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禁夜令
因为古代有夜禁制度,一入夜便禁止行人上街溜达。
凌州也是如此。
夜里一旦那个黎明百姓跑出来闲逛,那就很可能会被巡夜的人捉住,打屁股。
因为唐朝、元朝、明朝与清朝都实行严厉的夜禁,只有宋朝,夜禁才比较松弛。
特别是清前期,夜禁制度非常荒唐。
《大清律》规定:
“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
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其京城外郡因公务急速、军民之家有疾病、生产、死丧,不在禁限。”
这条法律完全抄自《大明律》,没什么特别。
明清社会都这么搞。
比较奇葩的是一些地方官的发挥。
康熙年间有个能吏,叫做黄六鸿(不是黄飞鸿),写了一本州县官理政指南书——《福惠全书》。
为什么叫“福惠全书”呢?因为黄六鸿认为,做官是一件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事情,而这本书的内容,就是指导基层官员怎么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
来看看黄六鸿是怎么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吧。
他在书中说,必须严格执行夜禁:“有店坊之处,每晚起更时,鸣金禁夜,一应客商俱俟晨鸡三唱,天明,开店放行。”
你投宿住店,天亮是不可以退房的。
而且,“无论城市乡村,凡定更之后,禁止行走。
但盛夏炎暑,小民无深房大院,尝于门外坐卧乘凉,若一概闭之湫室,未免郁热成疾,亦属厉民,每值五六七月不禁居民开门纳凉。
惟大街小巷鐍固栅门,不许人行走。”
意思是说,无论城市与乡村,打更之后,开始宵禁,大街小巷锁上栅栏,不准行人出入。
小民在门外坐卧乘凉,也不是什么好事,不过考虑到盛夏炎暑,小民又无深房大院,还是准许五六七月让他们在门外纳凉,其他月份,夜里不得开门,早点洗洗睡。
但是,且慢,如果小民夜里有了急事,等不及明早,必须马上出门。
比如家里人得了急症,或者孕妇临盆要生产,怎么办?
黄六鸿也帮他们想周全了:“凡本甲居民,昏夜有生产、急病请稳延医者”,出门之前,先向保甲长申领一张“夜行牌”,“该甲长验明本人面目,其家产病果真,许给此牌,守栅人问明所至地方,开栅放行,回时即缴;如无此牌者,一概不许放行”。
这个夜行牌,“长五寸、阔三寸,涂以白粉,上书本州岛县正堂谕”,盖有官押,“上罩桐油,使字不脱落,牌用韦条穿好”。
要是在大清盛世,还得先熟悉一下夜行牌的样子及申请流程。
如此严禁的夜禁制度下,会产生一些具有黑色幽默色彩的笑话。
成书于清代的《笑林广记》中,便有一则这样的笑话:“一人善踱,行步甚迟。日将晡矣,巡夜者于城外见之,问以何往,
曰:‘欲至府前。’巡夜者即指犯夜,擒捉送官。
其人辩曰:‘天色甚早,何为犯夜?’
曰:‘你如此踱法,踱至府前,极早也是二更了。’”
……
凌州入夜之后。
大街小巷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唯独一队巡逻兵勇除外。
基本上,家家户户已经关门就寝。
这反倒令林不凡他们节省了很多精力。
至少!
不用担心闹出什么动静来,再被无关人等给盯上。
于是,张小辫儿和林不凡二人走街绕巷,故意绕开巡逻兵勇的视线,逐渐向那个凌州无人敢去的‘无人区’靠近。
碍于夜色已深,四下黑漆麻黑,几乎什么都看不清楚。
“喵呜~”
偶尔传出一两声猫叫,都能把人给吓死。
好在林不凡和张小辫儿二人是有备而来,更何况张小辫儿这小子是金棺村出了名的‘张大胆’,什么破庙,坟头没有待过,对这些早就见怪不怪。
又怎么会怕凌州百姓口中的一座荒凉‘鬼屋’?
天黑黑,夜沉沉,风萧萧,清泠泠!
明月是历史的见证,如今“依依素影”又高悬在槐园老宅的上空。
本来是寂静无声的夜晚,使得槐园的院廊、水榭、梯田花木,在月影下显得格外冷清。
林不凡正要把门上的大锁剪掉,突然眉角一扬,后退两步,看着身边的张小辫儿,笑着说道,
“张三,咱们师徒二人说起来也算是正人君子,这三更半夜的上门叨扰已经违背良心,又怎能失了礼数,你说是不是?”
“啊?”
张小辫闻言,不由一惊,心头暗暗发问,‘我张小辫儿什么时候又被人当作过正人君子吗?’
“不如这样,你上前代为师敲下门吧。”
“倘若没人没有回应,至少咱们也算尽了礼数,也好放开胆子大干一场!”
眼看自己师父把话说到此种地步,张小辫儿也只得硬着头皮上前敲门。
且不说林不凡和张小辫儿师徒二人,进门之后会在槐园遭遇什么离奇故事。
而那些躲在翁中山的金棺村的三百多位村民,在粤寇溃散后的第三天就实在按奈不住了。
作为一村之长的黄老头再和村里的几个德高望重的老家伙商议之后,最后做出决定,先派几名身手矫健,头脑灵怪的年轻汉子回去打探一番具体情况。
确定那些粤寇是否已经彻底离开金棺村,以及那位手段不凡的少侠是否还在?
这种时候,李大麻子自然不敢示弱,跃跃欲试,头一个跳了出来。
毕竟他那一膀子力气可不是糊弄人的,不等老村长点头同意,其他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纷纷点头,应允这李大麻子成为打探消息的一员。
所以,趁着太阳尚未落山,李大麻子手持一根棍子,沿着泥泞的瓮中山路,一路穿过林子和山脊,回到了金棺村附近的区域。
他前脚刚到那片土地,就被眼前的可怕景象给惊呆了。
面前超过十几里的地界,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具具即将腐烂的尸体。
要么少条胳膊,要么少条腿,有些甚至整颗脑袋都不见了。
成群野狗又凭借自己的看家本领“掏肛”,成功杀死几名苟活下来的兵勇,并在转眼之间将其活吃。
更有别的野狗首先从尸体的肚子处开始撕咬,每只野狗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这样发出恶臭的血和肉使它们异常兴奋。
野狗不到一会儿就将一具尸体几乎吞噬殆尽,更有几只野狗早就吃饱,到一旁卧倒休息。
对于野狗来说,它们最喜欢的就是内脏,当它们一口将兵勇的肚子一口咬开时,内脏全都流了出来,野狗便开始争抢内脏。
其中一只野狗不知抢了一个什么内脏后,就躲到了一边。
其实,这样血腥的场面在战场周围,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被抓壮丁们的命运就是如此的悲惨。
同一时间!
无数只乌鸦,在低沉的天空下来回盘旋。
遮天蔽日,浩瀚无垠。
看上去无比的压抑。
风来污气弥弥,蚊虫哄哄,臭味烘烘难觅禽。
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阴曹地府!
“妈呀,地狱也不过如此吧?”
“不行,我八成是走错路了,这一定不是通往村子方向的路……”
李大麻子虽说和张小辫儿年纪差不多,也算是发小,可他们二人明显不同。
这小子自出生那一刻起,就一直没出过村子,在村子里豪横那是家常便饭。
可出了村子,也只是嘴巴上能逞口舌之快。
因为,他对于外面的世界, 几乎是闻所未闻。
虽然李大麻子一身的腱子肉,强壮无比。
可一旦碰到什么大事件,他还是忍不住本能地发憷。
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懦弱,可不是靠一腔热血能扛得住的。
眼看金棺村就在一里开外,可李大麻子颤抖的双腿,早已失去了他的控制。
一炷香的功夫已过,这家伙愣是没敢再往前走出半步。
凌州也是如此。
夜里一旦那个黎明百姓跑出来闲逛,那就很可能会被巡夜的人捉住,打屁股。
因为唐朝、元朝、明朝与清朝都实行严厉的夜禁,只有宋朝,夜禁才比较松弛。
特别是清前期,夜禁制度非常荒唐。
《大清律》规定:
“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
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其京城外郡因公务急速、军民之家有疾病、生产、死丧,不在禁限。”
这条法律完全抄自《大明律》,没什么特别。
明清社会都这么搞。
比较奇葩的是一些地方官的发挥。
康熙年间有个能吏,叫做黄六鸿(不是黄飞鸿),写了一本州县官理政指南书——《福惠全书》。
为什么叫“福惠全书”呢?因为黄六鸿认为,做官是一件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事情,而这本书的内容,就是指导基层官员怎么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
来看看黄六鸿是怎么造福人民、施惠百姓的吧。
他在书中说,必须严格执行夜禁:“有店坊之处,每晚起更时,鸣金禁夜,一应客商俱俟晨鸡三唱,天明,开店放行。”
你投宿住店,天亮是不可以退房的。
而且,“无论城市乡村,凡定更之后,禁止行走。
但盛夏炎暑,小民无深房大院,尝于门外坐卧乘凉,若一概闭之湫室,未免郁热成疾,亦属厉民,每值五六七月不禁居民开门纳凉。
惟大街小巷鐍固栅门,不许人行走。”
意思是说,无论城市与乡村,打更之后,开始宵禁,大街小巷锁上栅栏,不准行人出入。
小民在门外坐卧乘凉,也不是什么好事,不过考虑到盛夏炎暑,小民又无深房大院,还是准许五六七月让他们在门外纳凉,其他月份,夜里不得开门,早点洗洗睡。
但是,且慢,如果小民夜里有了急事,等不及明早,必须马上出门。
比如家里人得了急症,或者孕妇临盆要生产,怎么办?
黄六鸿也帮他们想周全了:“凡本甲居民,昏夜有生产、急病请稳延医者”,出门之前,先向保甲长申领一张“夜行牌”,“该甲长验明本人面目,其家产病果真,许给此牌,守栅人问明所至地方,开栅放行,回时即缴;如无此牌者,一概不许放行”。
这个夜行牌,“长五寸、阔三寸,涂以白粉,上书本州岛县正堂谕”,盖有官押,“上罩桐油,使字不脱落,牌用韦条穿好”。
要是在大清盛世,还得先熟悉一下夜行牌的样子及申请流程。
如此严禁的夜禁制度下,会产生一些具有黑色幽默色彩的笑话。
成书于清代的《笑林广记》中,便有一则这样的笑话:“一人善踱,行步甚迟。日将晡矣,巡夜者于城外见之,问以何往,
曰:‘欲至府前。’巡夜者即指犯夜,擒捉送官。
其人辩曰:‘天色甚早,何为犯夜?’
曰:‘你如此踱法,踱至府前,极早也是二更了。’”
……
凌州入夜之后。
大街小巷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唯独一队巡逻兵勇除外。
基本上,家家户户已经关门就寝。
这反倒令林不凡他们节省了很多精力。
至少!
不用担心闹出什么动静来,再被无关人等给盯上。
于是,张小辫儿和林不凡二人走街绕巷,故意绕开巡逻兵勇的视线,逐渐向那个凌州无人敢去的‘无人区’靠近。
碍于夜色已深,四下黑漆麻黑,几乎什么都看不清楚。
“喵呜~”
偶尔传出一两声猫叫,都能把人给吓死。
好在林不凡和张小辫儿二人是有备而来,更何况张小辫儿这小子是金棺村出了名的‘张大胆’,什么破庙,坟头没有待过,对这些早就见怪不怪。
又怎么会怕凌州百姓口中的一座荒凉‘鬼屋’?
天黑黑,夜沉沉,风萧萧,清泠泠!
明月是历史的见证,如今“依依素影”又高悬在槐园老宅的上空。
本来是寂静无声的夜晚,使得槐园的院廊、水榭、梯田花木,在月影下显得格外冷清。
林不凡正要把门上的大锁剪掉,突然眉角一扬,后退两步,看着身边的张小辫儿,笑着说道,
“张三,咱们师徒二人说起来也算是正人君子,这三更半夜的上门叨扰已经违背良心,又怎能失了礼数,你说是不是?”
“啊?”
张小辫闻言,不由一惊,心头暗暗发问,‘我张小辫儿什么时候又被人当作过正人君子吗?’
“不如这样,你上前代为师敲下门吧。”
“倘若没人没有回应,至少咱们也算尽了礼数,也好放开胆子大干一场!”
眼看自己师父把话说到此种地步,张小辫儿也只得硬着头皮上前敲门。
且不说林不凡和张小辫儿师徒二人,进门之后会在槐园遭遇什么离奇故事。
而那些躲在翁中山的金棺村的三百多位村民,在粤寇溃散后的第三天就实在按奈不住了。
作为一村之长的黄老头再和村里的几个德高望重的老家伙商议之后,最后做出决定,先派几名身手矫健,头脑灵怪的年轻汉子回去打探一番具体情况。
确定那些粤寇是否已经彻底离开金棺村,以及那位手段不凡的少侠是否还在?
这种时候,李大麻子自然不敢示弱,跃跃欲试,头一个跳了出来。
毕竟他那一膀子力气可不是糊弄人的,不等老村长点头同意,其他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纷纷点头,应允这李大麻子成为打探消息的一员。
所以,趁着太阳尚未落山,李大麻子手持一根棍子,沿着泥泞的瓮中山路,一路穿过林子和山脊,回到了金棺村附近的区域。
他前脚刚到那片土地,就被眼前的可怕景象给惊呆了。
面前超过十几里的地界,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具具即将腐烂的尸体。
要么少条胳膊,要么少条腿,有些甚至整颗脑袋都不见了。
成群野狗又凭借自己的看家本领“掏肛”,成功杀死几名苟活下来的兵勇,并在转眼之间将其活吃。
更有别的野狗首先从尸体的肚子处开始撕咬,每只野狗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这样发出恶臭的血和肉使它们异常兴奋。
野狗不到一会儿就将一具尸体几乎吞噬殆尽,更有几只野狗早就吃饱,到一旁卧倒休息。
对于野狗来说,它们最喜欢的就是内脏,当它们一口将兵勇的肚子一口咬开时,内脏全都流了出来,野狗便开始争抢内脏。
其中一只野狗不知抢了一个什么内脏后,就躲到了一边。
其实,这样血腥的场面在战场周围,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被抓壮丁们的命运就是如此的悲惨。
同一时间!
无数只乌鸦,在低沉的天空下来回盘旋。
遮天蔽日,浩瀚无垠。
看上去无比的压抑。
风来污气弥弥,蚊虫哄哄,臭味烘烘难觅禽。
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阴曹地府!
“妈呀,地狱也不过如此吧?”
“不行,我八成是走错路了,这一定不是通往村子方向的路……”
李大麻子虽说和张小辫儿年纪差不多,也算是发小,可他们二人明显不同。
这小子自出生那一刻起,就一直没出过村子,在村子里豪横那是家常便饭。
可出了村子,也只是嘴巴上能逞口舌之快。
因为,他对于外面的世界, 几乎是闻所未闻。
虽然李大麻子一身的腱子肉,强壮无比。
可一旦碰到什么大事件,他还是忍不住本能地发憷。
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懦弱,可不是靠一腔热血能扛得住的。
眼看金棺村就在一里开外,可李大麻子颤抖的双腿,早已失去了他的控制。
一炷香的功夫已过,这家伙愣是没敢再往前走出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