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节
  第69章 热潮来袭(9)
  “那把...那把蓝色的......”程程对白浩指了指挂在右上方的一把吉他。
  白浩有点儿意外, 这个大早上来的客人没有经过挑选、试琴,甚至没有多看几眼,几乎是抬手就指了一把琴, 一把很贵的琴——当然不是最贵的琴,这种东西真的贵起来,那就很难说顶价了, 只不过在他的琴行里,这已经是最贵的几把琴之一了。
  要说之前就看好了,今天是下定决心来买的, 白浩也从没见过这姑娘, 不应该啊!
  不过送上门的生意没有不做的, 那点儿古怪几乎只在白浩脑子里过了一瞬间,他就放下了。给人家取了琴,又按照人家的要求给换了琴弦,正要调整的时候, 就听对方说:“不用了, 我自己来吧。”
  白浩看人调弦就知道是个玩家,不是外行了,当下最后一点儿疑惑也没有了...圈子里奇怪的人多了去了,还差这一点儿?
  算了钱之后,程程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请白浩做老师教她,而是转身离开了这家琴行,一点儿犹豫都没有。
  在过去三百多次回档中,她在白浩这里上了三百多次课,如果以一小时为一个课时,那就是接近一千五百个课时了!再加上上课之外练琴,以及各个场子里的表演时间, 她在吉他上花的时间要超过四千小时。
  按照‘一万小时定律’,一个人在一个领域内的成就实际和天分无关,坚持超过一万个小时,就能成为该领域内的专家。
  照这个说法,程程根本达不到专家,甚至因为在一天之内回档,身体本身的肌肉记忆无法发挥功效,四千个小时的训练量还要打折扣。但话又不能这样说,每天练习2个小时,5000天后的成果,和每天练习8个小时,1250天后的成果,真的会一样吗?
  如果没有短时间内高强度训练带来的伤害,每天练习8个小时,坚持1250天,就是比每天练习2个小时,坚持5000天效果更好。密集性训练的原理也在这里了。
  大家提倡适度训练,只不过是权衡了练习效率和身体双方面,这才有的结果。而程程的回档恰恰是个bug,她不需要考虑劳损、伤害这些事,发了疯地练习就是了!
  所以结果就是,她现在的吉他演奏技术已经非常高明了,或许达不到练习10000小时后‘专家’的水平,但在一众乐队er中,绝对是能让其他人尊重的那种乐手。
  她还需要白浩的教导吗?她的技术确实还很不如白浩,但接下来这段路就只能她自己走了——没有一个顶级的高手是被人一步一步教到顶级的,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只能靠自己探索了。
  特别是玩乐队的,更强调自我风格,就更需要自己走自己的路了。
  程程背着琴往外走,驾轻就熟地打了一辆车:“师傅,往‘西江’开。”
  “西江啊?西江哪儿啊?”出租车司机重新启动车子。西江已经属于城郊了,算是一单好生意。
  “就西江三角地那边儿,开到那儿了我给您指路。”
  “好嘞!”师傅答应了一声,车子不慢地开了出去。
  到了西江三角地一带,在程程的指挥下,出租车拐了两次弯后,最后停在了一家废弃的五金工厂前。出租车司机倒是没把这里当不法地带,因为他也看到了,这里虽然有废弃的痕迹,但这会儿真有不少人来来往往呢,都是一些带着乐器的年轻人。
  再看看自己拉的客,也背着一个大大的吉他包...估计就是一些年轻人搞的看不懂的活动吧。
  来这偏僻地方搞活动很奇怪,但这年头奇怪的人太多了,他一司机拉客收钱就是了,也不用问别的。
  程程付了钱之后就往工厂里面走。
  一般人不知道,附近几个城市玩乐队的人的大本营就在这里,甚至一些穷玩乐队的,在京城留不住,也会在这里落脚。
  西江三角地这块儿属于城乡结合部,住房、吃饭都挺便宜的,同时还挺方便。早期有两支乐队在这里租了老乡的房子,每天城里演出,晚上回来睡觉。后来他们的朋友,玩乐队的也搬了来,现在有大小二三十支乐队扎根在这里。
  大约几年前,这些乐队半借半租,以很便宜的价钱占下了镇上这家废弃的工厂,用作练习场地。常住在此的乐队凡是有练习需求的,都会分摊,平均到每支乐队算是能承受的,比去专门的场地便宜多了。
  不然的话,总不能乐队在住的地方练习...声音太大了,会扰民的。
  废弃工厂就不同了,地方足够大,还和民房隔了一圈,真的是很合适了。
  这么些乐队长期在这里练习,又吸引了一些外地乐队来这里‘交流’。来来去去的,这里总不冷清,甚至一些特殊的日子,还能搞得像集市一样。
  今天不算是特殊的日子,但对于程程来说也够了。这是她了解到有这么个地方后,第五次来这里了,不过上午来是第一次,过去她上午都要在白浩那里上课来着。
  程程在门口一个摆满矿泉水的地方拿了一瓶水,然后往钱箱里塞了十块钱。
  常住在这里的乐队不会需要买水,但外来的乐队需要。大家买个水,付点儿钱,就当是入场费了——程程没听说谁家拿了水没给钱的,丢不起那个人!真要是那么做了,圈子里就混不下去了。
  程程是一个人来的,这种比较少,所以进场的时候还引起了一些人注意。
  “那姑娘、就那姑娘,嚯!真好看,来玩儿什么乐队啊,做明星不舒服啊?”有个在二楼的乐队,站在栏杆后往一楼看,就看到了程程,开起了玩笑。
  虽然圈子里的都知道,人不可貌相,有的时候看着最不乐队的,能把其他人按在地上锤。但‘以貌取人’这是一种本能,就是会在这种时候发挥作用。
  “美女!玩儿摇滚的吗?上楼来啊!”还特别大声地喊了一声,让不少人看了过来。
  程程也抬头,眼神很轻,但就是一下让人闭嘴了。
  程程看这些乐队练习,以及将其他乐队当观众,真的搞表演。期间还有人互相摇人battle,竟有点儿玩说唱的人的意思——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只能说都年轻气盛,彼此不服,‘斗牛’广泛存在于各类活动中,不是没理由的。
  “美女,你也来一个吧!”之前招呼过程程的那支乐队,主唱又点了程程。
  程程之前没见过他们,但看周围人对他们的反应,他们的乐队应该不弱。
  程程没说话,就慢吞吞地走到了他们旁边,‘刷’地打开包,拿出了吉他。嘴里抿着一枚拨片,手指调了两下弦,确认了吉他的状态和自己的状态,这就差不多了。
  抿着的拨片被食指和中指夹住,取下。
  拿好之后,程程依旧是一句话没有说,只是眼神里露出了一点点的挑衅,像是年轻人掩饰不住的锋芒。
  没有一点点防备,就是华丽到绚烂的solo,绝对是有技术的人才敢这么玩儿的。
  “这技术...”有人啧啧称奇。
  “是挺强的,人美女这么傲不是没底气啊,真是赤裸.裸的炫技了。”
  “我们把那个美女挖过来吧?”
  “等等,美女来了,我怎么办?”乐队的吉他手忍不住叫了起来。
  “一个乐队两个吉他手怎么了,不行吗——哎呀,人家是大美女啊!有这种技术的大美女,放在乐队里,大家的激情也会更澎湃吧?”
  “有一说一,老彭说得对...而且有美女吉他手做招牌,演出也会更多吧?我们乐队都没有卖点的说。”
  程程师承白浩,风格里面带有强烈的摇滚乐队黄金时代的气质,强烈而自信,勇于打破一切,连迷茫也透露出不顾一切味道——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成长环境,成长环境则造就风格。在当下的风格里,程程这种也少见了。
  少见而迷人。
  她在solo的时候,就是有吸引目光的特质,叫人忍不住看她,感受到从内而外发散的能量气场。看到她就不会怀疑,这确实是个真正的乐队er。
  从这一场solo起,有一些乐队出于招人的心思,不断邀请她加入一起练习。程程挑剔着技术,傲气地只和够好的乐队合作,但却不让人讨厌。一方面是,玩乐队的技术为王,她的态度挑不出错来。另一方面就是程程本人的气质了,她其实是在扮演‘艾米’来着。
  艾米作为一部偶像剧的女主角,其人设其实是比较讨喜的。别管她做了什么,她就是讨喜!就连傲气的样子,也只能让人想到一只猫咪......
  程程处理这种特质,表演出来,就让人觉得这就是一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天才少女,她傲慢一点儿,大家就多怜爱一点儿。这样的。
  程程离开的时候,有个乐队的人还特意和她一起走...大约是觉得她需要保护?玩乐队的人其实也鱼龙混杂,其中有人人品不好是公认的,但其中也不少赤诚的好人。程程在不断的回档中,艺高人胆大,什么场合都敢闯,也算是见识过了。
  纵情肆意的音乐,本身是既不好,也不坏的,它只是起到了一个放大镜的作用。让一些人更没下限,让另一些人更真诚纯洁。
  之后的回档中,程程作为‘艾米’,继续在京源影视基地,以及周边游荡。她不去剧组拍戏,而是以一个玩音乐的人自居。除了每天做声台形表的练习时,她还能记起自己的‘本职’,其他时候她都全心全意当自己是一个十几岁的叛逆少女,是一个乐队的吉他手。
  慢慢的,她的新‘日程’固定了下来,每天早上做了早课之后,她就去练形体,大约九点钟时,还可以去预约好的老师那里上一对一表演课。至于吃过午饭之后下午和晚上的时光,她全都贡献给了音乐。
  这样其实也比较合理,好多玩乐队的都晚睡,甚至彻夜‘狂欢’,上午去找场子,都找不到什么好场子的。
  程程一般是吃过午饭就‘买回’自己的老伙计,一把蓝色的芬达(fender)。然后直接上楼练三个小时的琴,这会儿就到了下午三四点钟了,正是乐队人们开始活跃起来的时间。
  程程流窜于周边任何一块和乐队有关的场子。
  既做过路边演唱,也参与过高手众多的专业场。既流落于商业气氛很浓,大家都不讲究乐队个性的酒吧,也去过从天黑欢度到天明的私人派对(程程从来没有等到过自己的天明,只能午夜十二点就退场)......
  她见识越来越多。
  正如教过她的几位表演老师都说过的,演员是一个很需要经历的职业。角色经历的东西,你也经历了,自然就能将角色演的真实可信。
  她现在也觉得自己的艾米越来越真实了。
  艾米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语文老师,父亲则是十年前就离家出走的‘混账男人’。艾米曾经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对自己的管束那么严格,不允许自己做这个,不允许自己做那个,包括她最喜欢的音乐,母亲更是沾都不许她沾,她只能自己偷偷去学。
  这就导致了艾米十三四岁青春期时的极端叛逆,她将攒零花钱买的吉他从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里弹吉他、和母亲争吵,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深更半夜出门,然后彻夜不归。
  她和自己认识的玩音乐的朋友到处赶场,也不谈钱不钱的,就是享受用音乐抓住‘自我’的过程。她在最青春、最有激情与力量的年纪里,拼命地发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去对抗世界!
  艾米与母亲的和解,是在‘父亲’的消息传回来后——父亲死了。
  艾米对父亲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也会想象父亲是什么样的。现在她知道了——在去领回父亲的骨灰的路上,母亲在火车上终于向女儿吐露了曾经。
  她的父亲年轻时是学音乐的,他读大学时就像那个时候的时髦音乐青年一样,组了个乐队,在圈子里挺有名气。那个时候在同一个城市读师范大学的母亲,被同学拉着看了一场乐队的拼盘演唱会,然后就被那样的激情震撼了。
  从小作为一个乖乖女,母亲从来没有叛逆的时候。但偶尔、偶尔,她也会想要‘出格’,可以说她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选择了父亲——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还是义无反顾。
  父亲为了母亲和女儿,‘安分’地过了几年家庭生活,一边做音乐老师,一边玩乐队,乐队更像是一个副业。那个时候,母亲以为这样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岁时,父亲离家出走了。
  一切的东西都留给妻子和女儿,他穿着一件结婚前买的旧棉衣,背着自己的琴就出发了。
  “妈妈恨过爸爸吗?”
  “恨过,又爱又恨——有的时候恨的厉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乐,只想着他自己,但后来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疯狂爱上他时,他的样子吗?”
  正是因为父亲奔赴向了音乐,母亲才只能牢牢抱住艾米,当艾米展现出对音乐的热爱,以及极高的天赋之后。母亲并没有一般家长的喜悦,他感受到的只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
  她的女儿真像他啊,真是太像他了。
  这一路是和解之路,当母亲决定放开她,让她自己选择自己的路时。艾米看到了母亲一丝不苟的发髻里的白发,看到了母亲眼睛里的疲惫与爱——她意识到了自己有多可恶,决定好好做个乖乖女,让母亲放心。
  再后来,就是母亲暂时去乡村支教,自己转学,认识林星和小杰...新的青春篇章开始。
  至于艾米为什么会加入乐队...表面上是她成绩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哪怕是三流大学,也是不太可能的。于是林星开条件,她加入乐队,他给她补课,保证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学霸来着)。
  实际上,未尝没有艾米心中本来就蠢蠢欲动的原因。
  这样的艾米,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开始程程自己也不知道,她只是写了人物小传,一厢情愿地在心里勾勒出艾米的平面形象。真正让艾米变得立体真实,是她演着演着,自己变成了艾米——她才恍然大悟,哦,原来艾米是这个样子。
  在概念明晰之前,她先变成了艾米,只有变成了艾米,才谈得到说艾米该是如何如何。
  于是,大街小巷里的人就邂逅了一位‘艾米’...于是,夏喻在百无聊赖的夜晚,也邂逅了‘艾米’。
  “这种事儿怎么说的?她不怕以后名声毁了,接不到戏?”夏喻的助理陪着他出来瞎逛,不时瞄了瞄周围。发现没人注意到戴了鸭舌帽,在不够明亮的路灯灯光下的夏喻,心里安心了一些。
  他说的是程程,程程今天放了剧组的鸽子...虽说也算是打了招呼,没让人白等,放在明星身上,也不是那么过分。但她又不是明星,以她的咖位来说,今天做的这事儿是真的很要命了!
  为了她,今天的拍摄计划全变了,只能先拍夏喻和包帅的戏。
  夏喻不说话,其实他也不太明白程程怎么这样,他感觉程程不该是这样不认真的人。
  或许这里面有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内情也说不定——就在他不经心地想着的时候,他看到露天酒吧中心舞台旁有个人,小红裙、苹果头、深眼线、红嘴唇、雪白的皮肤,背着大大的黑色吉他包,百无聊赖,惊心动魄。
  她人在那里,就好像有一束舞台光罩在她身上,让她整个人向外微微发光。
  顺着夏喻凝滞的视线,助理看过去,也一下看到了她,惊呼了一声:“这不是程小姐吗?她怎么在这里?”
  还以为放了剧组一天鸽子,她在搞什么呢!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以这种方式...因为太过意外,甚至有一种荒诞感。
  放剧组的鸽子,就为了来露天酒吧玩儿?那还真是一玩咖啊。
  但这又和程程之前给人留下的印象不符...一时之间,助理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认错了。
  夏喻仿佛踏入了一个荒诞的剧目,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一步一步往露天酒吧的方向走,坐到了一个很好观察舞台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