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萝莉闯江湖[综+剑三] 第80节
“哎~男人没用,就用女人和亲。”叶明菲鼓着小脸道,“二师兄果然没骗我。”
“如今,江湖中人分成两派,一派要促成和亲,一派则想破坏此事。想要破坏此事的人也分成两派,一派试图刺杀送亲的胡铁花,搞破坏。另一派却是雇佣了杀手刺杀史天王,新郎官若是死了,婚事自然不成。”
“可是胡大叔只是送亲的,就算胡大叔死了。他们大可以换一个人送亲,这法子太蠢了。倒是刺杀史天王的法子不错,流寇首领一听就不是好东西。”
“目前看来,这两个想法都一样蠢。”江流叹了一口气,“连小明菲都知道刺杀胡铁花没有用,这些人却前赴后继。而刺杀史天王,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得手。”
“什么叫做连我都知道?那是因为我比他们聪明好不好!”叶明菲顿时不高兴了,“就像白天那两个女人,以为我和无乐舅舅好欺负,简直蠢死了。”
叶明菲跳脚道:“师兄说我是世上最聪明的小孩子!”
就你家那个二师兄,别说你本来就不笨。哪怕你真笨,他也觉得你是世上最聪明的小孩。不过,这话江流可不敢当面说出来。恩,背后也不敢说,最多腹诽一下而已。
“你说的对,你是个聪明小孩,那些人都是笨蛋。”江流点头道。
“知道就好!”叶明菲骄傲地仰起头,不屑地瞥了江流一眼。
“那个史天王既然是倭寇首领,一定长得很丑很难看。”叶明菲握着小拳头,“我们要去拯救美丽的公主,不能被大猩猩抢走。”
“我们?”江流和唐无乐都看向了叶明菲。
“就是我和无乐舅舅还有臭要饭啊!我们可以打到史天王的贼窝,杀了史天王,公主就不用嫁给一个大猩猩了。”
“好志气!”江流对她伸出一个大拇指。
“那当然!我大藏剑山庄,行侠仗义不在话下。”叶明菲双手掐腰,仰天大笑。
突然,“轰”一声巨响盖过了叶明菲得意的笑声,将三人吓了一跳。
“打雷了吗?”叶明菲快步打开门,往外面一看,明月星疏,万里无云。
倒是对面的屋子里乒乒乓乓打的厉害,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药味。
“是胡大叔的房间,我们去看看吧!”叶明菲说着已经哒哒向对面跑去。
与叶明菲一样喜欢热闹的江流不用说,已经与她一起冲了过去。
“啊——”叶明菲冲进屋子,看到胡铁花的房间已经和隔壁被打通,但是让叶明菲惊诧的大叫一声的却是个男人。
一个拿着黑竹竿的男人,叶明菲并不陌生。就在前几日,叶明菲还在一个奇怪的面摊上见到他去吃面。三碗面:一碗金花,一碗银花,一碗珠花。
现在这个人却有些难以辨认了,因为他已经只剩下半个人。
他的右臂早已被齐肩斩断,右眼已经瞎了,眼上还留着“十”字形的伤疤。现在他的左腿也断了,是从膝盖上面被砍断的,而且好像是被他自己砍断的。
因为被砍下来的那半截腿,此刻还在,他倚着墙坐在床上,这半截腿就在他身旁,黝黑枯瘦而且特别长的大半截腿,已因伤势化脓而腐烂。
他左肩上的伤势也同样恶劣,伤口里隐隐发出恶臭,刺伤他的那个人用的也不知是兵刃还是暗器,不但出手毒辣,而且一定有毒。
五个人围攻,一人被黑竹竿推出去的时候,撞倒了与胡铁花相连房间的墙。而现在剩余的四人六件兵刃已经向黑竹竿身上招呼。
胡铁花一个酒坛砸了出去:“你们四个人对付他这样半个人实在是不要脸的很。”
胡铁花有很多缺点,比如说邋遢地无可救药。比如嗜酒如命,醉的时候总是比醒的时候多。
但是他却有一个很多人都没有的优点,那就是讲义气和富有同情心。这当然是个优点,虽然在大沙漠里,他就因为同情心被算计过一次。
不过,胡铁花做事本就不是一个会考虑后果的人。所以,明明现在自己还在一件大麻烦中,他还是出手了。
也正如他所料,现在除了一人留下对付黑竹竿,余下三人五件兵器已经变成往胡铁花身上招呼了。
叶明菲冲进屋子的时候,胡铁花正手忙脚乱地再叫楚留香出来帮忙。因为这几个人的武功远比胡铁花预想的要高。
就在此时,一个摇着白扇子的白衣公子风度翩翩从外面走了进来。
胡铁花笑了:“姓楚的,你总算来了!”
胡铁花以为这个白衣公子就是楚留香乔装的人。像楚留香这样喜欢享受的人,总是不会委屈自己的。
可是,先一步进来的叶明菲却拔剑向那白衣公子冲了过去。
“小明菲,这个留给我!”江流急喝了一口酒,拦在了叶明菲前面。
因为他已经看出,这个打扮的宛如书生的白衣人武功竟比叶明菲还要略高一些。这个世界的武功总体水平比大唐差许多,能够在武功上胜过叶明菲的绝对屈指可数。
叶明菲也不在意,一扭身已经冲向了围攻胡铁花的另外三人。一道破空声响起,那个攻击黑竹竿的人倒是先一步到了下去。
追命无声,在这个世界,向唐无乐这样的高手想要杀一个人绝对是手到擒来。
有叶明菲和唐无乐出手,那四个想杀黑竹竿的人只能比黑竹竿更早去下面了。
“无乐舅舅好厉害!”叶明菲笑的眯眯眼,望着唐无乐道。
唐无乐戴着半脸面具,露出的半张脸上,依旧无甚表情:“这个人是那天接了刺杀史天王任务的人。看来,他们都失败了!”
那个奇怪的面摊上,三碗奇怪的面原是有人招募杀手的暗号。唐无乐本来也是要去接那个刺杀任务的。因为雇主能够出得起十万两的佣金。
就算在大唐,一万金也足以请一个唐门一流刺客。所以,唐无乐没有理由对此毫无兴趣。
唐无乐虽然中途放弃了这个任务,但是当晚接下任务的不乏江湖中前十名的杀手。可是此刻,这些杀手中最厉害的一个黑竹竿却只剩下半个人。其他人的下场也就可以预料了。
江流和那个白衣书生已经从客栈里打到了客栈外,不过叶明菲和唐无乐都没有理会。那白衣书生的武功比叶明菲高了一线,却比江流低了一线。
“这个人是刺杀那个流寇首领受伤的,我们救救他吧!”叶明菲望着已经昏迷的黑竹竿,扯了扯唐无乐的衣摆道。
黑竹竿虽然很可怜,唐无乐却没有什么感觉。做这一行,本来就要有被杀的觉悟。
不过,叶明菲与唐无乐不一样。对她来说,黑竹竿是不是为了赏金刺杀史天王不重要。她在意的是黑竹竿是为了刺杀那个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史天王受伤的。
黑竹竿伤的很厉害,那些发脓的伤口让叶明菲看着就心里发憷。所以,机智的小家伙果断将药交给胡铁花让胡铁花帮忙。
胡铁花也非常钦佩黑竹竿这样的真汉子,所以他不仅没有被叶明菲使唤的不悦,反而非常高兴。
第96章 倒了血霉的樱子
“我说你这个小王八蛋,运气总是那么好。连你妈我都不知道,你何时又结交了如此厉害的朋友。”却见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个女人,叶明菲和唐无乐也是见过的,就是那个奇怪面摊上的老板娘。
“哎呀,我的妈呀,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是楚留香那混蛋呢!”胡铁花惊诧道。
显然刚才那一声小王八蛋说的就是胡铁花。
“来,介绍一下!这是花姑妈,这位漂亮的小姑娘就是叶明菲。待面具的是她的舅舅唐无乐少侠,外面那个则是丐帮执法长老江流。”胡铁花朗声道。
“丐帮的执法长老,我倒是听说过。”花姑妈笑道,“不过,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我想我也猜到是谁了。两年前,与楚留香一起揭破妙僧无花,与你们一道在大沙漠冒险的就是她吧?倒是小姑娘的这位舅舅,武功如此厉害,我竟然连听都没有听过,实在是奇哉怪也。”
“无乐舅舅是蜀中唐门的。”
“唐门虽然已暗器和毒名满江湖。却也没有听说过如此厉害的高手。”花姑妈咂舌道。
“那当然!我无乐舅舅可是很厉害的。”叶明菲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花姑妈拍手道:“我也看出来了,那晚我应该让你们甥舅二人接那单买卖才好!”
就在此时,江流却从外面走了进来。
“那个家伙呢?”
“跑了!”江流有些郁闷。
“那位白相公叫白云生是史天王的干儿子。我见了他心里也直发憷,这位江兄弟却能让白云生狼狈逃窜,不愧是丐帮长老。”
“真没用!”唐无乐冰冷地吐出三个字,看也没有看江流一眼。
江流气的直跳脚,却不敢上前理论。他可不想被无乐少爷隐身追命。
“史天王的一个干儿子已经如此厉害,想要杀史天王哪有那么容易?”胡铁花叹气道,“要是能够杀死史天王,我胡铁花第一个冲上去。也就不会答应送玉剑公主去给那个大猩猩做老婆了!”
“听说史天王有六个替身,这六个替身却不是易容的,而是与他长得一模一样。七个人的武功也一样厉害,除了史天王自己没有人知道那个是真正的史天王。”花姑妈道。
“那就不是替身,而是真的七个史天王了!因为就算真的史天王被杀死,另外六人还是可以出来做史天王啊!”叶明菲道,“就像有两个公孙大娘一样。”
公孙姐妹因为是双胞胎,她们在江湖上所谓,便被人当做公孙大娘一人所为。从某一种意义上来说,公孙大娘是属于姐妹两人的称号。虽然,公孙二娘不乐意如此。
叶明菲的药乃是万花谷出品,自然是好药,所以黑竹竿很快就醒了。
黑竹竿一醒来,却要求胡铁花把他自己切下来的腿拿过去。从短腿的靴子里掏出一张银票交还给花姑妈。
“我收你十万两,因为我值十万两,如果我不行,别人更不行,除了我之外,别的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黄病夫还没有踏人大厅就已死在阶下,我看见他死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信他会死得那么快。”黑竹竿的声音带着种兔死狐悲的哀伤,“我劝你绝对不要再找人刺杀史天王。因为不管你去找谁都没有用的,天下绝对没有人能伤他毫发。我亲眼看见这次跟我去的人一个个全都惨死,实在不想再让我的同行死在他手里。”
“那是因为跟你去的人太没用了!”叶明菲摸着小下巴道,“只要请七个厉害的人去,不久可以杀死七个史天王了吗?”
“这次去的杀手都是江湖上顶尖人物,却也只回来半个黑竹竿。要去哪里找那么多厉害的高手?”花姑妈叹气道。
“我无乐舅舅可以,还有臭要饭,楚大叔。”
“那也就只有三个人。”
“杀了史天王,就算玉剑公主不嫁流寇,也不会打仗吗?”叶明菲突然问道。
“没有史天王,流寇就是一盘散沙,朝廷想要剿匪,也就容易多了。”花姑妈道。
花姑妈与她的兄长都在朝廷特使杜先生手下做事。他们做了两手准备,花姑妈负责招募杀手。刺杀史天王,要是刺杀失败。就由她兄长找胡铁花等护送玉剑公主和亲。总之不能让流寇打到岸上来。
现在,对于刺杀史天王这件事,花姑妈显然已经没有信心了。
“那么刺杀史天王这件事就交个我吧!”叶明菲道。
“你?”花姑妈表示怀疑。
虽然她第一次遇到武功如此高强的小孩子,不过刺杀史天王可不是小事情。
“我来找高手帮你们杀史天王啊!”叶明菲道,“我保证我找的人每一个武功都比臭要饭好!”
“江湖中厉害的高手不是没有,比如说天下第一剑薛衣人、神水宫的水母阴姬等。可是又有谁能够请动这些人去刺杀一个流寇首领呢?”花姑妈叹息道,“十万两请到黑竹竿,已经是我能够找到最厉害的高手了。”
“你说的那些人我都不认识,不过我请的人你也肯定不知道。”叶明菲道。
对于叶明菲话,花姑妈不以为然。可是,江流却知道叶明菲说的话时认真的。因为叶明菲已经到一旁开始写信找人了。
黑竹竿将十万两还给花姑妈,又睡下了。
花姑妈却没有走,而是坐下来和胡铁花一起喝酒。当然也少不了,同样嗜酒如命的江流。
叶明菲拿了一个糖葫芦坐在唐无乐身边开始吃。对于叶明菲如何在大晚上弄出一支糖葫芦,胡铁花已经无力吐槽。
叶明菲喜欢将糖葫芦含在嘴里,然后卡兹卡兹地嚼。她不仅自己吃,还将糖葫芦送到了又开始雕刻机关零件的唐无乐面前。
叶明菲喜欢吃糖葫芦,不过她更喜欢和人分享。与人分享最喜欢的零食,大概就是一个小孩子能够想到的表达善意和感情的方式。
一个穿着银白色夜行衣的英俊男人托着一口很大的樟木箱子从外面走了进来。这个男人叫薛穿心,似乎与花姑妈是一伙的。
“如今,江湖中人分成两派,一派要促成和亲,一派则想破坏此事。想要破坏此事的人也分成两派,一派试图刺杀送亲的胡铁花,搞破坏。另一派却是雇佣了杀手刺杀史天王,新郎官若是死了,婚事自然不成。”
“可是胡大叔只是送亲的,就算胡大叔死了。他们大可以换一个人送亲,这法子太蠢了。倒是刺杀史天王的法子不错,流寇首领一听就不是好东西。”
“目前看来,这两个想法都一样蠢。”江流叹了一口气,“连小明菲都知道刺杀胡铁花没有用,这些人却前赴后继。而刺杀史天王,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得手。”
“什么叫做连我都知道?那是因为我比他们聪明好不好!”叶明菲顿时不高兴了,“就像白天那两个女人,以为我和无乐舅舅好欺负,简直蠢死了。”
叶明菲跳脚道:“师兄说我是世上最聪明的小孩子!”
就你家那个二师兄,别说你本来就不笨。哪怕你真笨,他也觉得你是世上最聪明的小孩。不过,这话江流可不敢当面说出来。恩,背后也不敢说,最多腹诽一下而已。
“你说的对,你是个聪明小孩,那些人都是笨蛋。”江流点头道。
“知道就好!”叶明菲骄傲地仰起头,不屑地瞥了江流一眼。
“那个史天王既然是倭寇首领,一定长得很丑很难看。”叶明菲握着小拳头,“我们要去拯救美丽的公主,不能被大猩猩抢走。”
“我们?”江流和唐无乐都看向了叶明菲。
“就是我和无乐舅舅还有臭要饭啊!我们可以打到史天王的贼窝,杀了史天王,公主就不用嫁给一个大猩猩了。”
“好志气!”江流对她伸出一个大拇指。
“那当然!我大藏剑山庄,行侠仗义不在话下。”叶明菲双手掐腰,仰天大笑。
突然,“轰”一声巨响盖过了叶明菲得意的笑声,将三人吓了一跳。
“打雷了吗?”叶明菲快步打开门,往外面一看,明月星疏,万里无云。
倒是对面的屋子里乒乒乓乓打的厉害,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药味。
“是胡大叔的房间,我们去看看吧!”叶明菲说着已经哒哒向对面跑去。
与叶明菲一样喜欢热闹的江流不用说,已经与她一起冲了过去。
“啊——”叶明菲冲进屋子,看到胡铁花的房间已经和隔壁被打通,但是让叶明菲惊诧的大叫一声的却是个男人。
一个拿着黑竹竿的男人,叶明菲并不陌生。就在前几日,叶明菲还在一个奇怪的面摊上见到他去吃面。三碗面:一碗金花,一碗银花,一碗珠花。
现在这个人却有些难以辨认了,因为他已经只剩下半个人。
他的右臂早已被齐肩斩断,右眼已经瞎了,眼上还留着“十”字形的伤疤。现在他的左腿也断了,是从膝盖上面被砍断的,而且好像是被他自己砍断的。
因为被砍下来的那半截腿,此刻还在,他倚着墙坐在床上,这半截腿就在他身旁,黝黑枯瘦而且特别长的大半截腿,已因伤势化脓而腐烂。
他左肩上的伤势也同样恶劣,伤口里隐隐发出恶臭,刺伤他的那个人用的也不知是兵刃还是暗器,不但出手毒辣,而且一定有毒。
五个人围攻,一人被黑竹竿推出去的时候,撞倒了与胡铁花相连房间的墙。而现在剩余的四人六件兵刃已经向黑竹竿身上招呼。
胡铁花一个酒坛砸了出去:“你们四个人对付他这样半个人实在是不要脸的很。”
胡铁花有很多缺点,比如说邋遢地无可救药。比如嗜酒如命,醉的时候总是比醒的时候多。
但是他却有一个很多人都没有的优点,那就是讲义气和富有同情心。这当然是个优点,虽然在大沙漠里,他就因为同情心被算计过一次。
不过,胡铁花做事本就不是一个会考虑后果的人。所以,明明现在自己还在一件大麻烦中,他还是出手了。
也正如他所料,现在除了一人留下对付黑竹竿,余下三人五件兵器已经变成往胡铁花身上招呼了。
叶明菲冲进屋子的时候,胡铁花正手忙脚乱地再叫楚留香出来帮忙。因为这几个人的武功远比胡铁花预想的要高。
就在此时,一个摇着白扇子的白衣公子风度翩翩从外面走了进来。
胡铁花笑了:“姓楚的,你总算来了!”
胡铁花以为这个白衣公子就是楚留香乔装的人。像楚留香这样喜欢享受的人,总是不会委屈自己的。
可是,先一步进来的叶明菲却拔剑向那白衣公子冲了过去。
“小明菲,这个留给我!”江流急喝了一口酒,拦在了叶明菲前面。
因为他已经看出,这个打扮的宛如书生的白衣人武功竟比叶明菲还要略高一些。这个世界的武功总体水平比大唐差许多,能够在武功上胜过叶明菲的绝对屈指可数。
叶明菲也不在意,一扭身已经冲向了围攻胡铁花的另外三人。一道破空声响起,那个攻击黑竹竿的人倒是先一步到了下去。
追命无声,在这个世界,向唐无乐这样的高手想要杀一个人绝对是手到擒来。
有叶明菲和唐无乐出手,那四个想杀黑竹竿的人只能比黑竹竿更早去下面了。
“无乐舅舅好厉害!”叶明菲笑的眯眯眼,望着唐无乐道。
唐无乐戴着半脸面具,露出的半张脸上,依旧无甚表情:“这个人是那天接了刺杀史天王任务的人。看来,他们都失败了!”
那个奇怪的面摊上,三碗奇怪的面原是有人招募杀手的暗号。唐无乐本来也是要去接那个刺杀任务的。因为雇主能够出得起十万两的佣金。
就算在大唐,一万金也足以请一个唐门一流刺客。所以,唐无乐没有理由对此毫无兴趣。
唐无乐虽然中途放弃了这个任务,但是当晚接下任务的不乏江湖中前十名的杀手。可是此刻,这些杀手中最厉害的一个黑竹竿却只剩下半个人。其他人的下场也就可以预料了。
江流和那个白衣书生已经从客栈里打到了客栈外,不过叶明菲和唐无乐都没有理会。那白衣书生的武功比叶明菲高了一线,却比江流低了一线。
“这个人是刺杀那个流寇首领受伤的,我们救救他吧!”叶明菲望着已经昏迷的黑竹竿,扯了扯唐无乐的衣摆道。
黑竹竿虽然很可怜,唐无乐却没有什么感觉。做这一行,本来就要有被杀的觉悟。
不过,叶明菲与唐无乐不一样。对她来说,黑竹竿是不是为了赏金刺杀史天王不重要。她在意的是黑竹竿是为了刺杀那个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史天王受伤的。
黑竹竿伤的很厉害,那些发脓的伤口让叶明菲看着就心里发憷。所以,机智的小家伙果断将药交给胡铁花让胡铁花帮忙。
胡铁花也非常钦佩黑竹竿这样的真汉子,所以他不仅没有被叶明菲使唤的不悦,反而非常高兴。
第96章 倒了血霉的樱子
“我说你这个小王八蛋,运气总是那么好。连你妈我都不知道,你何时又结交了如此厉害的朋友。”却见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个女人,叶明菲和唐无乐也是见过的,就是那个奇怪面摊上的老板娘。
“哎呀,我的妈呀,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是楚留香那混蛋呢!”胡铁花惊诧道。
显然刚才那一声小王八蛋说的就是胡铁花。
“来,介绍一下!这是花姑妈,这位漂亮的小姑娘就是叶明菲。待面具的是她的舅舅唐无乐少侠,外面那个则是丐帮执法长老江流。”胡铁花朗声道。
“丐帮的执法长老,我倒是听说过。”花姑妈笑道,“不过,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我想我也猜到是谁了。两年前,与楚留香一起揭破妙僧无花,与你们一道在大沙漠冒险的就是她吧?倒是小姑娘的这位舅舅,武功如此厉害,我竟然连听都没有听过,实在是奇哉怪也。”
“无乐舅舅是蜀中唐门的。”
“唐门虽然已暗器和毒名满江湖。却也没有听说过如此厉害的高手。”花姑妈咂舌道。
“那当然!我无乐舅舅可是很厉害的。”叶明菲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花姑妈拍手道:“我也看出来了,那晚我应该让你们甥舅二人接那单买卖才好!”
就在此时,江流却从外面走了进来。
“那个家伙呢?”
“跑了!”江流有些郁闷。
“那位白相公叫白云生是史天王的干儿子。我见了他心里也直发憷,这位江兄弟却能让白云生狼狈逃窜,不愧是丐帮长老。”
“真没用!”唐无乐冰冷地吐出三个字,看也没有看江流一眼。
江流气的直跳脚,却不敢上前理论。他可不想被无乐少爷隐身追命。
“史天王的一个干儿子已经如此厉害,想要杀史天王哪有那么容易?”胡铁花叹气道,“要是能够杀死史天王,我胡铁花第一个冲上去。也就不会答应送玉剑公主去给那个大猩猩做老婆了!”
“听说史天王有六个替身,这六个替身却不是易容的,而是与他长得一模一样。七个人的武功也一样厉害,除了史天王自己没有人知道那个是真正的史天王。”花姑妈道。
“那就不是替身,而是真的七个史天王了!因为就算真的史天王被杀死,另外六人还是可以出来做史天王啊!”叶明菲道,“就像有两个公孙大娘一样。”
公孙姐妹因为是双胞胎,她们在江湖上所谓,便被人当做公孙大娘一人所为。从某一种意义上来说,公孙大娘是属于姐妹两人的称号。虽然,公孙二娘不乐意如此。
叶明菲的药乃是万花谷出品,自然是好药,所以黑竹竿很快就醒了。
黑竹竿一醒来,却要求胡铁花把他自己切下来的腿拿过去。从短腿的靴子里掏出一张银票交还给花姑妈。
“我收你十万两,因为我值十万两,如果我不行,别人更不行,除了我之外,别的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黄病夫还没有踏人大厅就已死在阶下,我看见他死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信他会死得那么快。”黑竹竿的声音带着种兔死狐悲的哀伤,“我劝你绝对不要再找人刺杀史天王。因为不管你去找谁都没有用的,天下绝对没有人能伤他毫发。我亲眼看见这次跟我去的人一个个全都惨死,实在不想再让我的同行死在他手里。”
“那是因为跟你去的人太没用了!”叶明菲摸着小下巴道,“只要请七个厉害的人去,不久可以杀死七个史天王了吗?”
“这次去的杀手都是江湖上顶尖人物,却也只回来半个黑竹竿。要去哪里找那么多厉害的高手?”花姑妈叹气道。
“我无乐舅舅可以,还有臭要饭,楚大叔。”
“那也就只有三个人。”
“杀了史天王,就算玉剑公主不嫁流寇,也不会打仗吗?”叶明菲突然问道。
“没有史天王,流寇就是一盘散沙,朝廷想要剿匪,也就容易多了。”花姑妈道。
花姑妈与她的兄长都在朝廷特使杜先生手下做事。他们做了两手准备,花姑妈负责招募杀手。刺杀史天王,要是刺杀失败。就由她兄长找胡铁花等护送玉剑公主和亲。总之不能让流寇打到岸上来。
现在,对于刺杀史天王这件事,花姑妈显然已经没有信心了。
“那么刺杀史天王这件事就交个我吧!”叶明菲道。
“你?”花姑妈表示怀疑。
虽然她第一次遇到武功如此高强的小孩子,不过刺杀史天王可不是小事情。
“我来找高手帮你们杀史天王啊!”叶明菲道,“我保证我找的人每一个武功都比臭要饭好!”
“江湖中厉害的高手不是没有,比如说天下第一剑薛衣人、神水宫的水母阴姬等。可是又有谁能够请动这些人去刺杀一个流寇首领呢?”花姑妈叹息道,“十万两请到黑竹竿,已经是我能够找到最厉害的高手了。”
“你说的那些人我都不认识,不过我请的人你也肯定不知道。”叶明菲道。
对于叶明菲话,花姑妈不以为然。可是,江流却知道叶明菲说的话时认真的。因为叶明菲已经到一旁开始写信找人了。
黑竹竿将十万两还给花姑妈,又睡下了。
花姑妈却没有走,而是坐下来和胡铁花一起喝酒。当然也少不了,同样嗜酒如命的江流。
叶明菲拿了一个糖葫芦坐在唐无乐身边开始吃。对于叶明菲如何在大晚上弄出一支糖葫芦,胡铁花已经无力吐槽。
叶明菲喜欢将糖葫芦含在嘴里,然后卡兹卡兹地嚼。她不仅自己吃,还将糖葫芦送到了又开始雕刻机关零件的唐无乐面前。
叶明菲喜欢吃糖葫芦,不过她更喜欢和人分享。与人分享最喜欢的零食,大概就是一个小孩子能够想到的表达善意和感情的方式。
一个穿着银白色夜行衣的英俊男人托着一口很大的樟木箱子从外面走了进来。这个男人叫薛穿心,似乎与花姑妈是一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