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跟着云之墨一并去了三楼,这一层无人入住空荡荡的,楼外廊上挂着一串铜片风铃,叮叮当当的也很好听。
  推门而入,楼上楼下陈设并无区别,只是云之墨的房内无花,那些清新空气的茉莉栀子应当是客栈特地给行云州人安排的。
  屋中窗户开着,点上灯盏才渐渐明亮起来,奚茴大咧咧往桌边一坐,为自己泡了一杯花茶,又把方才回来路上经过粟蜜坊买的桂花糕拿出来小口小口地吃。
  云之墨见她这自在模样,微微挑眉:“回你自己屋里去。”
  奚茴摇头:“不想回去,我要看着你,免得你跑了。”
  云之墨却笑:“我若不想留,你也看不住。”
  也就是这么一说,奚茴便皱起眉头气鼓鼓地看着他,嘴里的桂花糕是吃不香了,端起茶杯饮了一口茉莉香,她才道:“你不能这样,影子哥哥,你是我的鬼使,是我的。”
  是她的,就该听她的话才是。
  影子二字再现,这般郑重其事,可见奚茴的确很在意这一点,云之墨慵懒地坐在窗边太师椅上,与她隔了几步。
  方还与他认真说话的人这回又从袖中掏出一本书,对着烛灯翻看:“这个功法怎么练?”
  云之墨双眸微眯,一时无语。
  奚茴无人教过,不懂也情有可原,云之墨说一句练功她便真把那本风月图集当成了功法秘籍,打算悉心去学。
  可云之墨不是奚茴,他存世数十万载,便是过往记忆模模糊糊,关于男女之事也没有印象,可却不代表他在经过栖凤斋那一出后还不明白这是本什么书。
  男人与女人褪衣合体,因其中一个是妖才算练功,云雨成了采补,本质有了区别。
  若不为采补,便是行欢。
  “哥哥,你来看看,这是不是方才那女人练的一招?”奚茴翻到了其中一页,将书本对向云之墨,伸手指在了画上赤身的女子身上,画面与栖凤斋里的极其相似。
  云之墨只扫了那本书页一眼,视线沉沉地落在了奚茴身上。他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奚茴被他看得心跳加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于胸腔蔓延,手足发麻的劲儿卷土重来,她腰又软了,失了一半力,举书都显费劲。
  呼吸转烫,气氛很怪。
  奚茴收回了书,不再看向云之墨,好像只要多看他一眼,对上了他的目光,便能让人如火焚身,口干舌燥。
  “我回去了。”奚茴起身,将书收入袖子里转身便朝外走。
  云之墨一直看着她的背影,眼见房门关上,他才饶有兴趣地以手支着额头,哼地一声笑了出来。
  奚茴想这种功法秘籍许不是什么正经法术,曦地也有许多自学的修士,那种杀人取魂炼丹的妖道也常听人说,她偷来的书与狐妖练一般功法,大约是什么邪术了。
  回自己房间前奚茴先让人烧了水,待屋中浴桶放满了水才泡进去洗去一身的汗,她连灯也未点,绞头发没耐心,半干就往床上扑过去。
  刚躺下屋里的烛火忽而亮了起来,奚茴睁眼起身掀开床幔去看,桌旁坐着的正是云之墨。
  “咦?”奚茴笑了起来:“你怎么来找我啊?”
  方才还让她回到自己屋里来,这回来不过一刻钟云之墨反而寻来了。
  云之墨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只是问她:“那本书呢?”
  “在这儿。”奚茴拍了拍床头位置,她对重要的东西从来都放在床头,哪怕睡下了也不怕有人来偷。
  云之墨扫了书封一眼,伸手:“给我。”
  “你要偷偷练功?”奚茴眯起双眼打量他,难道狐妖练的功法,恶鬼也能练?
  “……”云之墨道:“我不练。”
  “我想练。”奚茴道:“我从没学过法术,若能练些功法傍身,日后若你突然消失了我也能保全自己。”
  云之墨双眸如浓墨般深沉,这种东西学来怎么保全自己?半晌后他才道:“我不会突然消失。”
  奚茴认真地盯着他的双眼,才不过一息时间便信了,拿起书朝他走去。
  因天热,她身上穿得很单薄,衣裳还是云之墨曾经丢入小世界里的那几件。三年前的衣裳早已不合身,里面那层小衣裹着胸口挤出形状,丁香色的薄纱披上肩头,奚茴长发拖到了膝弯处,赤脚踮着脚尖而来。
  每一步都像猫爪似的在云之墨的眼里、心里,按下不轻不重的爪印。
  《金庭夜雨》遮住视线,云之墨接过书才说出过来找她的目的:“这本书不许告诉给旁人听。”
  “偷东西又不是什么光彩之事,我自不会说。”奚茴道。
  “也不可询问旁人关于里面的内容。”
  奚茴顿了顿,她还的确生过要去问谢灵峙某一式功法用途的想法,届时只需假装自己是从旁人那里听来的,一知半解地问上两句,若谢灵峙说这是邪术不能练,奚茴便点头附和,如何练功以后再说。
  见奚茴沉默,云之墨便知道自己猜得不错,遂重复一遍:“不可询问。”
  “好。”奚茴低头,莫名有种被管束的感觉,她从小野蛮长大,还从未如此听话过。
  若不问旁人,书也不在她这儿,她便别想再练这种功法了,奚茴抬头还想问云之墨话,结果眼前人影消失,来得快,去得也快。
  云之墨回到自己房中,那本《金庭夜雨》重现掌心,一簇火焰燃起书角,顺着略硬的书封慢慢烧去。
  他盯着书面上几行小字,屋外忽至两声雷鸣,夏夜雨多,淅沥沥地落了下来,门外铜片风铃发出清脆声响,几种嘈杂的声音撞入耳中,扰乱了他的心绪。
  奚茴的裙子短了,露出光滑纤细的脚踝,小衣太紧,丰满处勒着,腰肢也显细得过分。
  他拿住书忽而卸力,烧掉一角的《金庭夜雨》得以保全书内画页。
  一声“千目”于屋中响起。
  奚茴醒来时雨落了半日,因窗户没开,屋里栀子花的香味很重,她起身伸了个懒腰,下床才发现桌面上放了好几件衣裳,皆是雪青色,如云霞紫烟,叠放平整地摆在案上。
  谁送来的衣服,不言而喻。
  看来那本书被收走也不是没有好处。
  奚茴笑了起来,随手拿起一件便换上了。
  雨留行人,原先定好今日要离开繁城的外城人也因这场昨夜突如其来的雨而停下脚步,街上撑伞行人多了许多。
  谢灵峙与赵欣燕等人早间便出发顺着繁城寻找张员外的鬼魂,若他的鬼魂是被太阳晒去了,那在他尸体周围必能找到灰飞烟灭的痕迹,如若张员外的魂魄还在且一直搜寻不到,便很有可能是被藏在了城中某处。
  而且昨晚在仙人岛七角楼内,也不仅发现了狐妖这一点可疑。
  阿成要回行云州寻丹药治伤,一名师兄陪同,应泉留在客栈等候黄之谦上门,一个上午客栈又重新空了下来。
  奚茴摘了两朵茉莉放在手心里闻,穿上新衣服心情分外不错,与客栈打招呼要了一碗牛肉面做早食,似孩童般蹦跳着往前楼饭厅而去。
  厅内只有应泉一人坐着,他面前放着一盏茶,手里拿着一本书,整个人端着,沉着脸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
  奚茴越过廊道步入饭厅一眼就看见了他,回想起对应泉的印象实在算不上好。最开始知晓他是氏族应家的小儿子,锦衣玉食长大,奚茴还想过与他做朋友,可后来她知道,凡是与氏族沾边的人都是劣根性。
  赵欣燕与应泉都令人讨厌。
  雀跃不成调的哼声停下,奚茴坐在离应泉较远的位置上,手里两朵茉莉来回摆弄,晃着腿等牛肉面上桌。
  应泉早就发现她了,从她与路过庖屋的小厮打招呼时,应泉的余光就看见了她。
  她今天穿得很不一样,衣裳虽不花哨却是上等面料,发带束起满头乌发衬着白嫩的脸,竟分外适合一切紫色的装饰,像是一串挂下纯白围墙清丽的紫藤花。
  应泉举杯一口将茶饮尽,奚茴吃面了也没主动与他说起一句话。
  屋外的雨顺屋檐而下,水珠汇成细线扰乱了人的心跳,应泉握着剑柄的手紧了紧,终于在奚茴吃完那碗牛肉面前开口:“奚茴。”
  奚茴抬眸,面无表情地看向他。
  应泉低声问道:“你从未出过行云州,对曦地人文可还习惯?若有何好奇不懂之处皆可问我。”
  “挺好的。”奚茴道:“我觉得这里的人比行云州里的顺眼很多。”
  应泉语塞,指腹下意识地抚摸剑柄上的花纹,他深吸两口气才似下定了决心,解开腰上的佩剑朝奚茴走去,才走两步便有小厮冒雨跑了过来。
  “仙使,门外黄先生找。”
  应泉一怔,看向手中佩剑,再看向低头吃面的少女,嗯了一声跟着小厮离开。
  本还以为黄之谦主动找上门需得几日,没想到才过一夜他便按捺不住。
  应泉与人在客栈二楼找了一间雅室坐下。
  黄之谦似是一夜未睡,脸色难看得紧,许是因为紧张双手一直搓揉着,小厮的茶水还没上桌他便没忍住开口:“仙使可、可能捉妖啊?”
  “妖不过是你书中故事,怎么难道繁城里也有吗?”应泉问。
  黄之谦叹了口气,将舌尖咬破出了血才道:“实不相瞒,我、我对繁城死人一事的确知道些内情,不过是性命被人拿捏,不敢向府衙告状,这才只能写些志怪故事想引起旁人的注意与警惕。”
  “黄先生,细说。”
  “还请、还请仙使救命!”黄之谦抬眸朝应泉看去:“我实在不想再帮她杀人了,每每她去害人我夜里都睡不着觉,上次也有行云州的仙使过来,可她拿着我的命,我根本不敢与那些仙使接触,如今也只能放手一搏。”
  黄之谦将袖中妖丹摘下递给应泉:“这不是我祖传之物,是那妖给我好监视我的,她在繁城内杀了许多人,又说行云州来的人亦是大补,想要我一个个将你们引去僻静之处,杀了你们取心生吃提升修为。仙使,我本应当过几日再找个理由寻你们,给些信息引你们前往,但若连你们也制不了她,我还帮她害了你们,那我这一生都要毁在她的手中了。”
  第44章 琵琶有语:八
  ◎分外惑人。◎
  人性便是如此, 为旁人未必会豁出性命,但为自己便可背水一战。
  黄之谦将他昨夜与新月的对话全都告诉给应泉听,甚至将新月之前如何杀死那些人也一一说个清楚。
  新月是去年突然出现在繁城的, 命案发生后不过才一个月,她便成了银装小城里炙手可热的舞姬, 引无数男人费尽家财也要来看上一舞, 若是能得她青睐, 叫那些人死了也是甘愿的。
  新月用美色杀人, 先是与那人欢好吸取阳气, 若那人的心是颗好的,她便会挖出来吃掉,若那颗心染了病或那男人本就命不久矣, 她便将那人丢出去再也不见。
  黄之谦道:“若仙使细心去查便能看出来,所有死掉的人都与百琼楼有关,要么进去过, 要么就是新月的座上宾。”
  “据我所知, 死掉的人中还有两名女子。”应泉问:“难道这两个女人也是图她的美色为她所杀?”
  黄之谦摇了摇头, 低声道:“那两个妇人其中一人的夫君是临风州碧水城的首富,那男人今年初来过百琼楼见了新月一眼, 从此便情根深种有些疯魔了。为了新月他花了十万两在府上打造金屋, 听人说那是真正的金屋,明珠为灯, 白玉为案, 就等着新月住进去。”
  正因如此, 那男人的夫人才怒不可遏地赶路冲到百琼楼来, 那件事闹得有些大。当日正好是百琼楼中一个小小的赏花节, 春日里对月吟诗的书生尤其多, 新月不是那日的主角,而是苏怜与夏芜两位姑娘坐席,一个下棋,一个作画。
  首富夫人携二十几名家丁冲进银妆小城便要打要杀,她娘家位高,本就是个泼辣的性子,曾因她丈夫夸过季宜薇好看便险些要毁了季宜薇的容,如今碰上新月可不就疯了。
  那夜打伤了十三个银妆小城内的姑娘,误伤来客三十几人,还闹进了繁城的衙门,妇人自始至终没瞧见新月一眼。
  她家男人得知此事特地请了碧水城的官来游说此事,妇人却在暂住的客栈里被人挖心而死,此事因为她死了那男人也赔了伤者银钱而不了了之。
  “至于另一个妇人也不见得与新月有多深仇大恨,我记得她是银妆小城内庖屋的小管事,名声也不太好,与新月只见过一回,那次她端上来的糕点没做好被新月数落,回去又骂了新月几句,没几日就死在自己屋里了。”黄之谦说着叹了口气:“大约所有与她不对付的,她若心情不爽利了便会杀掉。”
  他说的事也不是什么秘辛,发生的时间才过去不久,只要在百琼楼内随便找一家酒楼跑腿的问也能问得到。
  狐狸狭隘,会为琐事杀人也未必不可能,何况能杀了那么多人可见她本就是心狠手辣之辈,行云州人若拿她没辙,她便更加肆无忌惮了。
  黄之谦恳求道:“仙使,我可是豁出了性命把这些都告诉你,你们可千万要将她拿住!小人的性命就托付在你们手上了!”
  他只字未提繁城诸多百姓的命,更在乎的却是自己,若不是为那狐妖隐瞒甚多还要再逼着做些伤天害理之事,他也不会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