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5节
  当然,对那个八个妖人来说,也是有利有弊。
  有利的是,如果花魁误伤到我们,他们可以渔翁得利。
  有弊的是,牡丹掉到他们身上,依然会吃不了兜着走。
  就在这时,吕洞宾又出一剑,虽然迅速,但依然被我用骷髅杖接中,他不由有些惊讶:“你可以徒手接我纯阳剑?”
  接了吕洞宾这一剑之后,发现并不是太难,我不由笑道:“你真的以为你是吕洞宾?既然你看不出我是怎么接你的剑,那么我……也不会告诉你!”
  ☆、第四十四节:战八仙
  那吕洞宾本来满怀期望地让我告诉他原因,却没想到我来了这一句,顿时气的咦咦呀呀直叫,退后两步说:“我今日就要斩妖灭鬼,让你知道八仙阵的厉害!”
  “我草,你说出这话也不嫌脸红,如果在天上的吕洞宾真的听你这样说,还不气的吐血?”我不由说道。
  “你竟敢污蔑本尊纯阳老祖?”他气的脸色直接变黑。
  这里要说一下,他们虽然是陶俑,但是脑袋却是人的脑袋,有血有肉,因此也有脸色,表情的转变。
  他越是生气,我越是高兴:“拉倒吧你,你还纯阳老祖?你简直比二皮脸还不要脸,竟然说出这种话来?你刚才看我空手接你纯阳剑,就应该知道我也不好惹,因此你若知趣,马上退了八仙阵,我也可放你一马,否则一但我要出手,你就再也无法回头。”
  说这话我也是有底气的,李红衣还可以看出我有各种手眼,这二货连我的骷髅杖手眼都不出,还敢称自己是纯阳老祖?那我岂不是超级纯阳老祖?
  本来我那番话说出来,确实给他一些机会,但是吕洞宾听后,却又挥剑而来。
  也罢,既然不见棺材不落泪,今日我要让这二货不用纯阳剑,而改用辟邪剑,不做吕洞宾,去当林平之!
  想到这里,待他纯阳剑再次刺来之时,稍后我又后退一步,施出骷髅杖向他发出进攻。
  吕洞宾虽然看不到,但是也不傻,只看我左手挥舞的方向,便也急忙用纯阳剑去挡。
  但是头顶上花魁却依旧撒着牡丹,所以我与吕洞宾时不时的还要躲避一下,小黑在身后也不得跳来跳去,那七人也如跳舞一般。
  吕洞宾也要提防头顶,因此也是手忙脚乱,不由大怒,突然从身上掏出数张黑纸白碳符,向我撒来。
  看到这里,我不由乐了,二货果然是二货,我又无惧符,拿着对我有什么用?便说:“我既非妖魔鬼怪,又非道门中人,你拿符打我,顶个毛用?还不如留这几张符去贴叶子暄——如果你能贴到他的话。”
  那符飘过,确实对我没用,但是一遇到牡丹花,瞬间就爆炸。
  这边的何仙姑自以为自己年轻貌美,所以就在这众人面前,踩着荷花仿佛哪吒三太子一般,飘开飘去。
  一开始,我以为她这样转来转去,是想展示她的身材,正想着这八仙阵里还有美女模特展示这一项内容吗?还是美女拉拉队?
  却不想她飘着飘着,我就看到了第二个何仙姑。
  再然后,第三个何仙姑,第四个何仙姑。
  我急忙揉了揉眼睛,定了定神,以为自己是被韩湘子与张果老的乐器杂音搞的精神错乱而眼花了,但是却发现不揉还好,这一揉立刻多出了许多何仙姑来。
  无数何仙姑在我周围转来转去,突然之间,她们所有的红颜美貌,顿时成了土下枯骨,伸出枯手纷纷抱向我,同时张开嘴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就咬了过来。
  我这时急忙用玉环手眼所观,已能确定哪个是本体何仙姑,但是无奈她移动速度太快,想去用骷髅杖打她都打不到。
  无巧不成书,刚才吕洞宾撒符,与花魁的牡丹相碰,便发出许多爆炸之事,无数符无数花,倒也壮观,这何仙姑本尊刚好在符与牡丹想碰之时,被她撞上了。
  因此砰的声,便把何仙姑本尊从我周围炸了出去,消失在白雾之中。
  这一炸,无数何仙姑瞬间烟消云散,同时也让我瞬间感觉身心放松,不再有红颜枯骨的压迫之感。
  不由对何仙姑消失的方向说:“让你美,美够了吗?继续浪啊,草!”
  在何仙姑消失的方向,出现了一道白门,上面写着坤门。
  随后又对花魁与吕洞宾说道:“干的好!”
  花魁听我表杨,撒的更加起劲,牡丹花落的更密,我此时真想说:“花姐姐,你下来吧,这样下去,我与小黑也迟早要被你灭掉!”
  但是我又怕这样一喊,打消了花魁的积极性,毕竟难得看她勇猛一次,就随她吧。
  吕洞宾更是气极。
  也难怪,吕洞宾为乾,何仙姑为坤,一个纯阳,一个至阴,从书上来说,乾为天,坤为地,乾坤交合,则孕育万物,单从这里推理,也能明白,这吕洞宾与何仙姑是有一腿的。
  所以他的符竟然伤了何仙姑,更是怒不可遏。
  随后又撒符出去,这符不但飘向牡丹花,更飞向了花魁。
  我顿时意识到这吕洞宾原先撒符并不是对付我的,而是对付花魁的,无奈牡丹花太多,浪费了诸多的符,现在是第二次发符。
  这花魁被符打中,也会出问题,我想到这里,急忙去提醒她。
  但是药魁已被符咒打中,直接从空中掉了下来,然珠坐在地上,一脸的痛楚。
  我让小黑去她身边,暂时帮忙照看。
  吕洞宾不禁哈哈大笑:“凡中我符着,一时三刻,必化成尸水……”
  不等他说完,我施出骷髅杖便向二货再次打了过去。
  不过我并非是真打他,武则天的傀儡人都有一个致命的地方,不论是控制鬼,怪,还是假人,都会有一张符。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他们不能控制梁太,而要拉拢梁太,就因为梁太是人,所以不能控制。
  那吕布宾见我再次挥手而来,急忙拿剑去挡。
  我虚晃一枪,右手抓住了他的衣服,然后:“滋”的一声,直接扯掉了他的衣服。
  先前说他是黑泥陶俑,指的是身子,脑袋还是人头,所以扯掉之后,丑态毕露,而那张控制他的符就在他的胸前,看上去非常显眼。
  我再次施出骷髅杖,准备故技重演,虚晃一枪,虽然虚晃,但还是打掉了他手中的剑。
  然后伸手抓他胸前的控制符时,他突然退回到白烟之中,接着一道门挡住了我,上面写着乾门。
  小黑看我旗开得胜,而且花魁又被吕洞宾打了下来,总算不会再无差别攻击了,于是又喵了一声,唤出附近的孤魂野鬼帮我忙。
  但孤魂野鬼刚出,却看到曹国舅手持象牙玉板杀鬼犹如割韭菜一般,那些魂魄就像飞蛾扑火一样。
  这怎么可以再忍?这是八仙之末的那位,我就先送这个上西天吧,于是捡起那把纯阳剑,直接刺向曹国舅。
  这一剑刺向他,虽然完全刺透,他却像没事人一般。
  草,这是什么纯阳剑?还不如水果刀呢。
  这时曹国舅笑道:“你有种,敢刺我,我马上启奏丰都大帝,押你去丰都问斩!”
  听他这样说,我也乐了,真是个有眼无珠的家伙。
  别说他真的是曹国舅,想押我去丰都问斩,也要掂量掂量。
  更何况是一个冒充曹国舅的二货?
  先是灭我的鬼,灭我鬼不说,还想灭我?真他妈的搞笑,就让我这个超级纯阳老祖送你归西!
  我右手持纯阳剑,虽然刺中他,他没事,但是却动弹不得,便施出骷髅杖手眼直击他的天灵盖。
  第一杖是为了刚才你所杀的魂魄报仇。
  第二杖是你冒充曹国舅。
  我正准备打他第三下时,他已脑浆迸裂,慢慢倒地,化成一滩水,只留下一身服,还有那个玉板,衣服之中,还有一张符。
  这时,在他身后出现了一道门:艮门,但与乾门与坤门有所不同,艮门已破。
  曹国舅死后,八仙阵破了一门,让我信心大涨。
  韩湘子依然在吹萧,张果老还在敲敲打打。
  我持纯阳剑走到韩湘子面前,指着他说道:“你真以为你是音乐家?你连街头那个拉二胡的乞丐都不如,马上停止吹箫!”
  韩湘子依然不语,继续吹着。
  我感觉自己的的脑子就像无数根线,原本好好的,很整齐地摆放在我的脑子之中,但是韩湘子的萧声,却像一只手,把这些线全部都弄乱了——让人头晕脑涨,几乎想死——就算是死也解脱不了的声音。
  出罢,不听劝,也去跟着曹国舅一起走吧。
  于是我拿起纯阳剑刺向他时,却发现他又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他是坎水,水无常势,更无常形,所以他才可以像幽灵一般。”花魁这时说道:“子龙大师,破坎水,则用土!”
  土?这哪里有土?花魁这是给我出难题啊。
  我突然想起,虽然五行之中,土克水,但是现实之中,不是水火相克吗?
  想到这里,不由摸了摸了身上,摸出了一个打火机,心中大喜:你妹的,喜欢吹萧是不,老子我这次让你吹个够!
  随后打开火机,看准他离我最近时,向他扔去。
  打火机虽然扔到他身上,瞬间烧了起来。
  我不由大喜,但很快发现,火逐渐熄灭,韩湘子丝毫无损。
  他的萧声依旧。
  就在这时,小黑实在忍无可忍,起身扑向韩湘子,当然,韩湘子依然不能被小黑扑到。
  看来水火相克,只是表面,不过小黑扑来扑去也于事无补,我便说:“小黑,先回去,这个鸟人我今天一定拿下!”
  ☆、第四十五节:破八仙
  韩湘子虽然是坎水,但目前却无土能克他,因此他就这样时远时近犹如幽灵一般的存在。
  不过我刚才说了大话,已经收不回来,总不能在小黑与花魁面前丢了面子吧?更何况其实它们也不强,只不过是没有找到准确的弱点而已。
  于是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来想了一会,突然之间想起一句老话:抽刀断水水更流。
  对,就是这句。
  抽刀断水,水更流,不是因为水更流,而是因为刀不够快,所以无法断流。
  想到这里,不禁信心大增,我不管是用纯阳剑还是用骷髅杖打不中韩湘子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不够快,否则绝对可以让水断流,让韩湘子人头落地。
  既然如此,我便调整好状态,将纯阳剑挂在身上,这样做一是为了行动方便,二是不能让那个二货吕洞宾捡了去,接着再施出骷髅杖,竭尽全力打向韩湘子。
  如果叶子暄在,韩湘子应该好破,但是我的行动速度没有叶子暄快,但是他现在不在,更不知何时会来,不过在他来之前尽力一搏吧。
  小黑并没有听我的话,依然扑来扑去,虽然没有扑到他,但是却将他赶到我面前。
  天赐良机,然而却只差那么一点打中了韩湘子。
  真是恼火,但是花魁看到这种情况,突然又撒出一把牡丹花,韩湘子又不禁向我靠近了一点。
  这次机会不能再失,骷髅杖直接打到了他的脑袋上,只一杖,他便倒地身亡,连叫的声音都没有。
  在他身后,出现坎门,但坎门已砍。
  接下来就是张果老,我拿起那把萧就扔向了他:“张果老,省点力气吧,你再怎么敲鼓也没用,如果再不停,韩湘子就是你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