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地面上水洼倒映着整个城市忙碌的夜景,鞋底踩过时水花四溅,打湿裤脚,但他步伐不停,几乎以奔跑的速度朝公司折返。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他身体素质提高不少,但提着大包小包、一手还撑伞这么跑二十分钟也受不了,额头不知是汗还是雨水。他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过了,雨差不多停了。他喘着气环视一圈,公司大楼广场的车位上停了稀稀拉拉几辆车,但没有贺庭政的身影。
人去楼空。
他站了会儿,没看到人,心里不知道是失落还是觉得高兴,他真是怕贺庭政傻乎乎站在这里淋雨等他心软,既然没淋雨,那还是不笨。
他放了心,靠着街道边走边看路上有没有空车。
他跑得着急,这会儿停歇下来,才发现身上沾满了水,头上戴了帽子,发梢湿漉漉的,水珠顺着耳后向后颈滑落,最后渗透到衣服里。他身上衣服也打湿了,贴着肉,鞋里进了水,袜子也湿透。
狼狈至极。
这时,旁边缓缓驶来一辆车,就停在他身旁,江宇典方才寻找的那位“司机”,探头出来问他:“找车吗?我可以捎你一程。”
他声音好听,这让江宇典有些走神,仿佛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了。
他慢慢向前走,车子也慢慢向前滑行,两人似乎有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贺庭政说:“你东西这么多,我帮你拿吧?或者你放在车上,你去哪?我开车送你。”
他没说话,继续走,贺庭政竟是直接下车,也不管自己的车是否停在违规区域、是否会被拖走,就追着江宇典的步伐,跟在他身后,就像小狗跟着主人似的——只不过这家的宠物比主人还要高大许多。
他穷追不舍的,如果换一个人来,可能要直接报警了。
“为什么一直跟着我?”江宇典瞥他一眼,他此刻的模样狼狈得像个流浪儿般,要知道这里可是朝阳区!如果被拍到,估计也得上个什么新闻,一群人可怜他带着全部家当流落街头了。
贺庭政张了张嘴道:“我在找合租室友,你……”
江宇典看向他。
贺庭政顿了顿,却是直直地低头望进他的眼睛:“我……这两天一直跟着你,因为你很像我一位朋友。他以前跟我说过一句话,他告诫我‘眼见不一定为实,眼睛也会骗人,所以人得要遵从内心’。”
他完全是不自觉地跟着江宇典,一面觉得这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一面却又忍不住想继续试探。
真相似乎离他很近了,触手可及。
江宇典神色无波,似乎没有受他话中流露出的悲伤的影响,他抬头看着贺庭政道:“我很像你那位朋友?”
贺庭政眼里的坚定混淆着如此多的迷惘:“……不像。”很多地方都不像,如果说遵从内心,也无法解释这种毫无由来的感觉。
江宇典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贺庭政和他朝夕相处了超过十年,更是陪伴、照顾了他八年时间,两人之间有种相当于亲人般的感情,更是有种心有灵犀般的默契。
倘若贺庭政没有查到这些蛛丝马迹,两人某天在街上擦肩而过,贺庭政或许也会产生某种熟悉感,某种连在他们之间的纽带,让他回头、而不是冷漠地走过去。
正是这样冥冥之中看不见的纽带,才让贺庭政一面深深地怀疑、不相信,一面却用笨拙的方式来接近他。
江宇典看着他,安静道:“我不是你口中的朋友,不过你想找合租室友?”
贺庭政喉结动了动。
“我也正好在找室友。”江宇典道。
听见他这么说,贺庭政重新又产生了一种“不像、不是他”的情绪,但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心底突然开出的花。
他分明很高兴,理智和情感做着斗争,最后情感打败理智,他露出一个笑,笑容灿烂:“对,我在找室友,房子就在那边,我带你去看?”
江宇典望着他的笑,那笑容像是透过漫长的时光,一直映到他眼底。
第13章 合租生活
房子就在公司附近,和之前房屋中介在电话里说的一样,复式楼,二楼是个八十平大套间,简约muji风,阳台有很多绿植,屋里家具都是全新的。
这小区安保好,绿化也好,难得的闹中取静。
江宇典看了一圈,没什么不满的。
他问贺庭政租金的事,贺庭政就笑着说:“已经很晚了,明天再说吧。”他低头看着江宇典,“你淋了雨,去洗个澡吧,我给你放水。”
他看着似乎是发自内心地欢迎这位合租室友,笑的时候露出一口洁白的好牙,灿烂明媚。
江宇典一边点头,一边整理自己的东西,贺庭政弯腰想帮他忙,江宇典就猛地抓住他的手腕,抬头看他一眼,客气地说:“我自己来吧。”
贺庭政为他条件反射性的举措一愣,脑袋歪了歪。
江宇典看见他的头发,心里叹息,接着放开他的手腕,眼睛微不可察地瞥了眼他的手臂。
贺庭政现在身上多了纹身,具体范围还没法判断——至少有一条花臂,之前在外面见他,那么热他都穿的长袖,显然是为了防晒。纹身会因为太阳光而褪色,他身上的纹身看着保护得很好。
而且,仅仅看手臂露出的那么一点纹路,似乎和他以前身上的是相同的。
五年前他死的时候,贺庭政身上还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伤疤也没有纹身,头发也没变白。
夏天的时候,他总是坐在屋檐下,看着贺庭政跟狗玩。他不穿上衣,浑身是汗,他皮肤白得像奶,在阳光下似乎在发光,身上还有年轻而勃发的肌肉。
过了会儿,贺庭政就跑到他旁边来,江宇慢条斯理地拿毛巾给他擦汗。
贺庭政垂着头任由他给自己擦汗,无害地露出白皙的后颈,嘴里说:“大哥,我想去纹身了,我觉得你身上那样特别酷,我要跟你纹一样的。”
江宇把毛巾搭在他肩上,大金毛围着他的轮椅绕圈圈,尾巴摇得很欢快,想让贺庭政继续陪他玩。而江宇的声音含着警告:“年轻人不要觉得酷就去尝试。身体发夫受之父母,你不准去纹。”
贺庭政抬头看着他,眼睛又亮,又含着委屈:“那你怎么满身都是。”
江宇手指轻轻在他额头上弹了下,淡淡道:“我跟你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谁还不是男人啊!
他顿了顿道:“我没有父母,我也不用对谁愧疚。”
贺庭政就不说话了,他把头靠在江宇腿上,手臂抱着他的腰,轻声嘟哝:“我要是比你大就好了。”
江宇典洗了个澡出来,已经是凌晨了,身体年轻,倒是不怕熬夜。
他换上睡衣,贺庭政又来敲门,这次是送吃的。
他端了个榉木的圆盘,里面放着一个骨瓷的小炖盅,还有一小蝶砂糖、用小手巾包好的勺子。
“这是……?”他明知故问。
“我自己做的,你吃了再睡吧?”
“谢谢。我一般晚上不吃夜宵,不过还是谢谢你的招待。”江宇典嗅到了空气里甜丝丝的味道,大致能猜到是什么甜品。
实际上晚上吃甜食是很坏的习惯,但这是他以前的习惯之一。
他是非常容易做噩梦的人,贺庭政认为这也有睡前血糖降低、精神不稳的原因,吃了甜食能够补充血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噩梦降临的概率。
他专门给这位室友送了份甜的夜宵来,正是一种试探行为。
但江宇典的反应让他失望了,他似乎不喜欢吃甜,虽然他没说,但是脸上的神情能看出来他不喜欢。
贺庭政问:“你不喜欢吃甜的吗?”
江宇典面不改色地说:“还好,我喜欢吃辣。”哪怕这份海底椰炖桃胶的味道让他既感动又怀念,他仍旧没有露出任何端倪。
“比如臭豆腐?”贺庭政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嗯。”他应了一声。实际上,他一点也不喜欢吃辣的,更不喜欢吃臭豆腐,闻到味儿就有些受不了——但这都是原主的习惯,他只需要顺着编造,就能蒙骗住贺庭政。
但撒谎也是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贺庭政走后,江宇典用小勺子往炖盅里挑了一点糖——不至于让人发现的程度,接着顾不上讲究,几口就把炖盅里的食物给解决掉了。
他吃什么都吃不惯,每天将就着吃,老早就想着等赚到钱了,要请一个和贺庭政手艺相近的厨师给自己做饭。
吃完后他去漱口,脑子里思索着对策。
他知道这五年间,贺庭政一直在调查他,保不齐挖出了什么不堪的,他也不知道贺庭政在看到他那些过去的时候会不会觉得非常失望。他并不想以这样的面目去面对他。而他也知道,贺庭政性格倔强,不屈不挠,认定的事不会轻易地改变想法,而且他聪明,看待事物总是观察入微。
要想骗过他其实说容易也不容易,但只要熬过这一阵,贺庭政就会打消怀疑,回家了吧?
江宇典睡到十点起床。
前段时间比赛,瞧着没多累,但他那会儿和一群人住一个房间,睡眠质量非常差,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能让他睁眼,有时候睁着眼到天亮,节目组进来偷袭他还得装睡。
像今天这样安稳的睡眠,很难得。
他在床上躺了会儿,阳光透过白色窗帘的缝隙进来,他盯着那条光缝,慢吞吞地起床,洗漱。
下楼的时候,他闻到咖啡的味道。
一楼大厅有个大的、开放的厨房,没有餐桌,围着厨房有一圈圆的吧台。
贺庭政抬头看着他从楼上下来,嘴里说:“你喜欢喝咖啡是不是?”
他最讨厌咖啡了!上次在飞机上那么喝一杯,已经是极限了!可现如今,为了不戳破人设,他只能点头,嗯了一声。
贺庭政问他:“加奶还是加糖?还是两者都不加?”
要加奶也要加糖!最好多加点!
“奶还是糖?”贺庭政见他脸色不太好,且没说话,就又问了遍。
“都不加,我喜欢苦的。”他露出笑。
简直要命。
“还是加一点吧,不然太苦了?”贺庭政说。
江宇典坚持:“什么都不要加。”
贺庭政只好把黑得像中药似的咖啡杯推到他面前,他今天穿了短袖,露出两条胳膊,敞开的领子也隐约能见到纹身,纹样非常熟悉,的确和他曾经的一模一样。
太不听话了。
江宇典心里起了一点教训他的念头,又飞快打消,毕竟贺庭政也不是小孩子了,再说两人现在没什么关系,他也管不着人家。
他手臂撑在吧台上,在贺庭政的目光下,堪称演技典范地端起黑色的咖啡喝了一口,露出满意的笑,并夸他泡得不错。
贺庭政盯着他的表情:“我很少泡这个,好像有点浓了,不苦吗?”
江宇典神色无波:“我比较喜欢苦的,这个正好。”
贺庭政笑了笑,转身去煎鲑鱼,手在流理台上的小盆栽里摘了一片罗勒叶,嘴里道:“家里没辣椒,我晚上去买。”
江宇典苦得舌头都要掉了,在贺庭政转身的时候他一下皱起眉,面色难看,听到他说辣椒,他表情更是黑得彻底。
他真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喝这种玩意儿,不知道要熬几天。
——这大概就是报应。
贺庭政做好早餐,和江宇典面对面坐着,他伸出手,眼睛明亮:“正式认识一下,贺庭政。”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他身体素质提高不少,但提着大包小包、一手还撑伞这么跑二十分钟也受不了,额头不知是汗还是雨水。他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过了,雨差不多停了。他喘着气环视一圈,公司大楼广场的车位上停了稀稀拉拉几辆车,但没有贺庭政的身影。
人去楼空。
他站了会儿,没看到人,心里不知道是失落还是觉得高兴,他真是怕贺庭政傻乎乎站在这里淋雨等他心软,既然没淋雨,那还是不笨。
他放了心,靠着街道边走边看路上有没有空车。
他跑得着急,这会儿停歇下来,才发现身上沾满了水,头上戴了帽子,发梢湿漉漉的,水珠顺着耳后向后颈滑落,最后渗透到衣服里。他身上衣服也打湿了,贴着肉,鞋里进了水,袜子也湿透。
狼狈至极。
这时,旁边缓缓驶来一辆车,就停在他身旁,江宇典方才寻找的那位“司机”,探头出来问他:“找车吗?我可以捎你一程。”
他声音好听,这让江宇典有些走神,仿佛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了。
他慢慢向前走,车子也慢慢向前滑行,两人似乎有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贺庭政说:“你东西这么多,我帮你拿吧?或者你放在车上,你去哪?我开车送你。”
他没说话,继续走,贺庭政竟是直接下车,也不管自己的车是否停在违规区域、是否会被拖走,就追着江宇典的步伐,跟在他身后,就像小狗跟着主人似的——只不过这家的宠物比主人还要高大许多。
他穷追不舍的,如果换一个人来,可能要直接报警了。
“为什么一直跟着我?”江宇典瞥他一眼,他此刻的模样狼狈得像个流浪儿般,要知道这里可是朝阳区!如果被拍到,估计也得上个什么新闻,一群人可怜他带着全部家当流落街头了。
贺庭政张了张嘴道:“我在找合租室友,你……”
江宇典看向他。
贺庭政顿了顿,却是直直地低头望进他的眼睛:“我……这两天一直跟着你,因为你很像我一位朋友。他以前跟我说过一句话,他告诫我‘眼见不一定为实,眼睛也会骗人,所以人得要遵从内心’。”
他完全是不自觉地跟着江宇典,一面觉得这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一面却又忍不住想继续试探。
真相似乎离他很近了,触手可及。
江宇典神色无波,似乎没有受他话中流露出的悲伤的影响,他抬头看着贺庭政道:“我很像你那位朋友?”
贺庭政眼里的坚定混淆着如此多的迷惘:“……不像。”很多地方都不像,如果说遵从内心,也无法解释这种毫无由来的感觉。
江宇典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贺庭政和他朝夕相处了超过十年,更是陪伴、照顾了他八年时间,两人之间有种相当于亲人般的感情,更是有种心有灵犀般的默契。
倘若贺庭政没有查到这些蛛丝马迹,两人某天在街上擦肩而过,贺庭政或许也会产生某种熟悉感,某种连在他们之间的纽带,让他回头、而不是冷漠地走过去。
正是这样冥冥之中看不见的纽带,才让贺庭政一面深深地怀疑、不相信,一面却用笨拙的方式来接近他。
江宇典看着他,安静道:“我不是你口中的朋友,不过你想找合租室友?”
贺庭政喉结动了动。
“我也正好在找室友。”江宇典道。
听见他这么说,贺庭政重新又产生了一种“不像、不是他”的情绪,但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心底突然开出的花。
他分明很高兴,理智和情感做着斗争,最后情感打败理智,他露出一个笑,笑容灿烂:“对,我在找室友,房子就在那边,我带你去看?”
江宇典望着他的笑,那笑容像是透过漫长的时光,一直映到他眼底。
第13章 合租生活
房子就在公司附近,和之前房屋中介在电话里说的一样,复式楼,二楼是个八十平大套间,简约muji风,阳台有很多绿植,屋里家具都是全新的。
这小区安保好,绿化也好,难得的闹中取静。
江宇典看了一圈,没什么不满的。
他问贺庭政租金的事,贺庭政就笑着说:“已经很晚了,明天再说吧。”他低头看着江宇典,“你淋了雨,去洗个澡吧,我给你放水。”
他看着似乎是发自内心地欢迎这位合租室友,笑的时候露出一口洁白的好牙,灿烂明媚。
江宇典一边点头,一边整理自己的东西,贺庭政弯腰想帮他忙,江宇典就猛地抓住他的手腕,抬头看他一眼,客气地说:“我自己来吧。”
贺庭政为他条件反射性的举措一愣,脑袋歪了歪。
江宇典看见他的头发,心里叹息,接着放开他的手腕,眼睛微不可察地瞥了眼他的手臂。
贺庭政现在身上多了纹身,具体范围还没法判断——至少有一条花臂,之前在外面见他,那么热他都穿的长袖,显然是为了防晒。纹身会因为太阳光而褪色,他身上的纹身看着保护得很好。
而且,仅仅看手臂露出的那么一点纹路,似乎和他以前身上的是相同的。
五年前他死的时候,贺庭政身上还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伤疤也没有纹身,头发也没变白。
夏天的时候,他总是坐在屋檐下,看着贺庭政跟狗玩。他不穿上衣,浑身是汗,他皮肤白得像奶,在阳光下似乎在发光,身上还有年轻而勃发的肌肉。
过了会儿,贺庭政就跑到他旁边来,江宇慢条斯理地拿毛巾给他擦汗。
贺庭政垂着头任由他给自己擦汗,无害地露出白皙的后颈,嘴里说:“大哥,我想去纹身了,我觉得你身上那样特别酷,我要跟你纹一样的。”
江宇把毛巾搭在他肩上,大金毛围着他的轮椅绕圈圈,尾巴摇得很欢快,想让贺庭政继续陪他玩。而江宇的声音含着警告:“年轻人不要觉得酷就去尝试。身体发夫受之父母,你不准去纹。”
贺庭政抬头看着他,眼睛又亮,又含着委屈:“那你怎么满身都是。”
江宇手指轻轻在他额头上弹了下,淡淡道:“我跟你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谁还不是男人啊!
他顿了顿道:“我没有父母,我也不用对谁愧疚。”
贺庭政就不说话了,他把头靠在江宇腿上,手臂抱着他的腰,轻声嘟哝:“我要是比你大就好了。”
江宇典洗了个澡出来,已经是凌晨了,身体年轻,倒是不怕熬夜。
他换上睡衣,贺庭政又来敲门,这次是送吃的。
他端了个榉木的圆盘,里面放着一个骨瓷的小炖盅,还有一小蝶砂糖、用小手巾包好的勺子。
“这是……?”他明知故问。
“我自己做的,你吃了再睡吧?”
“谢谢。我一般晚上不吃夜宵,不过还是谢谢你的招待。”江宇典嗅到了空气里甜丝丝的味道,大致能猜到是什么甜品。
实际上晚上吃甜食是很坏的习惯,但这是他以前的习惯之一。
他是非常容易做噩梦的人,贺庭政认为这也有睡前血糖降低、精神不稳的原因,吃了甜食能够补充血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噩梦降临的概率。
他专门给这位室友送了份甜的夜宵来,正是一种试探行为。
但江宇典的反应让他失望了,他似乎不喜欢吃甜,虽然他没说,但是脸上的神情能看出来他不喜欢。
贺庭政问:“你不喜欢吃甜的吗?”
江宇典面不改色地说:“还好,我喜欢吃辣。”哪怕这份海底椰炖桃胶的味道让他既感动又怀念,他仍旧没有露出任何端倪。
“比如臭豆腐?”贺庭政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嗯。”他应了一声。实际上,他一点也不喜欢吃辣的,更不喜欢吃臭豆腐,闻到味儿就有些受不了——但这都是原主的习惯,他只需要顺着编造,就能蒙骗住贺庭政。
但撒谎也是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贺庭政走后,江宇典用小勺子往炖盅里挑了一点糖——不至于让人发现的程度,接着顾不上讲究,几口就把炖盅里的食物给解决掉了。
他吃什么都吃不惯,每天将就着吃,老早就想着等赚到钱了,要请一个和贺庭政手艺相近的厨师给自己做饭。
吃完后他去漱口,脑子里思索着对策。
他知道这五年间,贺庭政一直在调查他,保不齐挖出了什么不堪的,他也不知道贺庭政在看到他那些过去的时候会不会觉得非常失望。他并不想以这样的面目去面对他。而他也知道,贺庭政性格倔强,不屈不挠,认定的事不会轻易地改变想法,而且他聪明,看待事物总是观察入微。
要想骗过他其实说容易也不容易,但只要熬过这一阵,贺庭政就会打消怀疑,回家了吧?
江宇典睡到十点起床。
前段时间比赛,瞧着没多累,但他那会儿和一群人住一个房间,睡眠质量非常差,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能让他睁眼,有时候睁着眼到天亮,节目组进来偷袭他还得装睡。
像今天这样安稳的睡眠,很难得。
他在床上躺了会儿,阳光透过白色窗帘的缝隙进来,他盯着那条光缝,慢吞吞地起床,洗漱。
下楼的时候,他闻到咖啡的味道。
一楼大厅有个大的、开放的厨房,没有餐桌,围着厨房有一圈圆的吧台。
贺庭政抬头看着他从楼上下来,嘴里说:“你喜欢喝咖啡是不是?”
他最讨厌咖啡了!上次在飞机上那么喝一杯,已经是极限了!可现如今,为了不戳破人设,他只能点头,嗯了一声。
贺庭政问他:“加奶还是加糖?还是两者都不加?”
要加奶也要加糖!最好多加点!
“奶还是糖?”贺庭政见他脸色不太好,且没说话,就又问了遍。
“都不加,我喜欢苦的。”他露出笑。
简直要命。
“还是加一点吧,不然太苦了?”贺庭政说。
江宇典坚持:“什么都不要加。”
贺庭政只好把黑得像中药似的咖啡杯推到他面前,他今天穿了短袖,露出两条胳膊,敞开的领子也隐约能见到纹身,纹样非常熟悉,的确和他曾经的一模一样。
太不听话了。
江宇典心里起了一点教训他的念头,又飞快打消,毕竟贺庭政也不是小孩子了,再说两人现在没什么关系,他也管不着人家。
他手臂撑在吧台上,在贺庭政的目光下,堪称演技典范地端起黑色的咖啡喝了一口,露出满意的笑,并夸他泡得不错。
贺庭政盯着他的表情:“我很少泡这个,好像有点浓了,不苦吗?”
江宇典神色无波:“我比较喜欢苦的,这个正好。”
贺庭政笑了笑,转身去煎鲑鱼,手在流理台上的小盆栽里摘了一片罗勒叶,嘴里道:“家里没辣椒,我晚上去买。”
江宇典苦得舌头都要掉了,在贺庭政转身的时候他一下皱起眉,面色难看,听到他说辣椒,他表情更是黑得彻底。
他真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喝这种玩意儿,不知道要熬几天。
——这大概就是报应。
贺庭政做好早餐,和江宇典面对面坐着,他伸出手,眼睛明亮:“正式认识一下,贺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