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以小姑娘这样自我的脾气,她既然都觉得厌烦,难听的话也一定说了不少……不,如果她是用那种生气的语调骂那些人“大混蛋”,那应该算不得明确的拒绝,毕竟连他都生不起气来,只觉得可爱。
  西门吹雪极少用可爱来形容一个人,上一个还是陆小凤,他是个可爱的朋友,但今天他想到了许多次可爱,都是对着一个在一天前还是陌生人的小姑娘。
  大约,这就是男人本性吧。
  西门吹雪带着一点新奇感放慢了步伐,任由小姑娘蹦蹦跳跳走在前面,这一点体贴没有被既醉注意到,她一边走一边说话,很快感觉到不对,捂着肚子蹲了下来,漂亮的眉头皱着,在西门吹雪看过来的时候,有些委屈地说道:“肚子岔气了,都怪你,让我气得吃了两只鸡,又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你居然还站在那里!”
  西门吹雪有一手极好的医术,听到前两句忍不住笑出了声,原来小姑娘之前踩了他的脚跑出去,不仅没有哭多久,还去吃了两只鸡,以小姑娘这纤细的身量,吃得实在是不少了。后面自然还是令人发笑的话,江湖练家子走再久的山路也不会岔气,这是发力不当或者很少运动的人才会发生的情况。
  他走上前去,起初想伸手,又觉得不对,抬手把人从地上拎起来,随后倒持长剑用剑柄在既醉胸腹部连点数下,既醉被剑柄戳疼了,还没来得及发火,就感觉不岔气了,她眨了眨眼睛,有些惊奇地说道:“你居然还会这一手?那你会不会做饭?你还会别的吗?”
  西门吹雪和既醉相处的时间真不长,已经开始了解这小姑娘得寸进尺的脾气,只淡淡地道:“会做饭如何,不会做饭又如何?”
  既醉有些高兴地说道:“你要是会做饭,也会医术,武功又高,岂不是样样都不错?这样和你在一起我也不算亏了。”
  西门吹雪看了一眼既醉,觉得自己大概也是白问,这小姑娘武艺不精,不通医理,又提起这样的话头,多半也不会做饭,对男人的要求很高,对自己倒是十分宽容。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西门吹雪却没有这么说,他只是道:“会做一点,但山庄有厨子,出门来不及,很少去做罢了。”
  既醉便又想起那个一年出四次门,杀四个人的江湖传说来了。
  她好奇地问道:“那你出门是杀完人就回家吗?那不会很没意思吗?”
  西门吹雪不知何时变成了走在前面,他走路的步伐不紧不慢,有意地在带着既醉走,好让她步伐频率处在一个合适的区间里,不会再次岔气,闻言又道:“剑道至诚,唯有一心修行才能踏上剑道巅峰,每进一步都是不同的风景,怎么会没意思?”
  既醉只觉得头大,不太高兴道:“你怎么跟我师父一个样,你再这样我要不喜欢你了。”
  西门吹雪步子微滞,这……是在说她本来有点喜欢他吗?
  西门吹雪算得上另一种意义上的苦修士,他不饮酒,不近女色,不好美食,每日有固定练剑的时辰,感觉自己有了突破的瓶颈就出门去杀人,如果不是这样的苦修,他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成为天下顶级高手之一,像他这样的人,是极难理解漂亮狐狸这个偷懒惯犯的。
  在既醉看来,练武太苦太累,她是个有靠山的狐狸,师父年纪虽然大了,但教出了不少徒弟,又背靠峨眉这样的名门大宗,她武艺厉不厉害有什么要紧?
  最可怕的是,美人躯壳如果不精心保持也会变丑的,就像荷花仙子西施那一世瘦削病弱,到了贪嘴的牡丹仙子那儿,就成了丰腴美人,她一旦辛苦加练一段时间,身上就会长出硬邦邦的肌肉!这是漂亮狐狸完全无法接受的事情!
  想到肌肉,既醉忽然靠近西门吹雪,在他背上戳了几下,发觉这人果然是一身的硬肉,不免悻悻的,没发觉西门吹雪在她靠近的时候就绷紧了神经,他以为她又要跑过来,对他……那样。
  此后一路无事,这会儿天已经黑下来了,山脚下仍是灯火通明,有人就地露营,有人回到马车里,就是撑着不走,唐越本来也在马车里准备睡觉了,忽然被属下叫醒,“公子,公子,秀青姑娘下山来了,身边还带着……西门吹雪。”
  唐越一个激灵醒过来,“西门吹雪?”
  属下面露苦色,指指外面,“秀青姑娘在挨个赶人了,西门吹雪就跟在她身后,没人敢闹事。”
  唐越眼睛都嫉妒得发红,就要冲下马车,下属拼命地拦他,“公子不可啊!那西门吹雪出剑必杀人,他不会忌惮唐门的!去年雷门二堂主的事到现在都没人敢去找麻烦啊!”
  西门吹雪自从成名之日起,不知杀了多少人,其中不乏有背景有靠山的,可至今为止都没人敢上门寻仇。
  唐越一滞,隔着马车帘听见他魂牵梦萦的少女娇声,过了好一会儿,才咬牙喝道:“走!我们走!”
  下属总算松了一口气,而这样的事情在今夜的峨眉山下到处都在发生,就算是背景强硬的霍天青也被毫不留情地赶走,他也是识时务的人,知道西门吹雪既然出现在这里,还一副护花使者的态度,那就真没他什么事情了。
  霍天青比唐越要气恨得多,毕竟之前在那些追求者之中,他样貌出众,背景也大,身家丰厚,他自觉是最优秀的那个,秀青姑娘只要愿意嫁人就一定会优先考虑他,不料半路上会杀出一个西门吹雪。
  作为一个高傲的男人,他不会去恼恨秀青姑娘,她那空空的脑袋里能想什么事?还不是西门吹雪比他强!
  强者为尊,江湖人到底还是武力说话,这样一个年轻的顶尖剑客高手足以震慑四方,秀青姑娘的追求者绝大部分是年轻人,因为上了年纪的老人对女色的重视程度不会太大,而且年轻人也就罢了,真有那老不要脸的上门,出手的就不是西门吹雪而是独孤一鹤了,所以目前来说,西门吹雪这样的竞争者一入场,其他人就别想了。
  今夜的峨眉山实在热闹非凡,既醉是个狠心的狐狸,喜欢她的人多了,不差那几个歪瓜裂枣,对于看不上的人,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怜悯,反而十分厌烦,借着西门吹雪的光把人全部赶走,再次看到清净的峨眉山,她高高兴兴地拉住了剑客的胳膊,踮脚在他脖颈上亲了一下。
  西门吹雪还在犹豫要不要弯腰,让她能够亲得到别的地方,既醉就很不客气地把他胳膊撂开,蹦蹦跳跳就要回山,又似乎想起了什么,回过头看他,大声道:“你自己在山下找个地方住,我要在山上再住两天,收拾一下行李,然后我们出去玩,我想先去京城逛逛,再到塞北看看你家!”
  西门吹雪站在原地,摩挲了一下腰间的剑柄,心中难得升起一点复杂情绪,被亲过的脖颈还带着一点少女的余温,可人已经跑远了。
  漂亮的小姑娘都这么没良心吗?
  不过……去万梅山庄的话,就该让人先准备起来了,毕竟这样好面子的小姑娘,一定不会喜欢太清苦的环境,万梅山庄虽然风景优美,但因为他这个主人家不甚在意,所以很少布置其他东西,多备些奢华用物,她应该会喜欢的。
  毕竟是连剑上都要镶嵌那么多无用之物的女孩子,如果她喜欢万梅山庄的话……西门吹雪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手里的剑柄也发烫起来了,说来今日他或是被动或是主动,都冒犯了她许多次。西门吹雪深吸一口气,第一次带着满脑子的漂亮小姑娘,踏上夜间的路程。
  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那一眼的心动。
  第37章 剑神剑仙(6)
  西门吹雪在山下等了十二天, 才等到既醉带着行李,牵着一匹小马慢悠悠晃下山。
  行李里衣服是最多的, 然后是一些日常用物, 各种香气透出包裹,应该是女孩子喜爱的香粉一类,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东西了, 西门吹雪并不意外,和他不一样, 他出门都是……西门吹雪忽然顿了顿, 若无其事地接过既醉的马绳, 看了一眼那匹很漂亮的小红马。
  小红马是独孤一鹤送既醉的生辰礼物, 跟她已经有了一年, 独孤一鹤早年是带艺投山, 据说颇有家底, 但这些年日子过得很普通,甚至都有一点节俭了,直到收养了既醉。
  作为一只奢侈的吞金狐狸,既醉小时候吃了无数昂贵的补药,长大了花销更多, 谁也没感觉掌门有过手头紧张的时候,这匹小红马自然是不凡的,真正价值千金,托人从西域带来的名马。
  西门吹雪认识这种马有更深层次的理由, 万梅山庄里也养了几匹这样的马, 他这次带出来的是同品种的白马,此时正拴在离峨眉最近的大城,一处最昂贵的青楼马厩里。
  青楼名为牡丹楼, 西门吹雪从不狎妓,但他每次出门杀人时都会住在青楼里,因为那里有最会伺候人的女子,他花钱包下最好的青楼,请最贵的花魁来替他备好一应用物,沐浴换衣,熏香净手,用一种堪称奢侈的仪式感来面对死亡,或是他的,或是对手的。
  但……还是那个念头,如实告诉小姑娘的话,她或许不会气哭,会转身就走才对。
  西门吹雪并不知道那些江湖传闻被小姑娘听去了多少,但总归应该是没有花魁这种事的,他自己在外也没有听过,毕竟烟花巷里的事难登大雅之堂,小姑娘的师门里也应该不会有人拿这事去说给她听。
  西门吹雪于是假装自己并没有马,既醉也不急着走,她的小红还是一匹小马,已经背了不少行李,她也就舍不得两个人一起骑,于是变成了西门吹雪牵马在前,马背上坐着个高高兴兴的小姑娘。
  就在两人一马离开峨眉山的时候,花家的求亲队伍也在半路上遇到了麻烦,一位自称金鹏王朝丹凤公主的女子拦住了花家的车队。
  那位丹凤公主是个极为美貌的少女,眉眼间的风情婉转更为她添了一丝不属于这个年纪的魅力,然而骑马走在前面的花六公子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意思,勒马高喝道:“找谁的直接说话!我反正是不认识你,有事快讲,不要扯皮,把撒花瓣的吹音乐的都给我赶走!”
  花六公子名为花清河,少年中举,此后就没去应试,本朝不禁商人科举,花家有四位公子在朝为官,花二公子颇有经商天分就留在了家中顶门立户,而花清河自小和弟弟花满楼关系亲近,也喜爱江湖自由,时常带着商队在各处游走,认识不少人脉,见多识广,一看那丹凤公主的派头就头疼起来。
  又是护花使者开路,又是侍女提篮撒花瓣,这样的阵仗来拦他的车队,总不是要抢劫他的彩礼,花清河忽然明白了什么,对身后马车大声道:“陆小凤,找你的,你们去一边聊,我要带人先赶路了,七童你别跟去,那女人妖里妖气不大对劲。”
  他也是有些直白在身上的,就差没把这女人是来勾引陆小凤的放在明面上了,花满楼原本是要出马车的,也被这话不上不下地堵在了车厢里,陆小凤摸了摸鼻子,探头出去一看,立刻又缩了回来。
  作为一个足够聪明的人,他也和花六哥是一个判断,这女人的阵仗好大,而且生了一副那样的美貌,还来拦车队,一看就是有事相求,那这事得有多大?他反正是遭不住。
  丹凤公主确实是个极美的女子,只是身边的护花使者看起来有些拉跨,一个矮丑大胡子,一个独眼半面断手人,还有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颇有些俊秀的人,陆小凤自然认得出来,这些都是江湖上早已成名的高手,独孤方,柳余恨和萧秋雨。
  这样大的排场,收场却堪称狼狈,花清河明摆着不买账,也不让自家弟弟买账,给了陆小凤一个眼神,陆小凤立刻从马车厢里跑掉了,没有了陆小凤,丹凤公主自然要追上去。
  过了小半天,陆小凤把这些人溜散了,又回到了车队里,此时车队正在埋锅造饭,花清河和花满楼坐在一处,一个喝茶,一个喝酒,火光映照之下显得容色极为出众,真是一对如金如玉的兄弟。
  陆小凤调笑道:“六哥可真是郎心如铁,就是可惜那位丹凤公主那样的美貌,也不知比起六哥心里的人怎么样?”
  花清河喝了一口酒,没什么滋味地道:“你会拿天上的仙女和地上的凡人比美貌吗?”
  “情人眼里出西施——”陆小凤话音未落,就被花清河用酒壶砸过来,他用两根手指捏住酒壶柄,不像接住一个空中飞来的物件,倒像是被人好好递在手里的,那酒壶半满着,陆小凤也不嫌弃是被喝过的,打开壶盖灌了两口。
  花清河脸上浮现出酒醉的红晕,说话仍然带着几分刺挠,“我第一次见着她,觉得西施要是不长那个样子,就不是千古美人了,陆小凤,你别看你红颜知己无数,是个情场上的常胜将军,这次你最好不要跟来,不要见她,否则啊,一个陷入情网的浪子,也就不再是浪子了。”
  他闭着眼睛靠在花满楼肩膀上,口中喃喃地道:“我也知道,我也知道她那样的神仙中人,我是不配的,可我要是连试一试的胆气都没有,那这辈子就完了,我会一辈子遗憾的,反倒是去了这一趟,求亲不成,最多是难受一段时间。”
  “我总得试试,她要是没遇到比我更好的……罢了,不提这些。”
  花清河从花满楼肩上抬起头,若无其事地回了车厢,可花满楼感觉到了肩膀上的热意,陆小凤则是看到了那火光下湿润的一点泪痕。
  两人都察觉到了花清河的痛苦挣扎,像一只挣扎在情网里的飞蛾,可这世上,最难缠的便也就是个情字。
  一夜无话,车队隔日启程,再次遇到了丹凤公主拦路,这一次花清河直接不耐烦了,把陆小凤丢给了这些人,陆小凤也实在没办法了,他最怕麻烦,可麻烦常常点着名找上他,为了让六哥能安心赶路,他硬着头皮听了一场“向最有权,最有钱,武功最高的三个人讨回血债”的故事。
  原来那位丹凤公主是一个小王朝的皇室后裔,那金鹏王朝确有其事,但早在好几十年前就被哥萨克骑兵踏破了,当年三个重臣和皇叔上官瑾带着小王子与金鹏王朝的宝藏逃来中原,谁料一到中原三人就各自带着宝藏离开,只有上官瑾用他的那一部分宝藏带着小王子一起生活。
  失去了巨额宝藏,再也没有复国的希望,上官瑾在几年前郁郁而终,如今丹凤公主想要向这已经在中原成名立业的三人讨回这场债,而这三人分别为关中豪商阎铁珊,青衣楼总瓢把子上官木,峨眉掌门独孤一鹤。
  陆小凤几乎听傻了,阎铁珊是个商人,却是个极为有钱的商人,商队里养了无数江湖打手,青衣楼是天底下最强大的杀手组织,青衣十三楼的杀手遍布天下,而峨眉掌门独孤一鹤更是天下顶尖的高手,还有一点,花清河带着这一大堆彩礼就是要前往峨眉山求亲的。
  这可真是……天大的麻烦。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陆小凤经过了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和美人诱惑之后,再见到那失落失意且过得十分贫穷的金鹏王,他下定决心要接下这个案子的时候,车队一行也赶到了峨眉山下,然后听说了西门吹雪成了那位秀青姑娘的护花使者。
  陆小凤人麻了,他和丹凤公主说好的计划是,先去拜访独孤一鹤问清楚当年的事情,再前往关中寻找阎铁珊,而独孤一鹤如果要动用武力,正好他的好友西门吹雪这趟出门杀人在附近,他可以联系西门吹雪作为武力震慑,谁料想人才刚到,就听说西门吹雪护着人家独孤一鹤的小徒弟出门游玩啦!
  西门吹雪成了人家的护花使者,这句话真是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诡异离奇的味道,陆小凤忍不住拉着花满楼小声地道:“那位独孤姑娘是不是苗疆出身?西门吹雪被下蛊了?”
  花满楼微微叹了一口气,他这些日子也算是夹在好友和兄长之间上下不得了,那位丹凤公主为了报仇甚至不惜牺牲少女清白,献身给了陆小凤,如今这两人的关系十分亲密,他不好说什么。而兄长痴恋独孤姑娘,坚持认为是那个妖里妖气的丹凤公主有阴谋,她要陷害独孤姑娘的师父,陆小凤每次过来车队这边都会被很快赶走。
  但听了这话,想到那个声音十分好听的天真小姑娘,花满楼还是不免说了一句偏心话,“我看你更像被下蛊了。”
  陆小凤犹豫了一下,小声地道:“我还是想去看看西门吹雪的情况,虽然案子重要,但这事真的太奇怪了!西门吹雪怎么会追求女人呢?你听这话是不是都觉得寒毛立起来了?我总觉得他这辈子要和他的剑一起过日子。”
  花满楼不再理他,兄长和好友发生了矛盾怎么办?花七公子的选择是凉拌,任这两人在他耳边斗法。
  第38章 剑神剑仙(7)
  作为既醉目的地之一的京城, 这两天发生了一件大事,天子叔父南王因左脚先迈入太庙被杀。
  多好的一个藩王啊,年年进贡岁岁来朝,不握兵权, 也就是私下里豢养了些江湖打手, 近来让世子拜入南海剑客叶孤城门下罢了, 那叶孤城虽然是天下顶尖高手之一, 皇帝身边都没有这么强的护卫, 可那又如何,天子不在乎这个,他在乎的是南王居然用左脚先迈入太庙。
  天子名为李玄,少年十一登基至今, 去年刚刚及冠, 他有些妃嫔但不宠, 每天都在琢磨着搞钱搞事情, 仿佛从胎里生下来就有人告诉他要努力做好这个皇帝,也仿佛从登基开始就会做皇帝, 这次杀掉南王, 李玄感到很悲伤,然后派遣心腹特使千里迢迢赶到南王封地, 只办两件事。
  头一件自然是抄家,按照李玄的想法, 这天底下岂可有封地在南边儿的王爷?那样富庶繁华的地方,他分割成七八十块每块地都安排上自己的人手都嫌不足,还要怕他们互相粘连,先帝脑壳里大约没有长脑子,太皇太后给他充了一包稻草进去, 才会把兄弟封成个南王。
  南王的封地还有一点特殊,它是临海的,南海之上飞仙岛,飞仙岛上白云城,白云城主叶孤城,这是天然给南王送了个造反的打手。当然,先帝的年代没有叶孤城,但那么大的海上港口,一年得有多少收入?李玄只要想想都替自己感到悲伤。
  第一件其实可有可无,也就是把南王府杀个干净罢了,别说里头有无辜之人,还是那句话,享受了那么多年不该有的富贵,还也只还一颗人头,实在很值了,至于南王一家子觉得值不值,这一点不在天子考虑范围之内。
  南王世子从五岁之后就没再进过京城了,认识他的人太少,不过想杀他也不困难,让南王府上的仆人自己去辨认就可以了,十个人一百个人指认一个人,就算有忠心耿耿的,但天子深谙人心,知道这世上的忠心人是少数,有几个人会为了一个上位者的世子而甘心付出一家老小血脉亲人全部上路的代价呢?
  至于南王世子也许会去投奔叶孤城,天子也不怕这个,叶孤城是天下顶尖的剑客不假,但他还是个城主,那飞仙岛多好一个世外桃源,叶孤城纵有荆轲之勇武,敢与他血溅五步,也要掂量一下天子有没有屠城的狠毒。
  唉,实在是高处不胜寒,做天子怎会如此容易?李玄微叹一口气,然后听见宫殿外面太皇太后叫门,骂得可难听了。
  李玄不禁感叹,这世上的笨人蠢人要是再少一点,朕的统治就会更容易了,毕竟聪明人是可以预判的,而脑子不好的人你很难判断他们下一步的思路。
  南王是太皇太后亲生子,多好的一对母子啊,李玄想到自己,想到自家脑子不好的亲爹,对战战兢兢的太监总管王安说道:“太皇太后因南王左脚先迈入太庙之事惊怒万分,气到中风了,宣太医给她扎几针吧,别扎死了,朕这几年还不想守孝。”
  天子发出了孝子贤孙的声音,慢慢地道:“我是先帝庶出子啊,从小被她在怀里抱大的那个孙儿已经躺进棺材里了,我娘弄死的,这老太太怎么会觉得占了个祖母名头,我就得老实听她的话?我明明是冰天雪地跪在慈宁宫外的那个啊。”
  王安汗如雨下,拐着腿儿就出去办事了。
  天子看着王安离去,然后招来心腹,轻声道:“等王安从太医署回来,找个僻静地方把他吊死,这老东西在宫外的宅子价值五万贯,不管他是贪污了朕的,还是收了别人的贿赂,把他的宅子重新挂牌卖掉,抄来的钱财和卖宅子的钱,让皇城司那边分润了,朕今年就不发年礼了。”
  心腹的仪态可比王安好得多了,这青年到中年之间的心腹作官员打扮,像是进宫讲学的学士一类,风度翩翩地行了一礼,领命离去。
  天子满眼的欣赏,再度招来近卫,“你看朕的花卿,真是个美妙佳人啊。”
  近卫是江湖高手魏子云,闻言面不改色道:“江南花家的大公子,自然是极出众的。”
  天子叹道:“江南花家……他们是挣正经钱的,可惜了。”
  魏子云眼角抽搐,忽又听天子语气微微含笑道:“那个金鹏王朝的进度怎么会如此慢,唉,皇帝家也要过年的,那上官飞燕办事能力太差,朕都让人给她盘过思路了,笼络住陆小凤,招来西门吹雪,先杀独孤一鹤,再杀阎铁珊,吊出上官木,这样三份巨额宝藏收拢到手,朕把她杀了,也可以过个丰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