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警 第475节
“就这么屁大点儿事情至于吗?”
“我都说了只是开个玩笑。”
杨星月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虎平涛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严肃地说:“你还是老老实实交待吧!你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如果是初犯,我可以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就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你是惯犯。”
“我……我真的是第一次啊!”杨星月再次尖叫起来。她仍然死死咬定之前的说法:“就是开个玩笑,我……”
“够了!”虎平涛发火了,用力一拍桌子,把旁边正在记录的龙旭吓了一跳:“你要再说开玩笑之类的话,我就不管了,直接把你送看守所。”
杨星月被他暴跳如雷的样子吓得花容失色,浑身颤抖。
虎平涛强压下怒火,盯着她:“你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吗?你今天在商场的化妆品柜台,偷了一支雅诗兰黛的唇膏。”
杨星月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情,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虎平涛认真地说:“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你想清楚,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老实交代问题的话你还有救,再遮遮掩掩的话就数罪并罚。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那镯子价值六万多,足够你在监狱里待上十来年了。”
杨星月满面惊恐,连声尖叫:“我不信,你……你骗我。我没偷没抢,我只是……”
“你的行为就是抢劫!”虎平涛再次厉声打断她的辩解。
不等杨星月说话,虎平涛转向坐在旁边的龙旭,吩咐:“按照她身份证上的信息,给她家里打电话,让她父母来所里协助调查。”
杨星月彻底呆住了。
大学毕业后,她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又不愿意回家,就在省城租了间房子,打算复习一下,等待考公。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
实际上,杨星月对上班之类的事情不感兴趣。她想好了,最好的出路,还是尽快与男友结婚。
那是她处心积虑好不容易才“抓住”的男人。
男友家世非常好,属于有钱有势的那个阶层。他是云大的,没在经管学院念书。偶然的机会,杨星月在同学会上认识了他,从此就主动出击,像牛皮糖一样死死将其黏住。
男友性格直爽,属于那种没有复杂脑回路的简单男生。接吻拥抱之类的亲密行为都是杨星月主动,她甚至酝酿着,要制造一个机会,营造出男友醉酒之后强制自己失神(身)的事实。
至于他是否相信并不重要,只要床单上有鲜红血迹就行。
杨星月一直都很精明,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这样。
看得出来,男朋友还是挺喜欢她的,甚至带她回家见了父母。
老人对杨星月的印象不好。男友母亲同样很精明,她不喜欢这个眼珠子滴溜溜转,满脑子都是各种主意的小女生。
第五百五八节 真的是开玩笑
在婚姻大事方面,男生通常都很听爹妈的话。
男友提出分手,杨星月顿时慌了。
“你不爱我了吗?”
“你不是说过要娶我的吗?”
“你妈妈不喜欢我,难道你也不喜欢我?”
女孩子的眼泪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看着泪眼婆娑的杨星月,男友有些慌了,手脚无措。
然而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些话显然是无端指责。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娶你?
我妈的确不喜欢你,那是因为你心眼太多,太会算计。
就说那次去我家里吃饭吧!你看见我家房子宽敞,竟然问:以后结婚了,能不能把你的名字加在我家的房产证上?
任何一个当父母的,能容忍没过门的儿媳妇说这种话吗?
男友夹在中间很为难,但主观意愿肯定是偏向父母。杨星月的眼泪没能产生效果,男友回家以后被父母轮番劝说,与她的关系渐渐淡了。
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生活可以不需要爱情。
杨星月本来就是个懒散惯了的人。她一直认为只要靠上男友就能衣食无忧。虽然男友在电话里说过“我们分手吧”之类的话,她却置若罔闻,仍然每天打电话给他,去学校和家里找他,直到男友不厌其烦,彻底消失。
他应该是去了外地工作。
杨星月就这样每天到处闲逛。
至于考公……那只是理想,复习看书什么的都可以等等再说。
闲着,是需要钱的。
房租、吃饭、日常开销……杨星月没有工作,只能打电话回家里找父母要。
第一次占便宜的完全是无意识的。
那的确不是偷————杨星月饿了,在街边摊上点了几串烤肉。“昭通小肉串”很有名,虽说串子上的肉不多,却胜在价格便宜,一块一串,味道也很不错。
当时老板手里握着一大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覆去地烤。杨星月点了十串,老板顺手将外层已经烤熟的肉串递给她。杨星月习惯性地拿着肉串走到摊位后面的桌子旁边,那里有盐巴、辣子等调味的佐料,客人自己吃自己撒,想要多少都行。
生意好,老板忙不过来,杨星月给肉串撒上佐料之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租住的房子后,她才想起忘了付钱。
这次的经历让杨星月感觉特别刺激,也随之产生了极其特殊的想法。
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倡“夜间经济”,杨星月也经常逛夜市。
有人开私家车摆移动摊位,五十块一双的登山鞋如小山般堆在彩条布上卖。杨星月挤进人群,偷偷拿了一双就赶紧溜。
买衣服裙子的也是这样,杨星月连续得手好几次。她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虽然赚不到什么钱,至少能解决自己的服装问题。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仿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个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案。
第一眼看到那串银手镯的时候,杨星月就觉得心跳速度加快————实在太漂亮的,这东西注定是属于我的。
于是她想也不想,装做试戴,上手以后,看着服务员转身偏移视角,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杨星月毕竟不是专业盗贼,她看过基本侦探,里面有句话记得很清楚: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觉得这种时候往商场外面跑,肯定是自寻死路。
以前在夜市摊上顺东西的经历给了她很大启发:越是这种时候,就越要镇定。脸上千万不能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慢慢走,保持常态,这样一来别人就不会注意你。
另外,第一时间换装。
杨星月看过很多有着类似情节的影片,里面的男女犯案后都会在几秒钟内把衣服换掉,改头换面。于是她不退反进,上了三楼,找了一家服装店,挑选合适的衣服。
不得不承认,杨星月之前在夜市摊上的小打小闹,使她对“盗窃”这件事产生了异乎寻常的特殊意识。
杨星月觉得偷个东西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就算被抓住,顶多就是双方吵嚷。到时候看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如果对方的态度实在很强硬,大不了把东西还给她,随便说声“对不起”,事情也就过去了。
反正东西没坏,我也没有离开商场。就算被抓住了,我完全可以说:我真的是开个玩笑,玩成人捉迷藏。
然而这次不行了。
……
看着杨星月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虎平涛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走出房间。
龙旭跟在后面,问:“头儿,这案子怎么处理?”
虎平涛听着这话感觉有些刺耳,他站住脚,转过身,注视着龙旭:“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怎么,难道还要我教你?”
龙旭看着虎平涛情绪明显有些不对,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要不要打电话给她男朋友?”
虎平涛很不高兴地问:“她男朋友管她吃住啊?还是负责给她交看守所那边的钱?你怎么了?喝迷魂汤了?”
龙旭被他几句话说的有些难堪,于是压低音量,凑到虎平涛面前:“这女的一直求我帮打给个电话给她男朋友,头儿您看……”
“我都说了只是开个玩笑。”
杨星月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虎平涛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严肃地说:“你还是老老实实交待吧!你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如果是初犯,我可以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就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你是惯犯。”
“我……我真的是第一次啊!”杨星月再次尖叫起来。她仍然死死咬定之前的说法:“就是开个玩笑,我……”
“够了!”虎平涛发火了,用力一拍桌子,把旁边正在记录的龙旭吓了一跳:“你要再说开玩笑之类的话,我就不管了,直接把你送看守所。”
杨星月被他暴跳如雷的样子吓得花容失色,浑身颤抖。
虎平涛强压下怒火,盯着她:“你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吗?你今天在商场的化妆品柜台,偷了一支雅诗兰黛的唇膏。”
杨星月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情,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虎平涛认真地说:“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你想清楚,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老实交代问题的话你还有救,再遮遮掩掩的话就数罪并罚。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那镯子价值六万多,足够你在监狱里待上十来年了。”
杨星月满面惊恐,连声尖叫:“我不信,你……你骗我。我没偷没抢,我只是……”
“你的行为就是抢劫!”虎平涛再次厉声打断她的辩解。
不等杨星月说话,虎平涛转向坐在旁边的龙旭,吩咐:“按照她身份证上的信息,给她家里打电话,让她父母来所里协助调查。”
杨星月彻底呆住了。
大学毕业后,她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又不愿意回家,就在省城租了间房子,打算复习一下,等待考公。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
实际上,杨星月对上班之类的事情不感兴趣。她想好了,最好的出路,还是尽快与男友结婚。
那是她处心积虑好不容易才“抓住”的男人。
男友家世非常好,属于有钱有势的那个阶层。他是云大的,没在经管学院念书。偶然的机会,杨星月在同学会上认识了他,从此就主动出击,像牛皮糖一样死死将其黏住。
男友性格直爽,属于那种没有复杂脑回路的简单男生。接吻拥抱之类的亲密行为都是杨星月主动,她甚至酝酿着,要制造一个机会,营造出男友醉酒之后强制自己失神(身)的事实。
至于他是否相信并不重要,只要床单上有鲜红血迹就行。
杨星月一直都很精明,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这样。
看得出来,男朋友还是挺喜欢她的,甚至带她回家见了父母。
老人对杨星月的印象不好。男友母亲同样很精明,她不喜欢这个眼珠子滴溜溜转,满脑子都是各种主意的小女生。
第五百五八节 真的是开玩笑
在婚姻大事方面,男生通常都很听爹妈的话。
男友提出分手,杨星月顿时慌了。
“你不爱我了吗?”
“你不是说过要娶我的吗?”
“你妈妈不喜欢我,难道你也不喜欢我?”
女孩子的眼泪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看着泪眼婆娑的杨星月,男友有些慌了,手脚无措。
然而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些话显然是无端指责。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娶你?
我妈的确不喜欢你,那是因为你心眼太多,太会算计。
就说那次去我家里吃饭吧!你看见我家房子宽敞,竟然问:以后结婚了,能不能把你的名字加在我家的房产证上?
任何一个当父母的,能容忍没过门的儿媳妇说这种话吗?
男友夹在中间很为难,但主观意愿肯定是偏向父母。杨星月的眼泪没能产生效果,男友回家以后被父母轮番劝说,与她的关系渐渐淡了。
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生活可以不需要爱情。
杨星月本来就是个懒散惯了的人。她一直认为只要靠上男友就能衣食无忧。虽然男友在电话里说过“我们分手吧”之类的话,她却置若罔闻,仍然每天打电话给他,去学校和家里找他,直到男友不厌其烦,彻底消失。
他应该是去了外地工作。
杨星月就这样每天到处闲逛。
至于考公……那只是理想,复习看书什么的都可以等等再说。
闲着,是需要钱的。
房租、吃饭、日常开销……杨星月没有工作,只能打电话回家里找父母要。
第一次占便宜的完全是无意识的。
那的确不是偷————杨星月饿了,在街边摊上点了几串烤肉。“昭通小肉串”很有名,虽说串子上的肉不多,却胜在价格便宜,一块一串,味道也很不错。
当时老板手里握着一大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覆去地烤。杨星月点了十串,老板顺手将外层已经烤熟的肉串递给她。杨星月习惯性地拿着肉串走到摊位后面的桌子旁边,那里有盐巴、辣子等调味的佐料,客人自己吃自己撒,想要多少都行。
生意好,老板忙不过来,杨星月给肉串撒上佐料之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租住的房子后,她才想起忘了付钱。
这次的经历让杨星月感觉特别刺激,也随之产生了极其特殊的想法。
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倡“夜间经济”,杨星月也经常逛夜市。
有人开私家车摆移动摊位,五十块一双的登山鞋如小山般堆在彩条布上卖。杨星月挤进人群,偷偷拿了一双就赶紧溜。
买衣服裙子的也是这样,杨星月连续得手好几次。她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虽然赚不到什么钱,至少能解决自己的服装问题。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仿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个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案。
第一眼看到那串银手镯的时候,杨星月就觉得心跳速度加快————实在太漂亮的,这东西注定是属于我的。
于是她想也不想,装做试戴,上手以后,看着服务员转身偏移视角,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杨星月毕竟不是专业盗贼,她看过基本侦探,里面有句话记得很清楚: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觉得这种时候往商场外面跑,肯定是自寻死路。
以前在夜市摊上顺东西的经历给了她很大启发:越是这种时候,就越要镇定。脸上千万不能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慢慢走,保持常态,这样一来别人就不会注意你。
另外,第一时间换装。
杨星月看过很多有着类似情节的影片,里面的男女犯案后都会在几秒钟内把衣服换掉,改头换面。于是她不退反进,上了三楼,找了一家服装店,挑选合适的衣服。
不得不承认,杨星月之前在夜市摊上的小打小闹,使她对“盗窃”这件事产生了异乎寻常的特殊意识。
杨星月觉得偷个东西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就算被抓住,顶多就是双方吵嚷。到时候看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如果对方的态度实在很强硬,大不了把东西还给她,随便说声“对不起”,事情也就过去了。
反正东西没坏,我也没有离开商场。就算被抓住了,我完全可以说:我真的是开个玩笑,玩成人捉迷藏。
然而这次不行了。
……
看着杨星月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虎平涛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走出房间。
龙旭跟在后面,问:“头儿,这案子怎么处理?”
虎平涛听着这话感觉有些刺耳,他站住脚,转过身,注视着龙旭:“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怎么,难道还要我教你?”
龙旭看着虎平涛情绪明显有些不对,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要不要打电话给她男朋友?”
虎平涛很不高兴地问:“她男朋友管她吃住啊?还是负责给她交看守所那边的钱?你怎么了?喝迷魂汤了?”
龙旭被他几句话说的有些难堪,于是压低音量,凑到虎平涛面前:“这女的一直求我帮打给个电话给她男朋友,头儿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