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司徒朝暮第一次来就没有高反,这次来当然也没有,她仅仅是有一点晕车而已,但晕车死不了人,所以她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却担心极了宋熙临,真是害怕他就这么死路上了!
  虽说他死不死的跟自己关系也不大,但是,他死在哪里都不能死在自己身边啊!不然怎么跟他爸交代?怎么跟他背后的那个大豪门交代?
  豪门继承人死在她身边了,她势必也得跟着陪葬,不死也得被扒层皮!
  司徒朝暮真是从来都没有这么担心过一个人的生死安危,恨不得把背包里面装着的备用药全部都拿出来让宋熙临吃上一个遍,还要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的身体状况,时刻准备着向全车乘客大喊救命。
  每隔一个半小时左右,大巴车司机都会在中途的某个休息站停下车,让自己和车上的乘客们下来溜达几圈、上上厕所、休息休息。
  司徒朝暮所有的休息时间全来自于宋熙临去男厕所的那一段时间——宋熙临几乎每次停车之后都要跑去厕所呕吐一番。
  等他吐完之后,司徒朝暮就要立即奔上前去为他递纸巾递热水,然后再搀扶着脚步虚浮的宋公子回车上车。
  这一路上,车停了多少次,宋熙临就吐了多少回。
  司徒朝暮还瞬身携带着体温计,几乎每隔半小时就要让宋熙临量一次体温。起先还是三十七度二,但是随着海拔的增高,他的体温也越来越高了,从三十七度二逐渐升到了三十八度七……再这么持续发展下去,势必会形成高烧。
  但是退烧药已经让他吃了,晕车药和抗高反药也已经让他吃了,退烧贴也用完了好几片,却一丁点儿效果都没有。司徒朝暮再无计可施,只能干着急,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待到夜幕降临之时,宋熙临几乎都要烧晕过去了,那张原本白皙清俊的面庞上浮满了难受的红晕和憔悴的病态感,一双薄唇几乎要变成透明,整个人看起来像极了一个脆弱的、破碎的瓷娃娃,必须要牢牢地捧在手心里才能确保他不会顺着外表上的那一道道曲折裂纹而崩碎。
  怪不得,他们全家人都这么偏心弟弟……司徒朝暮长长地叹了口气,心情复杂地看着身边人,感觉这老天爷还真是又公平又不公平,给了弟弟锦衣玉食的生活就不给健康的身体,给了哥哥健康的身体就不给锦衣玉食。
  晚上九点多,大巴车终于开进了嘎隆县的汽车站。
  司徒朝暮下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送宋熙临去医院。然而嘎隆县地偏人稀,和东辅大相径庭,才晚上九点而已大街小巷上几乎就已经没有人了,黑咕隆咚的一片死寂。汽车站的配套设施还落后,连一辆提供给乘客的轮椅都没有。
  宋熙临已经烧到了半晕厥状态,意识模糊,浑身无力,几乎耳聋,喊他三声都不一定能回一声。无奈之下,司徒朝暮只好背着他去医院。
  但她的那点小个头儿怎么可能背的了人家这种185的大个子?
  所以,与其说背,倒不如说她是用纤瘦的肩膀、后背和手臂拖着他去了县城医院,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路上还摔了好几跤,膝盖都摔烂了,血肉模糊的一团。
  更气人的是,当她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带着宋熙临来到了县城医院之后,医院还没值夜班的大夫,只有护士站亮着灯……这什么穷乡僻壤的不毛之地啊!
  还有!宋熙临怎么可以脆弱成这样啊?连他哥一半的身体素质都没有!
  遥想他们一行人上一次从嘎隆县返回d市的大巴车途中,那个姓顾的家伙一路上都在照顾晕车的她,现在到好,轮到她来照顾他弟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出来混迟早要还。
  早知如此,就不该来!
  然而现在后悔也晚了,人都已经到嘎隆了,剩下事情只能硬着头皮去面对。
  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医生上班之后,宋熙临才从护士站的病床上被转移到住院部的病床。
  在医院里面治疗了整整四天,宋熙临的情况才趋于稳定。他终于不再发烧了,耳聋耳鸣的情况也减缓了不少,却依旧挂着输氧管,一刻也离不开。
  司徒朝暮是真的不建议他再继续走下去了,也彻底理解了宋青山为什么坚决不让儿子回老家了——儿子是真的会死。
  知子莫若父,在这件事情上,宋青山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直接打道回府,最好让宋熙临他爸直接安排那种带有医疗团队的私人飞机来接他。
  然而宋熙临这人的脾气也挺倔,铁了心地要回碧屿村,怎么劝都劝不动。
  无奈之下,司徒朝暮只好去给他办理出院手续。
  当两人站在夏日清晨的站牌下,等待着前往碧屿村的城际公交车时,宋熙临的鼻端还戴着输氧管,身侧挂着枕头大的氧气袋。司徒朝暮的背包中则塞满了刚从医院药房开出来的各种救急药。
  他们两人身上都穿着厚实的黑色冲锋衣,因为嘎隆的气温不能与海拔平稳的中原地带相比,没有固定的一年四季。
  在这里,一天之内,皆是四季。
  所以即便是夏日,清晨的温度也并不高。
  突然之间,凭空起了一阵强劲的寒风,吹得马路对面的广告牌都在摇摇欲坠,宋熙临下意识地偏下了脑袋躲风,却还是被寒气给灌了肺,不受控地开始了一阵咳嗽,苍白的面色上浮现了一抹因身体的剧烈颤动而激出的潮红,清怜的病态感越发强盛。
  司徒朝暮的脑海中瞬间冒出了四个字:弱不禁风。
  跟颤动在枝头的柔弱白梨花似的。
  真是害怕他会把自己给咳散架了,又害怕风会把他给吹跑……司徒朝暮下意识地抓住了宋熙临手肘部位的衣料,满目担忧地瞧着他。
  宋熙临竭力压制住了这一阵咳嗽,深吸一口气,回头看着她,斩钉截铁地说:“放心,死不了。”
  声音嘶哑,气息不稳。
  司徒朝暮不置可否,心想:这话要是你哥说我信,但你说,我死都不信……实在是太孱弱了,宋青山能把他养活到这么大也真是不容易。
  幸好公交车来的快,他们上了车,把寒风挡在了不怎么明净的车窗外。
  车程一个半小时。
  路况颠簸,一路摇摇晃晃。
  在这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中,窗外闪过了无数道风景,然而宋熙临的眼神却始终是迷茫又陌生的。
  没有一道风景是他所熟悉的。
  他早已忘记了回家的路和沿途的风景。
  下车之后,宋熙临站在那条通往碧屿村的山口,盯着那张喷有箭头路标的、破破旧旧的木牌子看了很久。
  越看,他的心中越茫然,甚至情不自禁地向司徒朝暮发出了疑问:“这里、就是我家?”
  司徒朝暮回答说:“当然,就在这条山路的尽头。”
  宋熙临扭头,目光复杂地看向了那条幽深的、蜿蜒曲折的狭窄山路……他甚至,连这条回家的山道都记不得了,他只能够记得父亲仿造的那座山谷。
  而仿造的东西,永远变不成真的。
  再无多言,他们两个一同踏上了那一条通往碧屿村的山路。
  在宋青山仿造的那片山谷中,仅仅需要走上个三四十分钟就能抵达山腹中的村子,然而在真正的碧屿村,这条路却长达两小时。
  宋熙临的体质本就虚弱,外加带病在身,高反严重,体力越发不行,走走停停,两个小时的路又被无限拉长了。
  在他们又转过一个山弯之后,宋熙临再度停下了脚步,无力可支般弯下了腰,双手抵在了膝盖上,难受地闭上了双眼,艰难地、深深地呼吸着氧气。
  他的面颊上也早已没有了血色,额角汗珠直留,双唇苍白而干涩,一看就是体力透支了。
  司徒朝暮只能停下来等他。
  缓了好大一会儿,宋熙临才重新将腰直起来,望着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前路,迷茫地询问司徒朝暮:“大概还有多久?”
  司徒朝暮回想了一下,不太确定地说:“应该还要走个二三十分钟?”并且还是以身体健康的正常人的脚程计算。
  要是以宋熙临的速度计算的话,估计还得一个小时。
  宋熙临目不转睛地望着前路,眼神越发茫然,喃喃启唇:“哥哥每天、都要走一遍这条路么?”
  司徒朝暮却回答:“那可不止一遍,他要去上学,要陪着你妈去县城买东西、卖东西,一天至少要走两趟吧?多了估计得四五趟。”
  宋熙临的内心突然揪了起来,拧着疼,根本无法想象这么多年以来哥哥过得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可是、可是,这么长的路,他到底该怎么走才能走到尽头?”
  路是走不完的,苦也是吃不完的。
  哥哥他、到底是怎么忍下来的?
  司徒朝暮瞥了宋熙临一眼,不冷不热地回了句:“他会走路,会奔跑,会骑马,也会骑摩托,只要他想走,他就能走完这条路,根本用不着你替他操心。”
  宋熙临的眼圈猛然一红,气结于胸,情绪徒然激动了起来:“可他是我哥哥!我怎么可能对他不闻不问?”说完,却相当剧烈地咳嗽了起来,苍白的面色上再度开始浮现异样的红。
  “你不要那么激动嘛,你哥又不是你!”司徒朝暮特别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可没有你那么娇生惯养,他是在你们家的那座锻刀房里面长大的,是在你们家后院的那片树林里面的梅花桩上长大的,是骑在马背上长大的,所以他比你坚强多了,也比你纯粹多了,真轮不到你来担心他,而且你的担心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对他没有任何帮助,你只是在瞎担心。”
  宋熙临无话反驳,也不能反驳,因为没有那么通顺的呼吸。
  他只能满目无奈、气喘吁吁地听着司徒朝暮说话。
  司徒朝暮又瞥了宋熙临一眼,道:“你也别拿那种不服气的眼神看我,我说的都是实话,实话本来就难听。你也不想想,你哥从小就没占过你们家人的光,所以他现在活得是好是赖都和你们没有关系。你也不知道你哥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所以别总拿自己的视角去度量你哥、心疼你哥、担心你哥,你哥他不需要呀,就像是你和你全家联手把你哥骗到东辅一样,结果呢?彻底把你哥气走了吧?虽然我也知道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你以后还是别出发了吧,不然只会给你哥徒增烦恼。”
  宋熙临面色铁青,紧咬着牙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直接抬步走人,都没回头看司徒朝暮一眼。
  司徒朝暮不屑地“嘁”了一声,一边压着脚步慢吞吞地跟在自己老板身后走,一边在心里碎碎念:就你那孱弱的身子骨,还想甩掉我?我没甩掉你就不错了!
  又断断续续地往前走了将近一个多小时,碧屿村的全貌才彻底呈现在二人眼前。
  山道尽头就是村口,山腹中地势开阔,安扎在雪山脚下的村庄一览无余。
  儿时的家近在咫尺,然而宋熙临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再往前行走一步。
  他呆滞的、手足无措地伫立在了村口,薄唇微张,不安又渺茫地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土地。
  近乡情怯,是他此时此刻唯一的感受。
  被父亲仿造的那座假山谷所干扰的记忆也在不断修正,童年的回忆逐渐清晰了起来。
  这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妈和哥正在家中等他。
  记忆中的妈妈留有一头浓密如墨的长发,每天清晨,她都会用沾了水的木梳梳头发,然后将柔顺的长发一圈圈盘起,仅用一根造型简洁的木簪支撑着。
  每次盘好头发之后,她都会笑盈盈地询问他和哥哥:“妈今天盘的头发好看么?”
  他知道,妈一定想让他们回答:好看,超级漂亮!
  但哥哥总是会皱皱鼻子,毫不配合地说:“每天都问,一点意思都没有!”
  哥哥扫兴,妈嗔哥一眼,又没好气地在哥哥的小脑袋上轻轻戳一下:“就你的那一脑袋长头发有意思!”
  每当这时,他都会立即去哄妈妈:“妈妈最好看!超级漂亮!”
  妈就会瞬间变得笑靥如花,一边爱不释手地揉着他的小脸蛋一边说:“诶呀,还是我们阿临最可爱啦!”
  哥哥则会在一边抱起胳膊,傲娇地“哼”一声:“好男儿壮志凌云志在四方,要什么可爱!”
  妈会无奈地撇撇嘴,然后把他从地上抱起来,一边看着哥,一边对他说:“以后可不敢学你哥,会找不到媳妇儿的。”
  哥哥却浑不在意:“那我就不找媳妇儿了,媳妇儿麻烦,影响我当行走江湖的大侠!”
  哥哥从小就一身反骨,妈让他往东,他偏偏要往西,气得妈直瞪眼,抱着他就走,一边走还一边嘟囔:“还要当大侠?行走江湖?有本事你一辈子都别找媳妇儿!”
  他趴在妈的肩膀上,回头看着哥,哥是真的一点儿都不在意,像是个潇洒小神仙似的,发髻高束,双手掐腰,一脸神气地仰着下巴,满目豪情地盯着眼前的一座座大山,一点儿都没有把它们的高大和巍峨放在眼里。
  哥哥是铁了心地要翻过一座座山,越过一条条河,去见他梦想中的人外人,去看他梦想中的山外山。
  他也真是崇拜极了哥哥,感觉哥哥特别勇敢特别厉害,竟然一点都不会畏惧翻山越岭的困难。如果换做是他的话,他一定会在山里面迷路的!
  他也舍不得离开家,舍不得离开爸妈。
  他最喜欢吃爸爸煮的面条,喜欢吃妈妈包的包子。
  在那个时候,他们一家四口的早饭经常是一碗铺盖着金灿灿煎鸡蛋的清汤面和一篮子油亮亮的大包子,内馅儿不固定,有时是青椒豆腐的,有时是红油鲜肉的,有时是粉条茄子的,但如论是那种口味,都很香,哥哥每次都能吃两大个,还想再吃第三个时,妈就不让哥吃了,怕哥哥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