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莫大人,你又抽的什么疯?知道老板的秘书处是什么地方吗?许你胡来?”
  江以沫但凡仔细看过判官手册,大慨就不会跟齐霄说这样的话。
  判官手册,说白了就是阴司地府的工作生活指南,里边列明关于阴司地府的前世今生,各部门职能,各处位置所在,同时还标明了各司负责的上官。
  泰山王的秘书处便是齐霄主管,他不只是七殿罚恶司判官,还是秘书长,所以,之前在判官群里,连上官都没有哔哔江以沫,齐霄却能不给她半分面子。
  “我看,你也不用去秘书处了,要吵架就在这里,我齐霄在阴司地府三百年,不管是谁的亲戚,我都六亲不认!”
  “我说齐大人,你没吃错药吧?我说跟你吵架了吗,我去秘书处找他们理论,碍你什么事了,非得处处找存在感。你是更年期续费了?”
  更年期?
  还续费?
  齐霄气得漂亮脸蛋都要抽抽了,一把揪住江以沫的衣领,杏眼微瞪,略显尖刻的下巴都快扎着她的脸了。
  “莫大人,你恐怕不知道,我有一门独门手艺,能把那些不干净的嘴给撬开,然后伸手进去,把她的长舌头给拔出来,给阴差当橡皮筋玩。莫大人要不要试试看,很有意思?”
  第12章 莫大人,请自重
  江以沫可没有被齐霄吓到,反倒是抓住了齐霄揪她衣领的修长手指,微微一紧,笑道:“齐美人,我也有项独门绝技,叫抓破美人脸。要不要给你表演一下?”
  江以沫说着,另一只手还做了一个猫抓的动作,“哇喔!”
  齐霄下意识地往后仰,发现被江以沫给戏弄了,更加的恼羞成怒。
  “莫大人请自重些!真要拔了你的舌头出来,可就不太好看了。”
  江以沫一笑,那张丑脸顿时让人恶心反胃,“难道,美人是觉得我现在这张脸很好看?哟哟哟,美人的喜好好特别呀!”
  江以沫嘟起稍稍有点歪的嘴,作势要亲齐霄,齐霄条件反射一推,却被江以沫带着扑到墙上,“你......不知廉耻!”
  这时候,打此路过的老判官吴大人正好看见。
  远看吧,那姿势,画面,气氛,都特别像齐霄在要对江以沫用强。
  吴大人心想,这齐美人口味这么重的吗?
  还是他老眼昏花了?
  想再观察观察,就发现形势逆转,江以沫占了上风,不只扒开了齐霄揪着衣领的手,还来了个反攻。
  她拽着齐霄的手转了个圈,像是跳华尔滋一样,一拉一扯,再来个下腰,齐霄都没反应过来,自己怎么就变成了这样的姿势。
  看看,现在他身子往后仰,纤纤细腰被江以沫伸手揽住,另一只手还被江以沫紧紧拽住。
  居然还是十指相扣!
  如今这姿势,再怎么看都是江以沫要强吻齐霄。
  吴大人心想,这才符合逻辑嘛。
  “莫愁,你个丑八怪,给老子放手!”
  齐霄万万没想到啊,他活着的时候,也是带过兵,打过仗的,死了之后做了阴差,也从未失手,就算是遇到一些厉害的大师做法,只要他去了,也定能把魂给勾来。
  居然,居然栽在这么个丑八怪手里。
  太没脸了!
  以后让他在阴司怎么混?
  她居然还搂他的腰,居然还冲他笑,笑得那么恶心……
  “放手?”
  江以沫一笑,顿时松开了手。
  好在是齐霄也是判官,若是大活人,江以沫这一放,他那整个身子大概也就摔到了地上。
  如今整个身子半飘着,手中的判官笔瞬间幻化成了一把长剑,没给江以沫半点反应的机会,剑尖直指江以沫的眉心而来。
  老判官见此情景,赶紧扑上来,“齐大人住手!”
  此刻,齐霄的剑尖离着江以沫的眉心不过是一根发丝的距离。
  老判官吓得不轻,江以沫是那张假皮遮住了真实的表情,实则心里突突得厉害。
  她不知道那剑尖若是刺进来,她会不会真死,毕竟现在只是魂魄在地府,这该怎么算,她的业务能力不行,自己还算不出来。
  但吓出一身冷汗是肯定的,这也太惊魂了。
  “齐大人,有话好好说,这怎么还动起手来了。”老判官想做这个和事佬。
  当然,这要是别人,老判官定然不管这闲事,但大家都说这位莫大人是空降来的,是大大老板的亲戚,这可是在大大老板面前挣表现的好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齐霄举着剑,并没有要放下来的意思。
  江以沫愣了片刻,这才稍稍往后退了一步,离那剑尖有一尺远,稍稍心安。
  齐霄此刻也冷静了下来,长剑顿时变成了判官笔,被他收回袖中。
  “齐大人,大家同在七殿为官,有什么过不去的事,非得动手呢?你看啊,莫大人到咱们七殿也不过三载,新人嘛,咱们作为前辈要多多理解。若是有什么误会,大家就一一摊开来说,这才有利于咱们七殿的和谐和团结嘛。
  老板不是经常说嘛,咱们七殿跟其他几殿不同,咱们当年可是东岳阴司,论品级,论资历,其他几殿都是望尘莫及的。所以,咱们如今更要团结,不能闹内哄,让其他几殿看了笑话。”
  老判官叨叨起来就跟孙二娘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
  齐霄深知道老判官擅长和稀泥,要听他扯,估计扯上半日,他能把东岳阴司的发展史给你讲上一遍。
  “行啦,吴大人,我不过是跟莫大人闹着玩而已。你想多了。”
  “闹着玩?好,好,闹着玩就好啊。不过啊,下回可不能把这法器随便拿出来对着同僚,咱们的判官笔是用来写判书的,可不是用来闹着玩的。”
  江以沫见他俩一说一答,就要把这事给揭过去,她没有再纠缠的意思,毕竟这会儿又想起来老板的警告,让她不要太招摇,不然就得挨收拾。
  虽然不知道老板会怎么收拾她,但老板说这话才两天,她要再闹点事,那就真是不给老板面子。做人,做鬼,都得给自己留有余地,不然,哪里都混不下去。
  于是,她朝齐霄一拱手,“齐大人,刚刚是我不懂事,你大人大量,别跟我一萌新判官计较。我在这里给大人认个错,咱们以后还是相亲相爱的同僚。”
  江以沫带着虚假的笑意,齐霄有点不忍直视,老判官差点反胃,强忍着拉了两位的手握在一起,“这事就算过去了。以后还得同心协力,一起办差。”
  老判官这和事佬做得自认为不错,齐霄却有些嫌弃地甩开了手,冷着声问了一句:“秘书处怎么就招惹你了,还得你莫大人百忙之中专程跑去吵架?”
  江以沫这才想起来,自己原本是要干嘛去的。
  “两位大人,正好你们都在,有事相询。这是我刚才审案的时候,阴差拿过来的,说是秘书处让送的档。”
  江以沫把袖中的纸团拿出来摊开。
  其实,她不摊开,这两位也知道是什么,毕竟,用的是黄纸,而阴司能用黄纸的地方不多。
  老判官拿过来看了一眼,又递给了齐霄,但没说话。
  齐霄也没看那黄纸上的内容,只问了一句:“有什么问题?”
  “我当判官三年,头回知道,还有活人能把话递到阴司地府来的。怎么?这要是给了答案,还能再把话给递回人间去?我就是想知道,秘书处到底是个什么玩意,敢做这种业务?”
  “莫大人,说话注意分寸。你以为这阴司是什么地方,堂堂七殿阎罗秘书处能私下做这种业务?这自然是丰都大帝的意思。”
  “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不是一句谣言。”江以沫轻哼了一声。
  别人也就罢了,像那种坏人,死后变成坏鬼,只要活着的人给钱,是不是都可能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坏人想要的目的。
  那么,罚恶司存在的目的又是什么?
  她想起了之前在城隍庙给鬼唱戏的事来,果然啦,子孙有钱,还真是没有办不到的事。
  “莫大人,注意你的言辞。这件事,既然是丰都大帝定下的,那就是规矩。你想改了这规矩,难道,你想做这阴司地府的主人?”
  齐霄突然给江以沫扣了个大帽子,吴大人听着话风不对,立马道:“我说二位,这事咱们做判官的真吵不着。莫大人,凡事皆有因果。因果循环往复,坏人花了钱,达到了目的,你如何就确定对他们来说就一定是最好的结果呢?
  凡事,不可只看一面。就如那日我们共审的罗颂恒案,此人制造混乱之后,逃到国外,他以为,那就是他最好的结局。但事实上呢?活着的时候,没能得到最好的结局,死了之后还罪上加罪,这就是因果回圈。”
  江以沫本来心中不愤,她觉得阴司地府当是最干净的,居然真的可以有钱能使鬼推磨。但听老判官一番话,她是真觉得自己眼界低了。
  双手一拱,这回倒是诚心实意,“莫愁受教!”
  “莫大人,见外啦!”老判官赶紧扶了一把,“行啦,天也不早了,都各忙各的去吧。”
  老判官哼着小曲走了,留下齐霄与江以沫面面相视。
  “嫉恶如仇,本是判官本质。特别是罚恶司判官,更应如此。莫大人,我懂你的心情。”
  不知为何,齐霄就这一句话,让江以沫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这个声音像公公,长得也不男不女的齐霄,好像也没那么讨厌了。
  “对了,我本来也是要去找你的。老板有事安排你去做。”齐霄接着道。
  “什么事?”
  江以沫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身上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你可能也听说了,之前老板就说过,要派判官到人间去宣讲阴司地府的刑法,让为人者多些惧怕,也能少些坏人。如此一来,也能减轻一下我们罚恶司的业务量......”
  齐霄还没讲完,江以沫就打断道:“老板不会是想让我去吧?”
  齐霄一笑,“莫大人,那就辛苦你了。你放心,我们秘书处会跟人间那边联络好,到时候你放心去,他们会做好安排。”
  齐霄说完就要走,江以沫却不干了,拽着齐霄道:“就算要派判官去人间普法,那也应该是阴律司的判官。阴律司个个熟知阴司法条,不管是罚恶的,还是赏善的,哪一条哪一款他们都能倒背如流。让他们去普法,不只能让人生些惧怕,还能让好人多做好事,这是多好的事。凭什么让咱们罚恶司的判官去,这说不通啊?”
  江以沫这话说得有水准,一下子就把个人的问题,上升到了一个群体组织的问题。
  “凭什么?”齐霄看着江以沫,“就凭他是老板。你要做了老板,你让谁去,谁就得去。”
  齐霄一句话,把江以沫给堵得哑口无言。
  第13章 判官捉鬼
  江以沫回到了自己家,生无可恋地从床上坐起身来,让她在人间讲阴司地府的刑法,这是开的什么鬼玩笑。
  “老板,我能拒绝吗?”
  在给泰山王的电话里,江以沫都快哭了。
  “小沫呀,你这个工作态度可不行啊。我呢,本来是充分考虑到你作为生判官的实际情况,这才把这个轻闲的工作派给了你。之前你不是还抱怨,天天晚上在阴司加班,没有时间找对象嘛。这不,工作给你安排在人间,主要还是为了照顾你,不要不知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