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清和医院
  因为带着修復的意谓,这一觉睡得很是深沉。醒来后外头黑漆一团,不晓得是同一日还是又过了几天。
  四肢的虚软尽数消失,昏沉涨痛的头也恢復了清明。
  包装精美的豆乾、牛肉乾等真空食物金字塔般堆放在桌上,看着很引人食慾,但渴望热腾腾食物的我还是花了两千五百点兑换了份牛排套餐,狼吞虎嚥后方觉焕然重生。
  吃饱喝足后,总算有了力气,按照计画,下一步便是前往清和医院蒐罗药品。
  于是处理完餐盘后,我带上头灯、背包、铁橇,并在身上喷洒了瓶微弱驱逐剂,之后再度进入了危机四伏的街道。
  一离开长效普通驱逐剂的笼罩范围,一级丧尸立马有了反应,没了药剂阻绝气味,它们宛如通过筛洞的细沙,立刻围拢过来。
  各种异能隔空扔击而来,几隻挡在前头的零级丧尸闪避不及,立时成了炮灰,或身首分离或缺手断脚。一隻不幸被击中头部的零级丧尸血溅当场,散核露了出来,随即引起同伴的争抢,就连已将我锁定为目标的一级丧尸们也有些蠢蠢欲动。
  趁此机会,我举起铁橇发动了攻击。
  有了抗体之后,我的胆子大了许多,动作不再如以往般束手束脚。几个凌厉的招式过后,一级丧尸倒地不起,我趁此吸取晶核,地上很快就多了一团团死肉。
  照例准备破坏头部加工尸体,铁橇扬起,我突然心中一动。
  该如此多此一举吗?
  偽装死法的确是够谨慎没错,但这么做是否有其意义在?
  或许有团队足够强悍,能势如破竹的进入市中心,但那大概已是猴年马月的事了。等到那时,这些丧尸约莫已腐化得过分,再也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就算尸体仍好端端的,又有谁会间得专程研究一隻丧尸的死因?我这么做,究竟是谨慎,还是在给自己添堵?
  何况,世上异能者如此之多,能在丧尸群中间庭信步的未必就我一人,就算被人发现了尸体的异样,也不见得就能锁定是谁所为,又何必疑神疑鬼?
  如此转念,心境顿时开阔不少。于是我收起铁橇,放任尸体在路中横陈,逕自加快脚步往目的地前进。
  ***
  清和医院全名「清和第一人民医院」,是全国首屈一指的私人医疗中心,为企业家林清和所创,至今已屹立八十年。
  且不说林清和背后的林氏集团每年为医疗中心提供了多少的医疗设备及器材,或是招揽了多少国内外医界的权威泰斗,光是医院不惜耗费巨资免费医治低收入的贫困族群就足以赢得极好的名声。
  先进的硬体、顶尖的人才、慈善的态度,共同筑起如日中天的声望,也难怪无论尊卑富穷,人们一有病痛,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此间医院。
  不过我选择清和医院作为取得药品之所,并没有什么其他目的。纯粹只是因为它位于市中心,而且离书店很近。
  步行约十来分鐘后,我抵达了医院门口,里头明显比其他地方数量要多出不少的丧尸让我暗暗绷紧了神经。
  虽然没有确切的研究,但医院丧尸群集是不争的事实。
  据推估,一来是因为人满为患,二来则是病患的身体大多虚弱,因此多半熬不过那场变异,不是当场魂断就是成了丧尸的一员。
  变成丧尸也就罢了,身边陪伴的家人立刻就遭了殃,多半还来不及哀叫就被活吃生吞,死状凄惨;或是被撕咬抓伤,受到感染后加入了活死人的行列。
  即便医院里有人幸运进化成了异能者,在危机四伏的丧尸窟里,也几乎熬不过长达四小时的虚弱期。
  也因此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变异时仍被困在医疗建筑里的人,都罕能逃过一个「死」字。
  院里丧尸的数量多得令人头皮发麻,光是一楼,便团团簇簇,不见缝隙。兴许是消毒水的气味吸引了它们,即便大门毫无阻拦的敞开,它们依旧固执的在大厅里摩肩擦踵,来回逡巡。
  直到我的靠近。
  彷彿啟动了什么开关,原本不理外物的丧尸全都停下动作,齐刷刷的转头望来。毫无眼瞳的白眼蒙上一层混浊的膜,散发着沉沉死气。
  放得极轻的脚步声依旧引起大量的注意,但驱逐剂的功效也不容小覷,零级丧尸闻见厌恶的气味便退了开去,剩馀二十来隻一级丧尸没了阻隔,一涌而出。
  这等阵仗即使是我也一时难以应付。
  我连忙退了开去,在进入战斗状态前快速评估了番,最后决定避开正面迎击,兑出了三瓶「普通丧尸驱逐剂」,反手就喷在自己身上。
  原本就捉襟见肘的点数在兑换了驱逐剂后更是几乎见了底,但情况特殊,花用一千五百点总好过于玩命,况且也并非完全没有回报。
  普通版本的驱逐剂对一级丧尸起了效用,它们跟着零级丧尸一起转身,顿时空门大开。趁此良机,我由后方火速出手,一次一颗晶核,一级丧尸哼也没哼就倒了下去。
  短短几分鐘,二十三隻丧尸就贡献了一千一百五十点,堪堪补回了我所花费的七成,再加上十几隻来不及逃的零级丧尸,加总后算一算,点数的支出与收入正好打平。
  点数的增减打平了,驱逐剂的效用可还有八个小时多,接下来的时间,每多杀一隻丧尸,所获得的能量值便是额外的收益。易言之,杀得越多,赚得也就越多。
  这正合我意,兑换完丧尸疫苗和几瓶驱逐剂后,过去积攒的能量几乎化为乌有,一切必须重头再来,加之接下来几天还会待在市区里,未来势必得再多兑换几瓶驱逐剂出来,而那些点数现在仍旧毫无下文。再者,比起乾粮,我更喜欢热食,如此算下来,又是一大笔点数开支,不勤勤恳恳些攒点,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只能啃着乾粮度日了。
  如此一来,这些丧尸在我眼中全变成了一顿顿美餐,是热烟蒸腾的浓汤、是会走动的鸡腿、是香气四溢的牛排。
  它们啃食人类,而我啃食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