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应春和的日记]
2017年6月24日
今天买汽水的时候,我跟任惟又爆发了一场“到底是可口可乐更好喝还是百事可乐更好喝”的世纪大战。
谁也没争过谁,拿起易拉罐的时候默契地把脸扭向两边。
但他比我想得还要恶劣,他偏要让我尝一下可口可乐的味道,以某种我避之不及的方式。
滋滋冒泡的碳酸汽水好像自唇舌间钻进身体里,在我的身体里冒着一个又一个的泡泡。
泡泡破裂的时候,心底也跟着酥麻一片。
嗯,可口可乐今天赢了。
第16章 “他与任惟是灵魂的契合”
“欸,你俩咋傻坐着不吃呢?”阿喜端着蚝烙过来时,奇怪地看了一眼端坐着的两人。
应春和装作无事地对阿喜笑笑:“面太热了,晾一会儿再吃。”
阿喜乐了:“那你不早说,我拿凉水给你过一趟不就好了么?”说着他就要来端桌上的面,被应春和给连忙拦住了。
“没事,不用麻烦你了,喜叔。”应春和冲他摆摆手,“现在已经晾得差不多了。”
“那行,你们慢慢吃,还有什么事再叫我喔。”阿喜笑着点点头,转身又进厨房忙碌去了。
店里为了方便用的是一次性的竹筷,应春和从筷子筒里抽出两双筷子,一双递给任惟,一双自己拿在手上。
任惟接过筷子,还没来得及拆开包装,就见应春和利索地拆开包装袋,将竹筷交叉磨了磨,这才把筷子放进碗中去夹面。
“你为什么要把筷子这样弄一下?”任惟一边拆开自己的筷子,一边好奇地问道。
“就……习惯啊,你不会吗?”比起任惟的好奇,应春和觉得问这个问题的他更显得奇怪,难道不是大家都会这样做吗。
“我不会啊,我也没见过别的人这样弄过。”任惟摇摇头,表示自己真的是第一次见。
应春和突然想起来这大少爷之前连外卖都不怎么点,要点也是点高级餐厅的外送,估计平时连一次性筷子都很少会使用,一时颇为无语。
无语完,应春和又只好给任惟解释自己的行为:“这种筷子掰开之后不是都有点毛刺么?这样磨一下不会扎手。”
“原来是这样。”任惟恍然大悟,依葫芦画瓢地照着应春和的动作,也把筷子交叉在一起磨了磨。
应春和没料到他这也要学,好笑地嗔怪了一句:“学人精。”
“就学。”任惟没被打击到,挑起面吃了口,似乎是觉得香,又捧着碗喝了口汤。
他这吃饭的样子怪香的,惹得应春和多看了他两眼,结果正好看到他把口中的汤咽下去,而后吐出句:“你不也学我么?”
应春和莫名其妙:“我学你什么了?”
“你学我系鞋带啊。”任惟回答得很快,这事他早就想说了,可惜应春和那会儿跑得快,他后来又没再想起来,“那天我看你鞋子上鞋带系得很特别,那样系鞋带的方式不是学的我的么?”
许是怕应春和不承认,任惟还补上了一句:“我们都这么久没见了,总不可能那还是我自己给你系的吧?”
他的这句话落下后,应春和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在这沉默中,任惟突然回过味来,反应迅速地看向应春和:“怎么不说话?不会真是我给你系的吧?”
应春和糊弄不下去了,干脆埋下头吃面,也阻止对面的人再开口:“食不言寝不语。”
任惟悻悻地闭嘴了。
不过在应春和这两次的避而不答中,任惟还是得到了所有的答案。
——“是放下了吗?”
——“不是。”
——“不会真是我给你系的吧?”
——“是。”
任惟的心情一时变得很复杂,他感觉自己像被过度烘烤、耗干水分的橘子皮,闻起来是苦的、涩的,一使劲,就会碎成渣。
他开始清楚地知道应春和如今对自己也依旧有着残存的情意,可这样的情意非但没能让他觉得好受,反而让他觉得越发内疚。
任惟,你怎么敢的?你怎么好意思的?
让人等你这么久,念你这么久。
好不容易人来了,还把所有的过往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是你要吃蚝烙吗?怎么不吃?”应春和打断任惟的思绪,把装着蚝烙的盘子往他的方向推了推。
盘子里的蚝烙煎得外酥里嫩、鲜香四溢,用的生蚝也是新鲜的。任惟用筷子扯下来一小块,放进嘴里尝了尝,眼睛蓦地睁大了,赞不绝口,又接连吃了好几块。
“好香,这是怎么做的?”任惟的神情不作伪,显然是很喜欢这款第一回品尝到的地方美食,不一会儿功夫就将盘子里的一整块蚝烙吃掉大半。
他倒还注意着,吃得这样快也没将东西沾到嘴巴边或是脸颊上,硬是把这么个街边摊贩卖的夜宵摊美食吃出了高级西餐的优雅。
应春和看得称奇,事实上任惟这个人经常会让他感到惊讶。
在北京的时候,应春和没少见过富家子弟,那些公子哥、大小姐瞧着个个都是娇生惯养大的,金尊玉贵,众星捧月,从小到大没有什么烦恼,也没吃过什么苦。
按理说,任惟同他们应当也不会有什么分别。
可任惟,偏生就是不同。
这种不同并不仅仅指,任惟可以跟着应春和住廉价的出租屋或是吃普通的大排档,更指任惟无论是在何种环境、何种情形都能足够坦然。
他优于绝大多数人的出身并不会成为他走向任何一个阶层的限制,反而是不经意流露出的良好修养让他在任何时候都比之旁人更为从容、耀眼。
应春和没有同任惟介绍蚝烙的制作过程,而是低下头,催促他快些吃。
任惟不明所以,但乖乖照做。
吃完所有的食物之后,任惟抽了一张纸巾擦嘴,正是在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饱嗝从他的嘴里跑了出来。
他明显有些窘迫地捂住嘴,很是歉意地望过来,想表达自己的不好意思。
应春和并没有觉得这个饱嗝让任惟的风度减分,反而觉得他可爱。不过依旧配合地别过脸,假装没有听见。
临走的时候,两人分了一点樱桃给喜叔。作为回报,喜叔给他们一人手里塞了杯自己做的凉茶。
凉茶清热解暑,任惟刚想夸赞,一出门就被外头的热浪差点掀了个跟头,低头猛喝了两口凉茶以作缓解。
“我们现在去哪?” 任惟偏头问应春和。
应春和不怎么怕晒,但看着这毒辣的日头和任惟白皙的皮肤到底皱眉,有心找一个阴凉些的地方玩。
“边上有家手工工艺品店,我带你去那吧。”应春和引着任惟往有遮阳伞的街道走,特意自己走在外侧,让任惟走在里面。
走了一阵之后,任惟才发现应春和一大半的身体都暴露在烈阳下,而自己却在对方的引领下,不知不觉间一直处在遮阳伞的阴影下。
“应春和……”任惟的喉结滚了滚,突然想说点什么。
“怎么了?”应春和对他情绪的变化浑然未觉,正好已经走至了手工艺品店门口,催促人进去,“到了,进去吧。”
任惟只好止住话头,推开门,往里走去。
手工艺品店的老板是一对年迈的夫妻,二人进去时,里头正一人削着竹子,一人编着竹篮,好不和谐。
编竹篮的阿婆穿着红艳艳的花裙子,嘴里咿咿呀呀地唱着当地的民谣,歌声温柔慈和,叫人联想到母亲慢慢晃着婴儿摇篮的手。
“阿婆,阿公。”应春和走在后面,从任惟的肩膀处往前冒出自己的头,熟练地同人打招呼。
丁阿婆的歌声停下来,抬起头眯着眼睛打量来人,认出是应春和后,立即笑得弯了眉眼:“欸呀,是小应喔。今天你怎么有空过来我这儿啊,是你阿婆找我有啥事?”
应春和冲她笑着摆摆手:“没有,不是我阿婆找你,是我带朋友过来玩。”
任惟很有眼力见地往前走了走,凑到丁阿婆的跟前,自来熟地打招呼:“阿婆,我是应春和的朋友,过来这边玩。你穿的这条裙子真好看,好靓欸。”
丁阿婆还是头一回见应春和带外地来的朋友到自己店里来玩,更没想到是这么一个嘴甜的小伙,夸张地诶哟两声,而后声色俱厉地去拍身边的老头:“你瞧瞧,你看人家多有眼光。哪像你个老头子,非说我穿得花里胡哨不好看。”
丁阿公冤枉死了,赶紧朝应春和求助:“小应呐,你快来帮帮阿公。我哪敢说你阿婆穿花裙子不好看喔,我分明说的是穿裙子不方便做事的啦,她净冤枉我!”
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左一句右一句地吵起嘴来,叫应春和看得哭笑不得,只能上前劝架,好说歹说才把人给劝住了。
吵嘴停下来,丁阿婆笑眯眯地看向任惟,阔气地朝店内挥了下手臂:“小伙子,你要看上店里什么物件,尽管拿走,就当阿婆送你的。欸,你瞧这小伙不仅嘴甜,长得还俊。”
任惟脸皮再厚也经不住被这么一通夸,脸都红了,窘迫地摆摆手:“阿婆太客气了,我还是给您付钱吧,哪能叫您送。”
“诶哟,那有什么的。这些个小物件值不了几个钱,也就你们外地人觉得新鲜还能拿着玩玩。”丁阿婆冲应春和的方向努努嘴,“小应他可看不上我店里的东西咯,早玩腻了。”
应春和连忙往丁阿公身旁靠了靠,跟人告状,“阿公,你看阿婆她,这见了帅哥就移不开眼的习惯还是没改。”
“哼。”丁阿公吹了吹胡子,非但不生气,反而骄傲地挺了挺腰,“要不是这样,你阿婆年轻的时候也不会看上我喔。我那会儿,可是咱们岛上第一帅哥。”
老头神气的样子叫任惟跟应春和都笑弯了腰,丁阿婆却嫌弃地给了他一肘子,“好汉还不提当年勇呢。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了,还好意思拿出来显摆。”
任惟笑着笑着,一转头,瞧见架子上挂了个风铃,上头是淡蓝色的玻璃制品,下面吊着竹子编的叶片、花朵,随着风吹轻轻摇晃,很是精巧。
“喜欢这个?”应春和注意到了任惟的眼神,凑过来问他。
任惟点点头,去问丁阿婆:“阿婆,这个卖吗?我喜欢这个风铃。”
丁阿婆停下同老伴的吵嘴,看过来,不知为何,神情竟有些古怪。
任惟以为这是非卖品,善解人意地道:“要是这是您自己用来收藏的就算了吧,我再看看别的。”
“欸,不是收藏的,卖的卖的。”丁阿婆敛了敛神色,却又看向应春和,“小应啊,你朋友想要这个你就去帮他拿下来吧,我去找东西给它包一下。”
应春和看向那个风铃,那个由自己亲手做出来的风铃,罕见地默了默,一时竟不知这是何种的缘。
店里那么多东西,怎么就让任惟一眼就相中了自己做的这一个呢?
他不免又想起曾经想过的那句——他与任惟是灵魂的契合。
第17章 “看你最新鲜”
丁阿婆找了一个大小合适的盒子将风铃装在里面,还贴心地塞了一些旧报纸,以免带回去的路上风铃被磕碰坏。
回程的路上,坐在后座的任惟将盒子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这让他只能单手搂应春和的腰。
应春和的后背被纸盒的边缘硌得有些不舒服,但他习惯性地保持沉默,听身后的任惟兴致勃勃地讨论要把风铃挂在哪里。
“你觉得挂在房间的窗户边怎么样?”还没等应春和回复,任惟就自己否决了这一提议,“但是那间房的窗户都是关上的,挂风铃好像没什么用,而且挂在房里岂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能看见了?”
2017年6月24日
今天买汽水的时候,我跟任惟又爆发了一场“到底是可口可乐更好喝还是百事可乐更好喝”的世纪大战。
谁也没争过谁,拿起易拉罐的时候默契地把脸扭向两边。
但他比我想得还要恶劣,他偏要让我尝一下可口可乐的味道,以某种我避之不及的方式。
滋滋冒泡的碳酸汽水好像自唇舌间钻进身体里,在我的身体里冒着一个又一个的泡泡。
泡泡破裂的时候,心底也跟着酥麻一片。
嗯,可口可乐今天赢了。
第16章 “他与任惟是灵魂的契合”
“欸,你俩咋傻坐着不吃呢?”阿喜端着蚝烙过来时,奇怪地看了一眼端坐着的两人。
应春和装作无事地对阿喜笑笑:“面太热了,晾一会儿再吃。”
阿喜乐了:“那你不早说,我拿凉水给你过一趟不就好了么?”说着他就要来端桌上的面,被应春和给连忙拦住了。
“没事,不用麻烦你了,喜叔。”应春和冲他摆摆手,“现在已经晾得差不多了。”
“那行,你们慢慢吃,还有什么事再叫我喔。”阿喜笑着点点头,转身又进厨房忙碌去了。
店里为了方便用的是一次性的竹筷,应春和从筷子筒里抽出两双筷子,一双递给任惟,一双自己拿在手上。
任惟接过筷子,还没来得及拆开包装,就见应春和利索地拆开包装袋,将竹筷交叉磨了磨,这才把筷子放进碗中去夹面。
“你为什么要把筷子这样弄一下?”任惟一边拆开自己的筷子,一边好奇地问道。
“就……习惯啊,你不会吗?”比起任惟的好奇,应春和觉得问这个问题的他更显得奇怪,难道不是大家都会这样做吗。
“我不会啊,我也没见过别的人这样弄过。”任惟摇摇头,表示自己真的是第一次见。
应春和突然想起来这大少爷之前连外卖都不怎么点,要点也是点高级餐厅的外送,估计平时连一次性筷子都很少会使用,一时颇为无语。
无语完,应春和又只好给任惟解释自己的行为:“这种筷子掰开之后不是都有点毛刺么?这样磨一下不会扎手。”
“原来是这样。”任惟恍然大悟,依葫芦画瓢地照着应春和的动作,也把筷子交叉在一起磨了磨。
应春和没料到他这也要学,好笑地嗔怪了一句:“学人精。”
“就学。”任惟没被打击到,挑起面吃了口,似乎是觉得香,又捧着碗喝了口汤。
他这吃饭的样子怪香的,惹得应春和多看了他两眼,结果正好看到他把口中的汤咽下去,而后吐出句:“你不也学我么?”
应春和莫名其妙:“我学你什么了?”
“你学我系鞋带啊。”任惟回答得很快,这事他早就想说了,可惜应春和那会儿跑得快,他后来又没再想起来,“那天我看你鞋子上鞋带系得很特别,那样系鞋带的方式不是学的我的么?”
许是怕应春和不承认,任惟还补上了一句:“我们都这么久没见了,总不可能那还是我自己给你系的吧?”
他的这句话落下后,应春和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在这沉默中,任惟突然回过味来,反应迅速地看向应春和:“怎么不说话?不会真是我给你系的吧?”
应春和糊弄不下去了,干脆埋下头吃面,也阻止对面的人再开口:“食不言寝不语。”
任惟悻悻地闭嘴了。
不过在应春和这两次的避而不答中,任惟还是得到了所有的答案。
——“是放下了吗?”
——“不是。”
——“不会真是我给你系的吧?”
——“是。”
任惟的心情一时变得很复杂,他感觉自己像被过度烘烤、耗干水分的橘子皮,闻起来是苦的、涩的,一使劲,就会碎成渣。
他开始清楚地知道应春和如今对自己也依旧有着残存的情意,可这样的情意非但没能让他觉得好受,反而让他觉得越发内疚。
任惟,你怎么敢的?你怎么好意思的?
让人等你这么久,念你这么久。
好不容易人来了,还把所有的过往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是你要吃蚝烙吗?怎么不吃?”应春和打断任惟的思绪,把装着蚝烙的盘子往他的方向推了推。
盘子里的蚝烙煎得外酥里嫩、鲜香四溢,用的生蚝也是新鲜的。任惟用筷子扯下来一小块,放进嘴里尝了尝,眼睛蓦地睁大了,赞不绝口,又接连吃了好几块。
“好香,这是怎么做的?”任惟的神情不作伪,显然是很喜欢这款第一回品尝到的地方美食,不一会儿功夫就将盘子里的一整块蚝烙吃掉大半。
他倒还注意着,吃得这样快也没将东西沾到嘴巴边或是脸颊上,硬是把这么个街边摊贩卖的夜宵摊美食吃出了高级西餐的优雅。
应春和看得称奇,事实上任惟这个人经常会让他感到惊讶。
在北京的时候,应春和没少见过富家子弟,那些公子哥、大小姐瞧着个个都是娇生惯养大的,金尊玉贵,众星捧月,从小到大没有什么烦恼,也没吃过什么苦。
按理说,任惟同他们应当也不会有什么分别。
可任惟,偏生就是不同。
这种不同并不仅仅指,任惟可以跟着应春和住廉价的出租屋或是吃普通的大排档,更指任惟无论是在何种环境、何种情形都能足够坦然。
他优于绝大多数人的出身并不会成为他走向任何一个阶层的限制,反而是不经意流露出的良好修养让他在任何时候都比之旁人更为从容、耀眼。
应春和没有同任惟介绍蚝烙的制作过程,而是低下头,催促他快些吃。
任惟不明所以,但乖乖照做。
吃完所有的食物之后,任惟抽了一张纸巾擦嘴,正是在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饱嗝从他的嘴里跑了出来。
他明显有些窘迫地捂住嘴,很是歉意地望过来,想表达自己的不好意思。
应春和并没有觉得这个饱嗝让任惟的风度减分,反而觉得他可爱。不过依旧配合地别过脸,假装没有听见。
临走的时候,两人分了一点樱桃给喜叔。作为回报,喜叔给他们一人手里塞了杯自己做的凉茶。
凉茶清热解暑,任惟刚想夸赞,一出门就被外头的热浪差点掀了个跟头,低头猛喝了两口凉茶以作缓解。
“我们现在去哪?” 任惟偏头问应春和。
应春和不怎么怕晒,但看着这毒辣的日头和任惟白皙的皮肤到底皱眉,有心找一个阴凉些的地方玩。
“边上有家手工工艺品店,我带你去那吧。”应春和引着任惟往有遮阳伞的街道走,特意自己走在外侧,让任惟走在里面。
走了一阵之后,任惟才发现应春和一大半的身体都暴露在烈阳下,而自己却在对方的引领下,不知不觉间一直处在遮阳伞的阴影下。
“应春和……”任惟的喉结滚了滚,突然想说点什么。
“怎么了?”应春和对他情绪的变化浑然未觉,正好已经走至了手工艺品店门口,催促人进去,“到了,进去吧。”
任惟只好止住话头,推开门,往里走去。
手工艺品店的老板是一对年迈的夫妻,二人进去时,里头正一人削着竹子,一人编着竹篮,好不和谐。
编竹篮的阿婆穿着红艳艳的花裙子,嘴里咿咿呀呀地唱着当地的民谣,歌声温柔慈和,叫人联想到母亲慢慢晃着婴儿摇篮的手。
“阿婆,阿公。”应春和走在后面,从任惟的肩膀处往前冒出自己的头,熟练地同人打招呼。
丁阿婆的歌声停下来,抬起头眯着眼睛打量来人,认出是应春和后,立即笑得弯了眉眼:“欸呀,是小应喔。今天你怎么有空过来我这儿啊,是你阿婆找我有啥事?”
应春和冲她笑着摆摆手:“没有,不是我阿婆找你,是我带朋友过来玩。”
任惟很有眼力见地往前走了走,凑到丁阿婆的跟前,自来熟地打招呼:“阿婆,我是应春和的朋友,过来这边玩。你穿的这条裙子真好看,好靓欸。”
丁阿婆还是头一回见应春和带外地来的朋友到自己店里来玩,更没想到是这么一个嘴甜的小伙,夸张地诶哟两声,而后声色俱厉地去拍身边的老头:“你瞧瞧,你看人家多有眼光。哪像你个老头子,非说我穿得花里胡哨不好看。”
丁阿公冤枉死了,赶紧朝应春和求助:“小应呐,你快来帮帮阿公。我哪敢说你阿婆穿花裙子不好看喔,我分明说的是穿裙子不方便做事的啦,她净冤枉我!”
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左一句右一句地吵起嘴来,叫应春和看得哭笑不得,只能上前劝架,好说歹说才把人给劝住了。
吵嘴停下来,丁阿婆笑眯眯地看向任惟,阔气地朝店内挥了下手臂:“小伙子,你要看上店里什么物件,尽管拿走,就当阿婆送你的。欸,你瞧这小伙不仅嘴甜,长得还俊。”
任惟脸皮再厚也经不住被这么一通夸,脸都红了,窘迫地摆摆手:“阿婆太客气了,我还是给您付钱吧,哪能叫您送。”
“诶哟,那有什么的。这些个小物件值不了几个钱,也就你们外地人觉得新鲜还能拿着玩玩。”丁阿婆冲应春和的方向努努嘴,“小应他可看不上我店里的东西咯,早玩腻了。”
应春和连忙往丁阿公身旁靠了靠,跟人告状,“阿公,你看阿婆她,这见了帅哥就移不开眼的习惯还是没改。”
“哼。”丁阿公吹了吹胡子,非但不生气,反而骄傲地挺了挺腰,“要不是这样,你阿婆年轻的时候也不会看上我喔。我那会儿,可是咱们岛上第一帅哥。”
老头神气的样子叫任惟跟应春和都笑弯了腰,丁阿婆却嫌弃地给了他一肘子,“好汉还不提当年勇呢。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了,还好意思拿出来显摆。”
任惟笑着笑着,一转头,瞧见架子上挂了个风铃,上头是淡蓝色的玻璃制品,下面吊着竹子编的叶片、花朵,随着风吹轻轻摇晃,很是精巧。
“喜欢这个?”应春和注意到了任惟的眼神,凑过来问他。
任惟点点头,去问丁阿婆:“阿婆,这个卖吗?我喜欢这个风铃。”
丁阿婆停下同老伴的吵嘴,看过来,不知为何,神情竟有些古怪。
任惟以为这是非卖品,善解人意地道:“要是这是您自己用来收藏的就算了吧,我再看看别的。”
“欸,不是收藏的,卖的卖的。”丁阿婆敛了敛神色,却又看向应春和,“小应啊,你朋友想要这个你就去帮他拿下来吧,我去找东西给它包一下。”
应春和看向那个风铃,那个由自己亲手做出来的风铃,罕见地默了默,一时竟不知这是何种的缘。
店里那么多东西,怎么就让任惟一眼就相中了自己做的这一个呢?
他不免又想起曾经想过的那句——他与任惟是灵魂的契合。
第17章 “看你最新鲜”
丁阿婆找了一个大小合适的盒子将风铃装在里面,还贴心地塞了一些旧报纸,以免带回去的路上风铃被磕碰坏。
回程的路上,坐在后座的任惟将盒子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这让他只能单手搂应春和的腰。
应春和的后背被纸盒的边缘硌得有些不舒服,但他习惯性地保持沉默,听身后的任惟兴致勃勃地讨论要把风铃挂在哪里。
“你觉得挂在房间的窗户边怎么样?”还没等应春和回复,任惟就自己否决了这一提议,“但是那间房的窗户都是关上的,挂风铃好像没什么用,而且挂在房里岂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能看见了?”