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顾念眉梢眼角都随着春风微微扬起,雀跃不已,“刀鞘上的确印有一小截掌纹。”
萧云铠不禁有些失望,“掌纹有什么用?”
顾念眼底的兴奋劲儿藏都藏不住,年深眸色微动,“他的掌纹很特殊?”
“只对了一半,再猜。”
看到顾念小狐狸似的狡黠眼神,杜泠怔了怔,想起他们之前的某段对话,随即眸色微亮,“该不会是那截掌纹上恰好有刀疤吧?”
“跟天香楼一样的刀疤?”听杜泠提起刀疤,萧云铠才想起来他们一直派人追查的那个印在桌子上的掌印,现在已经排查清楚,所有去过天香楼命案现场的相关人等,手上都没有类似的疤痕。
“没错!”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墨家的工匠把那截寸许宽的金面抛得光亮如镜,上面的印痕虽然有些凌乱,重叠印着好几处掌纹,但其中有至少两处可以清楚辨认出那半截刀疤的痕迹,形状,位置,大小,都与天香楼桌案上发现的那个掌印一样。
萧云铠兴奋地道,“这样是不是可以确认,余二郎就是杀了赵杰的人?”
“99%不会错。” 除非余二郎真的凑巧跟凶手在同样的伤疤。马上的顾念像钟摆似的微微摇晃着身体,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这小子死定了。”萧云铠用拳头锤了下掌心,咬牙切齿地道。
“此人善于装扮,想找他未必有那么容易。”年深眉心微折,对方之前布局周密,心机颇深,将所有人灭口后断然抛弃了‘余二郎’这个身份。他们已经派人打听十来天了,得到的消息却少得可怜。
“也是,现在咱们除了知道他身高不到六尺,手上有道疤痕之外,根本对他一无所知。”杜泠叹了口气,长安城这么大,想找一个这样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更何况掌心的疤痕不像脸上的疤痕,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看不到。
萧云铠郁闷极了,“那咱们岂不是又白费工夫了?”
顾念思索片刻,眸色闪动了下,“其实我们还有个机会,虽然也是碰运气的成分居多。”
“什么机会?”
“你们还记得有条消息提过,说余二郎最爱西域产的葡萄酒,喜欢去胡人的酒肆喝酒么?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和饮食喜好是很难改变的,他只要还在长安城内,肯定会去继续去胡人的酒肆。”
“他就算还在长安,也不会大摇大摆地去吧?”
年深却眉峰微沉,若有所思地与顾念对视了一眼, “不,按照他的性格,应该会去。”
对方相信自己之前的布局没有破绽,大剌剌地留下‘余沉’这个线索,他就是要追查的人跟在‘余沉’的身后,一步步‘欣赏’他精心的布局,却找不到任何线索。而所有能查到的一切,都是他故意留下来嘲讽差役愚蠢的。
相对的,却也显示出他自信到甚至有些自负的性格。
他坚信自己高人一等,能以俯视的角度看穿那些追查他的差役的伎俩。再加上他善于装扮,所以,必然不会把追查放在眼里。
“没错。”顾念笃定地点头。
萧云铠挠了挠头,“长安城的胡人酒肆那么多,客人更是不计其数,还是没法找啊?”
杜泠顺着年深和顾念的话头想了想,“如果他真的喜欢喝酒,肯定对好酒特别感兴趣,咱们不妨打听一下,最近市面上有没有什么新从西域运来的好酒,在那样的地方蹲点,希望就会大些。”
顾念挑了挑眉,“实在不行,我们就‘造’种美酒出来,引他上钩。”
年深讶异地看向他,“你还会酿酒?”
“不是酿酒,是我恰好知道一种能让葡萄酒更好喝的方法。咱们再推波助澜的把这种好酒的名声宣扬出去,他肯定会忍不住来尝试的。”酿葡萄酒倒不难,但不能保证一定酿得好喝,而且需要的时间太长了,不如找个立竿见影的简单方法。
“什么方法?”萧云铠感兴趣的竖起耳朵。
“什么方法,咱们试试不就知道了?”杜泠明示性地看看年深,“择日不如撞日,为了尽早抓住人,咱们现在就去?”
顾念:…………
你这样明目张胆的逼酒精过敏的老板请客喝酒,不太合适吧?
“好。”年深毫不犹豫地点了头。
顾念:……………………
老板,你这么好拿捏的吗?
说是要去喝酒,几人却在到底去哪家胡人酒肆上犯了难,原主顾司直并不爱酒,杜泠和萧云铠都不是长安人,所知有限,年深这种酒精过敏离京数载的就更不用说了。
最后还是年深想起申国公府就在隔壁的延寿坊,索性带着他们去找叶九思‘求教’。要问长安城内最好的葡萄酒和胡人酒肆,还有谁能比日常锦衣玉食的小世子更有发言权呢?
听年深主动提起喝酒,叶九思差点惊掉下巴,立刻表示要用自己请客来换一个现场席位,年深解释了两遍不是他喝,都被爱热闹的小世子选择性屏蔽了。
于是,四人局瞬间变成七人局。叶九思还带了两个人,一个人高马大的,一看就是‘保镖’,另一个中年文士却有些眼熟,顾念略微回忆了下,想起这就是当日在松涛别院的那位管事。
骑马走在路上,众人才明白叶九思为什么带着这位管事。
管事姓任,字子安,简直是位吃喝玩乐的活地图,长安城内一百零八坊,哪里有好吃好玩的,大店小铺,没有他不知道的。
杜泠说想去家胡人酒肆,这人一下子就列举了四五家店出来,顺便还把推荐理由分门别类介绍得明明白白,胡姬跳舞最好看的,胡人去得多的,东西符合汉人口味的等等。
当中葡萄酒最有名的,就是位于怀德坊的揽月楼。尤其是他们昨天才放出风声,说是几天后会到一批前所未有的好酒,非常符合顾念他们‘钓鱼’的需求。
到了地方顾念才知道,揽月楼就是西市对面那家热闹的胡人酒肆,跟西市的西大门仅隔着一条大道,也是他从西市回家的必经之路,其实看见过至少两三回了。
据任子安所说,酒肆老板叫何鞍书,是粟特和汉人的混血,说一口流利的汉话。除了这间酒肆,他在西市和其它六七坊还有许多铺面,经营项目涉及到香料、珠宝玉石、马匹、皮毛等各种诸多种类,生意做得极大,算是长安城内数一数二的胡商。
众人还没走到酒肆门口,远远就听到里面传来声音大到有些喧嚣的乐声。
年深不适地皱了皱眉,叶九思拍了拍他的肩膀,瓷白的小脸上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这可是你要来的。
年深:…………
还不到晚饭时间,一楼就已经坐了不少耳坠金环发色各异的胡商,几个打扮艳丽的胡姬正在大厅中央欢快的跳着胡旋舞,裙摆飞旋,身上金银饰品层层堆叠,玲玲作响,气氛欢快而热闹。
叶九思一身锦衣玉带,贵气逼人,年深绯袍金刀,霸气冷冽,顾念言笑晏晏,俊逸出尘,再加上杜泠萧云铠等人也俱是相貌堂堂,一行人在高鼻深目的胡人里,分外引人侧目。
两个美貌的胡姬立刻殷勤地迎了上来。
胡人生性热情,就着盘干果就能聊小半个时辰,跟陌生人也能立刻提壶畅饮,喝到兴起会跑到大厅中央与胡姬共舞,他们不喜欢闭塞的环境,所以酒肆里没有包间,顶多只用屏风做个半隔。
众人入乡随俗地坐进了屏风内的半隔区域。
一个胡姬捧着托盘送上几碟干果,询问他们要点些什么,任子安熟门熟路地点了一桌子招牌菜色,叶九思则豪气地让胡姬将店内最好的五种葡萄酒都上一坛,让顾念等人试饮,至于年深,自然还是老样子的要了壶酪浆。
没过多久,五个坛子便摆上了他们的桌案,还贴心的给他们配了五种不同的酒杯区分,一个鎏金的伎乐纹八棱银杯,一个敞口旋纹银杯,一个花卉纹铜杯,一个半透明的琉璃杯,一个直沿曲腹类似现代霞多丽葡萄酒杯的u型矮脚杯。
“子安,哪种好喝?”叶九思让任子安介绍。
任子安当即挑出了两坛酒,一坛叫醽醁 [ling lu],酒色呈淡绿色,澄澈通透,酒液入杯就泛起果香,一坛叫翠涛,色如其名,仿若碧水绿涛,敲壁流芳。
众人尝了尝,果然入口甘醇。
叶九思每次端杯,都会特意用自己的酒杯去碰了碰年深的酪浆杯,“三郎,来,干一个。”
年深对他孩子气的做法表示无语,开始还会配合地喝一口,后来索性直接无视,叶九思却不厌其烦。
对面的顾念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偷笑,能把平时一副无所不能模样的年深逼到无可奈何的程度,也就只有叶九思能做到了。
分别尝完两种任子安的推荐,杜泠意犹未尽地打开手边那坛叫姹紫的酒倒了半杯。酒浆颜色紫红,比三勒浆好看得多,杜泠愈发期待,结果一入喉,口感厚重酸涩得让他立刻皱起了眉头。
任子安显然也掉过这个坑,摸了摸八字胡,“剩下那几坛红葡萄酒,可能更符合胡人的口味。”
萧云铠也没用桌边的胡姬动手,自己打开了离他最近的另一坛叫飞红的,结果闻起来几乎没有香味,味道也有些寡淡。他有些失望,忍不住又打开最后那瓶叫玫瑰锦的酒,跟飞红的味道差不多,说不上难喝,但肯定没有任子安推荐那两种味道好。
他惦记着顾念说的那种让葡萄酒更好喝的法子,给顾念倒了一杯过去,“你有办法让这种酒变得更好喝吗?”
“可以试试。”年海热衷于罗曼尼康帝、帕图斯和□□,没事就拽着顾念开两瓶,久而久之,顾念也耳濡目染的对葡萄酒有了些了解。
红葡萄酒酸涩的口感其实来自丹宁,适当醒酒,就可以柔化丹宁,让口感顺滑悠长。
同样的,有些贮存时间较久的红酒,也需要醒酒,让香气从酒里苏醒和挥发出来,才能恢复充沛的果香和浓郁的味道。
任子安选的那两种,其实都是白葡萄酒,含的丹宁比较少,不需要醒酒,适合开坛即饮,剩下的三种都是红葡萄酒,适当醒酒后才能尝到它真正的味道。
估计胡人更喜欢红葡萄酒,就是因为他们热衷吃饭聊天,还有半路开小差去跳舞什么的,阴差阳错地留出了醒酒的时间。
而白葡萄则正好相反,放置时间太久的话,香味都散掉了,口感就会大不如前,所以胡人不爱喝。
听说顾念有种能让葡萄酒更好喝的法子,叶九思也来了兴致,“难道还有子安不知道的?”
就连他们这桌侍酒的胡姬都好奇地看向顾念。
“其实很简单,就是醒酒。”
众人:???
所谓醒酒,其实就是让葡萄酒尽可能充分的跟氧气接触,一方面随着空气的流动带走那些产生异味的硫化物,另一方面软化丹宁释放香气。顾念请胡姬帮忙取三个胡瓶过来,他刚才看了一圈,这种细颈大肚的胡瓶是店内外形最接近醒酒瓶的东西了。
他将那三坛红葡萄酒分别往胡瓶倒了半坛,然后拿起装着姹紫的那个瓶子,手法轻柔地摇晃起来,边摇边注意着瓶口挥散出的香味。
没办法,他对醒酒的了解其实也是皮毛,判断不好最佳时间,只能靠多观察来辅助了。
大概三五分钟后,顾念试探性的倒出一小口来尝了下,丹宁已经软化得差不多了,又等了一会儿,顾念重新给杜泠倒了半杯递过去。
杜泠的唇角抽搐了下,婉拒道,“这个我喝过了,不如给五郎尝尝。”
“保证跟刚才不一样。”顾念执着地把杯子又往前递了递。
杜泠盯了顾念两秒,轻叹口气,勉为其难地接了过去,闻到杯内溢出的酒香,他不禁怔了怔,诧异地看向顾念。
“喝吧,用萧云铠的肉干跟你保证,肯定好喝。”顾念一脸诚恳。
萧云铠下意识地捂紧了自己的‘零食袋’,关他什么事?
杜泠凑近杯口,轻呷一口,眸色忽地亮了,“味道完全不一样了。”
叶九思、萧云铠和任子安也好奇地跟着各倒了一杯,果然入口顺滑酣畅,果香绵柔,回味悠长缠齿,仿若琴音绕梁,绵绵不绝。
“真的不一样?”为了对比,云铠又把坛子里没醒过的姹紫往自己的杯子里倒了点,酸涩得他差点一口吐出去,“为什么会这样?”
年深把两种酒都放到鼻端闻了闻,神色复杂地看向那排醒酒的胡瓶,换个瓶子晃一晃就能起这么大作用?
任子安也分外好奇,“这就是你说的醒酒?”
“嗯,”顾念点头,把醒酒的大致原理解释了一遍。
“真的这么有用?” 顾念话音刚落,屏风外突然有人搭腔。
众人循声望过去,只见一个衣着华丽的胡人正站在屏风边,他满脸络腮胡,穿着颜色鲜艳的小袖花锦袍,双手戴满了宝石戒指。
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腰间挂的那个巴掌长的金算盘,纯金为框,外面镶着各色颜色艳丽的宝石,里面是一框满绿的玻璃种翡翠珠,水润透亮,绿得沁人心脾。单他腰间这个算盘,恐怕就能买下眼前的小半间酒肆。
作者有话说:
备注:1、标题是化用,原句是【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出自李白《金陵酒肆留别》
2、醽醁 [ling lu]和翠涛都是酒名,据说是魏征酿的葡萄酒。
唐太宗·李世民《赐魏征诗》:醽醁胜兰生,翠涛过玉瓒。千日醉不醒,十年味不败。
(兰生,汉武帝百味旨酒;玉瓒(xie谢),隋炀帝酒名也。)
3、罗曼尼康帝、帕图斯和□□都是有名的奢侈葡萄酒。
萧云铠不禁有些失望,“掌纹有什么用?”
顾念眼底的兴奋劲儿藏都藏不住,年深眸色微动,“他的掌纹很特殊?”
“只对了一半,再猜。”
看到顾念小狐狸似的狡黠眼神,杜泠怔了怔,想起他们之前的某段对话,随即眸色微亮,“该不会是那截掌纹上恰好有刀疤吧?”
“跟天香楼一样的刀疤?”听杜泠提起刀疤,萧云铠才想起来他们一直派人追查的那个印在桌子上的掌印,现在已经排查清楚,所有去过天香楼命案现场的相关人等,手上都没有类似的疤痕。
“没错!”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墨家的工匠把那截寸许宽的金面抛得光亮如镜,上面的印痕虽然有些凌乱,重叠印着好几处掌纹,但其中有至少两处可以清楚辨认出那半截刀疤的痕迹,形状,位置,大小,都与天香楼桌案上发现的那个掌印一样。
萧云铠兴奋地道,“这样是不是可以确认,余二郎就是杀了赵杰的人?”
“99%不会错。” 除非余二郎真的凑巧跟凶手在同样的伤疤。马上的顾念像钟摆似的微微摇晃着身体,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这小子死定了。”萧云铠用拳头锤了下掌心,咬牙切齿地道。
“此人善于装扮,想找他未必有那么容易。”年深眉心微折,对方之前布局周密,心机颇深,将所有人灭口后断然抛弃了‘余二郎’这个身份。他们已经派人打听十来天了,得到的消息却少得可怜。
“也是,现在咱们除了知道他身高不到六尺,手上有道疤痕之外,根本对他一无所知。”杜泠叹了口气,长安城这么大,想找一个这样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更何况掌心的疤痕不像脸上的疤痕,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看不到。
萧云铠郁闷极了,“那咱们岂不是又白费工夫了?”
顾念思索片刻,眸色闪动了下,“其实我们还有个机会,虽然也是碰运气的成分居多。”
“什么机会?”
“你们还记得有条消息提过,说余二郎最爱西域产的葡萄酒,喜欢去胡人的酒肆喝酒么?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和饮食喜好是很难改变的,他只要还在长安城内,肯定会去继续去胡人的酒肆。”
“他就算还在长安,也不会大摇大摆地去吧?”
年深却眉峰微沉,若有所思地与顾念对视了一眼, “不,按照他的性格,应该会去。”
对方相信自己之前的布局没有破绽,大剌剌地留下‘余沉’这个线索,他就是要追查的人跟在‘余沉’的身后,一步步‘欣赏’他精心的布局,却找不到任何线索。而所有能查到的一切,都是他故意留下来嘲讽差役愚蠢的。
相对的,却也显示出他自信到甚至有些自负的性格。
他坚信自己高人一等,能以俯视的角度看穿那些追查他的差役的伎俩。再加上他善于装扮,所以,必然不会把追查放在眼里。
“没错。”顾念笃定地点头。
萧云铠挠了挠头,“长安城的胡人酒肆那么多,客人更是不计其数,还是没法找啊?”
杜泠顺着年深和顾念的话头想了想,“如果他真的喜欢喝酒,肯定对好酒特别感兴趣,咱们不妨打听一下,最近市面上有没有什么新从西域运来的好酒,在那样的地方蹲点,希望就会大些。”
顾念挑了挑眉,“实在不行,我们就‘造’种美酒出来,引他上钩。”
年深讶异地看向他,“你还会酿酒?”
“不是酿酒,是我恰好知道一种能让葡萄酒更好喝的方法。咱们再推波助澜的把这种好酒的名声宣扬出去,他肯定会忍不住来尝试的。”酿葡萄酒倒不难,但不能保证一定酿得好喝,而且需要的时间太长了,不如找个立竿见影的简单方法。
“什么方法?”萧云铠感兴趣的竖起耳朵。
“什么方法,咱们试试不就知道了?”杜泠明示性地看看年深,“择日不如撞日,为了尽早抓住人,咱们现在就去?”
顾念:…………
你这样明目张胆的逼酒精过敏的老板请客喝酒,不太合适吧?
“好。”年深毫不犹豫地点了头。
顾念:……………………
老板,你这么好拿捏的吗?
说是要去喝酒,几人却在到底去哪家胡人酒肆上犯了难,原主顾司直并不爱酒,杜泠和萧云铠都不是长安人,所知有限,年深这种酒精过敏离京数载的就更不用说了。
最后还是年深想起申国公府就在隔壁的延寿坊,索性带着他们去找叶九思‘求教’。要问长安城内最好的葡萄酒和胡人酒肆,还有谁能比日常锦衣玉食的小世子更有发言权呢?
听年深主动提起喝酒,叶九思差点惊掉下巴,立刻表示要用自己请客来换一个现场席位,年深解释了两遍不是他喝,都被爱热闹的小世子选择性屏蔽了。
于是,四人局瞬间变成七人局。叶九思还带了两个人,一个人高马大的,一看就是‘保镖’,另一个中年文士却有些眼熟,顾念略微回忆了下,想起这就是当日在松涛别院的那位管事。
骑马走在路上,众人才明白叶九思为什么带着这位管事。
管事姓任,字子安,简直是位吃喝玩乐的活地图,长安城内一百零八坊,哪里有好吃好玩的,大店小铺,没有他不知道的。
杜泠说想去家胡人酒肆,这人一下子就列举了四五家店出来,顺便还把推荐理由分门别类介绍得明明白白,胡姬跳舞最好看的,胡人去得多的,东西符合汉人口味的等等。
当中葡萄酒最有名的,就是位于怀德坊的揽月楼。尤其是他们昨天才放出风声,说是几天后会到一批前所未有的好酒,非常符合顾念他们‘钓鱼’的需求。
到了地方顾念才知道,揽月楼就是西市对面那家热闹的胡人酒肆,跟西市的西大门仅隔着一条大道,也是他从西市回家的必经之路,其实看见过至少两三回了。
据任子安所说,酒肆老板叫何鞍书,是粟特和汉人的混血,说一口流利的汉话。除了这间酒肆,他在西市和其它六七坊还有许多铺面,经营项目涉及到香料、珠宝玉石、马匹、皮毛等各种诸多种类,生意做得极大,算是长安城内数一数二的胡商。
众人还没走到酒肆门口,远远就听到里面传来声音大到有些喧嚣的乐声。
年深不适地皱了皱眉,叶九思拍了拍他的肩膀,瓷白的小脸上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这可是你要来的。
年深:…………
还不到晚饭时间,一楼就已经坐了不少耳坠金环发色各异的胡商,几个打扮艳丽的胡姬正在大厅中央欢快的跳着胡旋舞,裙摆飞旋,身上金银饰品层层堆叠,玲玲作响,气氛欢快而热闹。
叶九思一身锦衣玉带,贵气逼人,年深绯袍金刀,霸气冷冽,顾念言笑晏晏,俊逸出尘,再加上杜泠萧云铠等人也俱是相貌堂堂,一行人在高鼻深目的胡人里,分外引人侧目。
两个美貌的胡姬立刻殷勤地迎了上来。
胡人生性热情,就着盘干果就能聊小半个时辰,跟陌生人也能立刻提壶畅饮,喝到兴起会跑到大厅中央与胡姬共舞,他们不喜欢闭塞的环境,所以酒肆里没有包间,顶多只用屏风做个半隔。
众人入乡随俗地坐进了屏风内的半隔区域。
一个胡姬捧着托盘送上几碟干果,询问他们要点些什么,任子安熟门熟路地点了一桌子招牌菜色,叶九思则豪气地让胡姬将店内最好的五种葡萄酒都上一坛,让顾念等人试饮,至于年深,自然还是老样子的要了壶酪浆。
没过多久,五个坛子便摆上了他们的桌案,还贴心的给他们配了五种不同的酒杯区分,一个鎏金的伎乐纹八棱银杯,一个敞口旋纹银杯,一个花卉纹铜杯,一个半透明的琉璃杯,一个直沿曲腹类似现代霞多丽葡萄酒杯的u型矮脚杯。
“子安,哪种好喝?”叶九思让任子安介绍。
任子安当即挑出了两坛酒,一坛叫醽醁 [ling lu],酒色呈淡绿色,澄澈通透,酒液入杯就泛起果香,一坛叫翠涛,色如其名,仿若碧水绿涛,敲壁流芳。
众人尝了尝,果然入口甘醇。
叶九思每次端杯,都会特意用自己的酒杯去碰了碰年深的酪浆杯,“三郎,来,干一个。”
年深对他孩子气的做法表示无语,开始还会配合地喝一口,后来索性直接无视,叶九思却不厌其烦。
对面的顾念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偷笑,能把平时一副无所不能模样的年深逼到无可奈何的程度,也就只有叶九思能做到了。
分别尝完两种任子安的推荐,杜泠意犹未尽地打开手边那坛叫姹紫的酒倒了半杯。酒浆颜色紫红,比三勒浆好看得多,杜泠愈发期待,结果一入喉,口感厚重酸涩得让他立刻皱起了眉头。
任子安显然也掉过这个坑,摸了摸八字胡,“剩下那几坛红葡萄酒,可能更符合胡人的口味。”
萧云铠也没用桌边的胡姬动手,自己打开了离他最近的另一坛叫飞红的,结果闻起来几乎没有香味,味道也有些寡淡。他有些失望,忍不住又打开最后那瓶叫玫瑰锦的酒,跟飞红的味道差不多,说不上难喝,但肯定没有任子安推荐那两种味道好。
他惦记着顾念说的那种让葡萄酒更好喝的法子,给顾念倒了一杯过去,“你有办法让这种酒变得更好喝吗?”
“可以试试。”年海热衷于罗曼尼康帝、帕图斯和□□,没事就拽着顾念开两瓶,久而久之,顾念也耳濡目染的对葡萄酒有了些了解。
红葡萄酒酸涩的口感其实来自丹宁,适当醒酒,就可以柔化丹宁,让口感顺滑悠长。
同样的,有些贮存时间较久的红酒,也需要醒酒,让香气从酒里苏醒和挥发出来,才能恢复充沛的果香和浓郁的味道。
任子安选的那两种,其实都是白葡萄酒,含的丹宁比较少,不需要醒酒,适合开坛即饮,剩下的三种都是红葡萄酒,适当醒酒后才能尝到它真正的味道。
估计胡人更喜欢红葡萄酒,就是因为他们热衷吃饭聊天,还有半路开小差去跳舞什么的,阴差阳错地留出了醒酒的时间。
而白葡萄则正好相反,放置时间太久的话,香味都散掉了,口感就会大不如前,所以胡人不爱喝。
听说顾念有种能让葡萄酒更好喝的法子,叶九思也来了兴致,“难道还有子安不知道的?”
就连他们这桌侍酒的胡姬都好奇地看向顾念。
“其实很简单,就是醒酒。”
众人:???
所谓醒酒,其实就是让葡萄酒尽可能充分的跟氧气接触,一方面随着空气的流动带走那些产生异味的硫化物,另一方面软化丹宁释放香气。顾念请胡姬帮忙取三个胡瓶过来,他刚才看了一圈,这种细颈大肚的胡瓶是店内外形最接近醒酒瓶的东西了。
他将那三坛红葡萄酒分别往胡瓶倒了半坛,然后拿起装着姹紫的那个瓶子,手法轻柔地摇晃起来,边摇边注意着瓶口挥散出的香味。
没办法,他对醒酒的了解其实也是皮毛,判断不好最佳时间,只能靠多观察来辅助了。
大概三五分钟后,顾念试探性的倒出一小口来尝了下,丹宁已经软化得差不多了,又等了一会儿,顾念重新给杜泠倒了半杯递过去。
杜泠的唇角抽搐了下,婉拒道,“这个我喝过了,不如给五郎尝尝。”
“保证跟刚才不一样。”顾念执着地把杯子又往前递了递。
杜泠盯了顾念两秒,轻叹口气,勉为其难地接了过去,闻到杯内溢出的酒香,他不禁怔了怔,诧异地看向顾念。
“喝吧,用萧云铠的肉干跟你保证,肯定好喝。”顾念一脸诚恳。
萧云铠下意识地捂紧了自己的‘零食袋’,关他什么事?
杜泠凑近杯口,轻呷一口,眸色忽地亮了,“味道完全不一样了。”
叶九思、萧云铠和任子安也好奇地跟着各倒了一杯,果然入口顺滑酣畅,果香绵柔,回味悠长缠齿,仿若琴音绕梁,绵绵不绝。
“真的不一样?”为了对比,云铠又把坛子里没醒过的姹紫往自己的杯子里倒了点,酸涩得他差点一口吐出去,“为什么会这样?”
年深把两种酒都放到鼻端闻了闻,神色复杂地看向那排醒酒的胡瓶,换个瓶子晃一晃就能起这么大作用?
任子安也分外好奇,“这就是你说的醒酒?”
“嗯,”顾念点头,把醒酒的大致原理解释了一遍。
“真的这么有用?” 顾念话音刚落,屏风外突然有人搭腔。
众人循声望过去,只见一个衣着华丽的胡人正站在屏风边,他满脸络腮胡,穿着颜色鲜艳的小袖花锦袍,双手戴满了宝石戒指。
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他腰间挂的那个巴掌长的金算盘,纯金为框,外面镶着各色颜色艳丽的宝石,里面是一框满绿的玻璃种翡翠珠,水润透亮,绿得沁人心脾。单他腰间这个算盘,恐怕就能买下眼前的小半间酒肆。
作者有话说:
备注:1、标题是化用,原句是【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出自李白《金陵酒肆留别》
2、醽醁 [ling lu]和翠涛都是酒名,据说是魏征酿的葡萄酒。
唐太宗·李世民《赐魏征诗》:醽醁胜兰生,翠涛过玉瓒。千日醉不醒,十年味不败。
(兰生,汉武帝百味旨酒;玉瓒(xie谢),隋炀帝酒名也。)
3、罗曼尼康帝、帕图斯和□□都是有名的奢侈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