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应春和想说自己看不看见都行,但最后也没有打击任惟的热情,继续听他叽叽喳喳地自说自话。
  “挂客厅呢?客厅有没有哪个位置适合挂风铃的?”
  “欸,挂门口是不是更好?每次开门进门都能听到风铃响,有人来了也能一眼看见。”
  大门门口素来就是挂风铃的绝佳位置,任惟自认为找到了最适合挂风铃的位置,停下自说自话。
  也是这时,他才发现应春和有些过分安静了。
  后知后觉的,他意识到不妥,毕竟他现在是借住在应春和的家里,如果要装饰什么东西应当先征求主人的同意才是。
  “应春和,我可以把风铃装在你家门口吗?”任惟轻声询问。
  应春和却没有立即回答,因为他的沉默同任惟所想的事完全不是同一件。
  应春和只是在想,这一幕很像许久以前,他刚租好明光桥附近的那个小出租屋时,任惟就是这么兴奋地说了许多千奇百怪的、装饰他们家里的想法,想象力之丰富比应春和更像搞艺术创作的。
  “别的都无所谓,窗帘一定要用遮光性很强的窗帘。每天窗帘一拉,我们就可以在房间里拥抱着,一起睡到天昏地暗。”
  窗帘在任惟的描述中,好似成为开启折叠空间的工具,为他们在北京折叠出一个不受纷扰的小小空间。
  “随你。”应春和这么回答。
  他在心里想:任惟,你可以把风铃挂在家里的任何地方。
  很早的时候,应春和就发现他对任惟有一种超乎常理的耐心和包容,能够容忍对方的很多行为,比如共用同一只水杯,比如允许对方入侵自己的私人领域,再比如允许对方占用自己原本宝贵的时间等等。
  这些事情如果是由别人做,应春和只会感到无比冒犯,但是任惟不会让他产生这样的感觉。
  有的时候,他会觉得是任惟很没有边界感,但更多时候觉得是自己对任惟总是习惯性降低原则。
  任惟总是轻而易举地将他的底线拉得非常非常低,这很讨厌,但应春和无可奈何。
  应春和家门口的门框上沿有两块凸出来的圆木,每年会在端午节的时候用来挂艾草。
  今年端午刚过不久,上面放的是一把新艾,在烈阳的烘烤下散发着淡淡的苦味。
  任惟踩着木梯将风铃挂在圆木上的时候,正好闻到苦艾的味道,好奇地问:“应春和,你家为什么会在这里放艾草?”
  应春和嫌弃好奇宝宝任惟的问题一天到晚也太多,很敷衍地回答:“习俗。”
  任惟明显对这两个字的简短回答很不满意,但当下并不发作。
  将风铃挂好之后,他从木梯上下来,同应春和商量:“别这么敷衍我,应春和。作为交换,我来准备晚饭怎么样?”
  自主创业几年,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任惟明显从中习得了一些谈判技巧,比当年为达目的只会扮可怜好得多,应春和应下来也不会显得奇怪。
  “端午节的习俗而已,很多地方都有的。”应春和将木梯收起来,放到原本的位置,“挂在门框上有祈福、辟邪的意思,希望家里人都可以无病无灾、健康好运。”
  “原来是这样。”任惟恍然大悟,不免发出感慨,“应春和,我发现你们这儿有好多有意思的风俗习惯。”
  应春和被他的感慨逗笑:“城里来的少爷还真是看什么都新鲜。”
  “确实看什么都新鲜,不过看你最新鲜。”任惟嘴快,话赶话地顺嘴就直接说了出来,半点没考虑后果。
  应春和被他这话惊到了,差点撞上前方的厨房玻璃门。
  走在后面的任惟眼疾手快地伸手绕过来,垫在应春和的额头和玻璃门中间,避免了他额头被磕到。
  任惟松了一口气,轻笑一声:“应春和,怎么这么不小心?”
  虽然没撞上,但应春和人还是懵的,耳朵边好似有一只夏日的蝉在嗡嗡作响,大脑昏沉,头重脚轻。
  应春和疑心自己中了暑,机械式地撇开任惟的手臂,自顾自走到冰箱前,拉开柜门随手拿出瓶冰水贴在脸颊上降温。
  蝉鸣停歇,热意退却。
  应春和放下那瓶冰水,正准备放回冰箱,就发现自己拿错了,这瓶不是他的,是任惟的。
  瓶子还是昨天应春和给他买的、那瓶难喝的汽水的,瓶身的包装纸被人从中间的位置撕出了一个三角形的缺口。
  这个三角形的缺口让应春和愣在了原地,半天没吭声。
  好半天,他才像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一般,轻声开口:“任惟,这个缺口是你撕的吗?”
  任惟诧异地看过去,就看到应春和指着瓶身包装纸的那个三角形缺口,那个昨天由他自己习惯性地撕开的缺口。
  “是我撕的,这个怎么了吗?”任惟迟疑着朝应春和走过去,走到他的身边,陪他一起看汽水瓶残缺的包装。
  任惟在心里觉得应春和现在的神情很奇怪,好像从看到这个缺口的那一刻,应春和那一直以来若无其事的假象也被撕开了一个缺口,让底下被掩盖的悲伤暴露出来、倾泻出来。
  应春和的悲伤无处掩藏、无所遁形。
  任惟顺着应春和的目光看去,看冰箱里面属于应春和的那瓶冰水,看应春和把那瓶水拿出来,旋转,露出来一个相同的三角形缺口。
  所有的疑问都在无言中有了答案。
  任惟其实自己也不记得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小习惯,想不起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只是就这么一直保留了下来。
  同样方式系好的鞋带,同样方式撕开的包装纸,都是他们曾参与对方的人生的证明,是没有被时光磨灭的、任惟与应春和曾有过交集的佐证。
  “应春和……”任惟想说点什么,却在应春和转过头,他们四目相对的时候,到嘴边的话又咽回去,声音戛然而止。
  应春和的眼眶在不知不觉间隐隐发红了,悲伤像火一样在他的眼尾燃烧起来。
  在得知任惟失忆的那一刻,应春和认为上天是残忍的;可在看到这个相同的缺口的这一刻,应春和认为上天又是仁慈的。
  原来不是什么都忘记了的,原来他们曾经有过的那段时光不是只给他一个人留下了痕迹的。
  不被允许相爱的两个人在命运的捉弄下,瞒天过海地留下了这么一丁点的、证明相爱的符号。
  “你做晚饭吧,我先回房间了。”应春和把那个汽水瓶放回了冰箱,没再与任惟多说,转身走进房间,将自己与任惟隔绝开来。
  任惟略微苦恼地摸了摸鼻子,在心底猜测那个缺口估计让应春和回想起了某段不太好的回忆,看样子同自己有关。
  遗憾的是,他现在对此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看了看应春和紧闭的房门,很轻地叹了口气,而后打开冰箱门,思考晚餐该做点什么。
  老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没多久,应春和就听到了木门外自厨房传来菜刀噔噔噔地落在砧板上的声音。
  而屋内的应春和坐在床上,双腿曲起来,手臂环着双腿,就这么发呆。
  他的目光长久地落在房间里一个日光照不到的昏暗角落,那里立着一幅画,目前被一块米黄色的布罩着,什么也看不见。
  其实一开始用的是白色的防尘布,但才用了没几日,应春和就觉得不吉利,给换掉了。
  白布瞧着总觉得像在罩着死人,房间也变得像停尸间。
  应春和本身不迷信,但是在对待任惟的事情上总会显得格外小心,前瞻后顾。
  不知道具体保持这个姿势到底多久,只是双腿逐渐感到细微的麻木感。
  应春和皱着眉锤了捶腿,从床上下去,走到那幅画前,手指捏住了防尘布的一角,似乎是想要掀开。
  敲门声突然在这时响起,他的手受惊一样松开布条,收回来。
  “应春和,晚饭好了。”是任惟来叫他出去吃晚饭。
  应春和像是突然回魂般的猛然后退几步,麻木的小腿撞上床沿,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惊魂未定地看着那被防尘布盖住的画框,疑心画里的人隔着一层布正盯着自己看。
  他想要逃离,跑去拉开房门,头也没抬就往外走。
  门外站着的人被他吓了一跳,而后将他接了个满怀。
  应春和的皮肤透着不正常的凉意,身体也在不易察觉地发着抖,看起来像是受了惊。
  任惟手足无措,轻轻拍他的后背,柔声询问:“怎么了,应春和?”
  这声音让应春和一下子从被魇住的状态中扯了出来,从云端落回了地面。
  他埋在任惟的怀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见他身上沾染到的一丝油烟味,不呛鼻,反而让他觉得安心。
  “任惟,你身上有股油烟味。”应春和的声音闷闷的。
  任惟窘迫地顿住了手,“很难闻吗?我要不要先去洗个澡?”
  “不用,不难闻。”应春和想抬起头,告诉任惟这种味道其实让他变得很有人间烟火气。
  可他抬头的一瞬,恰逢任惟低头。
  他眼睁睁地瞧见任惟的唇擦过自己的发丝,似是一个落在他发上的、若有似无的吻。
  [应春和的日记]
  2016年3月2日
  今天去商店买水的时候,任惟正好在我身边。他注意到我喝完水之后,会把瓶身的包装纸从中间撕开一个三角形的缺口,就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告诉他这是我的一个习惯,这个习惯最早要追溯到我的小学。
  小学二年级,我的学校有了饮水机,老师让班上每个人来上学的时候,要记得戴一个自己喝水的水杯。
  那天之后,我大部分的同学都让家长给自己特意买了一个新水杯,花花绿绿地摆满了饮水机的周边。水杯都是从岛上唯一的超市买的,款式大差不差,放在一起拿的时候难免会弄混,所以老师建议每个人都用油性笔在瓶身上做个小记号。
  我那时候家里穷,为了减少家里的开销,只从家里随便找了个矿泉水瓶带过去。
  所有人都在认真做标记的时候,我也将那个矿泉水瓶的包装纸稍微撕开了一个缺口,当作是我给它做的小标记。
  经年之后,我已经有能力买自己的水杯,但这样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成为略有缺憾的童年留给我的烙印。
  任惟听完之后,很久都没说话。
  我那会儿心里很忐忑,尽管我始终无意隐瞒自己家境贫寒,但如果真的被任惟看不起,我想我还是会有点伤心。
  好在任惟没有,他只是学着我的动作,将瓶子撕开了一个同样的三角形缺口。
  他告诉我,从今往后,我都不再是一个人。
  第18章 “你怎么哪哪都这么小”
  “真的不用我去洗个澡换件衣服吗?”任惟无所察觉地问应春和,明显很紧张,忧心自己身上的气味会让应春和不舒服。
  应春和从任惟的怀里抽离出来,与他隔开一段距离:“真的不用。”
  但一直到二人走至餐桌前,任惟的神情都没有轻松下来。
  应春和无奈了,拉开座椅坐下:“我只是说闻到了你身上的味道,又没说难闻,你干嘛这副表情?”
  其实是任惟在应春和的这句话里突然意识到,他在来离岛之后的这些日子里一直有些不修边幅。当然,这是同在北京、在纽约时的他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