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这就是你眼中的世界吗?
  “不。”亚度尼斯的声音依然轻柔,“比这更混乱,更广阔,更复杂,更……”
  祂的歌声停下了。戛然而止。甚至让他感到有点不适。仿佛习惯了巨响的人突然来到寂静处,相比起外界变安静这种可能,这个人会更疑心是否自己聋了。
  “……痛苦。”
  这个怪物用人类的语气说。
  祂——他听起来不是很确定。然而他又如此美丽,他的声音,他所发出的人类的声音,明亮得像是雾霭中的一束辉煌金光,如此稀薄,由此愈发明亮,如此明亮,由此愈发稀薄。他的不确定因此显得天真起来了,却并非孩童的天真,而是……
  ……被脱光了衣服后,还会咬着指头说“哥哥你在干什么”、“感觉好奇怪,痛痛”的天真。
  直白地形容,天真得像个生理弱智。
  “唔。”亚度尼斯含糊地说。
  祂听起来不打算争辩,也不否认他的想象。那么事实和他的猜测大概相差无几,从生理——如果这个词能用来形容亚度尼斯的话——上说,祂没有这种功能。
  祂没有痛苦这种功能。
  祂没有所有和情绪有关的功能。
  他指责的话竟然是真的。祂真的没有那种东西。
  康斯坦丁在幻觉中眨了一下眼睛,想要看清亚度尼斯的表情。他用力转动眼球,血雾淡去,他的视线慢慢清晰。
  “康斯坦丁。”亚度尼斯说。
  祂的声音里带着疑惑,究竟是伪装还是真实呢?康斯坦丁涣散地想着,他觉得这个怪物假装自己是人类太久了,不是以人类的时间观念为尺度的太久了,而是以祂自己为尺度的“太久了”。
  此刻他正在生死的交错之间。不过这不是值得多考虑的事,总之他已经经历过太多遍了,死而复生是神迹,而神迹又往往是重复出现的。以人类的标准说,他会死去无数次,又复活更多次,那都不是真正的“消逝”。
  “喂,弱智。”康斯坦丁说,“我怎么还是看不见你?”
  他感到一抹淡淡的烟气覆住他的双眼。
  他看到了——
  那抹烟气重新遮住了他的眼球。
  “不必说。不必想。忘记吧。”亚度尼斯说,“你明知道这对你没有好处。”
  康斯坦丁并不答话。他做过的没有好处的事情多了去了,为此也算是吃尽苦头,然而下次碰到了,他还敢再做。他只是沉默地体会着。
  这个怪物假装自己是人类实在是太久了。
  “我们还没有散完步。”他说着,举起自己始终被亚度尼斯握住的那只手。
  亚度尼斯点了点头,又重新带着他往前。
  这里依然是哥谭,却变了个模样。康斯坦丁用烟雾般的感官俯瞰这座城市,看到了精密且工整的几何结构。地上的建筑和地下的管道构成了花田般绚烂的纹理,色泽艳丽,如同被搅散的彩虹。
  这是一座堕落的城市。
  人类的情绪在拼尽全力地燃烧,于是满城都是星星点点的微光,像花田中飞舞的萤火虫。康斯坦丁意识到他们都是快乐的。当然,他们痛苦、绝望,可他们都无比快乐,满城都是纵情的欢笑。
  他忽然意识到,哥谭绝对是一座景色优美、气氛温柔的城市。
  “我……”康斯坦丁若有所思地说,“我疯了?”
  亚度尼斯中肯地说:“应该没有。”
  因此康斯坦丁明白过来:“我疯了。”
  “没有。”
  “你不懂。”康斯坦丁说,“你是个弱智。”
  “……我不喜欢你这么叫我。”亚度尼斯说,“你真的没有疯。”
  “给我证明。”
  “有一个非常简单而且易于操作的判断方式是,当你明白到你的状态不是正常人类应有的状态,并认为自己可能疯了的时候,”亚度尼斯说,“你恰好没有疯。”
  康斯坦丁认为这话有道理,没有提出异议。
  他们肩并着肩漫步,时间长得没有终点。康斯坦丁认为这种无声的步行很适合用来想点什么,可实际上他什么都没有想。大部分时间他都头脑空空地跟着亚度尼斯的脚步,少部分时间,他在听亚度尼斯轻盈的歌声。
  他的生命正在重燃。
  这感觉很美好。
  就像被恶魔追着咬了几年,每时每刻都绷紧了神经,最后靠着牺牲某个朋友脱困;就像在那之后,他抽掉几盒丝卡烟,灌空自己能找到的所有酒瓶,醉溺在自己的血和呕吐物里。
  此刻他既不疲倦,也不悲伤。他清楚地知道他的整个一生都在拼命地逃跑,那没有什么意思,因为其实逃不逃跑结果都会一样。
  “我们就这么走到永远吗?”他问。尽管不关心答案。
  “那可以做到。”亚度尼斯说。
  “讲讲你的故事。”
  “你想听什么?”
  “讲点你永远不打算对别人讲的。”
  “那太多了。”亚度尼斯说,“让我想想。”
  他的思考或者回忆花掉了许多时间。
  “在最初的最初,最早的那个最初,我是作为献祭材料降生的。在还没有经过仪式升格成为母亲的幼子之前,我是一个人类。男性人类。教派花了数百年时间严格控制血统,才得到了性质稳定的我。”他说,“但我的魅力属性过高,因此看守我的教徒把我偷走,藏进了一所大学。”
  “我在大学念了很多年书,期间被召唤或者献祭了很多次,作为人类的我在很小的年纪就完全疯掉了。不过这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因为在这样的反复提纯里,我的属性越来越接近母亲的要求。”
  “当我的状态到达人类的终点,母亲以真身降临,接纳了我。”
  “我就是这么诞生的。”亚度尼斯说。
  “你讲得太枯燥了。”康斯坦丁评价道。
  “因为这些都不是我要讲的重点。”亚度尼斯轻声说,“在被偷走之前,他们把我关在一个单向透视镜组成的方盒子里,没有光,没有空气,没有食物,就这样关了我很多年。这是为了让我‘渴求’,而不让我理解我究竟渴求什么。我将渴求一切。”
  “把我偷出来的教徒,在打开盒子的一瞬间,对我说:‘我爱你’。”
  “然后他请求我爱他,即使他清楚我完全无法理解。”
  亚度尼斯停住脚步,转过身,将手指放在康斯坦丁的脸上。他的手指释放着光热。
  哥谭的风声凄厉地哀嚎着,康斯坦丁的生命越是回归,异常的感官就越是衰退。但他此刻却在想亚度尼斯被放出盒子后看到的是什么。亚度尼斯从未表现出对自然景观的特别偏好,但这个故事里暗示了他确实有所偏好。他当时看到的是什么?
  “浓雾。”亚度尼斯说,“淤泥一样的浓雾。”
  康斯坦丁没什么想问的了。
  他发了很长时间呆才发现亚度尼斯还在等待。他不是不知道亚度尼斯在等待什么,只是感到十分诡异。当属于人类的生命回归,他的理智重新占领头脑,情感上就更古怪了。
  “这毫无疑问是成功的约会。”亚度尼斯指出这点。
  “……所以呢?”
  “成功的约会都有奖赏。”
  更诡异了。
  康斯坦丁僵硬地说:“……我爱你。”
  亚度尼斯被逗得大笑起来,眉毛高挑,双眼微眯,鲜活得像个人一样。康斯坦丁被笑得摸不着头脑,只好看着他的笑脸愣神。
  直到亚度尼斯低下头,吻了他的嘴唇。
  第90章 第三种羞耻(21)
  福尔摩斯和华生在剧院的门前整理衣冠。
  “我还是不知道郝德森太太的过去。她真是位迷雾一样的夫人,华生,这不禁让我很好奇,因为迷雾背后总是藏着黑暗。”福尔摩斯说。他心不在焉地扶了扶头顶的猎鹿帽。
  他和华生都是盛装打扮。
  黑色双排扣长礼服,浅色马甲,手套,黑皮鞋,标准而隆重的正装。
  不,只有华生是标准而隆重的正装。他戴着一顶考究的高礼帽,还有一根红宝石领带针。
  而福尔摩斯戴着不伦不类的猎鹿帽……华生高度怀疑,就是因为看出了福尔摩斯对于这种服饰背后代表的一切的嗤之以鼻,郝德森太太才会为福尔摩斯准备一顶猎鹿帽。
  “我们来早了吗?”华生说。他松了松领口,但还是觉得有点呼吸不畅,“门口只有我们两个。”
  马车已经消失在拐角。华生心神不宁地扫视着周围,伦敦的雾气让可见度低得吓人,马车声也消失得太快了,按常理来说,这附近不应该这么安静,而且其他的客人都在哪里呢?总不会就只有他们吧?
  现在唯一能安慰华生的就是赫德森太太亲口许诺说她也会来。
  别误会,他曾经是个勇敢的士兵,现在也是个勇敢的医生,他上过战场,见过凶案现场,离奇的事情并不会让他感到恐惧。但能不遇到奇怪的事,当然还是不遇到的好。华生必须有些羞愧地承认,当他在夜晚的伦敦匆匆走向家门时,内心深处滋生出的恐惧,常常动摇他内心信仰的根基。
  “我看不见得。我们没有来早,华生,我们只提前了十五分钟到。”福尔摩斯掏出怀表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我们只提前十三分钟了。”
  “郝德森太太从来不迟到。”
  “但她也从来不会早到。我注意到我们的房东太太有着非常有趣的习惯,她的时间概念精确到秒。有一次,我请她连续一个月在凌晨四点钟为我送夜宵,然后观察她的作息。连续一个月,她在晚上十二点准时熄灯,三点半起床,去厨房煮咖啡,做三明治、饼干或者蛋糕,然后在四点到我的房间敲门。我每天晚上都数着秒,竖着耳朵听她发出的声音。”
  “福尔摩斯。”华生不赞同地摇头。
  “有一天,郝德森太太晚了半分钟,我还以为她出了错——结果随着夜宵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个崭新的怀表和赫德森太太留下的便条。上面写道,我的怀表已经因为白天的进水不再准时了,她希望我能收下‘更符合我身份’的怀表作为礼物。”
  福尔摩斯举起手中的怀表:“就是这枚怀表,华生。它没有走错过一秒。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有趣的功能。很遗憾,因为这里没有目标,无法向你展示。”
  “赫德森太太有很多好东西。”华生实事求是地说,“但我和你不一样,你有充沛的好奇心和执行力,而我过去的生活告诉我不要深究太多。赫德森太太是个友善的好人,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一如既往的忠诚,华生。”
  “你认为自己不忠诚吗?”
  “对一个我几乎完全不了解的人?不,华生,不。”
  “而你和这个你完全不了解的房东同住了数年,同时还让她免费担任你的管家。你甚至要求她在凌晨四点为你送食物,并且一点也不怀疑她会在你的咖啡里下毒。”
  “我并不是说我不信任她。”福尔摩斯说。
  爱丽丝在他们身后清了清嗓子:“先生们,你们还要在门口站多久?”
  福尔摩斯和华生都被她的出现吓了一跳,华生惊讶地脱帽按胸,然后戴上帽子,惊讶地问:“郝德森太太!你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没有看到马车。”
  “我更喜欢步行。”爱丽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