无存”了,姜韶颜反思了一下,觉得说到底还是肉太少了的缘故,可不是他们太能吃的缘故。
不过好在没了腊肉,那一坛子的醪糟小鲫鱼可以先捞一些出来炸了做鱼鲊了。
这鱼鲊可不能吃独食,除了得备一些给静慈师太送去之外,小鲫鱼的主人,也就是那两块腊肉的主人也不能少。
姜韶颜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人,先炸了一些自己试吃了起来。
经过复炸之后的鱼鲊不沾任何蘸料便已然香酥可口,咸鲜美味。不过比起原来的味道,姜韶颜倒是出乎意料的发现原主自长安带来的那两罐辣子酱配上鱼鲊更为美味。
吃着蘸了辣子酱的鱼鲊,香梨说起了那位做辣子酱的长安酒馆老板娘的来历:“那老板娘年华正好,十六七岁的样子,生的端庄又美丽。听说是从宫里放出来的宫人,若非家里人犯了事被送入掖庭,本也是官家小姐。不过比起老板娘本身的身世来,倒是那老板娘与大理寺玉面判官林少卿之间的事更为人津津乐道。听闻老板娘的酒馆能开的如此安稳便是那林少卿暗中寻人看护着的缘故。”
还有这种事?姜韶颜吃着鱼鲊也起了八卦的兴致:“那玉面判官多大了?生的很好看?”
“二十一二的样子,很好看呢,不然有不会叫他玉面判官了!”香梨说着不由惋惜,“只是可惜不曾亲眼见过,不过听门房那里两个嬷嬷是这般说的。”
二十一二的大理寺少卿啊!姜韶颜肃然起敬:那倒是有些本事了。
毕竟大理寺的官员官差可不是那些家里有些门路的二世祖借用权势便能进的,日常办理重大要案,与罪大恶极的凶徒周旋,没点真本事的二世祖进去了,基本上便是送人头的角儿。
“哦,对了,那林少卿同季世子就是朋友呢!”因着姜辉惹人嫌的表现,香梨对姜辉可谓深恶痛绝,所以让姜辉吃了教训的季世子的马自然是好马,马的主人自然也是好人了。
既然是好人,自然是要提一嘴的,更别提这位季世子的相貌听闻还很好看。
第四十四章 骚气
这位季崇欢的大堂兄,陛下的亲侄子,出身尊贵的世子爷原主印象中并没有见过,姜韶颜自然也是从未见过其人,不过确实是知晓这么个简在帝心的陛下面前红人的存在。
“听闻这季世子相貌极好,坊间给他评了个长安第一公子。”香梨说道,不忘追加一句,“是门房那两个嬷嬷说的。”
姜韶颜吃着鱼鲊不置可否:那民间还说季崇欢是长安第一才子呢!背靠安国公府已立于京城一众豪族子弟之上了,更别提季世子还是陛下的亲侄子。怕是相貌生的稍稍端正些,便能评个什么公子了,更别提看季崇欢的长相,那位季世子的相貌应当也差不到哪里去,得个长安第一公子的美誉也不过分。
香梨手里提着两块腊肉块,兴奋道:“是个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小哥送来的呢!”
一旁屋顶上同样年轻高大相貌好的小午听罢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西院姜大公子破天荒的老实让他英雄无用武之地,还挺愁人的!
还年轻高大相貌好……姜韶颜听的忍不住一哂,问香梨:“他可说主子是谁了?”
静慈师太虽然于吃食上荤素不忌了些,却是个正经师太,干不出请“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小哥”给光明庵看庵庙的事。
“说了说了!说是多谢小姐的狮子头,他家那位嬷嬷很是喜欢,是以特意送来的谢礼!”香梨如此兴奋的原因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两块腊肉,还因为这腊肉红封上的两个字就处于她所认识的不多的汉字里。
“金华,是金华的腊肉呢!”昨天那屠户说的金华腊肉她可还记着,听说这金华腊肉比黄记卤牛肉还贵。没想到这护卫小哥的主子还真是个大方且知礼的,香梨对这个送腊肉的“主子”印象颇好。
姜韶颜听的眼睛也是立时亮了起来:金华的腊肉?这还真是瞌睡来了枕头,不枉她昨日做了一晚上的梦!
从香梨手中接过有名的金华腊肉,姜韶颜凑近闻了闻,扫了眼已经熟透的颜色,这光是靠近便能闻到的腊肉香,足可见这真是一块好肉!
如此,那一钵入了梦的腊肉八宝饭是当真很快便能吃到了。
这个还礼实在甚得她心,姜韶颜让香梨叫住那个“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小哥,请他等上一等,她要准备些回礼回去。
听静慈师太形容那位可称小鲜肉的年轻公子生的郎艳独绝,姜韶颜决定送一份经由岁月发酵过后香醇的老腊肉,啊呸,是腊肉八宝饭回去。
第四十二章 腊肉八宝饭
因是临时起意,自然有什么便加什么,也不用特意去凑齐所谓的八宝,毕竟有一块好腊肉足以撑得起这一钵不甚讲究的腊肉八宝饭了。
姜韶颜搜刮了一下厨房,用温水泡了几个菌子和干虾仁,又遣香梨去拿了些桌上的松子仁过来,材料找齐便开始做腊肉八宝饭了。
先将糯米用布隔了上锅蒸起来,趁着蒸糯米的功夫,将菌子、虾仁和腊肉都切成丁块。
忙里偷闲,趁着米饭还没蒸熟的空档,姜韶颜站在门口看香梨同小午闲聊。
“那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身手如何?”这话是小午问的,问这话时他皱着眉,看得出心里并不算高兴。
香梨高兴道:“厉害着呢!一蹦三尺高!”
“又不是兔子,蹦的高有什么用?”嘴上这般说着,小午的眉头拧的更紧了。
香梨却有些不解,问小午:“小午哥,你不也喜欢在屋顶上走么?我瞧着可威风了!”
“是么?”眉头肉眼可见的松开了一些,小午抱着双臂翻身越上屋顶。
这一幕看的姜韶颜忍不住失笑:小午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直男吧!这反应怪有意思的。
看了场小午和香梨的对话,糯米蒸熟了,姜韶颜将糯米放在一旁摊凉备用,食材备好了便同寻常的焖饭做法差不多了。
一边炒着锅里的腊肉块、菌子仁和虾仁,姜韶颜一边还不忘继续看香梨叉着腰仰头对在屋顶上威风走动的小午说话,当吃瓜群众。
“那护卫不仅身手厉害,生的也好!”
“是么?”威风凛凛的在屋顶上巡视的小午脚下停了下来,才松开的眉头再次拧了起来,“男儿家生的好看有什么用?”
“有用啊!小午哥你就好看着呢!”香梨是个有甚说甚的性子,看着小午两眼发亮。
姜韶颜将炒熟的食材同糯米饭拌匀,加了糖盐酱汁调味之后便再次放入锅中蒸了起来。
站在屋顶上的小午身形僵了僵,片刻之后咳了一声,淡然的回了个“哦”。
哦!若是这个“哦”字尾音不翘起来就显的更淡然了。
只可惜这等对话和情形不是每天都有的看的,那位“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带着腊肉八宝饭的回礼抬脚便飞也似的跑了,显然并不在意这里的香梨和小午。
姜韶颜天生不喜欢欠人东西,总觉得心里不安稳。是以回了礼,待到心中大定,她才舀了一碗腊肉八宝饭吃了起来。
早被腊肉八宝饭的香味“折磨”的厉害的香梨待到护卫走后终是忍不住吸着鼻子凑了过来:“小姐,好香呢!”
“你不是吃过饭了吗?”没了“年轻高大相貌好”的护卫,小午也终于舍得从屋顶上跳下来了,一边毫不客气的戳破香梨吃过饭的事实,一边眼睛也盯向了蒸锅里。
比起小午的口不应心,香梨一贯是诚实的,她老老实实的说道:“吃过了,但突然觉得还能再吃些!”
如此诚实……姜韶颜抬了抬下巴,指向锅中:“给你二人留了,自去舀吧!”
吃独食这种事偶尔一次便好,到底还是独乐乐乐不如众乐乐的!
一贯腿脚甚好的追风这一次送礼出人意料的慢,不过虽慢却慢的物有所值。
将那一钵腊肉八宝饭放在桌上,追风深吸了一口气,巴巴的看着面前自家主子开钵。
那腊肉八宝饭也不知是怎么做的,虽说经过“训练”的追风自诩自己是个合格的护卫,等闲诱惑入不了他的眼,可这一钵饭的香味还是够煎熬的。
原本以为开钵之后看一眼也算断了念想,可没想到真正的大招正在开钵之后。
入目可见的腊肉八宝饭似个绝世的女妖精一般勾的人蠢蠢欲动,要不是他追风是受过“训练”,足够专业的,真想上前尝上一口。
吸了油脂的米粒已经焖成了半透明的颜色,混合在腊肉块、菌子仁、虾仁、松子仁与葱花之中,色与香交织着一浪接一浪扑面而来,追风咽了下唾沫,艳羡的看着被分到了两勺腊肉八宝饭的林彦。
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朋友了吧,都能从世子爷这里分到两勺饭呢!
不过有幸尝到了味的林彦却不比追风好多少,原本只是色香勾人,眼下色香味俱全了。这两勺腊肉八宝饭非但没有让他“尝过便罢”,反而多出了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不知是腊肉好还是做饭的人手艺好,亦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不比寻常腊肉饭只有香和咸,这钵腊肉八宝饭的味道显然更为厚重。鲜咸中带了一点儿甜,咸甜这原本两道南辕北辙的味道聚在一起不但不冲,反而更突出了鲜的味道。
果然美味!林彦放下碗筷看向比素日里胃口好了不少的季崇言,心道:若那位姜四小姐每一道饭食的水准都似这钵腊肉八宝饭一般,这……还当真是如今世道崇尚“以瘦为美”的天敌了。
这姜四小姐的身形莫不会是这么来的吧!林彦看着独自一人吃了一钵腊肉八宝饭连一粒米都没给旁人留下的季崇言,突然有些担忧季崇言往后的身形了。
吃完放下碗筷的季崇言面不改色的起身出了门,今日吃的可比往日多了一倍不止,自要消消食的。
在经过默默咽口水的追风身旁时,季崇言却突然停了下来,对追风道:“让康伯驾着马车去金华多买些腊肉回来,今日吃了姜四小姐的腊肉八宝饭,记得还礼。”
说罢便负着手施施然的走远了。
望着季崇言离去的背影,自诩受过“训练”的追风默了默,想到那钵腊肉饭的来源,难得的违背了一回自幼受到的“训练”,腹诽了起来:世子爷莫不是贪嘴儿想要如此一直礼尚往来下去吧!
康伯去金华买腊肉至少也要一天一夜的功夫,再加上挑选什么的,没个两三日回不来。
那盛放腊肉八宝饭的钵被洗净之后就被放在了季崇言的书房里,一抬头便能看到的位置。
“这两日我走了走,打听了下关于夜明珠的线索,听闻那夜明珠最先是出现在一个名唤周老大的江湖山匪手里的。那一日,这周老大穿的一声破破烂烂的衣裳跑到嘉风轩道要见东家。这嘉风轩乃是宝陵首富方家的产业,掌管嘉风轩的方大小姐巾帼不让须眉,颇有手段,自然不是他想见便能见的。眼瞧着嘉风轩管事油盐不进,周老大也是急了,抬手就开了那只盒子。那日是阴天,盒子一开,里头的夜明珠发出朦朦的光,可将当时在场过来典当、赎当的客人都吸引了过来。”林彦说着看向季崇言道,“夜明珠这物件虽说寻常人难得一见,可因着其太过特殊,便是没见过的一见便知道这是夜明珠了。”
“嘉风轩收了么?”季崇言的目光从那只钵上移开,问林彦。
“没有。”林彦摇头,不过想了想,他又道,“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自然不会收,不过之后会不会收便不知道了。”
第四十三章 食鱼鲊谈八卦
“方家以倒卖起家,”在街上转了几日的工夫,关于方家的消息便已经套了不少了。到底是凭本事年纪轻轻登上的大理寺卿之位,不是靠祖上庇荫的关系户,林彦查案子一向有些手段,“方家起于前朝,当时宝陵城有个典当行的学徒方志宏凭借在典当行练就出的一双鉴宝的利眼走上的这条路。自古白手起家的,第一笔钱财不是靠半辈子的积累便是带了血的。一个典当行学徒一个月能有多少银钱?方志宏十三入行,二十离开,短短七年便是不吃不喝也攒不下一个开典当行的钱。所以,民间传言这方志宏开典当行的钱便是倒卖了旁人不敢沾的死人陪葬物起家的。”
“这些说法虽说只是民间传闻,没有根据,不过听闻宝陵嘉风轩确实时常有外头没有的宝贝,若不是胆子够大,怕是等闲寻不来的。”林彦说道,“所以我不觉得嘉风轩会就这般简简单单的放手。”
真要怕这个怕那个的也开不了典当行。
“所以,之后我特意查了查那个叫周老大的江湖山匪,他日常在宝陵、金华这一带山头混,混了大半辈子却混的不怎么样。似这等山匪日常刀头舔血的勾当,胆子和本事缺一不可,而他这两样却都欠缺了些,自是混的平平,有了上顿没下顿,日常穿的破破烂烂的在山间晃悠。”
“可我听闻那件事之后这周老大便不见了”林彦说道这里,忍不住冷笑了一声,“这显然有些问题。”
“就算那夜明珠典当不掉,无人敢收,这周老大但凡是个人就要吃饭,老本行还是要做的,是以我想那夜明珠过了方家的眼之后,方家未必肯放手。”林彦猜测了起来,“或许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敢收,可之后却还是暗地里偷偷收了。这周老大得了一大笔银钱,自然就不需要做老本行了,换个地方娶妻生子过好日子去了。”
“有这个可能,”眼神飘到那一只钵上顿了片刻之后再次移开的季崇言听到这里开口提醒林彦,“但你的前提是这周老大还是个人,若他不是个人,是个鬼了呢?”
林彦脸色微变。
季崇言神情却是淡淡的:或许是他看人皆恶吧,凡事都会下意识的考虑到最坏的结果。
“能入国库偷盗夜明珠的自然不可能是寻常人,”季崇言摩挲了一下小指上的玉扳指,轻哂,“夜明珠失窃那一日我便在场,亲眼看到禁军追夜明珠大盗的情形,那人武艺很是厉害,绝非一般江湖草莽可以相比。”
对此林彦倒是不觉得奇怪:“这周老大自然不可能是偷盗夜明珠的人,毕竟没那个本事,只是不知道这夜明珠为什么会落到他的手里。”
“有时候运气来了,以为走了大吉运,到最后却发现这不是大吉,而是大凶。”比起林彦擅长抽丝剥茧的分析,追案查案自然不是季崇言的擅长,不过不涉及案情推理,揣摩人心还是季崇言更擅长一些:“夜明珠的出现除了能引来你我这等正儿八经追查夜明珠的官府中人之外,或许也能引来夜明珠原本的主人,你莫忘了这周老大拿出的夜明珠只有一颗。”
所以,这周老大得夜明珠多半是机缘巧合。
“方家人精明的很,不会轻易放过夜明珠,可若是发现此物烫手,即便不舍得收手,也不会就此贸然出手。”季崇言说这些时神情漫不经心,眼神里带着自有的凉意:“最精明的猎手自然是要等到鹬蚌相争到两败俱伤时再出手。我倒是觉得方家应当会派人跟着周老大,不出手,只是暗中跟着。是以关于周老大的去处,是人还是鬼,方家未必不会知道。”
林彦听罢沉思了一刻,顿了片刻之后,他道:“那我寻个人暗中盯着方家的举动,来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看看方家的情形。”
季崇言没有再出声反驳,论查案断案自然是身为大理寺少卿的林彦更厉害,他也只是从旁协助而已。
比起夜明珠本身,倒是这宝陵城让他更有兴趣,这块从无战祸的宝地不仅敢大肆谈论二十年前的旧事,还有……眼神不由自主的再次飘到了那只钵上,季崇言忍不住轻哂:那一篓子小鲫鱼也不知道会在她手中变成何等模样,他倒是有些期待了。
那位“郎艳独绝”送来的两块腊肉一块成了腊肉八宝饭,还有一块便被姜韶颜直接用黄酒和糖蒸了吃了。
真正的好肉便是用最简单的方法烹煮也是美味的,两块腊肉来到姜家别苑还不到一日的工夫便“尸骨无存”了,姜韶颜反思了一下,觉得说到底还是肉太少了的缘故,可不是他们太能吃的缘故。
不过好在没了腊肉,那一坛子的醪糟小鲫鱼可以先捞一些出来炸了做鱼鲊了。
这鱼鲊可不能吃独食,除了得备一些给静慈师太送去之外,小鲫鱼的主人,也就是那两块腊肉的主人也不能少。
姜韶颜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人,先炸了一些自己试吃了起来。
经过复炸之后的鱼鲊不沾任何蘸料便已然香酥可口,咸鲜美味。不过比起原来的味道,姜韶颜倒是出乎意料的发现原主自长安带来的那两罐辣子酱配上鱼鲊更为美味。
吃着蘸了辣子酱的鱼鲊,香梨说起了那位做辣子酱的长安酒馆老板娘的来历:“那老板娘年华正好,十六七岁的样子,生的端庄又美丽。听说是从宫里放出来的宫人,若非家里人犯了事被送入掖庭,本也是官家小姐。不过比起老板娘本身的身世来,倒是那老板娘与大理寺玉面判官林少卿之间的事更为人津津乐道。听闻老板娘的酒馆能开的如此安稳便是那林少卿暗中寻人看护着的缘故。”
还有这种事?姜韶颜吃着鱼鲊也起了八卦的兴致:“那玉面判官多大了?生的很好看?”
“二十一二的样子,很好看呢,不然有不会叫他玉面判官了!”香梨说着不由惋惜,“只是可惜不曾亲眼见过,不过听门房那里两个嬷嬷是这般说的。”
二十一二的大理寺少卿啊!姜韶颜肃然起敬:那倒是有些本事了。
毕竟大理寺的官员官差可不是那些家里有些门路的二世祖借用权势便能进的,日常办理重大要案,与罪大恶极的凶徒周旋,没点真本事的二世祖进去了,基本上便是送人头的角儿。
“哦,对了,那林少卿同季世子就是朋友呢!”因着姜辉惹人嫌的表现,香梨对姜辉可谓深恶痛绝,所以让姜辉吃了教训的季世子的马自然是好马,马的主人自然也是好人了。
既然是好人,自然是要提一嘴的,更别提这位季世子的相貌听闻还很好看。
第四十四章 骚气
这位季崇欢的大堂兄,陛下的亲侄子,出身尊贵的世子爷原主印象中并没有见过,姜韶颜自然也是从未见过其人,不过确实是知晓这么个简在帝心的陛下面前红人的存在。
“听闻这季世子相貌极好,坊间给他评了个长安第一公子。”香梨说道,不忘追加一句,“是门房那两个嬷嬷说的。”
姜韶颜吃着鱼鲊不置可否:那民间还说季崇欢是长安第一才子呢!背靠安国公府已立于京城一众豪族子弟之上了,更别提季世子还是陛下的亲侄子。怕是相貌生的稍稍端正些,便能评个什么公子了,更别提看季崇欢的长相,那位季世子的相貌应当也差不到哪里去,得个长安第一公子的美誉也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