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
他也明知她是故意在打击报复,却又碍于体面不能发作,只得冷冷地回了声:“你自己看着办。”
司徒朝暮毕恭毕敬:“好的,宋总。”
宋熙临没再言语,面无表情地盯着车窗外。
司徒朝暮也没再说话,再度将笔记本电脑放在了腿上,开始“自己看着办”。
望山跑死马,路虎又持续不停地在曲折的山道上行驶了将近一个钟头才抵达了那条通往碧屿村的山道入口。
司徒朝暮下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后备箱中拿背包。
沉甸甸的黑色旅行背包中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救急药物和补充体力的物资。
跟了宋熙临七年,她甚至都快要变成他的私人护士了,不仅能够将各类和心肺功能有关的药物和药效谨记在心并区分清楚,还娴熟地掌握了各种常用的急救方法,甚至学会了使用听诊器和掐脉搏。
也是在当了多年的秘书后,司徒朝暮才逐渐得知宋熙临的孱弱完全是起源于先天性的肺发育不全。
明明是双生子,哥哥顾晚风从出生起就是一个健康正常的婴儿,弟弟宋熙临却只有四斤不到的体重,一出生就被送进了保温箱,在当年可以被称作国内最顶端的医疗手段的干预下抢救了四十多天才得以生存下来,却还是体弱多病,与顾晚风那副天生强健的身子骨截然不同。
等到司徒朝暮将背包背好的时候,宋熙临都已经走上那条幽深的山道了,自始至终没有回头,步伐阔而快,显然还在因为她刚才的打击报复而生闷气。
他很不喜欢冯夕雅,却又不得不为了家族的利益去和她逢场作戏。
司徒朝暮愧疚而无奈地叹了口气,快马加鞭地去追他,边跑边急切地说:“你不要走的那么快,你的身体承受不了。”
宋熙临却不为所动。
司徒朝暮又加快了脚步,终于追上了他,一把扯住了他手肘部的衣料,气急败坏:“我又不是故意的!”
宋熙临终于停下了脚步,面无表情,冷冷开口:“你真不是故意的?”
好吧。
我就是故意的。
但是——
司徒朝暮又恼怒又不服气:“可是明明是你先针对我的!”
宋熙临却越发意难平了,愠怒而不甘,还有些恨铁不成钢:“你就那么害怕哥哥会结婚?这世界上除了哥哥你就再也看不到其他人了是么?一辈子那么长,你还能一直耗在一个永远也等不回的人身上么?”
司徒朝暮斩钉截铁,坚定不移:“他答应过会回来,他承诺过的。”她当然也能够明白宋熙临的意思,却不能够接受他的好意,因为她早就和那个人约定过了后会有期,“七年的时间确实很长,但有些念想是不会被时间磨平的。我相信你哥哥,亿亿万次地相信他,因为他不会骗人,他承诺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宋熙临的内心深处顿时冒出了一股深切的无力感。
无论如何,他都取代不了哥哥。
哥哥的一年,抵得过他的七年。
这种深切的无力感如同一股浓烈的迷烟似的顺经血管通往全身,缠绕了宋熙临的四肢百骸,令他不由自主地耸塌了双肩,再也无法开口说出一个字。
宋熙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万般无奈地顺着山道继续走了下去。
司徒朝暮也是一言不发,亦步亦趋地跟在宋熙临的身后。
进山两个多小时,回来又是两个多小时,外加登山和扫墓的时间,等两人终于走出那条山道的时候,天色早就黑透了。清凉的空气中再度飘起了冷冰冰的毛毛细雨,沾湿了本就不怎么干燥的土地,两人的登山鞋上皆蹭满了泥污。
天色越黑气温越低,两人的头脸也都是湿漉漉的。
一上车,司徒朝暮就将提前准备好的干净毛巾拿了出来,递给了宋熙临。
宋熙临却没接,甚至没有看她,如一尊冷漠的雕塑似的,侧着头,无动于衷地看着窗外,脸色略显苍白,下颌线清晰削瘦。
司徒朝暮知晓,他一定还在为了早上发生的那桩事情赌气,但是,她无能为力,也帮不了他,更成全不了他。
轻叹口气,司徒朝暮将干燥而柔软的毛毯放到了他的手边,叮嘱道:“擦一擦吧,别再着凉了。”
宋熙临还是没有理会她。
司徒朝暮也没再试图去和他沟通,又从包里拿出来了一条干毛巾,开始给自己擦脸擦头发。
车内原本安静至极,宋熙临却突然看向了她:“哥哥要是不回来了你该怎么办?”
司徒朝暮的动作一顿,想了想,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我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
宋熙临:“你还能一辈子孤独终老?”
司徒朝暮:“能啊,为什么不能?”她也不想再继续和他争辩这个问题了,索性看着他的眼睛,直白而了当地说,“我所愿所爱都可以由自己做主,但是你不可以,你甚至不敢替我把那一巴掌打回去。”
宋熙临于心有愧,哑口无言。
司徒朝暮又说:“但如果换作是你哥,别说替我把那一巴掌打回去了,他甚至不会让冯夕雅的那一巴掌落在我的脸上。”
宋熙临的呼吸逐渐紊乱了起来,下意识地攥紧了双拳,目光闪烁着,愧疚着,落荒而逃一般,迅速扭头,躲开了她的目光,再度将自己的视线移向了窗外。
车窗上落满了细密的雨点,模糊了窗外的黑暗。
“周司机,开车吧。”这句话是司徒朝暮对司机说的,“今晚就在嘎隆住宿,不赶夜路了。”
周司机没有立即启动车辆,而是先抬眸,从后视镜中看了看老板的脸色,确认老板默许了“开车”这个指令之后,他才缓缓踩下了油门,掉头回返。
路虎开走之后,本就荒凉偏僻的路段再度恢复了寂寥无人的处境,山石嶙峋不动,飞鸟孤身盘旋,满天繁星闪烁,仿佛亿亿万万年皆是如此。
然而一个小时之后,漆黑孤寂的破败马路上竟然再度亮起了车灯。
这次的灯光是从对面方向亮起的,仿若是在追赶那辆已经遥遥离去的路虎,中间却隔了足足一个小时。
在通往碧屿村的那条幽深山道的入口处,那辆一路疾驰的灰色皮卡终于停了下来。
在皮卡车的后方货箱中,还用架子固定着一辆黑色摩托车。
越野皮卡加大摩托的酷炫组合,让人一看就不禁联想到车主一定是一位身穿工装裤和黑头大皮靴的酷爱探险的狂野糙汉。
然而,皮卡车驾驶室的大门打开之后,却从车上下来了一位身穿月白色对襟盘扣唐装的年轻男人,质地柔软的衣料上还埋了银线云纹,在皎洁的月色下微微泛着流光。
做工精湛的白衣白裤之下,是一双青灰色的平底板鞋。
他骨线分明的左手手腕上,还戴着一串简洁质朴的菩提籽。
整体穿搭儒雅至极,玉骨天成,浑然不像是个酷爱开皮卡骑摩托的狂野人士。
男人的长相也极为清朗俊逸,身姿挺拔,卓然而立,犹如青松翠柏;浓密的长发一层披肩,一层束髻,独特而雅致;一双内勾外翘的丹凤眼颇具风流,韵味十足,然而他那双眼睛中的清冷感却又大大地折煞了这股多情风流劲儿,给人的感觉仅剩下了淡漠与疏离,好似比天上的皎月还要高不可攀。
紧接着,另外一侧的车门也被推开了,从副驾驶跳下来了一位十三、四岁大的少年。
“师父。”少年五官帅气,眉眼机灵,穿着红色卫衣和黑色运动裤,一头天生的奶奶灰发色相当醒目,然而他此时此刻的目光却十分迷茫,困惑不已地望着那条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色山道,不确定地说:“才七年没回来,我怎么觉得这条路窄了这么多?”
顾晚风目不转睛地盯着山口看了半晌,回了声:“没有变窄,是你长大了。”
“哦。”其实毛三已经快记不清小时候的事情了,因为儿时的记忆对他来说既不幸福也不快乐,每一天都充斥着对未来的担忧和害怕,所以他的记忆系统就启用了自我保护模式,逐渐淡化了那些不美好的回忆。
直至被师父带走之后,他的日子才好过了起来,顿顿有饱饭吃,生病有人照顾,逢年过节有新衣服穿,按部就班地成长上学,终于变成了一个有依靠的普通小孩,记忆也随之清晰了。
所以毛三并不在乎这条山路到底有没有变窄,他当下更关心的问题:“那咱们是今晚就进山还是先去县城住一晚?要不先去县城住一晚吧?下雨了,可能不好骑摩托。”
顾晚风却说:“照骑不误。”
从小骑到大的路,别说下雨了,就是下雹子他也能闭着眼骑。
毛三却很担心:“啊?您早上不还说为了安全起见要去网购几个头盔么?”
顾晚风沉默片刻:“那是去东辅用的。”
毛三都懵了:“去东辅需要注意安全,在这儿就不用了?”
顾晚风:“这里没人管,东辅有人管。”
“……”
看来,您是真的很尊敬东辅的交通规则。
毛三一边思索着,一边说:“所以,您当初宁可推掉大几万的订单也要风雨无阻地去考摩托车驾驶证也是为了去东辅作准备?”
顾晚风莫名有些难为情,但还是点了头:“嗯。”
毛三却越发百思不得其解:“您都野了一辈子了,怎么突然就要去东辅当良好市民了?”
顾晚风:“……”
第53章
◎“我叫顾晚风,我是顾晚风。”◎
又是一年清明节, 司徒朝暮却没有陪同宋熙临回老家,倒不是因为她不想再去,而是因为没法儿蹭车去了。
宋熙临马上就要和冯夕雅订婚,订婚仪式的日期就在清明节假期过后不久, 而冯夕雅这人向来是骄横刁蛮, 心高气傲, 凡事都要压人一头,所以她对自己的订婚仪式极其看重, 力求尽善尽美,独占鳌头,务必要在东辅上流社会的名利场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令人称羡。
宋熙临虽然不爱冯夕雅, 但他会给足冯夕雅纵容和体面, 因为他太明白“豪门联姻”的意义了, 更明白自己的婚姻和感情在家族利益面前不值一提,所以他愿意迁就自己的未婚妻, 任劳任怨地陪同她三番四次、朝令夕改地试礼服,换酒店,换场地,换仪式, 弄得分身乏术,连抽空回老家祭奠母亲的时间都没有了。
但对于司徒朝暮来说, 这可真是一桩大好事, 因为冯夕雅特别讨厌她,众所周知的讨厌, 就连总公司里面的清洁阿姨都知道的那种, 所以她这几天刚好可以借此机会理直气壮地请假, 直至宋熙临的订婚仪式结束为止,她都可以不去上班。
大体一算,她至少能休个十天的小长假。
也算是规避风险了吧。
不然很有可能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再挨冯夕雅一巴掌。
两年前挨的那一巴掌,司徒朝暮至今为止都记忆犹新。那天清晨,她才刚跟随在宋熙临身后走进公司大楼,冯夕雅突然从熙熙攘攘的上班人群中冲了出来,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然后就开始破口大骂她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她扣上了“勾引上司”的污名。
那一巴掌真是给她扇蒙了,脸颊灼热发疼,耳鸣阵阵不断,外加当时的围观人群众多,大部分还都是熟悉的面孔,所以她简直惊愕到了连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口。
这辈子都没有经受过这么大的屈辱。
她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使得冯夕雅连豪门千金的体面都不要了,疯疯癫癫地跑来宋家的集团总公司当众大发雷霆。
而她的上司,她效力多年的老板,却没有维护她,更没有当众为她讨回公道。当然,宋熙临也没有那个义务去维护她,冯夕雅比她司徒朝暮重要的多,冯家千金的身份更比一个人微言轻的小秘书重要的多,所以,宋熙临只是简单呵斥了冯夕雅一声:“别再闹了。”然后就拉着冯夕雅的手腕离开了,留下她一人独自收拾残局。
她明明挨了打,明明受尽了羞辱,明明眼泪早已在眼眶中打转了,却不得不强吞下委屈和怒火,竭尽全力地保持平和与冷静,以一种不怒自威的神色和声调去驱散看热闹的人群。
总裁秘书的身份对普通员工来说还是有点儿威慑力的,所以她很快就完成了维持秩序的工作,但这也是她当时所能够维持的最后的理智和体面了。
看热闹的员工们散开后,她就转身离开了公司,往后一个月都没再来上过班。
她也不是没想过辞职,实在是受不了这股窝囊气,所以在挨打的当天就给宋熙临发送了封辞职报告,然而直到今天宋熙临都没有打开那封邮件。
在家中歇了一个月后,宋熙临在某一天深夜突然给她打来了一通电话,其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让她给他订一张前往c市的机票,他要去c市出差。
订机票是秘书的份内工作,但如果她辞职了,就没有那个义务再给他订机票了。
于是,她很无奈地回了句:“我的辞职报告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发送到您的邮箱了。”
宋熙临却像是没听到她的这句话似的,自顾自地说:“大概中午十二点落地c市就行,你如果不想跟着一起去,我可以自己去。”
司徒朝暮毕恭毕敬:“好的,宋总。”
宋熙临没再言语,面无表情地盯着车窗外。
司徒朝暮也没再说话,再度将笔记本电脑放在了腿上,开始“自己看着办”。
望山跑死马,路虎又持续不停地在曲折的山道上行驶了将近一个钟头才抵达了那条通往碧屿村的山道入口。
司徒朝暮下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后备箱中拿背包。
沉甸甸的黑色旅行背包中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救急药物和补充体力的物资。
跟了宋熙临七年,她甚至都快要变成他的私人护士了,不仅能够将各类和心肺功能有关的药物和药效谨记在心并区分清楚,还娴熟地掌握了各种常用的急救方法,甚至学会了使用听诊器和掐脉搏。
也是在当了多年的秘书后,司徒朝暮才逐渐得知宋熙临的孱弱完全是起源于先天性的肺发育不全。
明明是双生子,哥哥顾晚风从出生起就是一个健康正常的婴儿,弟弟宋熙临却只有四斤不到的体重,一出生就被送进了保温箱,在当年可以被称作国内最顶端的医疗手段的干预下抢救了四十多天才得以生存下来,却还是体弱多病,与顾晚风那副天生强健的身子骨截然不同。
等到司徒朝暮将背包背好的时候,宋熙临都已经走上那条幽深的山道了,自始至终没有回头,步伐阔而快,显然还在因为她刚才的打击报复而生闷气。
他很不喜欢冯夕雅,却又不得不为了家族的利益去和她逢场作戏。
司徒朝暮愧疚而无奈地叹了口气,快马加鞭地去追他,边跑边急切地说:“你不要走的那么快,你的身体承受不了。”
宋熙临却不为所动。
司徒朝暮又加快了脚步,终于追上了他,一把扯住了他手肘部的衣料,气急败坏:“我又不是故意的!”
宋熙临终于停下了脚步,面无表情,冷冷开口:“你真不是故意的?”
好吧。
我就是故意的。
但是——
司徒朝暮又恼怒又不服气:“可是明明是你先针对我的!”
宋熙临却越发意难平了,愠怒而不甘,还有些恨铁不成钢:“你就那么害怕哥哥会结婚?这世界上除了哥哥你就再也看不到其他人了是么?一辈子那么长,你还能一直耗在一个永远也等不回的人身上么?”
司徒朝暮斩钉截铁,坚定不移:“他答应过会回来,他承诺过的。”她当然也能够明白宋熙临的意思,却不能够接受他的好意,因为她早就和那个人约定过了后会有期,“七年的时间确实很长,但有些念想是不会被时间磨平的。我相信你哥哥,亿亿万次地相信他,因为他不会骗人,他承诺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宋熙临的内心深处顿时冒出了一股深切的无力感。
无论如何,他都取代不了哥哥。
哥哥的一年,抵得过他的七年。
这种深切的无力感如同一股浓烈的迷烟似的顺经血管通往全身,缠绕了宋熙临的四肢百骸,令他不由自主地耸塌了双肩,再也无法开口说出一个字。
宋熙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万般无奈地顺着山道继续走了下去。
司徒朝暮也是一言不发,亦步亦趋地跟在宋熙临的身后。
进山两个多小时,回来又是两个多小时,外加登山和扫墓的时间,等两人终于走出那条山道的时候,天色早就黑透了。清凉的空气中再度飘起了冷冰冰的毛毛细雨,沾湿了本就不怎么干燥的土地,两人的登山鞋上皆蹭满了泥污。
天色越黑气温越低,两人的头脸也都是湿漉漉的。
一上车,司徒朝暮就将提前准备好的干净毛巾拿了出来,递给了宋熙临。
宋熙临却没接,甚至没有看她,如一尊冷漠的雕塑似的,侧着头,无动于衷地看着窗外,脸色略显苍白,下颌线清晰削瘦。
司徒朝暮知晓,他一定还在为了早上发生的那桩事情赌气,但是,她无能为力,也帮不了他,更成全不了他。
轻叹口气,司徒朝暮将干燥而柔软的毛毯放到了他的手边,叮嘱道:“擦一擦吧,别再着凉了。”
宋熙临还是没有理会她。
司徒朝暮也没再试图去和他沟通,又从包里拿出来了一条干毛巾,开始给自己擦脸擦头发。
车内原本安静至极,宋熙临却突然看向了她:“哥哥要是不回来了你该怎么办?”
司徒朝暮的动作一顿,想了想,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我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
宋熙临:“你还能一辈子孤独终老?”
司徒朝暮:“能啊,为什么不能?”她也不想再继续和他争辩这个问题了,索性看着他的眼睛,直白而了当地说,“我所愿所爱都可以由自己做主,但是你不可以,你甚至不敢替我把那一巴掌打回去。”
宋熙临于心有愧,哑口无言。
司徒朝暮又说:“但如果换作是你哥,别说替我把那一巴掌打回去了,他甚至不会让冯夕雅的那一巴掌落在我的脸上。”
宋熙临的呼吸逐渐紊乱了起来,下意识地攥紧了双拳,目光闪烁着,愧疚着,落荒而逃一般,迅速扭头,躲开了她的目光,再度将自己的视线移向了窗外。
车窗上落满了细密的雨点,模糊了窗外的黑暗。
“周司机,开车吧。”这句话是司徒朝暮对司机说的,“今晚就在嘎隆住宿,不赶夜路了。”
周司机没有立即启动车辆,而是先抬眸,从后视镜中看了看老板的脸色,确认老板默许了“开车”这个指令之后,他才缓缓踩下了油门,掉头回返。
路虎开走之后,本就荒凉偏僻的路段再度恢复了寂寥无人的处境,山石嶙峋不动,飞鸟孤身盘旋,满天繁星闪烁,仿佛亿亿万万年皆是如此。
然而一个小时之后,漆黑孤寂的破败马路上竟然再度亮起了车灯。
这次的灯光是从对面方向亮起的,仿若是在追赶那辆已经遥遥离去的路虎,中间却隔了足足一个小时。
在通往碧屿村的那条幽深山道的入口处,那辆一路疾驰的灰色皮卡终于停了下来。
在皮卡车的后方货箱中,还用架子固定着一辆黑色摩托车。
越野皮卡加大摩托的酷炫组合,让人一看就不禁联想到车主一定是一位身穿工装裤和黑头大皮靴的酷爱探险的狂野糙汉。
然而,皮卡车驾驶室的大门打开之后,却从车上下来了一位身穿月白色对襟盘扣唐装的年轻男人,质地柔软的衣料上还埋了银线云纹,在皎洁的月色下微微泛着流光。
做工精湛的白衣白裤之下,是一双青灰色的平底板鞋。
他骨线分明的左手手腕上,还戴着一串简洁质朴的菩提籽。
整体穿搭儒雅至极,玉骨天成,浑然不像是个酷爱开皮卡骑摩托的狂野人士。
男人的长相也极为清朗俊逸,身姿挺拔,卓然而立,犹如青松翠柏;浓密的长发一层披肩,一层束髻,独特而雅致;一双内勾外翘的丹凤眼颇具风流,韵味十足,然而他那双眼睛中的清冷感却又大大地折煞了这股多情风流劲儿,给人的感觉仅剩下了淡漠与疏离,好似比天上的皎月还要高不可攀。
紧接着,另外一侧的车门也被推开了,从副驾驶跳下来了一位十三、四岁大的少年。
“师父。”少年五官帅气,眉眼机灵,穿着红色卫衣和黑色运动裤,一头天生的奶奶灰发色相当醒目,然而他此时此刻的目光却十分迷茫,困惑不已地望着那条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色山道,不确定地说:“才七年没回来,我怎么觉得这条路窄了这么多?”
顾晚风目不转睛地盯着山口看了半晌,回了声:“没有变窄,是你长大了。”
“哦。”其实毛三已经快记不清小时候的事情了,因为儿时的记忆对他来说既不幸福也不快乐,每一天都充斥着对未来的担忧和害怕,所以他的记忆系统就启用了自我保护模式,逐渐淡化了那些不美好的回忆。
直至被师父带走之后,他的日子才好过了起来,顿顿有饱饭吃,生病有人照顾,逢年过节有新衣服穿,按部就班地成长上学,终于变成了一个有依靠的普通小孩,记忆也随之清晰了。
所以毛三并不在乎这条山路到底有没有变窄,他当下更关心的问题:“那咱们是今晚就进山还是先去县城住一晚?要不先去县城住一晚吧?下雨了,可能不好骑摩托。”
顾晚风却说:“照骑不误。”
从小骑到大的路,别说下雨了,就是下雹子他也能闭着眼骑。
毛三却很担心:“啊?您早上不还说为了安全起见要去网购几个头盔么?”
顾晚风沉默片刻:“那是去东辅用的。”
毛三都懵了:“去东辅需要注意安全,在这儿就不用了?”
顾晚风:“这里没人管,东辅有人管。”
“……”
看来,您是真的很尊敬东辅的交通规则。
毛三一边思索着,一边说:“所以,您当初宁可推掉大几万的订单也要风雨无阻地去考摩托车驾驶证也是为了去东辅作准备?”
顾晚风莫名有些难为情,但还是点了头:“嗯。”
毛三却越发百思不得其解:“您都野了一辈子了,怎么突然就要去东辅当良好市民了?”
顾晚风:“……”
第53章
◎“我叫顾晚风,我是顾晚风。”◎
又是一年清明节, 司徒朝暮却没有陪同宋熙临回老家,倒不是因为她不想再去,而是因为没法儿蹭车去了。
宋熙临马上就要和冯夕雅订婚,订婚仪式的日期就在清明节假期过后不久, 而冯夕雅这人向来是骄横刁蛮, 心高气傲, 凡事都要压人一头,所以她对自己的订婚仪式极其看重, 力求尽善尽美,独占鳌头,务必要在东辅上流社会的名利场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令人称羡。
宋熙临虽然不爱冯夕雅, 但他会给足冯夕雅纵容和体面, 因为他太明白“豪门联姻”的意义了, 更明白自己的婚姻和感情在家族利益面前不值一提,所以他愿意迁就自己的未婚妻, 任劳任怨地陪同她三番四次、朝令夕改地试礼服,换酒店,换场地,换仪式, 弄得分身乏术,连抽空回老家祭奠母亲的时间都没有了。
但对于司徒朝暮来说, 这可真是一桩大好事, 因为冯夕雅特别讨厌她,众所周知的讨厌, 就连总公司里面的清洁阿姨都知道的那种, 所以她这几天刚好可以借此机会理直气壮地请假, 直至宋熙临的订婚仪式结束为止,她都可以不去上班。
大体一算,她至少能休个十天的小长假。
也算是规避风险了吧。
不然很有可能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再挨冯夕雅一巴掌。
两年前挨的那一巴掌,司徒朝暮至今为止都记忆犹新。那天清晨,她才刚跟随在宋熙临身后走进公司大楼,冯夕雅突然从熙熙攘攘的上班人群中冲了出来,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然后就开始破口大骂她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她扣上了“勾引上司”的污名。
那一巴掌真是给她扇蒙了,脸颊灼热发疼,耳鸣阵阵不断,外加当时的围观人群众多,大部分还都是熟悉的面孔,所以她简直惊愕到了连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口。
这辈子都没有经受过这么大的屈辱。
她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使得冯夕雅连豪门千金的体面都不要了,疯疯癫癫地跑来宋家的集团总公司当众大发雷霆。
而她的上司,她效力多年的老板,却没有维护她,更没有当众为她讨回公道。当然,宋熙临也没有那个义务去维护她,冯夕雅比她司徒朝暮重要的多,冯家千金的身份更比一个人微言轻的小秘书重要的多,所以,宋熙临只是简单呵斥了冯夕雅一声:“别再闹了。”然后就拉着冯夕雅的手腕离开了,留下她一人独自收拾残局。
她明明挨了打,明明受尽了羞辱,明明眼泪早已在眼眶中打转了,却不得不强吞下委屈和怒火,竭尽全力地保持平和与冷静,以一种不怒自威的神色和声调去驱散看热闹的人群。
总裁秘书的身份对普通员工来说还是有点儿威慑力的,所以她很快就完成了维持秩序的工作,但这也是她当时所能够维持的最后的理智和体面了。
看热闹的员工们散开后,她就转身离开了公司,往后一个月都没再来上过班。
她也不是没想过辞职,实在是受不了这股窝囊气,所以在挨打的当天就给宋熙临发送了封辞职报告,然而直到今天宋熙临都没有打开那封邮件。
在家中歇了一个月后,宋熙临在某一天深夜突然给她打来了一通电话,其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让她给他订一张前往c市的机票,他要去c市出差。
订机票是秘书的份内工作,但如果她辞职了,就没有那个义务再给他订机票了。
于是,她很无奈地回了句:“我的辞职报告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发送到您的邮箱了。”
宋熙临却像是没听到她的这句话似的,自顾自地说:“大概中午十二点落地c市就行,你如果不想跟着一起去,我可以自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