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所以, 无论她再怎么不服气、不情愿, 也得乖乖地配合他们,因为她和宋熙临现在已经成为了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也是在这时, 冯夕雅才真正意识到了豪门联姻的意义:荣辱与共。
  她早就被宋熙临拖下水了,无论如何都要与宋家同仇敌忾,无论如何都要让宋熙临回来, 不然她一定会沦落为“宋家弃妇”。
  “好、好、真是好极了。”冯夕雅一边怨恨地冷笑着一边点头, “你们宋家人, 可真是了不起, 一个比一个阴险狡诈,怪不得我爸妈总说我傻, 被你们卖了还要帮你们数钱呢。”
  顾晚风不置可否,眉眼始终冷淡无情。
  司徒朝暮思索少顷,问了声:“难道,你不爱阿临么?”
  冯夕雅哂笑, 满目讥诮:“我要是不爱他就好了,也不至于被他们宋家人当傻子玩弄, 可我的爱又算是什么?他在乎么?”说着说着, 她的眼眶就红了,眸光湿润而破碎, 却又傲气十足地不允许自己的眼泪落下。
  她也没再多停留, 匆匆迈开了脚步, 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将军楼。
  望着冯夕雅失魂落魄的背影,司徒朝暮竟然有些同情她、心疼她,感觉她也是个可怜女人,但转念一想吧,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毫不偏颇地说,今天这一切也都是冯夕雅咎由自取。
  再一想冯夕雅抽她巴掌、骂她贱人、羞辱她是便宜货时的嘴脸,司徒朝暮心头的那点同情心就彻底先消云散了,甚至还觉得刚才的自己可以去圣母院里面值班——多贱的人才会去心疼资本家的大小姐啊?
  她衣食无忧家财万贯目中无人骄纵猖獗,可怜个屁啊可怜,面目可憎还差不多!
  心累地长叹一口气之后,司徒朝暮没再耽误时间,立即朝着通往二楼的楼梯走了过去。
  顾晚风也在同时迈开了脚步,迅速去楼梯口迎她。
  两人在楼梯上打了照面,司徒朝暮先开了口:“你怎么还没换衣服?”依旧是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和嘴脸,丝毫不参杂任何个人感情。
  显然,还在赌气中。
  刚才的感动归感动,生气归生气,明明白白两码事,绝不互相混淆。
  女朋友已经三天没搭理自己了,顾晚风紧张又忐忑,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她的脸色,卑微十足地回了句:“我一直在等你。”
  “你等我干嘛?”司徒朝暮是铁了心地要和他冷战到底,态度不仅没有缓和,反而越发的剑拔弩张了,“你在这里待得不是挺好么?还要取你弟弟而代之呢,百利而无一害!”
  顾晚风先是无措一怔,反应过来后,立即解释:“我那是故意说给她听的,不当真!”
  反正你就是那么说了!
  司徒朝暮的小气劲儿又冒了上来,蛮不讲理地较起了真:“哼,谁知道你是不是趁机把心里话说出来了?你也没必要跟我解释那么多,我的感受又不重要,你也不在乎我!”
  “我当然在乎你!”顾晚风无奈又急切,向来清冷的眉宇如同被火点着了一般焦灼,“最在乎的人就是你!”
  “才不是我呢!”反正楼梯上也没第三个人了,司徒朝暮就百无禁忌了起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幽幽怨怨又怒气冲冲,“你最在乎的还是你弟!”
  但即便是再百无禁忌,她也担心会隔墙有耳,所以嗓音还是不由自主地压低了。
  可哪知她的话音才刚落下,空气中突然响起了两声年迈又刻意的咳嗽声——
  “咳咳、”
  紧接着,宋老爷子的身影就出现在了空旷的楼梯口。
  老爷子当下也穿着一身唐装,绸缎质地的藏蓝色,绣金色云纹图样,脚踩一双黑色的平底布鞋;八十有六的高龄,样貌苍老年迈,却照样高大威严,精神抖擞,气势十足。
  岁月可以击败皮相,但绝对无法击败骨相。
  气场这种东西,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有些人年纪越大越式微,有些人则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宋老爷子就是后者。
  余光瞟到宋老爷子的那一刻,司徒朝暮当即就噤了声,心跳如鼓,也不知道自己刚才那几句胡搅蛮缠的话有没有被宋老爷子听到……她的脸颊都紧张到开始发麻了。
  哪知宋老爷子却并为流露出愠怒的神色,反而和蔼可亲地朝着她笑了一下,还略带歉然地对她说了句:“年纪大了,在屋里坐不住,就想出去走走,没成想打搅到你们了。”
  司徒朝暮哪里还敢继续蹬鼻子上脸?见好就收,赶忙回复:“没有没有,我只是问问他怎么还没换衣服,不是什么大事,没有被打扰到。”
  态度谦卑而温顺,和刚才单独面对顾晚风的时候判若两人。
  顾晚风哭笑不得,心说:合着全世界只对我那么凶?
  哪知,宋老爷子竟顺着司徒朝暮的话对顾晚风说了句:“小风,你先回屋换衣服吧,让小司徒陪着我去后院转转,说说话,解解闷。”
  啊?
  司徒朝暮满心都是问号:您老人家跟我有什么好说的呀?
  她惊慌失措地朝着顾晚风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顾晚风也不知道爷爷到底要跟司徒朝暮说些什么,但笃定不是坏事,更笃定爷爷对司徒朝暮没有恶意,所以,便给了司徒朝暮一个安抚的目光,让她放心去,但还是不容置疑地对宋老爷子说了句:“你有话好好说。”
  宋老爷子都被气笑了:“诶呦,我还能吃了她不成?”
  顾晚风却不为所动,眉宇坚决,再度重申:“态度好点。”
  宋老爷子:“……”
  也真是稀罕了,活到这把岁数,放眼整个东辅,也没人敢用这么强硬的姿态要求他“态度好点”。
  这臭小子还是第一个。
  但他还就喜欢这臭小子又冷又硬的倔脾气,和他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要么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呢。
  领着司徒朝暮前去楼后花园的路上,宋老爷子还在没好气地念叨:“这小子,从小就不知好歹,你就不能给他好脸,你越巴结他,他越蹬鼻子上脸。”
  司徒朝暮忍俊不禁,心说:那您还巴结他干嘛呀?
  许是看出了司徒朝暮的疑惑,宋老爷子无奈地笑了笑,道:“这一代小辈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他,最看好的也是他,但天不遂人愿,偏偏就他不随我姓,不在我身边。”
  司徒朝暮的共情能力素来很强,轻而易举地就从宋老爷子的话语中感受到了他的失落和遗憾……这世间,好似人人都有无法挽回的遗憾。
  宋老爷子轻叹了口气,继续讲述道:“他从出生起就和其他孩子不一样,可以说他一身反骨,也可以说他出类拔萃。他们兄弟俩刚满一周岁的时候抓周,阿临乖乖地就爬过去抓了,小风到好,你让他干什么他偏不干什么,现成的东西不去抓,偏要去爬架子。”言及至此,宋老爷子突然满含自豪地夸赞了一句,“才一岁,这臭小子就会走会跑了,个头儿高高大大,还特别有主见,比人家两岁多的小孩儿还机灵,就是脾气倔,不让爬架子就哭闹,最后他爸妈没法儿了,把他从凳子上抱了起来。架子上摆的全是武器模型,他上去就抓了架飞机,我还当他以后要去当空军呢,结果下一秒他就把飞机模型给我扔了,然后又去抓了把枪,结果还没稀罕几秒钟呢,又给我扔了,最后你猜怎么着?人家眼光毒着呢,不是好东西就直接扔,直到抓到了好东西才善罢甘休了。”
  司徒朝暮忍俊不禁,好奇追问:“所以,最后他抓到什么了?”
  宋老爷子骄傲回答:“我的军功章。”
  司徒朝暮:“诶呦,那他的眼光可真是绝呀。”
  “可不是么!”宋老爷子笑弯了眼,一边背着手,慢悠悠地绕着后院中的金鱼池走,一边喜不胜收地说,“还有呢,他和阿临小的时候,我还没搬来在这里,在一座海岛上,岛上小孩特别多,拉帮结派的,他和阿临还不经常去,所以每次一去就会被排外。那次应该是在他们俩五岁多的时候,青山和与堤带着俩孩子来看我。俩孩子都聪明,但阿临从小就特别听话,你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绝对不会忤逆你;小风可不是,小风野得很,不管你叮嘱他什么,他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你一个不注意他就跑没影了。你想想啊,那么大一个岛,周边全是礁石和海,他一个小孩儿,人生地不熟的,跑丢了多急人?全家人都急成热锅上的蚂蚁了,我刚准备安排警卫员去找他,人家就风风火火地跑回家了,身后还跟着一群小孩,你正在气头上,正准备质问他为什么不听话乱跑的时候,人家双手掐腰,牛气哄哄地冲着你说了句‘爷爷将军,给你瞧瞧,我也当将军了,我也收编了一群士兵’。”
  纵使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但如今再想起来,宋老爷子依旧会露出一副又气又无奈又好笑的表情:
  “我当时就被气到没脾气了,问他从哪招来的兵,结果你猜怎么着?人家都不屑直接跟你汇报,随便抬了抬手,然后立即就有一个小孩从他身后走了过来,代替他向我汇报,说是刚刚大家在树林里玩的时候树上突然冒出来了一条蛇,所有人都很害怕,都不敢动,只有‘小风将军’敢上手去抓,胳膊一抡就把那条蛇给扔出去了,救了大家。”
  “他可真是大胆呀。”司徒朝暮又佩服又不可思议:“然后大家就被他的勇敢和英雄气概给折服了?”
  宋老爷子笑着点头:“何止是折服,全都崇拜的不行。”
  司徒朝暮略有些不服气:“那你们就这么放过他了?没再计较他乱跑的事儿啊?”
  宋老爷子:“怎么没计较?白天小孩儿多,给他个面子,晚上关起门后才开始教训他,打得他满院子跑。”
  司徒朝暮心里舒坦了:“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随便乱跑吓唬人。”
  宋老爷子没好气地回了句:“他可不是那种你打一顿就长记性的孩子,晚上狼狈挨打,天一亮照样生龙活虎,才五岁,就成‘大将军’了,在岛上住的那一个月,威风得不得了,比我还厉害呢,一天到晚呼风唤雨、一呼百应,小岛上的孩子王。他走那天,还有一群小孩儿结伴哭着去码头送他呢。”
  “我的天呐!”司徒朝暮由衷而发,“他可真是了不起。”
  “那是当然。”宋老爷子的神色中再度流露出了骄傲和自豪,“同住在海岛上的老战友们都说他最像我,一看就是个当大将军的料,所以我那个时候还经常想象他长大后穿军装的样子,肯定特别帅……我们家世代经商,到了我才走了仕途,人人都想精忠报国,让自己的家族荣誉加身,但命无定数,越渴盼什么,越得不到。冠柏那孩子虽好,但他无心仕途,他又是宋家长孙,我爹妈对他寄予的厚望比我还深,外加部队有规定,在任军官不得经商,所以我从进部队开始,就没怎么过问过家里的事,冠柏一直是跟在我父母身边长大的。”
  “冠柏”就是宋老爷子已故多年的大儿子。
  他姓名里的中字甚至不是“青”,而是力压群雄的“冠”,足以见得宋家长辈对他的重视。
  “我也曾对我那个不成器的二儿子寄予过厚望,我希望他能继承我的衣钵,但谁曾想,他才是家族的祸害,如不是因为他,冠柏不至于那么早的离开我和我老伴,我的爹妈也不至于被活活气死,我也不至于一大把年纪了还不能安生退休,青山也不至于妻离子散。”
  “小风和阿临的命数也因此而被篡改了。阿临的天性温和,本该当一只逍遥自在的闲云野鹤;小风天生桀骜,本该意气风发、展翅高飞,但造化弄人,让他们俩阴差阳错地走上了对方的路。”
  “他们兄弟俩都是身不由己,阿临是让人心疼的,小风也是,但阿临自幼长在我膝下,我给了他我力所能及的一切,小风却终年不在我身边,青山和与堤之间也有互不打扰的约定,我甚至都不能随便去看望小风一眼,即便他如今已经回到了东辅,我也不敢正大光明地与他相认,不然只会给他惹麻烦,所以我心中对小风一直是有亏欠的。我也能感受到小风这么多年来的变化,他吃了太多苦,心里藏了太多事,没有小时候那么爱笑爱闹了,长大了,懂事了,也沉闷了。大将军变成了江湖客,我这辈子都看不到他穿军装的样子了。”
  “但如若当年跟在我身边的人是他,纵使他如今没有军装加身,也必然会是佩刀容臭、锦帽貂裘,会和当年的冠柏一样,成为整座东辅城内最耀眼的那一位少年侯。”
  微风吹过,拂动了金鱼池畔的梧桐树冠。
  映在水面上的树影交错纵横,条条金鱼悠然摆尾,皆若空游无所依。
  宋老爷子伫立在树下,双手负后,面色黯然地盯着清澈水面,目光沧桑而寂寥,神色也愈发的苍老了,像是在顷刻间卸掉了浑身的气势,终于露出了一位年迈老者应有的模样。
  他接连失去了两位少年侯。
  一位英年早逝,一位求而不得。
  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可司徒朝暮却觉得自己应该感激命运的安排,不然,她是绝对没有机会和顾晚风相识的,更没有资格成为他的爱人——从小被精心栽培出来的意气风发的少年侯,哪可能为了一个家境普通的女人放弃一切?就如同当今的宋熙临一般。如果顾晚风当初真的留在了宋老爷子身边,那么他早就和她不是一个阶级的人了。
  正因为他被困在了山中,所以她才得以成为他的救赎客。
  人家命里的万般无奈,却成就了她的顺风顺水。
  司徒朝暮庆幸万分,却又因为自己的庆幸而愧疚、羞耻,因为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宋老爷子和顾晚风的痛苦之上的。
  可人类的本质都是自私的,即便已经得到了还是会贪心,会胡思乱想,会杞人忧天。
  会害怕再失去。
  司徒朝暮抿了抿唇,有些犹豫不决,但最终还是对宋老爷子说了声:“无论在哪里,他都是最耀眼的那位少年侯。他的人生也并非全然身不由己。顾阿姨离世后,他曾在这世间颠沛流离过八年,可无论生活如何艰辛,他都没有放下顾家刀。如果他真想要成为大将军的话,在这八年间的任何一天都有可能选择弃刀不顾,所以,是他自己选择了成为江湖客。他心中无悔,也没有遗憾。”
  宋老爷子安静地听完了司徒朝暮的话,宽厚地笑了笑,安抚着回了声:“不用担心,我不会强留他,更不会插手他的人生大事。他不姓宋,是我的孙子却又不是我的孙子,更何况他还那么有主见,我本事再大也鞭长莫及。”
  老人家耳聪目明,历经世事,火眼精金,任何小心思都瞒不过他。
  司徒朝暮的小算盘被戳穿了,呼吸猛然一滞,无地自容,脸颊开始发烫。
  宋老爷子又相当笃定地对她说了句:“那小子的脾气倔的很,一旦认定了什么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他既然选了你,就绝对不会辜负你,你大可放心,他就是你的,跑不了的。”
  司徒朝暮:“……”
  其实,您可以不用,把话说得这么透,我很没面子。
  但宋老爷子却选择了直抒胸臆的表达方式,神色坦荡又认真,光明磊落:“我絮絮叨叨跟你说这么多,也不是为了让你知道我有多遗憾、让你体谅我,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什么没经历过?遗憾的事儿多了去了,不足为道。我就是想让你对小风好点。”
  司徒朝暮终于明白了宋老爷子找她谈话的用意,但还是略有一些不服气:“我觉得我对他挺好的呀。”
  宋老爷子终归还是偏向自己孙子的,态度良好却又有些小意见:“你不要对他那么凶嘛,温柔一点,而且也不要总是不理他,你都不知道他这几天过得多煎熬,我看着心里难受。”
  司徒朝暮撇了撇嘴:“他还跟您告状呢?”
  宋老爷子:“诶呦,都用不着他跟我告状,我还没老到什么都看不出来呢,过去这几天里他恨不得三分钟看一眼手机,焦虑得跟死刑犯一样。”
  司徒朝暮哭笑不得,心说:您这描述也太夸张了吧?
  宋老爷子却像是会读心术一样,什么都瞒不过他的眼睛:“你可能觉得我夸大其词了,但在我看来,他就是很喜欢你。”
  宋老爷子又说:“这孩子从小就过的苦,失去的比得到的东西还要多,我心疼他,想弥补他,但我没有机会,他最在乎的人也不是我,更不是他爸,他只在乎你和他弟弟,但兄弟俩长大后是注定要分家的,殊途不能同归,最后能陪在他身边的只有你。所以我希望,你能对他好点,替我、替他爸妈,多心疼心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