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她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就她这种定力,还怎么“欲擒故纵”?还怎么“一抓一放”?
  向楠嗦完粉,又吃空臭豆腐,肚子饱胀不已。
  程如珩即使吃得慢,也没剩多少,大概也是那种“以勤俭节约为荣,以铺张浪费为耻”的原则。
  她主动说:“程老师,我们散步消消食吧。”
  于是,他们又回到祁大,在操场散步。
  秋意渐浓,入夜之后气温降下来,风亦是寒凉,他们刚吃饱,倒也不觉得冷。
  操场周围有一圈路灯,塑胶跑道上,多的是人夜跑,而在操场中央的足球场,有一批学生穿着球衣在练习。
  向楠说:“程老师,我第一次就是在那儿。”
  她抬手一指,“我当时差点被足球踢到,就提醒了你一句。”
  当然不会说出实情,是因为对他一见钟情,才话也不过脑的,出声想跟他搭讪。
  结果不仅没搭上,他甚至都不记得她。
  不过,他不记得倒也好,毕竟她当时汗流浃背,模样实在不算好看。
  她这么一说,程如珩反而恍然地回过神来,今天最开始的目的,不是还她运动手环吗?
  怎么又是看完一场交流会,又是吃夜宵,又是一起肩并肩地散起了步?
  好像,不知不觉的,就一直被向楠带着走。
  第20章 第二十阵风
  ◎你周六有空吗?◎
  向楠沉浸在“又进一步”的喜悦中, 自然无从得知程如珩的内心活动。
  她试图找话题,将这个漫长的天持续聊下去。
  然而,在走到第二圈, 程如珩便看了看时间,说:“我还要备课, 得先回去, 这个还给你。”
  他从口袋取出她的手环,递到她面前。
  神情得体, 没有泄露任何蛛丝马迹。他又回到那个自如控制情绪的程如珩。
  走玻璃桥, 战战兢兢,还是要走到尽头。
  向楠心中失落,可也不能强留。
  她接过来, 手指不动声色地摩挲着手环,似在感受上面残留着的,他的温度。
  冲他笑了笑,“那,程老师, 再见。”
  一阵冷风呼啸而过, 卷得天地动荡, 她撇过脸去, 打了个喷嚏。
  程如珩看她一眼, 想叮嘱她天气渐冷,记得多添衣,话在喉间徘徊良久,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
  “再见。”
  程如珩的车停在不远处的路边, 上车、发车, 动作行云流水, 一气呵成。
  很快人与车就彻底消失在向楠的视野内。
  她踢踢踏踏地走了一圈又一圈,操场人走空了,她最后觉得实在太冷,也回家了。
  到家后,程如珩的胃有些不舒服,他咳了咳,嗓子眼也火辣辣的。
  他泡了杯温牛奶,小口小口地喝着,倚在流理台边,先处理工作群的消息。
  然后发现薛瑞婕一个小时前给他发了消息。
  ──有戏?
  追溯到当时的情景,程如珩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他故作不知:什么有戏没戏。
  薛瑞婕:你唬得着谁啊?那姑娘我不了解,看着模样是蛮周正的。
  程如珩回:尚不明朗,一切待定。
  薛瑞婕:待定就待定吧,真成了,就再聚一聚。
  程如珩问:你还挺看好?
  薛瑞婕:你知道吗,我会看面相,祖传的,你们俩绝对有戏。
  程如珩好笑,一个两个,都这么说。
  难道真是因为他单身太久,导致他身边但凡出现一个女孩子,他们就要往那方面想?
  他喝空牛奶,胃得到些许抚慰。
  将杯子放到水龙头下,冲净,将杯子倒扣挂上,用纸巾擦干手,给薛瑞婕回了个:哦。
  对面发来一个微笑的表情。
  薛瑞婕:这么不主动,你活该单身多年。
  他怎么跟薛瑞婕认识的呢?
  细论起来,经过也是一出狗血大戏。
  本科时,有女生暗恋他,经常去图书馆、教室“偶遇”他,但从不上前打扰,以至他多年后才知道这事。
  而薛瑞婕正是该女生的室友,有一次很巧,一个课题项目,他的组员将薛瑞婕拉了进来。
  几次线下交流,程如珩发现她对他颇多关注,以为她喜欢自己,便多有闪避。
  过了很久,课题已经结束,薛瑞婕叫他出来,说有话对他说。
  他找借口,直接拒了。
  又过了许久,偶然遇见,薛瑞婕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躲她,难道她是豺狼吗?
  程如珩说得委婉:他们只是一起做课题,没有发展其他关系的必要。
  薛瑞婕听了,愣好一阵,随即笑了:“你不会以为我对你有意思吧,拜托大哥,我有男朋友的。”
  程如珩一下就尴尬了,原来是他自作多情。
  后来临近毕业,程如珩回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碰到薛瑞婕和她男朋友分手。
  他们在路上吵得不可开交,无非是关于“工作”、“未来”,一些毕业生共同面临的难题,引得路人侧目。
  程如珩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因为薛瑞婕已经看到他了。
  薛瑞婕气冲冲地走过来,挽着他,说:“看到了吗?我其实早就移情别恋了,你放弃吧,我不喜欢你了。”
  程如珩被夹在中间,听他们又吵了几句,她男朋友,准确地说,是前男友,终于离开。
  薛瑞婕抹了把脸,对他解释,又道歉。
  说她实在受不了前男友的纠缠,借他一用,实在抱歉。
  读研读博六年过去,程如珩和薛瑞婕有淡交,因此得知,当年她只是想将他的个人信息传达给室友。
  然后,她得知他来祁大,便请他吃饭。
  再然后,程如珩不想接受系主任的相亲介绍,便请她装了下自己的女朋友。
  大概是那年对他的愧疚使然,她爽快地答应了,并且十分尽职。
  迄今为止,在系主任眼里,他都是有个女朋友的人。
  幸好,两个院系之间相隔甚远,难有碰头,这个谎言才没被揭穿。
  好歹也算是交过一任“女朋友”了,所以,他怎么会看不出来向楠喜欢他?
  看了薛瑞婕的话,他不由回忆,的确,一直以来,他都处在一个被动地位,她推一点,他就走一点。
  程如珩摇了摇头,敛起思绪,打开电脑,开始备课。
  爱情固然珍贵,当务之急是做好本职工作。
  这一熬,就熬到十二点多。
  程如珩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起身的那一瞬间,后知后觉地自责:他不该把向楠一个女孩子留在原地,独自离开。
  手机搁在鼠标旁。
  他盯着看了半晌,想起那天,陪她买手机,她说要一个白色的。
  其实那个时候,就很明显了。
  程如珩犹疑着,也许应该和她说声抱歉,他走得太急了。
  可,迟到的抱歉,似乎和下过雨后的灌溉一样多余。
  当时,他究竟在慌乱什么呢?
  慌乱他会介意,她身边有别的男生,又在得知是她弟弟后,心情释然;
  慌乱他自始至终,对她的主动没有半分抗拒,不似当初那般对待薛瑞婕;
  程如珩心里清晰的一点是,他对向楠,是不一样的。
  是否出于喜欢,他暂时无法确认。
  事实上,连她的“喜欢”,是否出于真心,他亦无法确认。
  尽管,自古以来,爱情是文学作品里永恒的主题,或伟大,或哀戚,程如珩作为研究者,却仍是门外汉。
  空有理论,未得实践。
  他思来想去,还是发了条:
  不好意思,今天想到有事未完,所以走得太着急,本该送你回家,还望多多谅解。
  向楠迟迟未回,大抵是睡了。
  只有这种时候,会切身体会到,她之前的秒回,多么珍贵。
  第二天早上,才收到她的回复:天呐,你大半夜跟我说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