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除了他,秦家军战士无一生还。
狼烟如云,白骨露野。
他这条命,已然不是自己的了。十万冤魂,还等着他回到南奚,向南奚王索命。
他必须活,活着,才能报仇。
第五章
“你想要什么?”秦纵手上的力道松了几分,语气也有所缓和。
他并不认为楚霁真的是要他去找什么龙鳞。这种东西,也就是骗骗那个昏庸无脑的皇帝。只是,楚霁费了那么大的功夫要来自己,又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呢?
“随我一同,到沧州去。为我三年马前卒,”楚霁挪动了一下上身,在秦纵的耳边,吐气如兰,带着致命的诱惑:“我给你三万精兵,杀回南奚。”
秦纵被楚霁的话惊到了。他猜想楚霁应当所图不小,但没想到居然是图谋这天下!
这副病弱美人的皮囊下,竟然是这滔天的勃勃野心。
如果不是如此,怎么可能随口就说出三万精兵这样的话?州牧虽享军政大权,但一州府兵至多不过三万,而精兵,更是十里挑一。
但那又怎样!他秦纵本就是大雍的“叛将”,自然巴不得这暗无天日的大雍王朝覆灭。
楚霁在他面前,这般地毫不掩饰野心,倒是让他生出几分实感来。
他现在身受重伤,若是逃走,必定躲不过官兵追捕。倒不如先留下养伤,不过是为他所用三年,也算是偿还了他救自己出斗兽场的恩情。
三年一到,海阔鱼跃,天高鸟飞,他自然要回到南奚去报仇。
这样想着,秦纵微微侧过头,同样附在楚霁的耳边,用他这个年纪特有的青涩而
低沉的声音说道:“一言为定。”
楚霁听见满意的答案,大笑起来。随即放松身体,任由一头墨发肆意散落在身下的青缎上,顺便也收起了手中袖箭。
“快些起来,一身的血,也不怕弄脏了我的马车。”
秦纵闻言,垂眸看了一眼,身下这张好看精致到过分的脸。
秦纵这才发现楚霁的那双含情桃花眼,右眼的下眼睑处有一颗小痣,伴着他因笑意而出现的卧蚕,显得格外妖冶动人。
压下心中的异样,他收起手中獠牙,利落地翻身而起,又回到了他原来坐的位置。如果不是已经快变成一个血人了,丝毫看不出他身受重伤。
秦纵当然没有完全臣服,这一点他们两人心照不宣。
楚霁轻声告诉自己,且看以后。他心中的“秦纵诱捕计划”,已然初具雏形。
他坐起身,随手将垂在胸前的青丝拨到身后,又从旁边的暗格里抽出一方锦帕,擦拭着脸庞上沾染到的鲜血。
上一次,他脸上有这种温热黏腻的触感,好像还是在地下格斗场里?
楚霁向来心性坚忍,心智强大。虽然鲜血滴在他的唇边时,自己的心口,有一瞬间像是被压了一块沉重的巨石,发着闷。但还好,忍住了。
他知道,只要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的惧意,就永远失去了让秦纵臣服的可能。
狼,天性桀骜,厌恶欺瞒,永远只臣服于强大坦诚的君王。
这也是他不掩饰野心的原因。
他侧过头,旁边的秦纵依旧笔直地坐着,垂着眼,毫不理会他那满身的血迹斑驳和已然溃烂的伤口。
完全看不出还是个15岁的孩子。
原书中写过,秦纵出生在涪州边关。他自幼天赋绝佳,所以练武一事上鲜少受罚;又因容貌俊秀,备受一众将士的宠爱呵护。
如此种种,再加上有一位温和柔婉的母亲,秦纵是名副其实的,温其如玉又意气风发的世家小公子。
后来全家被贬奚州,虽因家庭巨变和母亲身死,有过一段时间的沉寂。但随父起兵后,他就成了个心怀昭昭山河,光风霁月的秦家少帅。
但秦纵因为在斗兽场里的经历,加上终日饮恨,逐渐变得隐忍狠辣,手段也极其残忍。攻入盛京之后,曾下令屠杀所有世家贵族。后来经过手下死谏,才改为所有身高及马鞭者,斩立决。
虽然知道作者是按照人设写的,也符合男主的成长轨迹,但楚霁看小说时,还是直皱眉头。
现在看着秦纵还挂在嘴角的血,楚霁一时之间,竟回忆不起,自己当时看原书的那段描写,那种不适感,到底是抵触,还是心疼……
罢了,如今只要自己好好待他,好好实施“诱捕计划”,他应该不会变成原书中那样了吧。
自己竟也有这难得的慈父心肠的时候。
看着一身傲骨、刚烈桀骜的小将军。楚霁又叹了一口气,心里想着,小将军,我以后待你,必定视如己出。
秦纵突然侧头,杀过来一个眼刀。
楚霁这才发现,自己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完蛋,想当人家爹,被人家发现了。
楚霁只好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对所有下属,都很好啊。”
“……”秦纵又深深地看了楚霁一眼,转过头,垂下眼。
这个楚霁,真的念过书吗?
楚霁正准备再给自己找补两句,“咳,咳……”一阵轻咳又止不住地从唇边逸出。
他熟练地翻开一旁的暗格,拿出一个白玉的雕花瓷瓶。倒出一粒滚圆乌黑的药丸,放入口中。
这是他府中的医师姜木配制的。姜木在原书中并没有出现过,是楚霁在开采钧瓷原料的山上遇见的。
狼烟如云,白骨露野。
他这条命,已然不是自己的了。十万冤魂,还等着他回到南奚,向南奚王索命。
他必须活,活着,才能报仇。
第五章
“你想要什么?”秦纵手上的力道松了几分,语气也有所缓和。
他并不认为楚霁真的是要他去找什么龙鳞。这种东西,也就是骗骗那个昏庸无脑的皇帝。只是,楚霁费了那么大的功夫要来自己,又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呢?
“随我一同,到沧州去。为我三年马前卒,”楚霁挪动了一下上身,在秦纵的耳边,吐气如兰,带着致命的诱惑:“我给你三万精兵,杀回南奚。”
秦纵被楚霁的话惊到了。他猜想楚霁应当所图不小,但没想到居然是图谋这天下!
这副病弱美人的皮囊下,竟然是这滔天的勃勃野心。
如果不是如此,怎么可能随口就说出三万精兵这样的话?州牧虽享军政大权,但一州府兵至多不过三万,而精兵,更是十里挑一。
但那又怎样!他秦纵本就是大雍的“叛将”,自然巴不得这暗无天日的大雍王朝覆灭。
楚霁在他面前,这般地毫不掩饰野心,倒是让他生出几分实感来。
他现在身受重伤,若是逃走,必定躲不过官兵追捕。倒不如先留下养伤,不过是为他所用三年,也算是偿还了他救自己出斗兽场的恩情。
三年一到,海阔鱼跃,天高鸟飞,他自然要回到南奚去报仇。
这样想着,秦纵微微侧过头,同样附在楚霁的耳边,用他这个年纪特有的青涩而
低沉的声音说道:“一言为定。”
楚霁听见满意的答案,大笑起来。随即放松身体,任由一头墨发肆意散落在身下的青缎上,顺便也收起了手中袖箭。
“快些起来,一身的血,也不怕弄脏了我的马车。”
秦纵闻言,垂眸看了一眼,身下这张好看精致到过分的脸。
秦纵这才发现楚霁的那双含情桃花眼,右眼的下眼睑处有一颗小痣,伴着他因笑意而出现的卧蚕,显得格外妖冶动人。
压下心中的异样,他收起手中獠牙,利落地翻身而起,又回到了他原来坐的位置。如果不是已经快变成一个血人了,丝毫看不出他身受重伤。
秦纵当然没有完全臣服,这一点他们两人心照不宣。
楚霁轻声告诉自己,且看以后。他心中的“秦纵诱捕计划”,已然初具雏形。
他坐起身,随手将垂在胸前的青丝拨到身后,又从旁边的暗格里抽出一方锦帕,擦拭着脸庞上沾染到的鲜血。
上一次,他脸上有这种温热黏腻的触感,好像还是在地下格斗场里?
楚霁向来心性坚忍,心智强大。虽然鲜血滴在他的唇边时,自己的心口,有一瞬间像是被压了一块沉重的巨石,发着闷。但还好,忍住了。
他知道,只要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的惧意,就永远失去了让秦纵臣服的可能。
狼,天性桀骜,厌恶欺瞒,永远只臣服于强大坦诚的君王。
这也是他不掩饰野心的原因。
他侧过头,旁边的秦纵依旧笔直地坐着,垂着眼,毫不理会他那满身的血迹斑驳和已然溃烂的伤口。
完全看不出还是个15岁的孩子。
原书中写过,秦纵出生在涪州边关。他自幼天赋绝佳,所以练武一事上鲜少受罚;又因容貌俊秀,备受一众将士的宠爱呵护。
如此种种,再加上有一位温和柔婉的母亲,秦纵是名副其实的,温其如玉又意气风发的世家小公子。
后来全家被贬奚州,虽因家庭巨变和母亲身死,有过一段时间的沉寂。但随父起兵后,他就成了个心怀昭昭山河,光风霁月的秦家少帅。
但秦纵因为在斗兽场里的经历,加上终日饮恨,逐渐变得隐忍狠辣,手段也极其残忍。攻入盛京之后,曾下令屠杀所有世家贵族。后来经过手下死谏,才改为所有身高及马鞭者,斩立决。
虽然知道作者是按照人设写的,也符合男主的成长轨迹,但楚霁看小说时,还是直皱眉头。
现在看着秦纵还挂在嘴角的血,楚霁一时之间,竟回忆不起,自己当时看原书的那段描写,那种不适感,到底是抵触,还是心疼……
罢了,如今只要自己好好待他,好好实施“诱捕计划”,他应该不会变成原书中那样了吧。
自己竟也有这难得的慈父心肠的时候。
看着一身傲骨、刚烈桀骜的小将军。楚霁又叹了一口气,心里想着,小将军,我以后待你,必定视如己出。
秦纵突然侧头,杀过来一个眼刀。
楚霁这才发现,自己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完蛋,想当人家爹,被人家发现了。
楚霁只好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对所有下属,都很好啊。”
“……”秦纵又深深地看了楚霁一眼,转过头,垂下眼。
这个楚霁,真的念过书吗?
楚霁正准备再给自己找补两句,“咳,咳……”一阵轻咳又止不住地从唇边逸出。
他熟练地翻开一旁的暗格,拿出一个白玉的雕花瓷瓶。倒出一粒滚圆乌黑的药丸,放入口中。
这是他府中的医师姜木配制的。姜木在原书中并没有出现过,是楚霁在开采钧瓷原料的山上遇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