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
  周引弦的手机里。
  这认知叫秦岐山惊了一下。
  如果他没记错,当时他在周引弦手机里看见那张照片时,还笑着调侃:“哟,这美女谁啊,难道就是那位神秘的小女友?”
  当时好友什么反应?
  平常总酷着一张脸,好似情绪稳定得不会在那张脸上出现任何其他表情,却又忽地多出一抹浅浅笑意。
  那笑意很快消失,周引弦按了锁屏不让他多瞧,嘴上却没否认:“是。”
  除了寝室里的人,学院里几乎也都知道周引弦是有女朋友的人。
  倒不是他有多么高调,四处宣扬自己不是单身,而是追他的女生太多,说自己有女朋友是再简单不过的拒绝方式。
  大家都知道他有个女朋友,可却没有人见过,就连关系最好的几个室友,也只是知道他的女朋友跟他是同一个地方、同一所中学。
  除此之外,更多的信息,比如他的女友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多少岁、是个什么样的人……
  等等信息,没人知道。
  甚至,如果不是因为他明明每天都忙得要死却依旧抽出时间陪女朋友聊天、教女朋友学习,几个室友都要以为他说有女朋友不过是为了拒绝那些追求者随口扯的幌子。
  其实他没说太仔细,大家也都隐约能多少猜到点儿东西——
  他是提前保送本硕博连读,所以他谈恋爱时,那小女朋友应该还在读中学,而且成绩应该不怎么好,否则怎么能花他那么多宝贵的时间教她学习。
  当时他们还在读本科,其实学习任务远远没有后来硕士和博士期间繁重,学习和研究全靠自己意愿,课余时间上的安排相对自由。
  可秦岐山还清楚地记得,所有见缝插针的空闲时间,比如课间休息那短短片刻,周引弦也是从没闲着的。
  他总是拿着支笔,对着一旁的手机写写画画,不时做着什么标记。
  明明是那样天资聪颖的人,却又那样小心仔细,好似在面对什么天大的难题。
  有一回他好奇极了,忍不住凑上去看,才发现他写的竟然是些高中的理科题。
  有时是生物,有时是物理,有时是化学。
  总之,那些题,对于他们这些保送京大的学生而言,都实在是再简单不过,尤其是对于周引弦这个学院里公认的天才。
  可他竟像个没有天赋只靠努力脚踏实地学习的普通学霸那般,对着那些题写得那么仔细,连每个步骤都清晰罗列,圈圈画画标记出许多于他而言根本无需刻意去记住的重点。
  真是令人诧异又不解,一问才得知是给小女友总结的难题错题集。
  “不是吧,你这保姆式教学啊?”
  几个室友发出感叹,他却一脸淡定,好像丝毫不觉得这是件多么奇怪的事。
  “她喜欢详细一点,太略了不爱看。”
  “但你搞这么详细,白痴也能学会了吧,有必要吗?难道跟偶像剧里演的那样似的,你俩一个学神,一个学渣?”
  那两道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来,不乐意听人说她坏话:“她很聪明,只是贪玩一点点。”
  他不悦起来,浑身气场都是冷的,令人觉得难以靠近,几人也就知道说错了话,没再说些什么打扰他。
  他对他那个小女朋友真是宠到了极点,某段时间忽然学起架子鼓和电吉他搞摇滚,过些日子又学了街舞。
  上帝真是格外偏爱他,什么都愿意给,明明家世、学习、样貌已经处处优秀,却又给他极高的武力值,还要给他娱乐耍帅的天赋。
  那些架子鼓和电吉他街舞之类看着跟他那样冷酷的人不太搭边的东西,他竟三两下就学得精通,在人家社团里一不小心就抢尽风光。
  某天不知被哪家遭抢了风头的人寻仇上门,他孤身一人,竟能全身而退,还顺便将人送进去蹲了几天,让人在学校里受了处分。
  跟开了挂似的,完全就是个传奇。
  而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
  “她说她喜欢。”
  只是因为,他的小女朋友喜欢。
  所以,他去学了街舞、学了架子鼓、学了电吉他、学了摇滚乐,学了一切看起来完全不会发生在他身上、却又在他身上完美融合的一切。
  如果他生在古代,一定是那有德有才有能力治理家国平天下却又会为了博得心爱的妃子一笑而做出许多荒唐事的帝王。
  那些离奇的、充满奇幻色彩的事通通都发生在他身上,他却好似丝毫不觉得自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所有忙碌学习过后应该用来休息娱乐的时间,他都在教女友学习,哄女友开心。
  明明写错题集是那么费时费力费神的事情,他竟一直也没厌倦,一直做到分手之后。
  包括晚上,他几乎也片刻不得闲。
  秦岐山还记得,那会儿晚上大家要么上床躺着玩手机,要么在书桌边玩电脑,即便白天再努力学习,晚上也是要抽出点时间放松的。
  但周引弦不一样,他总是坐在床下的书桌边,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着笔,面前搁着一叠用来演算的a4纸。
  手机那端的小女友应该颇叫他费心,每每都要让他忙到很晚,手边的a4要用完好几张,才能结束当天的教学。
  到后来,本科毕业,面临硕士研究生开学时换寝室的局面,大家都收拾收拾东西,把一些用不着的东西拿去卖废品。
  他手边就搁着好几摞用过的厚厚的a4纸,都是谈恋爱期间教女友学习写下的那些中学知识、所谓难题的演算过程。
  那么厚的几摞,可见废了他多少时间和心血,最后却也没落得个好结果。
  当时他就坐在书桌面前,盯着那几摞用过的a4纸发呆,整个人像丢了灵魂。
  好一阵,室友问他:“要卖吗?”
  他好似才终于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看着那几摞a4纸摇摇头:“不卖。”
  几个室友都默契地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知道他是想起已经分手的小女友了。
  有心想劝他:“都过去了,留着其实也……”
  “她会回来的。”
  他丢下这么一句,找了个收纳箱,将那几摞充满甜蜜回忆的a4纸装了进去,连同一些一看就是女生送的小东西,一起封在里面。
  几个室友都以为他只是想为那份感情留下可以纪念的东西,会直接寄回家。
  可直到后来,他婉拒京大留校任教的邀请,执意要回南塔。
  几人去为他送行,到他博士期间入住的单人寝室帮忙收拾东西,又看见那个收纳箱。
  除了因为时间外表变得陈旧了一些,那收纳箱还如同当初一样完好,甚至连封口处都还是当初的那个封口贴,只是位置稍有变化。
  收纳箱是绿色,是他女友最喜欢的颜色。
  那封口贴,是只卡通的小老虎,他说是女朋友送的,女朋友属虎。
  谁也没想到,他竟将那装满回忆的收纳箱随身携带着,他搬到哪儿,那收纳箱就跟着搬到哪儿。
  期间换了好几个地方,从他本科的四人寝,到后来硕士的双人寝,又到后来博士的单人寝,再到最后毕业,又随着他工作回到南塔。
  几人当时帮他把东西往楼下搬,那收纳箱他都没肯让人碰,自己亲自抱着下楼。
  甚至因为坐飞机要托运,他担心路上那收纳箱磕了摔了丢了,拒绝了南塔大学帮他订的机票,坐着私家车回的。
  几人送他上车离开,看得分明。
  他坐在后排座,那收纳箱就搁在他旁边,占了个座位,像有人陪着他似的。
  有点儿疯。
  记忆拉回现在。
  秦岐山转头看着秋眠那张眼熟的脸。
  其实他只在周引弦的手机里见过那张照片一次,也没来得及细瞧周引弦就锁了屏,加之已经过去那么多年,所以即便他记忆力很好,那张照片的样子在脑海里也有些模糊。
  可此刻看着秋眠那张脸,秦岐山惊诧地觉得,脑海里的那张照片,好似突然变得清晰起来。
  那张照片跟眼前这张脸逐渐重合,仿佛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但她们似乎又不是同一个人。
  秦岐山还记得,刚刚在车里,秋眠说起她跟周引弦的第一面,说起他们的初识。
  他们明明是去年才认识,而不是分手多年后的恋人旧雨重逢,破镜重圆。
  那么,应该就只有另一个可能——
  她俩长得极为相似。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但世界上相似的人,可不止两个。
  就像刚刚在车上,朱子兴和钱兴文说,秋眠跟林曦晃眼一看有点像,那么,秋眠跟周引弦的前女友长得像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秦岐山这样想着,几乎很快就认定了,周引弦明明不肯亲近其他的女生,却肯让秋眠在他身边,应该就是因为秋眠长得像他前女友。
  甚至,愿意为了她,搬去做邻居。
  所以,不是周引弦终于肯从那段过往的恋情里走出来,决定从头开始,而是他终于找到了几乎完美的替代品。
  如此一来,秦岐山看着秋眠的眼神就忽然带上了点儿怜悯,不知该不该说。
  一方面,作为多年好友,他应当对这事儿保密,另一方面,他又觉着这事儿……
  拿人当替身,有那么一些不道德。
  人家女孩子是无辜的嘛。
  更何况,秋眠长那么漂亮,脾气又好,肯定不乏优秀的追求者,她余生应当被爱才对。
  被当做替身,纵然对方是优秀如斯的周引弦,也还是有点儿可惜了。
  这事儿整的,真叫人为难。
  周引弦不在,为了不给他丢面子,秋眠做了半个东道主,替他照顾朋友吃喝。
  好在几人性格都很好,她倒也没太拘束。
  忽然感知到秦岐山的眼神,秋眠有些不解地朝他看来:“怎么了吗?”
  “没……”秦岐山不自在地移开视线,摸了摸鼻尖,低头端着水杯抿了一口,“抱歉。”
  秋眠微微诧异。
  抱歉?
  好端端的,为什么忽然说抱歉。
  朱子兴跟钱兴文笑着打趣:“别理他,他这人就这样,见着美女就老忍不住盯着人看,就一颜狗,倒也没坏心,你别往心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