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王座 第139节
“尽量对她好一些吧。”伊莉娜有些不忍,“人是有感情的生物,我和她朝夕相处了半年,已经把她当小妹妹看了。虽然我救她,主要还是为我们的利益打算。”
贝姆特眼底闪过心虚,虽然先发信给他,要他接应的是伊莉娜,但事实上,当时他也在考虑救人,他一直忘不掉在河边的邂逅,那双浑然天成的玉足,那张娇俏妩媚的容颜。
生怕被姐姐发现,他轻轻咳了咳:“既然是你拜托,我会照顾她。不过我的队伍不养吃白饭的人,如果她没有一技之长,我只能把她派去做杂役。”
伊莉娜点点头,跳坐到椅子扶手上,动作像没有体重一样轻盈。她一手不安分地拨弄弟弟的头巾,低声道:“贝迪,最近你有没有和沙曼达联络?”贝姆特眼神闪烁了一下:“没有。”
“真是的,你不要因为他帮罗兰·福斯,就不理他了。咱们这个姐夫可是很有势力的,就算拉拢不了他,也要多套套近乎,让他不能完全倒向东城才是。”
“这种事交给你,我对说服人不拿手。”贝姆特不假思索地道。伊莉娜大大叹了口气:“好吧好吧,反正梨纱生前和我最要好,由我去当说客也比较适合。”
听到“梨纱”这个名字,青年的神色黯淡下来。见状,伊莉娜侧过身,轻轻搂住他。贝姆特僵硬了一瞬,反射性地想拉开姐姐的手,还是垂了下去。
将他的动静看在眼里,伊莉娜浮起悲伤的神情,额头轻轻抵住弟弟的亚麻色短发,轻声道:“贝迪,过了那么多年,你还是不能忘记当年的事吗?”
“我永远也不能忘记。”
“可是,你这个样子……死去的爸爸会不瞑目的啊!”
贝姆特淡淡一笑:“瓦托鲁帝家早就灭亡了,不需要我传宗接代。以我如今的生活方式,也不适合留下子嗣。”
“瓦托鲁帝家没有灭亡!只要你活着,瓦托鲁帝家就有再兴的希望!”伊莉娜提高嗓门,激动起来,“贝迪,无论如何,你也要留下子嗣!不能让瓦托鲁帝这个姓氏在你手中断绝!”
“好吧。”贝姆特轻叹,但与其说是被说服,不如说是敷衍。看出他的不情愿,伊莉娜放柔表情,语重心长地道:“贝迪,我知道你不喜欢做商人,我不是要你重振瓦托鲁帝商会,你也已经创造出比爸爸更了不起的成就,你只要生个继承人延续这份基业就行。”
“可是……”
“没关系,我相信以你的毅力,一定能克服这道关卡。”伊莉娜微笑道。贝姆特烦躁地看着她:“你怎么能说得这么轻松……而且我对当种马这种事一点兴趣也没有,干脆伊莉娜姐姐你自己生一个吧。”
“哎呀!我是女的耶!”
“我可以修改家规,允许女性也能传宗接代,就行了。”
伊莉娜气得跳下椅子:“贝迪,你太顽固了!”贝姆特不甘示弱地回瞪她:“你也是!”
“唉。”伊莉娜抚额叹息,“算了,等哪天你遇上心仪的女子,不用我逼你也会想和她结婚生子,到时我就可以放下一门心事了。”贝姆特的心脏漏跳一拍,不吭声。
“但是,不许你娶强盗女哦!”
“干嘛,你歧视强盗?”年轻的强盗头子不高兴地反问。看到他的表情,伊莉娜扑哧笑出声:“不是,只是觉得这一行的女性太过强悍,会挑战到我的权威。”
贝姆特啼笑皆非地白了她一眼:“瞧你说的和真的一样,说不定伊莉娜姐姐你先给我找个姐夫。”
伊莉娜只是笑了笑,岔开话题:“好啦,不开玩笑,我们谈正事。因为日前对撤退事宜意见不和,也是因为轩风小姐的事,诺因城主和梅莲可城主好像闹得不太愉快。要不要我趁机给他们泼桶油,让中南两城分道扬镳?然后你率领大军偷袭卡萨兰军,应该能重创他们,将来凡尔加平原的防守压力就可以减轻了。”
对于这个提议,贝姆特沉吟良久,摇了摇头:“不,德修普和梅莲可不是傻瓜,肯定料到我们会挑拨离间,偷袭的法子并不适用。不过你还是可以做些间谍工作,他们的手下可未必是聪明人。”
“收到。”伊莉娜笑嘻嘻地敬了个军礼,好像要去进行一场郊游。见状,贝姆特皱起眉头:“伊莉娜姐姐,这是很危险的工作。”
“哎呀,贝迪是在担心我吗?真感动。”伊莉娜绽开诚挚的笑靥,自信地摇摇食指,“可是,别小看我,你姐姐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实力可是不亚于那些赫赫有名的贤者啦、大神官啦、祭司长啦,你尽管放心。”
“但,你不懂武……”贝姆特依旧不放心,“我还是派一队人给你。”
“得了!你也不懂魔法,不照样平平安安活到今天!”伊莉娜亲了亲他的脸颊,灿笑道,“别为我操心,在叫我姑姑的小鬼出生前,我是不会死的,就这样啦,我去烧饭!”说着,也不给对方再劝的机会,一溜烟跑出了房间。
贝姆特望着姐姐的背影,表情既好气又好笑,心里却荡漾着温暖的亲情。
第一百五十五章 绑匪与肉票
轩风再次醒来,是隔日的清晨。
望见陌生的天花板,她呆了呆,想起睡着前发生的事,忙坐起来。
房内空无一人,轩风一瞬间有些恐慌,随即,她看见床头柜上的衣物,提起的心又放了下来,衣服旁边,还有一把短剑和一枚戒指。
轩风先拿起戒指,因为上面绑了张纸,她展开来,娟丽的笔迹跃入眼帘。
轩风小姐:
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不过你不用担心,我弟弟会代我照顾你。
少女噎了一下,她至今仍怀疑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侍女和二十六岁的西城城主是姐弟,可看那两个人的样子,也不像疯了或说谎,难道伊莉娜有侏儒症?
哈哈,我知道轩风一定还很惊讶,不过我不是在开玩笑,我和贝迪的确是亲姐弟,而且我已经三十二岁了,让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魔法,目的当然是为了卧底。
轩风再度打了个嗝,才比较冷静地看下去。
对不起,骗了你,不过,我真的很喜欢轩风小姐,在必须日日演戏,夜夜提防的卧底生涯里,你是我唯一不需设防的对象,虽然我不得不在你面前装成小女孩的样子。
我想你不会因为我是间谍而敌视我,毕竟你是异世界的人,就算被南城召唤,也不代表你就属于南城。
我已经叫我弟弟好好照顾你,你不用担心。不过在这里没有梅迪的荣华富贵,也没有人再服侍你,轩风小姐只能自己照料自己了,贝迪答应会给你一份工作。
戒指和短剑是我送你的礼物,戒指附有魔法,剑给你防身用——贝迪的军队可是有很多色狼的!最后,祝轩风小姐好运。
ps:别把我和贝迪的关系告诉别人,千万千万,不然他会杀了我。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4日
伊莉娜笔
一字一字看完信,轩风思索良久,眉间怀疑和警醒交织,对于伊莉娜为何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卧底的宝贵身份救她离开南城,信上只字未提,而她和伊莉娜的关系再好,也不值得伊莉娜付出这样的代价,西城城主更不会让担任间谍的姐姐这么做,所以……
随即,轩风的神色缓和下来,无论如何,伊莉娜确实救了她一命,贝姆特也是,至少他们姐弟对她没有杀意。而且有工作最好了,她压根不稀罕仆役成群的花瓶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反而踏实。由于父母离异,母亲早逝,在家里她一样要做繁重的家务,照顾年迈的外祖父母。因为她擅长书法丹青和英语,也有过当亲戚小孩家教的经验。
轩风又想起来,她失去意识以前,好像听见诺因王储的声音,说要停止火刑。念在这点份上,就不仇视中城了,本来卡萨兰也没参与这件事。
她对贝姆特和伊莉娜的用心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但是留在南城只有死路一条,在西城还能走一步算一步,先学会防身的技能。
盘算好以后,轩风将信折好放回床头柜,掀被下床,穿起衣服。这是套亚麻布的剑士服,领口和袖管有黄色滚边,式样朴素。靴子是熟牛皮做的,走起来很舒服,和衣服一样重视机能性。
穿戴整齐后,轩风将一头垂至腰际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马尾,打开粉底照照,十分满意。随即,她把信塞进盒里,放入胸前的口袋,戴上戒指,别好短剑,开始整理床铺。等一切都打点好后,她才走向窗子。
外面的景象让她吓了一跳,这间房间位于七楼,周围的房子都是石筑,式样统一。下面是一大片像是练兵场的空地,许多仅着单衣或者打赤膊的男子肩上披着毛巾,嘴巴叼着牙刷来来去去;更远处是高高的石墙、尖塔、还有飘扬的旗帜。
这是一座要塞吗?西城最有名的要塞,记得是塞维堡,位于中西两城的边境。轩风寻思片刻,决定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去问这里的头儿比较明智。
任窗户开着通风,她转身离开房间,门口没有守卫,让她感到很新鲜,看来这里的人的确不把她当作神使看待。
挂着笑容,轩风往左手边走去。廊道不宽,一个人也没有。空气里飘荡着厚重的尘味,一路上的房门门把也锈得很厉害,看得出这一层很久没被使用过了,轩风有点诧异,她原以为统治者都喜欢住在高处。
让轩风气结的,尽头居然是一堵墙,而不是楼梯!她只好转回去,在另一头找到下去的石阶。
接连几楼,都是这样。轩风不知道这是战斗用建筑的设计,纳闷干嘛把好好一栋房子造得这么不方便。
费了番力气走到两楼,光线明亮不少,她走在长廊中央,因此没被一扇突然打开的房门撞个正着。
“啊!”
“哇!”
从房里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栗发,五官轮廓分明,充满年轻人的锐气和活力。瞅见轩风,他张口惊呼,轩风也惊叫了一声。
“你、你是谁?”青年退后半步,右手搭住剑柄。
轩风正要回答,旁边一扇门也推了开来,传出两个带着睡意的男子嗓音:“吵什么啊,达留恩!我听见女人的声音,你还真是憋不住三天,给莱拉知道肯定暴扁你一顿。”
“哪来的女人?首领不是规定要塞内禁止赌博和拉私活,达留恩,你想被从城墙上扔下去吗?”
轩风呆呆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子走出房间,怀疑这也是魔法。
白凤佣兵团长和黑龙佣兵团长也愣愣地瞧着她,转头问同僚:“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一开门就看见她站在这儿。”炎狼佣兵团长丈二摸不着头脑。
“啊,我、我叫柳轩风。”轩风回过神,开口道,“是被你们城主救下火刑架的南城救世主。”
“什么!!”三个青年齐声大喊,原来首领偷偷把肥羊绑回来了!
轩风打量他们:“对了,请问三位是——”
白凤佣兵团长第一个反应过来,依次指着自己、黑龙佣兵团长和炎狼佣兵团长:“我是费路迪亚,他是我兄弟费路迪尔,这个是达留恩。”
“请多指教。”轩风绽开如花的笑靥。大清早就碰上三个男人,而且是长相不错的年轻男子,让她心情很好。她不知道这三人是西城鼎鼎有名的三位佣兵团长,还以为是普通的士兵。西南两城历来交恶,彼此都当对方是摁鼻涕的手纸,连提都不想提,轩风自然就没听过十大佣兵团长的大名。贝姆特倒是时常被搬出来痛骂,谁叫他是“万恶的贼寇头领”,“该死的强盗头子”。
三人都被她的笑容眩花了眼,热情地回了声“请多指教”。
一打完招呼,脑筋最灵活的炎狼佣兵团长立即大献殷勤:“轩风,你吃过饭了没?我带你去食堂。”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狠狠瞪视他,心道:真是个会抓时机的家伙!
这、这是搭讪啊!轩风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呜呜,好久没碰上这种事了!但理智提醒她现在不是搭凯子的时候,她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谢谢,我想先向贝姆特城主道个谢,达留恩先生可以带路吗?”轩风笑道,只有先得到最大的靠山,她才能放心地在这座要塞行走,她可没有忘记在灰水河,西城士兵凶恶残杀南城女兵的模样。
“当然可……”
“我带她去。你们三个还是先刷刷牙,再来泡妞比较好。”一个很酷的女声响起。
“莱拉!”
达留恩三人慌张地叫道。轩风好奇地打量来人,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性,金棕色的长发用一块布巾绑在颈后,穿着硬皮甲,左腰配了把细长的锐剑。她不算美女,却散发出一种特别的魅力,就像一株沙漠的仙人掌,是轩风以前从未见过,混合着野性和坚韧的魅力。
金雀花佣兵团长朝她招招手,和蔼地道:“跟我来。”轩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偷瞄三个青年,他们都一脸敢怒而不敢言。她猜测这个叫莱拉的女性是他们的上司,但达留恩三人直呼她的名字,又不可能是上司了。
“你要小心点,今后别搭理这种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他们多半是在打坏主意。”
“坏主意是指,大灰狼对小白兔所做的事吗?”轩风故做天真地道。莱拉惊讶地看着她,轻笑起来:“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你是个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女孩。”
“不不,我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莱拉小姐帮忙,刚才恐怕就脱不了身了。”
“这倒不会。那三个小子虽然愚蠢,但还不会对良家妇女做出无礼之举。”
“是吗?”轩风松了口气。
“嗯哼,不过这些人就不保证了。”莱拉指着广场上来回走动的士兵。轩风听出她的言下之意,吃了一惊:“莱拉小姐,你是军官?”
“我是金雀花佣兵团长,伊斯法没有军官,只有一个首领和九个佣兵团长。”
“达留恩先生他们也是佣兵团长?”
莱拉点点头,好心忠告:“待会儿见到首领,千万别叫他‘贝姆特城主’,切记。”轩风大奇:“为什么?那我该怎么叫他?”
“随便,总之别叫城主,首领不喜欢这个称呼。”
虽然不解,但在莱拉认真的注视下,轩风乖乖点头。
两人绕过右边的墙角,走向建筑物的背面。路过的人无不朝轩风投以惊艳的目光。
才拐过弯,轩风就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听到噗噜噜的怪声,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是马厩,一个非常大的马厩。像是马僮的士兵忙着将大把饲料用草叉添进盆里。而那些马,就算以轩风这种外行人的眼光,也看得出是雄壮的良驹。
马厩和建筑物间有一口大水井,一个青年背对她们站在井旁,提起水浇在坐骑身上,另一只手拿着板刷,似乎想帮它洗澡。轩风刚觉得他的背影眼熟,莱拉就唤道:“首领。”
呃。虽然猜到几分,但这一刹那,轩风还是有点呆滞。她以前接触过的四位城主:梅莲可、罗兰、米利亚坦和诺因,尽管性格各异,却都有和华丽宫殿相配的高贵气质。只有这一位,居然像个普通士兵一样,亲自给坐骑洗澡刷毛,还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部下和客人面前!
贝姆特眼底闪过心虚,虽然先发信给他,要他接应的是伊莉娜,但事实上,当时他也在考虑救人,他一直忘不掉在河边的邂逅,那双浑然天成的玉足,那张娇俏妩媚的容颜。
生怕被姐姐发现,他轻轻咳了咳:“既然是你拜托,我会照顾她。不过我的队伍不养吃白饭的人,如果她没有一技之长,我只能把她派去做杂役。”
伊莉娜点点头,跳坐到椅子扶手上,动作像没有体重一样轻盈。她一手不安分地拨弄弟弟的头巾,低声道:“贝迪,最近你有没有和沙曼达联络?”贝姆特眼神闪烁了一下:“没有。”
“真是的,你不要因为他帮罗兰·福斯,就不理他了。咱们这个姐夫可是很有势力的,就算拉拢不了他,也要多套套近乎,让他不能完全倒向东城才是。”
“这种事交给你,我对说服人不拿手。”贝姆特不假思索地道。伊莉娜大大叹了口气:“好吧好吧,反正梨纱生前和我最要好,由我去当说客也比较适合。”
听到“梨纱”这个名字,青年的神色黯淡下来。见状,伊莉娜侧过身,轻轻搂住他。贝姆特僵硬了一瞬,反射性地想拉开姐姐的手,还是垂了下去。
将他的动静看在眼里,伊莉娜浮起悲伤的神情,额头轻轻抵住弟弟的亚麻色短发,轻声道:“贝迪,过了那么多年,你还是不能忘记当年的事吗?”
“我永远也不能忘记。”
“可是,你这个样子……死去的爸爸会不瞑目的啊!”
贝姆特淡淡一笑:“瓦托鲁帝家早就灭亡了,不需要我传宗接代。以我如今的生活方式,也不适合留下子嗣。”
“瓦托鲁帝家没有灭亡!只要你活着,瓦托鲁帝家就有再兴的希望!”伊莉娜提高嗓门,激动起来,“贝迪,无论如何,你也要留下子嗣!不能让瓦托鲁帝这个姓氏在你手中断绝!”
“好吧。”贝姆特轻叹,但与其说是被说服,不如说是敷衍。看出他的不情愿,伊莉娜放柔表情,语重心长地道:“贝迪,我知道你不喜欢做商人,我不是要你重振瓦托鲁帝商会,你也已经创造出比爸爸更了不起的成就,你只要生个继承人延续这份基业就行。”
“可是……”
“没关系,我相信以你的毅力,一定能克服这道关卡。”伊莉娜微笑道。贝姆特烦躁地看着她:“你怎么能说得这么轻松……而且我对当种马这种事一点兴趣也没有,干脆伊莉娜姐姐你自己生一个吧。”
“哎呀!我是女的耶!”
“我可以修改家规,允许女性也能传宗接代,就行了。”
伊莉娜气得跳下椅子:“贝迪,你太顽固了!”贝姆特不甘示弱地回瞪她:“你也是!”
“唉。”伊莉娜抚额叹息,“算了,等哪天你遇上心仪的女子,不用我逼你也会想和她结婚生子,到时我就可以放下一门心事了。”贝姆特的心脏漏跳一拍,不吭声。
“但是,不许你娶强盗女哦!”
“干嘛,你歧视强盗?”年轻的强盗头子不高兴地反问。看到他的表情,伊莉娜扑哧笑出声:“不是,只是觉得这一行的女性太过强悍,会挑战到我的权威。”
贝姆特啼笑皆非地白了她一眼:“瞧你说的和真的一样,说不定伊莉娜姐姐你先给我找个姐夫。”
伊莉娜只是笑了笑,岔开话题:“好啦,不开玩笑,我们谈正事。因为日前对撤退事宜意见不和,也是因为轩风小姐的事,诺因城主和梅莲可城主好像闹得不太愉快。要不要我趁机给他们泼桶油,让中南两城分道扬镳?然后你率领大军偷袭卡萨兰军,应该能重创他们,将来凡尔加平原的防守压力就可以减轻了。”
对于这个提议,贝姆特沉吟良久,摇了摇头:“不,德修普和梅莲可不是傻瓜,肯定料到我们会挑拨离间,偷袭的法子并不适用。不过你还是可以做些间谍工作,他们的手下可未必是聪明人。”
“收到。”伊莉娜笑嘻嘻地敬了个军礼,好像要去进行一场郊游。见状,贝姆特皱起眉头:“伊莉娜姐姐,这是很危险的工作。”
“哎呀,贝迪是在担心我吗?真感动。”伊莉娜绽开诚挚的笑靥,自信地摇摇食指,“可是,别小看我,你姐姐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实力可是不亚于那些赫赫有名的贤者啦、大神官啦、祭司长啦,你尽管放心。”
“但,你不懂武……”贝姆特依旧不放心,“我还是派一队人给你。”
“得了!你也不懂魔法,不照样平平安安活到今天!”伊莉娜亲了亲他的脸颊,灿笑道,“别为我操心,在叫我姑姑的小鬼出生前,我是不会死的,就这样啦,我去烧饭!”说着,也不给对方再劝的机会,一溜烟跑出了房间。
贝姆特望着姐姐的背影,表情既好气又好笑,心里却荡漾着温暖的亲情。
第一百五十五章 绑匪与肉票
轩风再次醒来,是隔日的清晨。
望见陌生的天花板,她呆了呆,想起睡着前发生的事,忙坐起来。
房内空无一人,轩风一瞬间有些恐慌,随即,她看见床头柜上的衣物,提起的心又放了下来,衣服旁边,还有一把短剑和一枚戒指。
轩风先拿起戒指,因为上面绑了张纸,她展开来,娟丽的笔迹跃入眼帘。
轩风小姐:
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不过你不用担心,我弟弟会代我照顾你。
少女噎了一下,她至今仍怀疑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侍女和二十六岁的西城城主是姐弟,可看那两个人的样子,也不像疯了或说谎,难道伊莉娜有侏儒症?
哈哈,我知道轩风一定还很惊讶,不过我不是在开玩笑,我和贝迪的确是亲姐弟,而且我已经三十二岁了,让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魔法,目的当然是为了卧底。
轩风再度打了个嗝,才比较冷静地看下去。
对不起,骗了你,不过,我真的很喜欢轩风小姐,在必须日日演戏,夜夜提防的卧底生涯里,你是我唯一不需设防的对象,虽然我不得不在你面前装成小女孩的样子。
我想你不会因为我是间谍而敌视我,毕竟你是异世界的人,就算被南城召唤,也不代表你就属于南城。
我已经叫我弟弟好好照顾你,你不用担心。不过在这里没有梅迪的荣华富贵,也没有人再服侍你,轩风小姐只能自己照料自己了,贝迪答应会给你一份工作。
戒指和短剑是我送你的礼物,戒指附有魔法,剑给你防身用——贝迪的军队可是有很多色狼的!最后,祝轩风小姐好运。
ps:别把我和贝迪的关系告诉别人,千万千万,不然他会杀了我。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4日
伊莉娜笔
一字一字看完信,轩风思索良久,眉间怀疑和警醒交织,对于伊莉娜为何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卧底的宝贵身份救她离开南城,信上只字未提,而她和伊莉娜的关系再好,也不值得伊莉娜付出这样的代价,西城城主更不会让担任间谍的姐姐这么做,所以……
随即,轩风的神色缓和下来,无论如何,伊莉娜确实救了她一命,贝姆特也是,至少他们姐弟对她没有杀意。而且有工作最好了,她压根不稀罕仆役成群的花瓶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反而踏实。由于父母离异,母亲早逝,在家里她一样要做繁重的家务,照顾年迈的外祖父母。因为她擅长书法丹青和英语,也有过当亲戚小孩家教的经验。
轩风又想起来,她失去意识以前,好像听见诺因王储的声音,说要停止火刑。念在这点份上,就不仇视中城了,本来卡萨兰也没参与这件事。
她对贝姆特和伊莉娜的用心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但是留在南城只有死路一条,在西城还能走一步算一步,先学会防身的技能。
盘算好以后,轩风将信折好放回床头柜,掀被下床,穿起衣服。这是套亚麻布的剑士服,领口和袖管有黄色滚边,式样朴素。靴子是熟牛皮做的,走起来很舒服,和衣服一样重视机能性。
穿戴整齐后,轩风将一头垂至腰际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马尾,打开粉底照照,十分满意。随即,她把信塞进盒里,放入胸前的口袋,戴上戒指,别好短剑,开始整理床铺。等一切都打点好后,她才走向窗子。
外面的景象让她吓了一跳,这间房间位于七楼,周围的房子都是石筑,式样统一。下面是一大片像是练兵场的空地,许多仅着单衣或者打赤膊的男子肩上披着毛巾,嘴巴叼着牙刷来来去去;更远处是高高的石墙、尖塔、还有飘扬的旗帜。
这是一座要塞吗?西城最有名的要塞,记得是塞维堡,位于中西两城的边境。轩风寻思片刻,决定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去问这里的头儿比较明智。
任窗户开着通风,她转身离开房间,门口没有守卫,让她感到很新鲜,看来这里的人的确不把她当作神使看待。
挂着笑容,轩风往左手边走去。廊道不宽,一个人也没有。空气里飘荡着厚重的尘味,一路上的房门门把也锈得很厉害,看得出这一层很久没被使用过了,轩风有点诧异,她原以为统治者都喜欢住在高处。
让轩风气结的,尽头居然是一堵墙,而不是楼梯!她只好转回去,在另一头找到下去的石阶。
接连几楼,都是这样。轩风不知道这是战斗用建筑的设计,纳闷干嘛把好好一栋房子造得这么不方便。
费了番力气走到两楼,光线明亮不少,她走在长廊中央,因此没被一扇突然打开的房门撞个正着。
“啊!”
“哇!”
从房里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栗发,五官轮廓分明,充满年轻人的锐气和活力。瞅见轩风,他张口惊呼,轩风也惊叫了一声。
“你、你是谁?”青年退后半步,右手搭住剑柄。
轩风正要回答,旁边一扇门也推了开来,传出两个带着睡意的男子嗓音:“吵什么啊,达留恩!我听见女人的声音,你还真是憋不住三天,给莱拉知道肯定暴扁你一顿。”
“哪来的女人?首领不是规定要塞内禁止赌博和拉私活,达留恩,你想被从城墙上扔下去吗?”
轩风呆呆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子走出房间,怀疑这也是魔法。
白凤佣兵团长和黑龙佣兵团长也愣愣地瞧着她,转头问同僚:“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一开门就看见她站在这儿。”炎狼佣兵团长丈二摸不着头脑。
“啊,我、我叫柳轩风。”轩风回过神,开口道,“是被你们城主救下火刑架的南城救世主。”
“什么!!”三个青年齐声大喊,原来首领偷偷把肥羊绑回来了!
轩风打量他们:“对了,请问三位是——”
白凤佣兵团长第一个反应过来,依次指着自己、黑龙佣兵团长和炎狼佣兵团长:“我是费路迪亚,他是我兄弟费路迪尔,这个是达留恩。”
“请多指教。”轩风绽开如花的笑靥。大清早就碰上三个男人,而且是长相不错的年轻男子,让她心情很好。她不知道这三人是西城鼎鼎有名的三位佣兵团长,还以为是普通的士兵。西南两城历来交恶,彼此都当对方是摁鼻涕的手纸,连提都不想提,轩风自然就没听过十大佣兵团长的大名。贝姆特倒是时常被搬出来痛骂,谁叫他是“万恶的贼寇头领”,“该死的强盗头子”。
三人都被她的笑容眩花了眼,热情地回了声“请多指教”。
一打完招呼,脑筋最灵活的炎狼佣兵团长立即大献殷勤:“轩风,你吃过饭了没?我带你去食堂。”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狠狠瞪视他,心道:真是个会抓时机的家伙!
这、这是搭讪啊!轩风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呜呜,好久没碰上这种事了!但理智提醒她现在不是搭凯子的时候,她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谢谢,我想先向贝姆特城主道个谢,达留恩先生可以带路吗?”轩风笑道,只有先得到最大的靠山,她才能放心地在这座要塞行走,她可没有忘记在灰水河,西城士兵凶恶残杀南城女兵的模样。
“当然可……”
“我带她去。你们三个还是先刷刷牙,再来泡妞比较好。”一个很酷的女声响起。
“莱拉!”
达留恩三人慌张地叫道。轩风好奇地打量来人,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性,金棕色的长发用一块布巾绑在颈后,穿着硬皮甲,左腰配了把细长的锐剑。她不算美女,却散发出一种特别的魅力,就像一株沙漠的仙人掌,是轩风以前从未见过,混合着野性和坚韧的魅力。
金雀花佣兵团长朝她招招手,和蔼地道:“跟我来。”轩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偷瞄三个青年,他们都一脸敢怒而不敢言。她猜测这个叫莱拉的女性是他们的上司,但达留恩三人直呼她的名字,又不可能是上司了。
“你要小心点,今后别搭理这种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他们多半是在打坏主意。”
“坏主意是指,大灰狼对小白兔所做的事吗?”轩风故做天真地道。莱拉惊讶地看着她,轻笑起来:“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你是个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女孩。”
“不不,我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莱拉小姐帮忙,刚才恐怕就脱不了身了。”
“这倒不会。那三个小子虽然愚蠢,但还不会对良家妇女做出无礼之举。”
“是吗?”轩风松了口气。
“嗯哼,不过这些人就不保证了。”莱拉指着广场上来回走动的士兵。轩风听出她的言下之意,吃了一惊:“莱拉小姐,你是军官?”
“我是金雀花佣兵团长,伊斯法没有军官,只有一个首领和九个佣兵团长。”
“达留恩先生他们也是佣兵团长?”
莱拉点点头,好心忠告:“待会儿见到首领,千万别叫他‘贝姆特城主’,切记。”轩风大奇:“为什么?那我该怎么叫他?”
“随便,总之别叫城主,首领不喜欢这个称呼。”
虽然不解,但在莱拉认真的注视下,轩风乖乖点头。
两人绕过右边的墙角,走向建筑物的背面。路过的人无不朝轩风投以惊艳的目光。
才拐过弯,轩风就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听到噗噜噜的怪声,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是马厩,一个非常大的马厩。像是马僮的士兵忙着将大把饲料用草叉添进盆里。而那些马,就算以轩风这种外行人的眼光,也看得出是雄壮的良驹。
马厩和建筑物间有一口大水井,一个青年背对她们站在井旁,提起水浇在坐骑身上,另一只手拿着板刷,似乎想帮它洗澡。轩风刚觉得他的背影眼熟,莱拉就唤道:“首领。”
呃。虽然猜到几分,但这一刹那,轩风还是有点呆滞。她以前接触过的四位城主:梅莲可、罗兰、米利亚坦和诺因,尽管性格各异,却都有和华丽宫殿相配的高贵气质。只有这一位,居然像个普通士兵一样,亲自给坐骑洗澡刷毛,还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部下和客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