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九零致富经
作者: 雍春昭
晋江vip2022-11-29完结
总书评数:226 当前被收藏数:1079 营养液数:417 文章积分:45,961,448
文案:
宋知玉年轻时过得兵荒马乱,老了也是一身劳碌,一辈子没过上好日子。
出生农村,好不容易摆脱了刻薄后娘和把她当牛马使的弟妹,嫁到城里以为能过上好日子。结果刚出嫁不到三个月,丈夫出车的路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从那个时候起,就冒出了她是扫把星的流言。
等再过上两年,撞上下岗潮。
公公和婆婆连带着小姑子的老公,一家人都整整齐齐下岗。
不吉利这顶帽子更是死死地戴在了宋知玉的头上。
为了闺女儿,谁来说她都忍着,本以为就要这么唯唯诺诺一辈子,没想到一睁眼,她竟然回到了刚嫁人没多久的时候。
宋知玉决定挺起脊梁,不再去听那些流言蜚语。
什么扫把星进门,天克家人。
老娘够有钱。
你们就得把我当财神看!
她要赚到足够的钱,把她女儿养地白白胖胖,不会连上学的那点钱都拿不出来要到处求人。
至于老公……
先救回来再说吧。
-
程煜发现自己新娶的老婆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以前安静怯懦,说话的时候都不太敢抬眼看别人,现在说话做事大大方方不说,竟然还有了一手好厨艺和一脑袋赚钱的好点子。
以前那些眼热他四处开车赚钱的人会说他讨媳妇就是为了那张长得好看的脸,等到后来他们就说他一个大男人还没他老婆赚钱多。
在家里估计一点地位都没有。
还要靠老婆养呢。
程煜:“我觉得挺好。”
老婆愿意养他,那是他的福气。
*日常流,慢节奏家里长短慢慢赚钱
*会成长,改变自己,不是一开始就是非常厉害的。
*有意见请举例指出实际错误,会改正或给出解释。
内容标签: 重生 甜文 年代文 时代新风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知玉,程煜 ┃ 配角:程蝶,吕凤英 ┃ 其它:赚钱
一句话简介:赚钱,买房,养娃
立意:自强不息
推一推预收文的文案,喜欢的宝贝点一下收藏吧。
《九零之我有一家美容院》
柳颜晴从小就爱漂亮,读书不行,但调脂弄粉,做那些涂在脸上的霜乳十分在行。再别的人还在拿黄瓜敷脸的时候,她已经拿蜂蜡自己做了润唇膏。
成年后是街上一枝花。
想要来娶她的男人排到街尾去。
人人都说她以后肯定是要过好日子的,娶了她的男人肯定会把她宠在手心里,指不定连家务活都不用自己做。
可她却嫁了个地里刨食的男人。
一家七口人。
穷地叮当响,家里的房子都是泥巴糊的。
她照顾老人,在地里干活,每天忙碌家务事,把那双纤细的手给磨地满手老茧。大家都说人不可貌相,没想到她长成这样,实际上确实个过日子的人。
再后来,她丈夫毕常林赚了钱,成了大老板,把一家人都接去城里。
所有人又都说她好福气,那些苦都没白吃。
可柳颜晴看着家里那个漂亮的小保姆,还有时常晚上打电话过来的知性女秘书和公司烫着卷发的前台小姑娘,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毕常林搂着她哄:“她们也就只是靠着年轻漂亮在我这里混一点日子,我们毕家的媳妇,一直就只有你一个。”
柳颜晴没说话,心里觉得他在放屁。
一觉醒来,她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还没眼瞎接了毕常林的情书和他去看电影前。她一把撕了情书,跑出去抱住自己的妈妈,告诉她:“我想开个美容院,我想一辈子漂漂亮亮的,不吃苦还能自己赚钱。”
第1章
◎重回◎
宋知玉在天亮没多久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现在大抵是初春的时间,寒气还没过去,连床上的被褥都没来得及换上薄的。木质的窗框被风一吹,就发出呜呜的声音,一阵阵的凉风打着卷儿从窗缝里灌进来,把手从被子里拿出去没多久就能感觉到一阵凉意。
借着微亮的天光,她能看见玻璃窗上贴着的大红喜字。
这是她刚结婚还没过两个月的时候,等到五月末,她嫁的男人程煜出车祸去世后,她婆婆就直接撕了所有留下来的红字。从那以后,见她就再也没了一点笑影,要不是她和程煜是正儿八经领了证的,指不定都能直接把她赶回家。
“我把你吵醒了?”
套上衣服正放轻了动作整理东西的程煜听见动静,转头一看就看见床上的人默不作声地坐了起来。
“我都弄得差不多了,你不用起。”毕竟刚结婚,正是心疼媳妇的时候,程煜转身拍了拍她,把坐起来的宋知玉又给按了回去,“还早着呢,你再眯一会儿,不然等下白天犯困不好受。”
宋知玉没接他的话。
她抬眼仔细看了他几眼,这个她欢欢喜喜嫁了,却只陪了她不到几个月就离开的男人此时正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
还是和记忆里一样高高大大的。
程煜长得好,床头柜昏暗的台灯灯光下都能看见他俊朗的轮廓。身高腿长腰细,放到后面的时代都能和那些小鲜肉比一下,就是经常在外面风吹日晒地,肤色黑了一大圈,都快变成欧美人喜欢的那种美黑了。
一睁眼莫名其妙就回到自己刚嫁人没多久的时候,早逝的丈夫还在旁边整理他自己的东西,刚被她自己打开的台灯向下歪着头,冒出昏黄的灯光。米黄色的铁质底座和上面的圆形旋转按钮古老地让她觉得自己做梦都梦不出来这么真实的东西。
这东西现在还搁置在他们的房间里,等程煜一出事……
她就再也没用过它。
连着房间里那些值钱点的东西,全部都被搬到了程煜他妹子的房间里。要不是她后来爆出来有了身孕,估计连这间大一点的房间都保不住。
程煜见她歪在床上没说话,以为她是被吵醒了但还困着,便也没继续和她搭话,转头把柜子里自己的衣服拿出来一件一件叠好放进那个军绿色的大包里。他这回出去要好多天才能回来,住宿什么的都有单位包,但换洗衣服还是得自己带够,不然那一趟下来得邋遢死。
宋知玉看着他自己忙碌,也没有要上前去帮忙的意思,她靠着床头,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这会儿是程煜还在,她还能享受到眯一会儿不被人絮叨的待遇,重生前的时候,她都不记得她有多久没过上过安生的日子,每天睁开眼睛就是干活,熬日子,落埋怨。虽说日子不至于过不下去,可这么一重又一重地压下来,她那会儿觉得天都是灰暗的,如果不是为了女儿,她早就离开了这个家里。
重来一世这是她没能想到的意外,不过既然来了,这辈子她肯定得好好过。
“程煜,你这次去多久才能回来?”
她看着那个站在黑暗里也显得高大的声音,轻声询问。
“这次这趟跑得远,估计要月中才能回来。“程煜以为她是惦记他,俯身从自己的包里掏了掏,掏出了一个扁铁盒子来,”这个你拿着,有什么就和爸妈说,别自己一个人憋着。“
宋知玉看了一眼,是黄油小饼干和一叠毛票,打眼一看估计就有五十来块。在这个鸡蛋一个三四毛左右的年代里,五十块不算少。
他们俩现在住在家里,吃住都是程煜他爸妈负责,每个月程煜会再给他们一部分钱当做家用。在这种情况下,程煜给她的这个钱算是留下来给她的零花,已经不算少了,毕竟他又不是一个月只给一回。
从她嫁进来到现在,程煜最少已经给了她四五百。
出手阔气也不是没有道理。程煜是厂里的司机,负责来回运输。这个年代开大车跑夜路是辛苦活,但赚的也多,厂里按月给工资,虽然不至于按趟多给钱,但每趟跑出去的补贴邮费等等,那都是能真金白银到手的。更别提还有一些路上帮人运东西的小钱,一个月加起来有时候都能比程煜的工资多。
宋知玉这门婚事,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攀上高枝的好事。她自己出身农村,嫁的人是城里有正式工作的。
而且还不止程煜一个。
她公公她婆婆,全都在厂里有饭碗。不是特别好的工作,一个是基层员工,一个在食堂里帮忙洗菜,但那也是工作啊。一家四口除了程煜他妹妹还没找着工作,其他的都是每个月往里赚钱的,放到哪儿都能算是靠得住的好家庭。
一家人不说生活极为优越,但也算是中产阶级。要不是宋知玉长得好学历是高中,程煜自己也看得中,这婚事还轮不到她呢。
可只有宋知玉一个人知道,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不了多久。
等到了五月末,那???可就是天翻地覆……
“程煜,你这次回来给我带点东西吧。”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平静又十分坚定。
“行啊,”第一次听见自己媳妇提这种要求,程煜楞了一下后就爽快答应下来,“你要带点什么东西?我们这次跑的远,路上还能经过海市那边,想买什么都能买到。”
“那你给我批一百件衣服吧。”
“……啊?”
程煜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媳妇说的是一件衣服不是一百件吧?
宋知玉本人倒是淡定,看见程煜被惊地下巴都快掉下来的样子,她抿嘴笑了笑,乌黑的眼睛在夜色里都透出一抹亮来:“和你开个玩笑,不过要买的东西确实挺多的,你看看你能不能带的下。”
程煜:“……”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媳妇平常就待在家里帮忙操持家里的事情,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连约她去城里的百货商场里逛街她都不太乐意,说是不想去人多的地方。怎么突然就要买上那么多东西了?
是谁托了她帮忙带东西,还是说有人见他不怎么在家欺负她了?
程煜的心里一沉,也顾不得出门的时间就快到了,反倒是转身坐回了床边。
“带是带的下,我们开的都是大车,去的时候满车,回来的时候也装东西,不过能空不少,帮你带个几十件衣服没问题,但你怎么突然就想起来买东西了?”
“我过两天想回家一趟。”
宋知玉没正面回答程煜的问题,残留下来的印象里,他这人还挺好的,对人也热情体贴,但就是有那么点大男子主义。她刚从乡下过来那会儿,也想着是不是要出去找个工作,以她高中的学历找不到太好的,但多少也能赚点,只不过当时他们家里人包括程煜都反对。
他们的意思是,让她先在家里等等,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给她在厂里找个活干,临时工也挺不错的,干两年要是能赶上机会转正那就更好。不能的话,抽个空把孩子生了也是挺不错的选择。
作者: 雍春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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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知玉年轻时过得兵荒马乱,老了也是一身劳碌,一辈子没过上好日子。
出生农村,好不容易摆脱了刻薄后娘和把她当牛马使的弟妹,嫁到城里以为能过上好日子。结果刚出嫁不到三个月,丈夫出车的路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从那个时候起,就冒出了她是扫把星的流言。
等再过上两年,撞上下岗潮。
公公和婆婆连带着小姑子的老公,一家人都整整齐齐下岗。
不吉利这顶帽子更是死死地戴在了宋知玉的头上。
为了闺女儿,谁来说她都忍着,本以为就要这么唯唯诺诺一辈子,没想到一睁眼,她竟然回到了刚嫁人没多久的时候。
宋知玉决定挺起脊梁,不再去听那些流言蜚语。
什么扫把星进门,天克家人。
老娘够有钱。
你们就得把我当财神看!
她要赚到足够的钱,把她女儿养地白白胖胖,不会连上学的那点钱都拿不出来要到处求人。
至于老公……
先救回来再说吧。
-
程煜发现自己新娶的老婆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以前安静怯懦,说话的时候都不太敢抬眼看别人,现在说话做事大大方方不说,竟然还有了一手好厨艺和一脑袋赚钱的好点子。
以前那些眼热他四处开车赚钱的人会说他讨媳妇就是为了那张长得好看的脸,等到后来他们就说他一个大男人还没他老婆赚钱多。
在家里估计一点地位都没有。
还要靠老婆养呢。
程煜:“我觉得挺好。”
老婆愿意养他,那是他的福气。
*日常流,慢节奏家里长短慢慢赚钱
*会成长,改变自己,不是一开始就是非常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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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颜晴从小就爱漂亮,读书不行,但调脂弄粉,做那些涂在脸上的霜乳十分在行。再别的人还在拿黄瓜敷脸的时候,她已经拿蜂蜡自己做了润唇膏。
成年后是街上一枝花。
想要来娶她的男人排到街尾去。
人人都说她以后肯定是要过好日子的,娶了她的男人肯定会把她宠在手心里,指不定连家务活都不用自己做。
可她却嫁了个地里刨食的男人。
一家七口人。
穷地叮当响,家里的房子都是泥巴糊的。
她照顾老人,在地里干活,每天忙碌家务事,把那双纤细的手给磨地满手老茧。大家都说人不可貌相,没想到她长成这样,实际上确实个过日子的人。
再后来,她丈夫毕常林赚了钱,成了大老板,把一家人都接去城里。
所有人又都说她好福气,那些苦都没白吃。
可柳颜晴看着家里那个漂亮的小保姆,还有时常晚上打电话过来的知性女秘书和公司烫着卷发的前台小姑娘,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毕常林搂着她哄:“她们也就只是靠着年轻漂亮在我这里混一点日子,我们毕家的媳妇,一直就只有你一个。”
柳颜晴没说话,心里觉得他在放屁。
一觉醒来,她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还没眼瞎接了毕常林的情书和他去看电影前。她一把撕了情书,跑出去抱住自己的妈妈,告诉她:“我想开个美容院,我想一辈子漂漂亮亮的,不吃苦还能自己赚钱。”
第1章
◎重回◎
宋知玉在天亮没多久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现在大抵是初春的时间,寒气还没过去,连床上的被褥都没来得及换上薄的。木质的窗框被风一吹,就发出呜呜的声音,一阵阵的凉风打着卷儿从窗缝里灌进来,把手从被子里拿出去没多久就能感觉到一阵凉意。
借着微亮的天光,她能看见玻璃窗上贴着的大红喜字。
这是她刚结婚还没过两个月的时候,等到五月末,她嫁的男人程煜出车祸去世后,她婆婆就直接撕了所有留下来的红字。从那以后,见她就再也没了一点笑影,要不是她和程煜是正儿八经领了证的,指不定都能直接把她赶回家。
“我把你吵醒了?”
套上衣服正放轻了动作整理东西的程煜听见动静,转头一看就看见床上的人默不作声地坐了起来。
“我都弄得差不多了,你不用起。”毕竟刚结婚,正是心疼媳妇的时候,程煜转身拍了拍她,把坐起来的宋知玉又给按了回去,“还早着呢,你再眯一会儿,不然等下白天犯困不好受。”
宋知玉没接他的话。
她抬眼仔细看了他几眼,这个她欢欢喜喜嫁了,却只陪了她不到几个月就离开的男人此时正活生生地站在她面前。
还是和记忆里一样高高大大的。
程煜长得好,床头柜昏暗的台灯灯光下都能看见他俊朗的轮廓。身高腿长腰细,放到后面的时代都能和那些小鲜肉比一下,就是经常在外面风吹日晒地,肤色黑了一大圈,都快变成欧美人喜欢的那种美黑了。
一睁眼莫名其妙就回到自己刚嫁人没多久的时候,早逝的丈夫还在旁边整理他自己的东西,刚被她自己打开的台灯向下歪着头,冒出昏黄的灯光。米黄色的铁质底座和上面的圆形旋转按钮古老地让她觉得自己做梦都梦不出来这么真实的东西。
这东西现在还搁置在他们的房间里,等程煜一出事……
她就再也没用过它。
连着房间里那些值钱点的东西,全部都被搬到了程煜他妹子的房间里。要不是她后来爆出来有了身孕,估计连这间大一点的房间都保不住。
程煜见她歪在床上没说话,以为她是被吵醒了但还困着,便也没继续和她搭话,转头把柜子里自己的衣服拿出来一件一件叠好放进那个军绿色的大包里。他这回出去要好多天才能回来,住宿什么的都有单位包,但换洗衣服还是得自己带够,不然那一趟下来得邋遢死。
宋知玉看着他自己忙碌,也没有要上前去帮忙的意思,她靠着床头,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这会儿是程煜还在,她还能享受到眯一会儿不被人絮叨的待遇,重生前的时候,她都不记得她有多久没过上过安生的日子,每天睁开眼睛就是干活,熬日子,落埋怨。虽说日子不至于过不下去,可这么一重又一重地压下来,她那会儿觉得天都是灰暗的,如果不是为了女儿,她早就离开了这个家里。
重来一世这是她没能想到的意外,不过既然来了,这辈子她肯定得好好过。
“程煜,你这次去多久才能回来?”
她看着那个站在黑暗里也显得高大的声音,轻声询问。
“这次这趟跑得远,估计要月中才能回来。“程煜以为她是惦记他,俯身从自己的包里掏了掏,掏出了一个扁铁盒子来,”这个你拿着,有什么就和爸妈说,别自己一个人憋着。“
宋知玉看了一眼,是黄油小饼干和一叠毛票,打眼一看估计就有五十来块。在这个鸡蛋一个三四毛左右的年代里,五十块不算少。
他们俩现在住在家里,吃住都是程煜他爸妈负责,每个月程煜会再给他们一部分钱当做家用。在这种情况下,程煜给她的这个钱算是留下来给她的零花,已经不算少了,毕竟他又不是一个月只给一回。
从她嫁进来到现在,程煜最少已经给了她四五百。
出手阔气也不是没有道理。程煜是厂里的司机,负责来回运输。这个年代开大车跑夜路是辛苦活,但赚的也多,厂里按月给工资,虽然不至于按趟多给钱,但每趟跑出去的补贴邮费等等,那都是能真金白银到手的。更别提还有一些路上帮人运东西的小钱,一个月加起来有时候都能比程煜的工资多。
宋知玉这门婚事,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攀上高枝的好事。她自己出身农村,嫁的人是城里有正式工作的。
而且还不止程煜一个。
她公公她婆婆,全都在厂里有饭碗。不是特别好的工作,一个是基层员工,一个在食堂里帮忙洗菜,但那也是工作啊。一家四口除了程煜他妹妹还没找着工作,其他的都是每个月往里赚钱的,放到哪儿都能算是靠得住的好家庭。
一家人不说生活极为优越,但也算是中产阶级。要不是宋知玉长得好学历是高中,程煜自己也看得中,这婚事还轮不到她呢。
可只有宋知玉一个人知道,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不了多久。
等到了五月末,那???可就是天翻地覆……
“程煜,你这次回来给我带点东西吧。”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平静又十分坚定。
“行啊,”第一次听见自己媳妇提这种要求,程煜楞了一下后就爽快答应下来,“你要带点什么东西?我们这次跑的远,路上还能经过海市那边,想买什么都能买到。”
“那你给我批一百件衣服吧。”
“……啊?”
程煜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媳妇说的是一件衣服不是一百件吧?
宋知玉本人倒是淡定,看见程煜被惊地下巴都快掉下来的样子,她抿嘴笑了笑,乌黑的眼睛在夜色里都透出一抹亮来:“和你开个玩笑,不过要买的东西确实挺多的,你看看你能不能带的下。”
程煜:“……”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媳妇平常就待在家里帮忙操持家里的事情,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连约她去城里的百货商场里逛街她都不太乐意,说是不想去人多的地方。怎么突然就要买上那么多东西了?
是谁托了她帮忙带东西,还是说有人见他不怎么在家欺负她了?
程煜的心里一沉,也顾不得出门的时间就快到了,反倒是转身坐回了床边。
“带是带的下,我们开的都是大车,去的时候满车,回来的时候也装东西,不过能空不少,帮你带个几十件衣服没问题,但你怎么突然就想起来买东西了?”
“我过两天想回家一趟。”
宋知玉没正面回答程煜的问题,残留下来的印象里,他这人还挺好的,对人也热情体贴,但就是有那么点大男子主义。她刚从乡下过来那会儿,也想着是不是要出去找个工作,以她高中的学历找不到太好的,但多少也能赚点,只不过当时他们家里人包括程煜都反对。
他们的意思是,让她先在家里等等,到时候看看能不能给她在厂里找个活干,临时工也挺不错的,干两年要是能赶上机会转正那就更好。不能的话,抽个空把孩子生了也是挺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